非税收入分析报告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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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分析报告【第一篇】

一是进一步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化”。宣传落实非税收入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结合当前财政体制改革形势,向社会、单位大力宣传新《预算法》和《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法制意识。认真整理、梳理非税收入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推进非税收入依法管理。

二是进一步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依托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平台,对财政非税收入进账情况实时查看,对照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数据,实现核销资金进账网络化、实时化动态监管,提高征缴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拓宽征管方式,加大征收力度,积极探索非税收入管理的新途径。先后对交警、医院等实现了自助客户端缴费、互联网网上缴费,拓宽了征收渠道,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是进一步推进非税收入稽查“常态化”。制定年度稽查计划,对收入大户、热点收费项目进行重点稽查,对社会关注的重点行业开展专项稽查。协调配合县纪检、审计、财政监督检查股等单位联查、重点检查,建立多方位非税稽查协调监督体系。先后对教育、交通、文广、水利等部门进行专项稽查,有效地规范了非税收入的征缴行为。

2016年我县完成非税收入1469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072万元,罚没收入200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12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24万元,专项收入1046万元,捐赠收入830万元。其他收入706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1446万元。

一、目前我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问题:

(一)非税收入统筹不到位,未能真正实现收支脱钩,支出管理相对薄弱。建立有效的激励与制约机制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手段,可是从目前所进行的改革看,并没有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为了调动执收单位的征收积极性,财政部门需要给执收部门一定的激励,目前非税收入主要采取收支挂钩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纳入预算管理的上缴围库,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上缴财政专户.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基本上全额拨给执收单位.即使部分地区对非税收入按一定比例统筹资金,但其余仍拨给执收单位,基本维持“谁收谁用”的分配格局。部门之间、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现象严重。非税收入使用上不规范的地方较多,甚至一旦财政部门考虑对单位在财政专户的年度收支结余予以统筹的话,单位往往会虚增用款项目,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更大浪费。

(二)非税收入征管有待加强。目前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中,着重在非税收入收缴上,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是关键。但由于目前国家规定的收费和罚款标准弹性较大,执罚时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收取“关系费”“人情费”以及违规减免缓征现象发生;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其门面房等国有资产的租金收入普遍较低,与当前市场价格不匹配;行政事业性收费仍有潜力,未做到应收尽收。二是由于规范津贴补贴制度和2013年监察部等四部委31号令出台之后,节假日、公休日执收执罚无加班补助和伙食补助,执收工作不作为、征收积极性不高等现象有所抬头,导致部分非税收入出现非正常下降。

(三)非税收入实行全面综合预算管理难度较大。由于非税收入不具备税收强制性、固定性的特点,弹性较大,造成计划编制准确性不高,特别是罚没收入,更为典型。同时,由于非税收入收费部分具有成本补偿的特点,造成非税超收收入的使用难以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综合预算。

二、进一步规范我县非税收入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非税收入具有“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财政属性,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关键,要多角度深层次宽领域宣传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宣传、认识到位,才能使执收单位既提高征收的积极性,又自觉服从政府的统一管理,同时,由于非税收入大多由企业和个人负担,通过宣传收费政策,将收费标准、范围、内容公示于众,可以解决部门之间分配不均,促进廉政建设,对优化地方投资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优化非税收入征管机制,提高征管效率。一是健全征管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执收责任机制和征管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征收责任,防止应收不收、该罚不罚,减少“跑冒滴漏”。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保障执收执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工作待遇,提高其执收执罚的积极性。三是强化“以票管收,源头控制”机制,依托非税征收电子系统,对票据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实现“票款同步,以票管收”。四是落实征管稽查机制。严密控制随意减免缓征行为以及变更收费项目的行为。五是升级电子化征管机制。升级完善非税收缴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征管效率。六是规范执收执罚机制。政府要加强督促和协调,各级领导和执收执罚人员要加强自身约束,不得擅自缓、减、免征非税收入。纪检监察部门要为执收执罚部门保驾护航,消除执收执罚阻力。对非税收入的一些领域进行有益的探索,比如利用政府投资的公用设施所做的广告收入、国有资产的租赁收入、罚没物品等,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扩大非税收入总量,提高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能力。

3、推行综合部门预算改革,彻底实现收支脱钩。在综合财政预算改革的框架下,将单位预算内外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由于非税收入征收有成本,不同非税收入的征收成本,千差万别,同时,大多数非税收入又具有特定收费用途,如何合理地界定非税收入征收成本,从而提高财政可用资金,强化非税收入的专款专用性质,长期以来,一直就是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的难点和重点,目前非税收入的征收成本过高。所以,在合理界定各执收单位收费成本基础上,强化对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管理,既可以从根本上促使执收单位降低收费成本,也可以更好地支持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监督、稽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初步加快部门预算所要求的收支脱钩问题,提高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能力。

非税收入分析报告【第二篇】

今年以来,我县非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财政局的领导下在市非税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迈进,不断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征管,严格票据管理,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大力组织收入,非税收入再创历史佳绩,实现了平稳增长。

一、全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xx年,全县非税收入累计完成67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063万元,同比增长%,保持了非税收入平稳增长。其中: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22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82万元,增长27%;纳入基金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完成6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5万元,增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37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6万元,增长%。其主要特点是:

1、非税收入的增长,弥补了税收收入增长的不足。全年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完成2265万元,占大口径收入11548万元的%,占地方财政收入5663万元的40%。有利弥补了税收收入的不足,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

2、非税收入各项目收入结构各有特点。全年非税完成6746万元,分项目看,政府性基金完成693万元,占非税总量的%;专项收入完成238万元,占非税总量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538万元,占非税总量的8%;罚没收入完成339万元,占非税总量的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14万元,占非税总量的%;其他收入636万元,占非税总量的%;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完成3788万元,占非税总量56%。

在纳入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2265万元中,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分别占%、%、15%、%、%。从这一结构看,其他收入是纳入一般预算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总量中所占份额优为突出,是拉动非税增长的主要因素。

二、非税收入增减因素分析:

(一)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减因素

纳入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费完成538万,与上年同期375万元相比增收163万元,增长%。

收入增加因素:主要是今年非税局加强征收管理,执收各部门加大征收力度,使收入大幅度增加。从执收单位和项目分析看:农业部门中的农技中心田检费增收20万元;农机局的农机监理费增收2万元;计生局的社会抚养费增收49万元;畜牧局的检疫费增收8万元,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权属调查费增收1万元;城建部门的防空建设费增收26万元;房屋权登记费增收14万元;法院诉讼费增收21万元,人事局的劳动技能鉴定费增收万元,公务员报名考试费及档案管理费增收万元(其中5万元档案管理费去年是在专户中管理的,今年纳入预算管理);物价局年审费增收5万元。尽管个别部门收入有所减收,但以上单位的收入增加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增收的主要因素。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减因素

政府性基金完成693万元,与上年同期408万元相比增收285万元,增长%。

收入增收因素:主要是我县今年启动大**工程建设项目,使城区边缘部分闲置土地大幅度增值,拉动了房地产建设规模,四季度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加,使全年收入与上年同期372万元相比增收267万元,同时,残疾人保障金比去年同27万元相比增收14万元,育林基金比去年同期10万元相比增收3万元,这都是政府性基金大幅度增收的因素。

(三)罚没收入增减因素

罚没收入累计完成339万元,与上年同期424万元相比减收85万元,降低20%。

收入减收因素:主要是去年收入中有**一中乱收费罚款172万元,这一因素是罚没收入比去年同期减收的主要原因。尽管今年交警罚款比去年增加35万元、公安罚款比去年增加35万元、法院罚款比去年增加2万元、检察院罚款比去年增加16万元、但罚没收入还是比去年同期减收。如果剔除去年**一中乱收费罚款172万元这一因素,罚没收入比去年同期还是增收的,增收87万元。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14万元,与上年同期247万元相比增收267万元,增长%。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廉租房出售收入250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82万元,这两项收入是去年都没有的,这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

(五)其他收入完成636万元,与上年同期356万元相比增收280万元,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捐增收入大幅度增加,在收入总额中占552万元。

(六)专项收入完成238万元,与上年同期381万元相比减收143万元,降低%。

减收的主要因素是受国际、国内经济萧条影响,工矿企业停产或半停产,经济效益下滑,投资力度不够,使税收收入下降,从而影响教育费附加等收入的减收。从具体项目分析看:去年排污费收入78万元,今年40万元,减少38万元;水资源费收入去年11万元,今年收入年底没有及时入帐;去年教育费附加收入197万元,今年173万元,减少24万元;去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95万元,今年24万元,减少71万元;这是专项收入减收的主要原因。

(七)预算外收入增减因素

预算外收入累计完成3788万元,与上年同期3492万元相比,增加296万元,增长%。

收入增加因素:一是农业部门比上年多收8万元;二将往年教育体育局资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保教费及学校经营收入,今年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使教育系统收入比上年多收274万元,这是教育收费项目逐步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取消的情况下,教育收费增长的主要原因。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医院及基层乡镇卫生院就医人数大幅增加,门珍和药品差价收入逐步增加,使卫生部门收入比去年同期多收40多万元。四是广播局加大收视费征收力度,使收入比去年同期多收17万元。尽管个别单位收入比去年有所减收,但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增收。

三、非税票据管理情况

财政票据不仅是非税收入征管的重要环节,也是非税收入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实行专人、专账、专柜、专库管理。对票据使用和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对行政事业单位票据实行年检制度,对票据使用严格要求,不得串用、借用票据,特别对往来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纠正用往来结算票据收取非税的错误做法,对往来结算收据用量较小的单位,实行财政代开。杜绝了往来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基本上实现了“以票管费”目标,全年共发放各类票据6676本,核销5870本,目前票据还在核销当中。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财政票据稽查,努力建立财政票据全程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发挥财政票据的源头控制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与改革,为完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培训不够,个别部门对政府非税收入认识不到位;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缺乏足够认识,未能从根本上实现非税收入资金“国家所有、政府调控、财政管理”的三权归位;

二是非税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部门和单位收入来源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和随意集中下属单位资金的问题屡禁不止,多头开设银行账户,过渡性账户没有完全撤销。截留和隐瞒应缴财政专户资金,非税收入不缴财政专户,自收自支或坐收坐支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非税征管力量薄弱,监督检查跟不上,且现有管理人员没有得到过系统的非税知识培训,人员搭配不合理,不能满足非税征管需要。

五、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宣传落实《**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逐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推向深入。

二是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下发规范管理的相关文件,加大对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全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继续规范和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清理销毁收费管理局成立以来保管到期票据,并从“购领,使用、核销、保管、监督”五个环节实现票据管理精细化。

四是加大监督稽查力度,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依法管理。按照《**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大专项检查与重点检查,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监督,真正达到以检查促征管的目的,为深化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结合“金财”工程建设,积极争取搭建非税信息化管理软件,及早实现财政、银行、执收单位的适时联接,提高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和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增强征缴过程的透明度,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为推动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更大作用。

非税收入分析报告【第三篇】

XXX市财政局:

根据《XX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监督〔20XX〕87号)及《XXX市财政局关于转发〈XX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市财监督〔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对我县建设、环保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现自查阶段工作已结束,特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XX县财政局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发〔20XX〕209号),同时,召开了由环保、建设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明确了单位要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与当前“小金库”治理工作和当前的惩防体系建立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政策制度要求,扎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认真清理,全面自查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纳入此次专项检查的部门是县建设、环保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涉及非税收入项目的单位,自20XX年6月15日开始,通过部门或单位认真细致的自查,其自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配套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白蚁防治费和廉租房租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检测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7,252,元。其中:住建局配套费、其他收入及罚没收入3,404,元;房管所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和白蚁防治费收入1,018,元;房监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和城市房屋权证书工本费收入1,825,元;检测所检测收入1,004,元,已全部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二)XXX县环境保护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X县环境保护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全年共收入1,974,541元。其中排污费1,542,661元;环境监测服务费99,700元;罚没收入332,180元。未及时上缴入库34,180元,其中环境监测服务费24,000元;罚没收入10,180元。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单位在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等制度不健全和完善,没有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客观上造成了收入不及时入库而形成跨月跨年入库等违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配合,组成重点检查组,对县环境保护局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深入、全面的检查。

非税收入分析报告【第四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于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组织专班、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二、明确非税收入的征管范围

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㈡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含公益金收入)。

㈢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㈣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是指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㈥专项收入。是指依据法律法规,为支持某项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或财政部、省人民政府批准向公民或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专项用途资金。

㈦罚没收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罚款、罚金、没收违法所得、追缴非法收入、没收财产和非法财物的变价收入等。

㈧其他非税收入。是指主管部门收取的集中收入、经政府名义取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非经营性单位直接收取的广告收入,以及依据有关规定收取的其他非税收入(含发行费收入)。

三、加强非税收入的计划管理

有非税收入的单位(以下简称非税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非税收入计划,报市财政局审定。非税收入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收入计划的,必须经市财政局批准。非税单位要切实配合市财政局做好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工作,认真研究非税收入的规模、结构、增减因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工作措施和建议。

四、提高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水平

市财政局要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所有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收缴,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的信息化水平。非税单位要按照信息化管理的统一要求,配备相关硬件设备,联通网络系统,做到财政部门、非税单位、代收银行之间无缝连接,为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提供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网络化。

五、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流程

非税收入收缴统一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模式进行征收管理。

㈠统一设立非税收入结算账户。市财政局设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用于归集、记录、结算非税收入款项,并按部门和单位设置收入分类帐,按非税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已确认为应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原则上实行零余额管理。各类非税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编入部门预算。非税单位办理决算时,上缴资金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资金为准。

㈡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方式。非税收入以直接缴款为原则,凡能直接缴款的,一律实行直接缴款。直接缴款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市财政局批准,可暂实行集中汇缴:一是现金收取每笔金额小、发生频率高且附近没有银行代收网点的非税收入;二是依法应当现场执收执罚收取的非税收入;三是受技术条件限制暂时难以实行直接缴款的非税收入。

㈢严格非税收入减免政策。非税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不得多征、少征、缓征非税收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市财政局批准。单项减免额较大的,由市财政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六、建立非税收入征管激励机制

逐步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激励制度,对全年非税收入政策执行、征管质量、收入收缴、票据管理的先进单位以及对举报非税收入征收过程中违规违法问题有功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的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稽查、违规处罚、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汇缴、划解、管理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非税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老河口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不得隐匿、转移、截留、挪用或坐支。非税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非税收入征管规定的,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协调配合

㈠市财政局是市人民政府实施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确定非税收入项目,核定和编制非税收入年度计划;发放和管理非税收入票据;监督检查非税单位规范非税收入收缴,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管理法规的行为。要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做到源头控收,以票管收,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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