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范文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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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岗位职能职责。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水准。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继续执行《2019年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学法计划》,明确法制学习和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方式内容等,初步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制学习和培训体系,并按时完成了司法局学法考试任务,参加学法考试率100%,合格率100%。二是完善局党组学法制度,将政治学习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以农业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学习相结合,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三是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与特点,开展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提高农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四是加强执法人员考试制度。为加强农业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统一,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轨道,提升了农业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全局现有20人持有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其中5人还持有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行政执法证。
(三)建章立制,规范依法行政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在局原有的制度上完善了《陆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陆河县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陆河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
(四)结合职能,依法开展农业执法。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提高农产品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和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围绕“放心农资促提质增效,质量兴农惠万村千乡”这一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出动宣传车辆8台次,执法科技人员40人次,到全县8个乡镇宣传法律知识,结合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咨询工作,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及农业种植方面咨询约200多人次,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二是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全县各镇集市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6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使用农资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在深入检查的同时,跟全县的农资经营门店与生产企业签订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承诺书》,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广东省依法依规经营农药告知书》《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有效成分)名单》、新《农药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并向社会公开假劣农资投诉举报电话5662055。做到依靠群众,服务农民,维护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农资打假工作的认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制假售假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2、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农资投入品使用检查,并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生产,同时督促做好农事生产记录,确保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二是对全县蔬菜生产企业或种植大户进行蔬菜抽样农药残留速测,力争减少或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据统计,2019年抽取蔬菜速测样品2405个,速测合格率100%,,全年实现重大食用农产品安全零事故。
3、依法加强农资打假力度。根据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自身的职责范围,坚持风险管控,深入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农资市场秩序监管,源头治理,积极加强日常农业执法检查和农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对全县所有农资经营门店的农资产品从品种、来源、有效标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从源头上规范农资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彻底杜绝销售和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依法处理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农资产品。据统计,2019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25人次,检查经营门店705个次,在日常履行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中,没有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同时也没有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今年以来实现农业行政零案件。
4、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9年我局办理了4宗农药经营许可。
二、存在问题
1、源头管控难度较大,随着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的异军突起,物流运输渠道多而杂乱,个别不法商贩直接送农资上门售卖,逃避监管,加大了农资监管源头管控的难度,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投入品使用范围缺乏控制手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执法效能发挥不够。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人员尚未完善,执法人员不足,执法时都是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同时执法经费缺乏,执法装备不完善,农资产品和农产品监管面大,量广,监管只能顾点,难以顾面。
3、农业产业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部分经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农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农资投入品只求效果,有时存在超量使用现象,由于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范围广,难度增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按照法治广东建设的有关要求,继续完善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农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县农业事业健康发展。
2、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我局执法机构人员配备,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培训,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继续加强农资产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定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把涉及农资经营场所和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全县,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积极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
4、继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推动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完善区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社的指导力度,提升规范化水平。
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筛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化项目上报中央、省、市争取资金支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 。持续深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第二篇】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根据《2021年度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等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专题听取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将市、县(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动“三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健全制度体系。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制定《2021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动态调整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全年开展班子集体学法7次、支部学习74次,局党组书记、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3次,做到党中央和省市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和贯彻。先后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项知识竞赛,收看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在线直播培训课,增强系统干部法制观念。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培训班11次,组织局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与能力。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年内共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舟山市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十四五规划》等2个重大决策事项,切实履行网站公开、意见征求、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规范、合理合法。四是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落实专人进行法律顾问信息录入登记。年内共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2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五是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根据《舟山市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共审查备案合同41份。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一是理顺运行机制。完善“市区一体”“市县联动”执法体制,下发《关于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派驻机构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案件法制审核、签批流程、集体审议程序等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区工作运行。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全局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执法证件率95%以上,确保局实际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程序意识、证据规范意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深化推进“绿剑”系列农业执法行动,全市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10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909家次,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21起,结案21起,罚没款万元。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获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农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做好“综合查一次”工作。根据市里部署要求建立专班,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梳理比对206项检查事项,将肥料、动物诊疗等四个检查事项列入“综合查一次”事项,优化编制应用场景流程图。联合市市场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6次,共检查16个市场主体,发现问题 6个,整改问题5个,立案查处1起。五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持续推进信息化监管在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等13类事项中的应用。认领国家库检查目录事项主项23项,子项56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省库检查目录事项认领204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共设置双随机任务13个,抽查事项覆盖率、到期任务完成率及应用信用规则率均达100%。六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98项,动态做好信息完善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812件,其中窗口办理行政审批19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793件,服务对象满意率100%。完善渔农民建房审批制度,持续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线上办理。七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评查和省市抽查等形式,对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件36件开展集中评查。从案卷评查情况来看,案卷合格率达到100%;1个许可类案卷和2个处罚类案卷获评市级优秀案卷,1个许可类案卷获省级优秀案卷。八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审计组提供真实、完整的审计所需全部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今年共接到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一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市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未收到审计整改事项。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压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春耕备耕、农业执法、质量监管、行业管理、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还充分利用舟山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地通过局网站发布疫情防控、农业违法等以案释法案例进行宣传,在局网站上传以案释法案例13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落实行政调解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开展农业领域行政调解工作,梳理明确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争议、农业生产事故处置等农业5大领域行政调解,全年未发生调解案件。按规定报送调解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根据《浙江省善治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全市新增省级善治(示范)村66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三是持续抓好信访稳定。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次,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件次,同比下降%,12345来电投诉件20余件次,答复满意率100%;在市信访局每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15人次,同比下降25%,无重复来访。完成“一把手”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现场接听有关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渔农村改革等市民来电,期间共接到群众来电7人次,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进一步组织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执法设备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提高规范化执法能力。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招聘法律专业人才,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法治监督,组织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继续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打造农业农村系统最优营商环境。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一、注重统筹推进,确保法治工作实效。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其云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农业法治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专题研究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农业法治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科学决策机制。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局领导和办案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三)压实部门责任。每年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行依法行政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列入绩效考核,进行重点工作部署。将行政执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内容,结合全区农业责任目标,分解量化执法责任。明确规定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恶性案件“一票否决”制。与农业责任目标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学习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将对行政处罚决定的研究与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加学法的次数,提高学法的质量。
(二)干部职工定期培训。结合工作重点,举办多层次、内容丰富的法制培训。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以及下属单位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及督促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如法网的学习和考试等形式,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局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执法人员依规考核。严格实施农业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坚持一线农业监督执法人员年度集中学习制度,并将其纳入各年度执法责任制和绩效工作目标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注重依法履职,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一)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确保农民增产丰收。严厉打击假农药假种子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销售假农资的高压态势,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继续通过采取综合整治、上下联动、疏堵结合等措施,突出长效管理,着力治理源头。全面开展了农业农村局执法监督检查,对有证的农资销售机构监督覆盖率100%。严厉打击超范围执业。通过新闻媒体等传播媒介对农业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曝光,引导农资机构自觉加强管理,增强农资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依法执业意识。
(二)依法落实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规范决策程序,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在生态环境,资源分配,土地流转,农村风貌提升等重要领域,制定了重大行政决定目录等制度性文件,对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求组织公众参与,对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对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要求组织风险评估,各股室完成前期工作后形成重大决策的建议需报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规定法律顾问全程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审查通过后提请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决策由局负责人签发后按照规定发文,依法要求公开的文件,需在云溪区政务网及时公布。为确保决策程序严谨合法,我局规定,对严重失误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决策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
下一年度法制建设工作安排:
下一年,我局将加强各类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保障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第四篇】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农业农村厅的精心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部门职责,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农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主动和市委编办沟通,市委编办分别于2020年1月15日批复同意设立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月23日批复同意xx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7月份完成人员选调工作,并于7月29日正式挂牌运行。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和履职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履行职责。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完成前,继续履行并承担原有的监管处罚职责,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综合执法,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渔政监督机构和植物检疫机构,由相应部门各自在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执法人员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
在全市建设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农产品和 ……此处隐藏22318个字……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就业、医疗、教育、危房改造等促进贫困户脱贫项目;共同招商引进 3 家企业入驻共建产业园区带动当地就业;处级挂职干部已到位;劳务、教育、社会帮扶等各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三、2021 年工作思路
(一)履行依法治区职责,抓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试点示范村建设,坚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一革命四行动”,抓好节点、亮点建设和动线沿线村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全区水流域治理,重点推动落实小微水体及河湖“四乱”常态化整治,稳步提升全区水环境。深化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区工作,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和精准帮扶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六稳六保”任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及时进行权责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和有效承接。继续探索推进审批便民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
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和执法技能。结合“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新体制,新举措,加强对执法队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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