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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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锤炼党性提升政治领导力。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务必遵循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执行这两项法规,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就是要把党章的树起来、立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个性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作为一个在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只有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永葆生机活力。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通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对于从严治党,我也有自己的一点体会。

首先,党员必须要坚定理想信念。在新的时代,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思想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柱。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不会去坚持和奋斗,甚至会虚伪和堕落。对党员干部来说,理想信念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难以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也无法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难免犯错误。而坚定理想信念关键之一在于理论教育。坚定的信仰来自于对理论的深刻认知和切实把握。当前,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思想建设要从严,关键是要从严设计、从严管理,建立严格淘汰机制。要奖优罚劣,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做好制度设计和安排,构成导学、督学、验学、奖学的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在动力。

其次,党员务必要端正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工作作风上,务必发条紧绷、警钟长鸣,要端正工作态度,增进对工作的感情,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向先进看齐,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勇气和更高的热情,时刻持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踏踏实实为民服务。

最后,作为青年团员,需紧跟党的步伐,提升自身的政治站位,不断提升自身素质。随着生活阅历和工作实践的积累,对自己的要求也要不断提高,不能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安稳”就放松警惕、降低要求,要时刻持续用心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状态,不松懈、不懈怠,不断提升工作素养和处理具体问题的潜力。缺乏必要的潜力素质,只会变成“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有了潜力,就有了做事的“底气”,有了前进的自信。坚定了信心,就能更加从容地应对遇到的风雨、困难和挑战。

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民主化,不仅有利于建设坚强有力的执政党和廉洁高效的政府,也能为全社会做出表率,有利于凝聚民心,齐心建设小康社会,带动整个社会物质和精神上的繁荣进步。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在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政治建设摆首位规定的第二章第七条三款中指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

政治是大局和保证,政治问题在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问题。

机关党组织应当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政治建设来统领机关党的工作。

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对党忠诚、人民群众满意的机关。

党建业务一起抓规定的第六条明确指出“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就业务抓业务、就党建抓党建,“两张皮”一直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根本原因是对党建工作认识表面化,认为开个会、传达一下上级文件精神、做些具体的党务工作就是抓党建。

在工作中只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在本质上统一起来、在操作上融合起来,牢牢把握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个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才能彻底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难题。

对业务工作中的问题,要善于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素质、精神作风等方面找原因;对党建工作的成效,要看是不是推进了各项事业发展,是不是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教育培训要重视规定的第十八条中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党员教育工作是党建工作中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党员能力素质、建强战斗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

党员是党组织的基础,更是联系群众的纽带,基层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了全体的党员的形象,加强党员教育培训能够有效提高党员形象和自身素质,有利于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也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当前,我们正处于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内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现象,通过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纪律意识,能够全面加强和改变工作作风,稳固基层执政政权。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3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系统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我将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政治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是明确职责敲重锤,推动责任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抓主体责任落实,就必须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真正做到党委积极负责“不松手”、党委书记自觉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不缩手”,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从区委常委班子做起,认真履行班子的集体责任,主动承担“既挂帅又出征”的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着力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部署、对重大腐败案件查办的督促和指导,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从自身做起,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记使命、摆正位置,充分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做到党风廉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监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从常委班子成员做起,认真履行分管领导责任,不断强化政治定力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把好龙头担明责,完善落实链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坚持下管一级、分层负责、统筹协调、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完善责任落实的封闭链条,形成分层抓落实、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切实把主体责任延伸到每个党支部,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明确界定责任,采取精细化管理的方式,紧紧围绕“3783”主体责任体系,制定具体措施办法,建立责任清晰的明细表和坐标系,做到层层有明确之人,事事有负责之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分析研判、责任分解、谈话提醒、监督联动、选任把关、倒查问责、风险管控等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准确定位促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腐败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坚持把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作为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积极适应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的新要求,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进一步强化“转”的意识,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转变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定位,把主要精力放在“作风建设、惩处腐败和执纪监督”三项主业上来,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进一步落实“转”的举措,积极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纪检监察机关退出的有关职能及时跟进补位,避免出现任务断层、责任真空;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主业意识,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转”的保障,一如既往地支持纪委监督执纪、查办案件,坚决做执纪执法机关的坚强后盾;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格执纪、铁面无私,又要正人先正己、严格自律,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四是注重效果动真格,严格责任兑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保障在于监督问责。我们必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和有职必履、有责必问的要求,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责任兑现力度,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严肃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廉政有保障的要求,坚持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明察与暗访、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紧盯时间节点,从细节入手,从具体抓起,严格执纪监督,促使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积极履职尽责。强化考核考评,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结果运用等制度,细化量化主体责任考核标准,加大履行主体责任考核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以考核明职责、定奖惩、树导向、促落实的浓厚氛围。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行为,要分清责任、严肃追究。特别是对漠视规定、顶风违纪和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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