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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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第一篇】
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在调研时强调,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这是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释放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
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是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贯彻中央大政方针、重大决策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是党员干部队伍的领头羊,是带领和组织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带头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能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关键在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到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纪法意识,对一地一域的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的作风面貌有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他们品高行端,就能带动党员干部风气正、纪律严、士气高,反之,则可能给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带来消极影响甚至巨大伤害。纲举目张、执本末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围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初步形成,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乏力问题依然存在,比如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各项监督的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各方面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监督的精准性、专业性不够等,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各项举措落细落实。
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全面监督。各级党委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责任扛在肩上。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对各级“一把手”来说,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直接、最权威,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要把“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链条逐级延伸、层层压实,让监督发力生威。
纪委要强化专责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委必须贯通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发挥好对同级党委班子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出监督意见,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充分履行职责。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标中央、纠正偏差,又通过旗帜鲜明的支持,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撑腰鼓劲、增加底气。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从长远和根本来说,必须依靠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奠定了基础。要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坚持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有力。同时,在党中央确立的制度框架内,以改革创新精神把十八大以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有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第二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以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空前力度,创新监督理念、明晰监督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举措,织密织牢监督网、打好监督“组合拳”,在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探索出一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路径。
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牵“牛鼻子”、抓关键,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高度重视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实践反复证明,只有领导干部带好头、做榜样,才能成为无声的命令,产生强大的感召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一把手”必须当好把方向、谋全局、抓关键、带队伍的领头雁,把责任扛在肩上,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标杆作用应当体现在锤炼党性、遵规守纪、匡正作风、担当作为等方方面面。十八届党中央上任伊始,就把立规矩摆在首位,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党中央相继制定修订多部党内法规制度,对“关键少数”作出许多“硬约束”,起到了徙木立信的作用。如在加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方面,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领导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一把手”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为官避事平生耻”,要求“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要求“党政‘一把手’要当好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要求“党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牵牢“牛鼻子”,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已经成为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方法指引。
鲜明的问题导向剑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顽疾。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在多次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实质、危害、表现形式进行深入剖析,并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基础,以管住权力为关键,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优化党内政治生态、高举巡视“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问责等各项举措,补足监督短板,构筑起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严密体系,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面从严治党领域的生动体现。
党中央对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严查重处、绝不姑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倒在反腐利剑下的中管干部中,党政“一把手”占到相当比例,不是“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也有很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白恩培、苏荣、赵正永、秦光荣等人就是典型。2017年和2018年,党中央分别就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设别墅问题及涉案的主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下发通报,给全党上了极其深刻的政治警示教育课。
构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
形成全方位监督格局。党中央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管理监督,探索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对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关键是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党内监督条例》强调,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委(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日常监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各尽其责,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监督职责,筑牢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坚固堤坝。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领导班子成员间日常接触最多,最了解情况,最容易发现问题,应当充分发挥常委会作用,班子成员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党内监督条例》为破解各种监督困境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支撑,强调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外,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通过实行“两为主”,为纪委开展同级监督撑腰壮胆。党中央多措并举,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同级纪委定期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保证持续有力的监督震慑。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作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起主导作用,最重要的是党中央监督、各级党委监督,其次是纪委监督。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央纪委协助党中央监督各省(区、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加强对中管干部的监督。地方各级纪委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监督不是同级监督,它的本质是上级党组织通过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管理的二级班子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派驻监督归根到底体现了党中央的领导,体现了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综合发挥多种监督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党中央在突出党内监督的同时,综合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作用。包括要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确保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支持统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督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等等。
释放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效力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位高权重,理所当然是各项监督制度的重点约束对象。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中央及时总结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经验,扎紧制度笼子。十八大党章鲜明写入“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党中央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监督重点,构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制定《问责条例》,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一把手”行为禁区。出台《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不断释放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
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鲜明的制度优势,能够科学有效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基础性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长”当成“家长”。民主集中制最后是要集中的,但过程是民主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加强领导过程中,班子成员自觉接受书记的监督,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监督书记、监督班子其他成员,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郁氛围,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良好环境。党中央狠抓“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构建从中央政治局到各级党委(党组)、从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各级党委(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制度机制。党中央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求“一把手”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
强化党内监督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下级党组织主动向上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建立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述职制度。地方各级党组织也规范完善了述职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细化从中央到基层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尤其强调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间建立良性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会议制度。
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根治“家长制”与“一言堂”顽症,必须建立一套重大问题民主决策程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把手”要按照程序进行决策,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用人等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不搞个人专权。党中央修订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印发对高校、国企等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完善党政部门依法决策机制,颁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执行和调整等作出规定。各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规定,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或末位表态、决策全程纪实制度,探索实行施政行为公开、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机制等,防止“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着眼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具体制度。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完善主要领导向党委或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并对其进行评议和对相关情况作出处理。确立每年年终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机制。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强化关键领域监督力度,实施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一把手”定期轮岗和交流制度,防止因任期过长而诱发腐败行为。制定《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规范央企、国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和待遇。此外,各地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丰富实践,比如北京、黑龙江、浙江、湖南等地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体系,强化对重点岗位“一把手”和重点培养干部的监督。
有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第三篇】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今年来,县司法局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xx届四次全会,认真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切实加强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党建队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助推了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县司法局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班子把组织好、实施好全局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认真开展督促指导,为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
(一)积极动员,精心部署。3月下旬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进一步细化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制定了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按照县委群要求,广泛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及时对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了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了深入开展“依法治县”活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法律七进”等一系列活动,从决策层面做到早谋划和高要求。
(二)机构健全,保障有力。20xx年3月,组织成立活动筹备工作组,20xx年4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公证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确保了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五落实”,为教育实践活动按时启动、有序开展做好了充分准备。
(三)制定方案,分类指导。通过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机关干部会议,专项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数易其稿,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不断优化活动方案,出台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针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业务做出指导,指导基层所加强矛盾纠纷的化解,指导宣教股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指导援助中心做到应援尽援,指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股做好特殊人员管控。
(四)聚焦“四风”,严格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五)领导带头,层层推动。局领导班子成立调研组,班子成员分别带头深入村(社区)、深入基层单位、深入人民群众家中,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需求,研究解决群众最不满意、最期盼解决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开展宣讲,由我局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让群众充分表达真实意见。
二、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组织领导。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认真做好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认真开展了党支部现状大调查,以发放问卷调查,走访党员群众和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掌握情况,查找不足,完成了党支部的分类定级工作,并严格按照指导标准及支部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了升级转化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指导。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一)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以及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勤政廉政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理论学习推进工作实践,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领导班子每月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
(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作党性辅导。不断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及时地充实进广大党员的头脑,使广大党员能够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增强广大党员自觉实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三)全面抓好党建基础工作。坚持局党组书记每年两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对机关党的建设,在组织原则、工作任务等方面提出要求,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工作等制度,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使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言行,大力营造“务实、开拓、高效、公正、廉洁”的氛围。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一)抓好党员经常化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思想素质。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党章》作为全年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用于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同时,进一步抓好县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学习,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工作意图上来,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围绕建党93周年,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关于党的历史、党的宗旨、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强化党员意识,使广大党员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按照“321”党员发展标准发展党员,认真落实“票决制”、“公示制”等发展党员制度。注重把年纪轻、素质高、品德好、思想上进、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壮大党组织力量。
五、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活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了和谐的警民关系,收到了“民得实惠、党得民心”的实际效果。
(一)健全落实党员结对帮扶联系群众制度,扎实开展“挂包帮”活动。我局认真开展了与达维乡的结对帮户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村,结对帮扶一户困难群众;21个司法所的党员干警在辖区中联系一户贫困群众,并将逐步完成局内每名干警在联系乡结对帮扶一户贫困群众,全年下基层不少于40天,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少于10天,帮助联系村、联系户分析贫困原因、制定帮联措施,切实为民办实事、解疑难。
(二)抓党建,促工作,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
1、深入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结合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活动,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与全县78个行政村签订村级法律顾问合同。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力量,担任村级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全村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合同协议、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和提供法律援助,有效地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促进农村依法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建立公证服务“绿色通道”,预约上门公证。结合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活动,建立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
3、开展“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认真贯彻实施《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七进”工作。
4、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全县共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184个,形成了以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行业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方位调解组织体系。加强面向群众、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现有人民调解员1165人,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调处、善后等工作中的基础性和前置性作用。
5、围绕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针对虫草采挖季节,矛盾纠纷凸显问题,深入抚边乡开展法制宣传,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规范采挖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保障
一是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增添了办公设备,完善了活动场所功能,保证了党员的学习教育、支部会议、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能按时对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及时调整充实支委委员,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者。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来,我局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上级党委坚强领导和局党组及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抛开成绩,冷静反思,我局党建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抓党建工作的精力相对不够到位,由于单位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支部书记、组织委员都还有行政工作兼顾,致使无法集中精力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开展党建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不大,致使党组织阵地建设还不够规范化、标准化。对这些问题,局党组将高度重视,今后,我们将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按照省、州、县的部署和要求,以更扎实的作风、更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升级转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有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报告【第四篇】
今年以来,西固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区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主动担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实效。
(一)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一是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区委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次2期,培训人数300余人次;
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专题辅导和讲党课等活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不断筑牢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是将“两个维护”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
三是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十一届区委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纪委全会、组织宣传统战会议等,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工作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并在区委常委会议上10次听取和审议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按照省、市委下发的关于宣布废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对照、逐条梳理,全区共清理文件24件,其中宣布废止14件,宣布失效5件,修改完善5件。同时,认真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向乡镇街道延伸,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原则。区委始终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服从”要求,严格执行《区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于全区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始终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做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坚持问题导向,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今年以来,开展约谈65人次,谈话函询130人次,防止干部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和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84次、廉政大讲堂245次,剖析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释法。
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落实计划报备制度化、全程纪实规范化、督查指导常态化,突出思想性和政治性,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基本制度,制定下发《党支部制度汇编》《资料规整清单》等,让各基层党支部熟知在什么时间,什么范围,以什么样的标准流程,过组织生活,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全区814个党组织、19058名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在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用“主题党日”这个载体有效统筹,促使党员“四个意识”更加坚定。
三是制定党建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并严格实行《区委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和《党建工作“季度督导检查、半年观摩交流、年终考核评估”制度》,定期专题听取乡街党(工)委、部门党组(委)书记党建工作汇报。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4次,区内党建观摩2次,区外党建观摩会2次,开展专项督查2轮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书记进行约谈,各党委(党组)向区委汇报党建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切实传导了压力,靠实了工作责任。
(三)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一是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认真履行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依法行政,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责,今年以来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7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具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在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意见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机构组建、班子配备、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具体工作,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是在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区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141”总体发展思路为统揽,以构建“128”现代产业体系为抓手,实施精致兰州西固计划,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决策重大事项16次,纪委监委在全区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全程参与,并适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时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落实、慢落实、假落实的严肃问责。
三是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凡提必审、凡提必考、凡提必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2154人次,建立并定期更新廉政档案库,完成全区4名省管领导干部、36名市管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收集报送和全区1115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完善工作。同时,严把党员“入口关”,进一步整体优化村(社区)“两委”队伍和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全面推行重点对象资格联审、负面信息联通和清理处理联动“三联”机制,严格党员日管理。
二、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监督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区委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督促四大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区委委员问题线索情况。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审查调查统一调配管理、考评工作机制;
“一站式”规范解决委机关、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批程序和规范使用问题,推进办案工作一体化。
(二)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是抓好日常监督管理。把“关键少数”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象,坚持把问责“板子”对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督促自查岗位廉政风险、严格按章办事、自觉遵守廉洁纪律,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能力素质等带头整改、作出表率,着力破解主体责任虚化、监督责任弱化、监管职责软化等突出问题。十九大以来,在查处的217名党员领导干部中,其中“一把手”43人,占比20%;
科级干部52人,占比24%。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制定印发《西固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乡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13个乡镇街道全面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坚持按照“多用第一种形态,善于应用第二、第三种形态,不放弃第四种形态”的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82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160人次,占%;
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4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函询通知书7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抓实巡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始终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省委巡视反馈的17个方面、95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69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在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市8个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结合西固实际,印发“10+1”专项整治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和整改单位,限定时间节点,靠实整治责任。政治巡察方面,聚焦政治问题发现识别,制定《2018年巡察计划》和《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建立巡察工作组长库、人才库,重点巡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十一届区委共开展五轮巡察,巡察单位59家,覆盖率%;
前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60件,整改率%,其中发现并推动解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174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177个。
三是严格执纪执法问责。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偏差监督纠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措施,坚持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清除隐患;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精准追责问责,压实政治责任。对落实防疫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区民政局局长张耀军、副局长李明及先锋路街道党工委书记王诚铖、花园小区社区党委书记刘瑞瑞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截至目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30人次,占%;
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0人次,占%;
第三种形态14人次,占比%;
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比%。全方位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落细。对“四风”问题,时刻防范,露头就打,今年以来,查处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10人,查处并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8起12人。
(三)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派员列席、监督指导全区154个科级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全程监督,特别是督促被谈话函询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讲透彻,强化经常性政治体检。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委述责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测评大会上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素质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规范开展审查调查,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三、着力构建监督体系
派出机构坚守职责定位开展监督注重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统筹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结合使用纪律、法律“两把尺子”,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形成科学全方位的监督格局。首先,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协调联动机制,全区共11个综合派出纪工委,明确每个派驻机构监督6至10个部门,并实行交叉办案,带队开展巡察工作,形成了“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其次,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纪(工)委联系机制,制定《西固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科室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全面实现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全覆盖”。再次,建立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调常态化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实行巡察问题“双反馈”、线索移交制度,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等有机结合、成果共享。
虽然我区在政治监督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监督覆盖面还不够。主要是对“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对退休人员的动态监督难度较大,“八小时以外”不可控因素太多。二是监督手段不足。当前,政治监督的方式主要还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资料等常规途径,容易造成重复监督,监督效果不好。三是政治生态“像画”有待精准。在落实政治监督方面,当前查找和解决政治立场问题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把握主体责任履行是虚是实、工作措施是松是硬、问题查找是空是深的能力还需再提升。四是问题发现不精准。有时巡察中过度过细关注被巡察单位项目工程、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少发现和提出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线索。从政治高度深入剖析发现问题线索还没有形成一种自觉,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仅仅是当作一般性的工作问题来看待,没有做到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看待。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一套完善科学有效的政治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把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反馈涉及我区问题的核查和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应核必核、应查必查、整改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中共兰州市西固区委2018-2021年巡察工作计划》,不断深化区委巡察工作,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强化巡察的震慑效果和加强巡察成果运用。
二是创新政治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强化巡察监督、党内民主监督、党内组织监督、年度考核监督、专项监督等的基础上,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保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密切关注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政治言行,及时发现干部职工在政治言行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引导,妥善处置。将政治监督工作与政治生态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巡察整改、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内加强党办、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外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网信、宣传、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形成政治监督工作的合力。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察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面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盯节点、抓具体、防反弹,推动积极主动、担当干事的风气全面形成。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高压惩腐、猛药去疴,又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现思想教育、惩治约束和警示震慑相统一。严厉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握民生领域、脱贫攻坚、涉黑涉恶三个方面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活动,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加强对开展政治监督的研究思考,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把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作为学习的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和自觉。积极探索“以干代训”“业务比武”等实践培训的有效方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练兵、在竞赛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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