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总结范文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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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总结1
根据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卫计系统近期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我局在多次业务会议上,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根据XX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违法计费、开大处方和过度医疗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由局班子人员、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负责人、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重要性,要求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对五项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开展自查。
二、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学习教育
局督查组多次到督导单位就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要求各单位及时完善资料,做好问题线索收集,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医疗服务。
我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廉洁教育片《四风之害》,深刻了解了“四风”对党、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危害,是妨碍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四座大山。同时,机关人员均手写了心得体会。
三、加强问题收集,认真解决落实
根据市、县要求,制定各项统计报表、整改台账,认真填写收集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解决落实。
近期,卫计系统通过自查、督导检查、市长热线、纪检监察反馈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件,涉及工作纪律不严、服务不到位等方面,局机关和各单位对 件问题线索通过约谈、诫勉谈话、写检查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总结2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将棋盘山镇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组织、明确任务。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镇于3月15日、3月30日先后召开棋盘山镇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推进会,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并详细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五个专项小组,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着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2、谈心谈话、思想动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同时,村“两委”班子成员互相进行廉政谈话。在谈话过程中,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查找和认领问题,营造浓厚氛围。
3、查摆问题、自查自纠。四月初,针对上级来文《关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全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通知,我镇积极响应,制定相应举措,组织各村、各站所认真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按时做好月汇报。4月18日,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组织镇、村两级开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会前学习相关资料进一步深化认识,面对面谈心谈话活动深入查纠,综合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把问题和问题线索找实找全,其中镇领导班子自查问题8件;机关支部党员自查问题6件;镇内15个行政村自查问题26件;问题线索2件。在镇党委的密切带领下,县监委委员、督导组组长苗向阳同志的亲临指导下自查自纠专题民主生活会顺利开展。苗局长会后指出,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和相互批评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大家要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剖析根源、对症下药,充分结合分管工作,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整治作风转变不彻底,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仍然对自查自纠存在畏惧思想。虽然我镇大力引导“有问题”的干部坦诚自查,相信组织,但是效果不明显,查纠不彻底不深入,个别存在表面应付、瞒压问题不上报的现象。
二是部分镇村干部自身政治素质不高,主动学习意识不强,错误的认为基层工作只要会干就行,用不着学习,对各项政策的了解不够深入,导致抱有侥幸心理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缺少纪律和法律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时有发生。
三是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存在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一些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效果并不明显,半公开、假公开和模糊公开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村民参政议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对镇村干部仍存在着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
四是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工作效果差,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结果落到实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达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状态。
二是进一步自查整改,强化督查问责。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全面排查,严查问题线索。镇纪委统筹各方督查力量,综合督导与督查暗访结合,动态开展专项监察、专项检查,不定期访村入户察民情、看实情,认真调查群众上访反映问题,苗头问题及早扑灭。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县纪委。核实问题从严追责,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作风整治。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突出常态监管。规范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推行“百姓问廉”与“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工作办法;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党政班子率先垂范就群腐问题进行自我检查,加强队伍廉洁勤政建设;规范阵地建设,权力清单与制度规范全部上墙,完善党务政务公开栏,让干部按章办事,群众按章监督,形成“纪委教育、干部自觉、群众监督”的态势,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监管常态化、细致化、全天候、全覆盖。
二、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对如何开展下步工作为我们指明的方向,把落实“八项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改变干部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严明工作纪律,整肃会风会纪。规范平常工作,要求全镇干部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值班等一系列制度,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全镇干部工作日不经批准一概不得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精简会议活动,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合并的进行合并,能压减的加以压减,会议期间要求参会人员按时参会、认真听会,一概封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有保密要求会议严禁携带电子设备进入会场,定期对干部会议记录进行检查。
(二)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坚决纠正干部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工作职责公开承诺制度,公开服务内容,将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责任人、监督电话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和单位公示栏中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保证展开平常工作的条件下,各站口、包村干部、相关业务负责人等每周最少到一个企业或一个村,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宣传政策。
(三)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廉洁自律。
加强道德教育,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重视个人品德修养,不出进高消费文娱场所,不寻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紧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平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目,控制会议活动范围。紧缩公务接待开支,同城不接待,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弄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工作日中午、值班时全天禁止饮酒。实行出差、学习、培训、检查审批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严禁私自驾车、出车,严禁公车私用,紧缩车辆费用开支。提倡全局干部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勤俭每度电、每张纸、每升油、每滴水,不弄浪费浪费,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通过制定各项制度,全镇干部职工开始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从根本上杜尽了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的产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心八项规定要求,在全镇上下营建了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总结3
2021年,县局药品股在市局药化科等相关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监管,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开展“两品一械”专项整治,切实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1.处方药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是否涉嫌开架销售、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同时下发了2021年处方药专项整治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共计246家次,对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现象下达现场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对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1件,已移交县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2.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购进是否合法,是否有虫蛀、霉变、受潮、变质等现象。开展监督检查共计75家次,下达现场整改通知书6份。3.村卫生室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药品来源,是否由卫生院统一配送,是否有自行采购药品现象,是否从有资质的商家进行采购,是否有过期药品等现象。开展监督检查共计18家次,发现违法行为3件,其中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1件,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2件,已移交县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4.开展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是否从医疗机构购进制剂并销售,是否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现象。开展监督检查共计92家次,对7家不符合GSP要求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5.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加强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所经营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情况、标签标识内容是否与备案或已批准的内容一致,是否经营违法儿童化妆品等。开展监督检查共计29家次。
二、药品抽检工作。
为保质保量完成市局下达的省级监抽任务,我局拟定了《2021年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方案》,主要以高风险、适用面广、临床应用量大、不良反应集中的药品为重点抽检品种。截止目前共完成了31个批次抽样送检任务,涉及全县14个乡镇,乡镇覆盖率100%。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管力度。从药品购进渠道、供货方资质、记录票据;药品质量、购进记录、销售记录、分类、标识、从业人员情况、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业(驻店)药师在职在岗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变更事项和许可事项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力度。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销、存进行重点监管,对医疗机构执行供货方资质和药品合法性、药械储存、养护和过期药械处置;三是监督检查与药品抽样相结合,提高监管效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小药店、小诊所、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工作。四是加强对疫苗、诊断试剂监管力度。强化疫苗购进验收、冷链控制环节运输、储存、温湿度监测、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新冠肺炎病毒疫苗,确保全流程监督、全过程跟踪、全链条追溯。五是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及儿童安全用药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势态,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违法销售、使用假劣“两品一械”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不断净化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市场。六是继续加强对村级卫生室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七是充分利用药品监督管理群,化妆品监管群开展好“两品一械”工作指导。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防控为目标,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用药安全环境。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总结4
根据党中央关于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嘉兴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大事,是一项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人民福祉的重要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在传达学习五中全会精神时指出,要立足于人的现代化,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同志明确要求,要持续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更加有力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省纪委省监委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多次对嘉兴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导。嘉兴市委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市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和市委巡察,领导并推动查处一批群众身边微腐败。作为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市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构建基层监督网络,推动监察监督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坚决惩治微腐蝇贪,持续纠治不正之风,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一、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主要情况
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2017年4月,嘉兴市监察委员会由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产生。作为红船起航地的监察机关,市监委始终坚定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把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正风反腐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治理民生领域和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中的腐败之蠹和作风之弊。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89件126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起。
(一)加强统筹引领,推动监察体系“固本强基”
一是织密网络强覆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市基层监察对象达到万人,较改革前增加万人,针对监察监督在基层可能出现的真空地带,市监委树牢“一盘棋”思想,建立“市指导、县主抓、镇落实”的一体推进机制,高标准落实镇(街道)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于2018年7月实现县级监委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全覆盖,2020年4月实现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72个镇(街道)共配备监察办主任72人,专职副主任59人,专职干部总数191名;设立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1151个,实现能设尽设,共有监察工作联络站人员5412人,聘任镇村两级监察信息员4536人。市县两级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县到镇进村入网格,全市72个镇(街道)均有1名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指导、推动落实。全面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监察监督网络初步建成。
二是严格标准促规范。基层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是保证“家门口的监委”作用得以有效发挥的关键。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监委研究制定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履职规范化指导手册,统一规范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报告、调查研究、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等制度,细化信访举报办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流程,确保基层监察组织规范运转。统筹推进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谈话场所智慧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定秀洲、海盐为全市首批试点,打造动态化、可预警的自动留痕监管系统,确保基层监察监督动态可循。强化干部专职专用,在县级层面建立“业绩由上考核、线索上面管理、业务上面指导、审查片区合作”的“三上一合”机制,常态化做好案件协助审理,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联合审理,确保基层监察工作有据可依。
三是增进协作提质效。基层监察力量薄弱是制约监督向基层一线延伸的瓶颈。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后,市监委通过建立跨镇的监察监督协作片区,实现了片区协作监督调查统一领导、统一行动,有效整合监督力量。畅通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建立“镇(街道)监察办公室、镇(街道)部门(单位)、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社区)网格”一级协作机制,探索实行协作专班实体化运行,统筹调配基层监察力量,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建立“县级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相关室、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二级协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线索开展定期会商、联合处置。落实全员培训要求,通过实务培训、挂职锻炼、以案代训等方式,严格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规程,提升镇(街道)监察干部监督执法能力。2018年以来,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自办案件数和处分人数逐年上升,特别是2020年首次实现镇(街道)自办案件全覆盖。其中,平湖市已连续5年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2020年平均每个镇(街道)立案自办案件达件。
(二)整合基层力量,实现监察监督“形神兼备”
一是压实镇街主责,构建责任链条。通过建立“清单制”、落实“报告制”、严格“问责制”,持续深化“四责协同”,推动责任从主要领导向班子成员传导,从市县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从上级单位向下属单位传递,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的责任落实格局。推动镇街主体依托“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激励保障的制度机制,整合运用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监察信息员等监督力量,实现镇对村的零距离、全方位监督。海盐县通元镇构建镇村“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的“五位一体”闭环责任体系;西塘桥街道对原有村(社区)网格进行再划分,形成“信息员+联络员+网格长”的“小网格、大廉盟”监督体系。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共发现问题信息7515条,监察工作联络站“前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是督促部门履职,优化协同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治理机制,动态调整小微权力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压减权力寻租空间。督促组织、民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履行业务主管职责,强化行业监督指导。探索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破除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体制机制障碍。近期,市监委从“小切口”入手,紧盯“大民生”,会同14家市级机关部门确定校外培训、电信诈骗、惠民殡葬、劳资纠纷、房地产、保健品等16个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同步公开部门职能处室电话,畅通“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查堵点、连断点、疏淤点,严查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是建设清廉村居,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制定出台《关于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和《关于发展运用好“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升治理效能的工作方案》,建立“项目化”推进、“销账式”管理机制,推动清廉理念、清廉规则、清廉文化融入村居建设各方面全过程。2019年7月,在海宁市召开全市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明确市统筹、县主抓、镇直管、村执行的责任体系,通过打造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的“清廉村居”样板,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海盐县推行村级财务网上监管,获评全国新时代清廉乡村建设优秀案例;平湖市推行“股份分红+善治积分”治理模式,获评省基层清廉建设十大经验创新提名奖。同时,全市深入开展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活动,抓住信访举报处置这个切入点,对村级“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开展专项攻坚,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化解基层矛盾,2020年全市受理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检举控告数量同比下降%。
(三)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群众企业“急难愁盼”
一是紧盯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治理。聚焦村级决策、村级工程、村级资产、村级服务,构建覆盖微权力、微工程、微资产、微服务的廉政“防护网”和“监督网”,强化基层监督提升治理水平。各县(市、区)定期选取村情复杂、“三资”体量大、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将其主要负责人作为县(市、区)监委提级监督对象,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微权力”运行。嘉善县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云管家平台”,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通过消除“微工程”监管盲区打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监管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海宁市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测中心,对账务处理、经营出租合同等4方面10项“微资产”管理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实时督促整改。桐乡市开展“你点单,我监督”专项监督活动,围绕便民事项办理、奖补资金发放、政策法规咨询等村级“微服务”落实情况,做到监督内容群众决定、监督过程群众参与、监督结果群众评判。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聚焦教育、环保、建设、扶贫等领域,回应“热点”、纾解“痛点”、打通“堵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我市部分初中学校平板电脑应用问题,组建专项调查组围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信息化工作履职情况和“平板教学”利益输送问题开展调查,对存在敷衍应付群众、行业监管缺位等问题的30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并督促各县(市、区)清退平板相关费用万元;聚焦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重点查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2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排摸起底问题线索53条,问责追究2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亿元;制定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市县镇三级联动走访低收入农户16636户,查看扶贫资金项目1909个,督促主管部门纠正违规发放补贴1004人,取消违规认定的581户低保家庭资格。
三是紧盯作风问题开展系列纠治。聚焦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一项项监督的开展、一次次问题的整顿、一个个案件的查办,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2017年以来,全市共对290名执行不力、作风不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起。向疫情防控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亮剑,开展靶向监督、全程纠偏、精准问责,及时防范纠治“表格抗疫”“数据抗疫”、多头报送等形式主义顽疾。向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亮剑,严厉整治数字“注水”、数字出政绩、瞒报虚报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319次,问责追究16人。向公职人员涉及“一户多宅”及违建等问题亮剑,桐乡市监委对公职人员涉及违建和“一户多宅”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推动涉及违法建设的710户实现100%拆除,对22名涉及违建不如实报告的公职人员以及17家履责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四)坚持问题导向,整肃群众身边“微腐蝇贪”
一是严纠基层“吃喝风”。常态化开展面上检查,严查“酒局牌局”、违规吃请、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片区协查”,组建联合检查组,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跨区域合作模式,严查党员干部违规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等问题;实施“禁酒驾反醉驾”行动,严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健全通报抄告机制,对“酒驾醉驾”案件中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实施倒查,全市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数连续2年下降;狠刹“会所中的歪风”,对占用公共资源的会所问题进行“回头看”,全市共排摸经营性场所463家、非经营性场所17家,发现疑似场所16家,关停整顿5家。
二是严查基层“微腐败”。持续惩治“蚁腐蝇贪”,紧盯土地征收流转、惠农政策资金、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坚持“年年有谋划、年年有重点”,深挖严查基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组织开展农村基层“通报一批‘微腐败’典型案例”“深化一批关键领域作风巡查”“列出一批廉洁问题清单”“进行一次基层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等“十个一”系列活动,发现问题1001个,问责追责基层干部34人,对1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2019年,深化农村基层“十个一”系列活动,对21个村开展农村审计巡查,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85起159人。2020年,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检查,累计收回欠款1779笔,涉及金额亿元。2017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镇村干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40起706人。
三是严办基层“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打伞破网”,深挖细查基层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集中力量深挖彻查欺压群众、强揽工程、破坏选举等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实行联点包案制度,对案情复杂的实行提级办理,市监委重点对22件省级挂牌督办黑恶案件的推进情况及“一案三查”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全面落实通报、会商、案件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同步对接介入等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同频共振,确保“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快速查处机制落地落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对19件涉黑案件、61件涉恶集团案件介入核查,共累计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42人,其中涉黑涉恶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132人。
(五)注重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一是法治保障更有力,强化不敢的震慑。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严格执行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全要素规范使用“12+3”种监察措施。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监察、审判等机关的联系沟通,健全案件移送管辖、审查起诉、审判及协调衔接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高质量推进留置场所智慧管理全国试点建设,建立了“智慧看护”“办案指挥”“安全监督”和“后勤保障”的“一网四平台”管理模式,建成留置场所指挥研判中心。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多次组织安全应急演练,确保“零事故”。
二是自治基础更稳固,扎牢不能的笼子。充分发挥“三治融合”发源地的先发优势,厘清权力清单、履职清单,发挥村民参与、基层自治的力量,明确基层权力事项、责任主体、运行流程。用好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强化纪律约束和法治约束,使监察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桐乡市坚持“百姓事百姓议”,依托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建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五议两公开”,运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使村民不仅能看得到,更能看得懂、看得透,防范“一肩挑”变“一言堂”。同时,严明村(社区)组织换届“十严禁”“十不准”要求,开展选风选纪定期督查和候选人资格联审,2020年全市村社组织换届期间,快查快办涉及换届的信访反映42件次,处理10人,澄清9人。
三是德治引领更凸显,增强不想的自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把清廉文化与德治建设紧密融合,使廉洁自律成为基层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堤坝。2017年以来,市监委先后编印了十八大以来、十九大以来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摄制了《初心丢了》《“微腐败”的大危害》《一念之欲 千里之溃》等警示教育片,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纪法解读专栏,推动以案警醒;深入挖掘和展示本地清廉文化,编印《嘉兴清廉文化地图活页册》,推出清廉嘉兴印象片及嘉兴清廉人物系列动漫片,编印出版《追寻·记忆里的家规故事》《嘉兴历代清廉人物故事“廉”环画》等书籍,举办中国·桐乡廉政漫画大展、中国·秀洲廉政农民画大赛、“南湖红船杯”全国清廉诗歌征文大赛等赛事活动,推动以文化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17年以来,全市共有88人主动向监察机关说清问题。
二、工作中的初步体会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离不开省监委、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县两级监委和农业农村、教育、卫生、住建、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监察、法院等职能单位的齐心协力,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建立健全国家监察体系的根本保障和政治遵循。扶贫攻坚、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其根本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两个维护”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统筹各方力量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监察工作的基本工作导向,也是做好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检验着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的人民立场、初心使命和工作质量。只有把群众利益与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秉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回应群众关切,才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发力点,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才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和群众基础。
三是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新时代要实现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要把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到监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能力,善于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凡事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调查、依法处置,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落实到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去,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习甚深、屡禁不止,开展专项整治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准确把握“稳”与“进”的关系,注重坚定与稳妥的有机统一,推动治理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既要在实践工作中把握规律,精准施策,又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坚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抓反复、反复抓”,才能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做到以稳促进、以进固稳、行稳致远。
五是必须坚持发挥嘉兴优势推进治理工作。嘉兴是革命红船起航地,又是全省乃至全国统筹城乡发展最均衡的地方,全域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2021年2月2日,袁家军同志在参加嘉兴市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时强调:“嘉兴有独特的优势,又在独特的节点上,是最佳窗口,不要丧失这个机会”。因此,必须结合嘉兴实际,充分发挥嘉兴城乡发展均衡,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巨大的优势和特点,始终秉持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对标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目标要求,与时俱进推动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举措、方式方法创新,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到位,助力打造均衡富庶城乡融合发展的典范,为打造“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多的嘉兴实践、嘉兴经验。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尽管一些领域群众反映和查处的问题数量有所下降,但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老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又不断出现,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民生领域问题积弊仍存。群众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征迁安置和房地产销售等重点民生领域问题的反映依然集中,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电信网络诈骗多发、房地产销售不规范、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关注度较高。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尚有落差。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虽然近年来不断强化“四责协同”,各地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有所增强,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职能部门仍然存在重审批分配、轻监督管理,主动发挥行风监管职能作用不够的问题,有的派驻监察和镇村监察干部存在“多栽花少挑刺”的思想,顾虑多、压力大、动力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是治理体制机制亟待加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综合治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缺乏主动意识,消极等待,推一步动一步;有的缺乏系统思维,把握政策不精准,搞“一刀切式”落实,方法简单粗糙;有的缺乏创新思维,习惯于传统路径和惯性思维,运用大数据动态监测、数字赋能监督的能力还不够强,探索还不够多。
四是基层规范履职犹存短板。基层干部作风好坏,直接影响国家惠民富民政策能否落地。从历年查处的情况看,一些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管理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有的甚至把公权当成私器;一些村(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损共肥私,有的甚至贪污侵占集体资财和补助资金,特别是换届后村(社区)主职干部实行了“一肩挑”,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又面临着新情况和新特点。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表现多样、成因复杂,既有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也涉及基层治理水平、利益分配调整、法规制度缺失等深层次原因。当前整治工作正处于从面上纠正到深入治理的关键阶段,必须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来思考和谋划。就监察机关而言,主要是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特别是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以更高标准做深做实治理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强监督”推进系统治理。市监委将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精准性落实、清单式管理、量化式考核的工作闭环,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用好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权必追究。主动适应村(社区)换届后“一肩挑”和任期变化对基层权力运行带来的变革,扎实推进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年”活动,推动基层监察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转化,加快构建党内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数字监督相结合的基层监督体系,确保一把手思想“不跑偏”,行为“不越轨”,精力“不分散”。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法治化”强化依法履职。市监委将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提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多层次听取群众意见、多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处置机制、衔接机制、制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惩处与教育并重,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干部的警示教育,定期对民生行业进行廉政风险分析评估。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强化纪法思维、制度意识,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精准把握政策、纪律和法律,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持续提高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加快建设“智慧监察”,以“一张网”做实精密智控。市监委将积极探索数字赋能监督的有效途径,选取农经、民政等部门为试点,在原有业务操作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流程再造、嵌入监督模块、抓取信息数据,加快数据信息整合,推动实现信息面上共享、过程全域监督、工作网格落实,将信息技术贯穿于监察监督中,构建多因素分析模型,进行监督数据的碰撞与融合分析,实现“技术+监督”的融会贯通、有效促进。持续完善集体“三资”监测预警平台、小微工程全周期平台、“码上通情”“云晴”“云哨”等公权力监督平台等数字化项目,找准日常监督中的“扣分点”,加强工作的“薄弱项”,主动前移监督关口,切实提高基层监督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全面打响示范品牌,以“金名片”推动点面共进。市监委将持续巩固清廉建设成果,通过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不断扩大清廉品牌影响力和覆盖面。在2020年市县联动创建的“清廉村居”示范点的基础上,放大“三治融合”“村务e阳光”平台、“清廉村居指数”测评、“你点单,我监督”等清廉建设品牌效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探索实践中不断总结做法、提炼经验,着力打造“清廉村居”建设的嘉兴样本。同时,秉持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集体“三资”、土地住房、征迁安置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将清廉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点面共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五)持续深化队伍建设,以“零距离”提升治理效能。市监委将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四个意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做到政治过硬。强化业务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建立健全“跟班实战”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做到能力过硬。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把监督“探头”架设到监督执法的各个环节,坚决防止和严查“灯下黑”,做到作风过硬。在推进基层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把“学思践悟行”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建立“零距离”服务机制。开展“三多”信访件攻坚清淤,树牢为民情怀,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推动惠民富民和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深化走访服务活动,主动收集反馈民情信息,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嘉兴建设“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实现蝶变跃升、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