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保责任制具体实施方案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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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城乡规划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责任分工。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1.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局党组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工作。

4.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纳入年度中心工作。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1次综合分析,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二)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妥善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防止经济、民生、生态环境等问题相互叠加。

(三)加强对网络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规划系统网络评论队伍的建设和开展评论引导工作,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强落实舆情监测引导和信息通报,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四)加强规划队伍意识形态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不断提升规划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队伍政治坚定、忠诚担当。

五、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懈怠、执行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理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监督考核。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定期开展专题督查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中共xxx市城乡规划局党组。

2018年4月13日。

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方案》《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卫健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告。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一)加强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

把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好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目的,建立每周一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好用好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加强对党的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好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参创的氛围。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等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创热情。

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顶得住、冲得上、打得赢。

(一)建立考核制度。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真实、准确地反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明确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以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也可以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或者抽查。检查考核工作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述职会议、组织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座谈或者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三)落实考核责任。

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4.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镇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思想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思想宣传工作的内部凝聚力,树立形象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建设国内外知名休闲健康城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制定镇思想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为大力推进全镇思想新闻宣传工作高效运行,高水平推进,保证新闻质量和效益,成立了全镇思想新闻宣传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运营由思想宣传报道小组成员负责,采用轮班制度,四人一组,一组轮值一个月负责当月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稿件的收集和编制,确保微信官方账号每周至少更新一次,每次更新必须有1篇以上原创文章。

镇干部职工在中央、省、市、县报纸、网站、县业务部门出版新闻媒体,积极反映镇工作和先进事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镇改革发展新成果、新实践、新经验和重大事件宣传。

报告。

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其中,

报告。

小组成员必须每月撰写一份手稿,全年撰写12份任务,不少于5份,并按标准奖励。奖励手稿包括工作动态、新闻、评论、综合新闻、通信、图片新闻、研究文章等手稿,不包括诗歌、散文、杂文、游记等作品。

报告小组成员在年终绩效考核中进行专项考核。未完成年度写作任务的,在绩效考核分数中扣1分,未完成稿件任务的,在绩效考核分数中扣2分。未完成更新任务的,在值班组成员的绩效考核分数中扣1分。

完成稿件上稿任务后(非报告组成。

上稿即奖),撰写稿件被氧生微信公众号采用的每篇奖励1分;被县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2分。被市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3分,1500字以上稿件在此基础上再加2分。被省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6分,1500字以上稿件在此基础上再加4分。被部级报刊、网站采用的,每篇奖励10分,1500字以上稿件在此基础上再加10分。图片及百字新闻以下,折半计算奖励。

四、稿件统计。

1、在统计稿件篇数时,以单人单篇为单位,二人或二人以上合作的作品,均按1篇计数,奖励平均分配。

2、有新闻价值的内容,由报道组组长向上级媒体推介用稿,经刊登采用后进行奖励,同篇稿件在不同级别媒体采用,以最高媒体为准奖励,不重复计算。

3、由上级媒体记者采写、发表关于我镇的新闻报道,不管是整篇还是篇内内容,只能计抵任务,不予奖励。

1.报道组成员必须加强各种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好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撰写的新闻稿件不能违背政策、法规内容。所写稿件必须真实,严禁上报虚假新闻。所写稿件需分管领导审核后投稿,涉及全局性重大事件或向市级以上媒体投稿的稿件需主要领导审核后,再向有关媒体邮箱投稿。

2.实行稿件定期申报通报制度,稿件发表或播出由本人按季度汇总报至党建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

3.报道组成员应自我加压,多上稿、上好稿,要及时掌握了解各部门的重点和亮点工作,准确及时地宣传相关内容。

4.镇机关各办应主动深入挂点村(居)和镇直单位搞好信息调研与收集,深入挖掘在工作、生活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或好人好事,彰显特色亮点。

5、此。

方案。

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推动作风建设,促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推行“四通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县委发[]8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本局大力推行“四通工作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创业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改进工作的有效机制,全面推行“四通工作法”,加强沟通、形成互动,善于变通、创新服务,高效直通、提速增效,实现精通、有效工作,通过工作理念的更新和工作方法的优化,促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努力树立粮食系统新形象,开创粮食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内容。

推行“四通工作法”,通过相应制度、机制建设,使“沟通、变通、直通、精通”成为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

(一)沟通。沟通就是到一线去、到基层去调查研究。要把沟通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与服务对象、各类代表及社会各界的沟通,通过沟通形成互动。

1、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建立走访日、恳谈会和蹲点调研、结对联系村居等制度,经常性召开农户、粮食经营户、职工代表会议,传达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听取他们对粮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交流,形成做好全县粮食工作的合力;进一步落实重大举措、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制度,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在议提案办理中坚持面商制度,面商率要达到100%;每年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走上门、请进来征求各界代表对粮食工作的意见建议。

3、加强与粮食主产区的沟通,及时掌握粮源信息,建立稳定的粮食供应关系,拓展粮源外购渠道,确保粮食安全。

4、加强系统内部沟通。加强与本系统上级部门的沟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等资源;加强本系统内部的`沟通,建立健全领导联系科室、分公司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系统内部干部职工之间的沟通,增强凝聚力,建设和谐机关。

(二)变通。变通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在不涉及体制和规划等重大原则问题前提下,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提高服务水平。

1、思想上变。要以想方设法把事情办好为出发点,强化办好事、办成事的意识。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开展“四好”优质服务,实行“三送一上门”(送政策、送订单、送定金和对种粮大户上门服务),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本地粮食的收购量,减轻政府支出,增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力度,确保我县粮食安全。

2、方法上变。在粮食工作管理的方法上,要多变通、多创新,不断适应当前粮食形势的发展变化。从粮食购、销、储等方面寻求改变、突破,为顺利完成储备粮食的轮换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3、程序上变。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办事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群众。

(三)直通。直通是审批提速,为审批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对于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的群众实行承诺(即自接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发证)。

(四)精通。精通是胜任本职岗位,具备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能干事、会干事。

1、提高政治素质。要把加强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制定具体方案,经常性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重点是人生观、价值观、群众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直为人、慎谨交友、干净干事。

2、提高业务水平。要组织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省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粮食工作业务和技能,使干部职工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能力。要坚持边学习边思考,引导干部职工围绕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思考,通过思考变书本知识、他人知识为自己思维,指导具体实践,解决现实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深化认识(11月中旬)。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局机关成立“四通工作法”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会,积极做好“四通工作法”推行的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四通工作法”的内涵和精髓,为落实“四通工作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联系实际,出举措(11月底-12月中旬)。充分联系粮食工作实际,将沟通、变通、直通、精通等各方面的工作内容细化,开拓创新,使其推行成为一种具体行动。建立走访联系制度,各科室与下属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多走访、多了解、多解决实际问题;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基本出发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结合“作风建设年”、“群众满意机关”、“优秀基层站所”活动,提高粮食系统形象。

(三)总结提高,形成机制(12月)。总结“四通工作法”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将好的经验和方法形成日常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行。推行“四通工作法”是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粮食系统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四通工作法”的落实。

(二)不断完善,丰富内涵。“四通工作法”要与粮食工作实际相联系,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提升,并加以制度化、具体化、有形化。

(三)有机结合,狠抓落实。推行“四通工作法”是今年粮食工作的重点之一,要把“四通工作法”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在贯彻落实“四通工作法”的过程中,促进其他工作的落实。同时,在落实做好各项工作中,运用“四通工作法”,真正确保“四通工作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第五篇】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机关各办(中心、站、所):

为确保全镇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镇党委、政府决定201x年继续对各村实行目标管理奖惩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一)经济工作68分。

1.农业经济30分。(其中:粮食生产及农技推广4分,结构调整及多种经营6分,集体经济与经营管理4分,用水管理与水利建设6分,造林绿化与管护2分,农机推广与管理2分,农民人均纯收入3分,农民工培训与输出3分)。

2.招商引资4分。

3.税费征收15分(其中:农业水费征收10分,清理债权5分)。

4.基拙设施建设10分(其中:村镇建设与土地管理分,村、组道路建设与管理分,农电管理与农网改造3分)。

5.环境保护2分。

6.科技培训与推广2分。

7.安全生产2分。8.小康建设3分。

(二)党务群团工作12分。

1.党务工作10分。其中组织建设2分,党员发展分,纪检监察(含会议出勤)2分,统战工作分,宣传工作分,武装民兵工作分。

2.群团工作2分。其中妇女工作1分,共青团工作1分。

(三)社会事业工作20分。

1.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及公民道德建设分。

2.教育及村民学校l分。

3.文化体育分。4.卫生工作分。5.计划生育5分。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3分。

7.广播电视2分。8.信访1分。

9.档案、保密1分。

10.民政、老龄、残联、拥军优属工作分。

11.殡葬改革1分。

完成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特色工作奖励分。

二、考核的牵头部门。

1.考核的牵头部门对经济工作的考核:农业经济、科技培训与推广、小康建设的考核由农。

办牵头,招商引资、农民工培训与输出、安全、税费征收工作的考核由财经办(招商引资办)牵头,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由国土建环所牵头。

对党务工作的考核:组织、统战、党员发展、纪检监察、宣传、群团工作的考核由党政办牵头,对武装民兵工作的考核由武装部牵头。

联、拥军优属、广播电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的考核由计生与社会事务所办牵头。

对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特色工作的考核由党政办牵头。

2.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

凡纳入考核的工作,年初由相关的镇级职能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制发考评表,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转发;年终先由各村逐项自查评分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再由考核牵头部门组织抽查,牵头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后折合汇总,然后报镇党委、政府集体决定。按照层层负责的原则,各个考核环节必须严格把关,确保考评结果客观真实。各村、镇级相关职能部门和考核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在考评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会章,否则,考评成绩不予认可。

三、考评计分、计奖办法。

1.计分办法:经济工作考评分、党务群团工作考评分、社会事业工作考评分以及特色工作奖励分之和即为本村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2.计奖办法:201x年度计奖分值为:井村20元/分、中桥村16元/分,其余6个村均为17元/分。

村年度目标奖实得金额数一综合考评得分x分值。

四、年终评比和表彰。

1.年终综合考评成绩名列前3名的村,由镇党委、政府对村领导班子给予表彰、奖励。

奖金额度为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第三名奖600元。

2.对单项考核成绩突出的'村,由镇党委、政府对村领导班子给予表彰奖励,奖金为500元。

五、几点要求。

1.各村要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任务,逗硬奖惩,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各牵头考核部门和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时,应本着“全面考核,突出重点,便于实施”的原则分配分值,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的一律不设置加分项目。对于超额完成任务成绩特别显著的村,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可加分作为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村按规定扣分,完成任务特别差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3.对未列入考核评比但确属全镇性重要工作,经镇分管领导向镇党委、政府请示并同意后,对单项奖形式给予有关的村进行奖励。

4.各村在奖金的分配上应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不允许搞平均主义。

5.本考核作为对主要千部考评的主要依据。本考核中未尽事宜,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西湾子镇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冬奥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决立足“主战场”、守好“主阵地”、拓展“主渠道”,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和主动权,提升全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真正让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作用,特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2年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我们党即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年,是冬奥会举办之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系列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西湾子镇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压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建立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和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坚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研判引导。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机关党支部每周学习日、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和党的理论知识。三是强化方式创新。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创新学习方式,确保理论学习结合实际,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积极鼓励机关干部在“学习强国”app、微信公共平台等“线上”学习,并成立长效奖励制度,督促全镇干部职工紧跟时代步伐。

二是加强思想引领,强化阵地建设。坚持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通过理论武装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抓好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丰富文化站活动内容,打造乡风文明一条街,丰富老百姓业余文化生活,为他们提供精神粮食。同时,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乡村好声音”农村广播站,村级宣传栏的打造工作,将其打造为展示西湾子镇良好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三是营造浓厚氛围。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公示宣传栏,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农户进行法治理论大宣讲,进一步提升全民的法治素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同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党报党刊、新闻媒体等重要平台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加宣传稿件的上稿率,提高稿件质量。同时,高度重视微博、微信等新型舆论平台,打造西湾子镇在全区宣传领域的重要地位。

三是注重主流宣传,把握舆论导向。一是把握宣传重点,引导舆论宣传。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的言论,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二是注重信息公开,清朗网络环境。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切实管好、用好网络媒体,紧盯事关百姓福祉的热点舆情、事关我镇发展的重点舆情、事关社会稳定的焦点舆情,引导热点、提升低点、补充缺点、打造亮点。要善于应对重大突发性网信舆情,制定相应预案,提高网评员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三是注重队伍组建,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各党支部基层堡垒的作用,打造村意识形态工作基础阵地,定期培训基层宣传工作人员,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培养一批懂宣传、能宣传、会宣传的基层宣传能手。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程抓好我镇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的开展。镇党委将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领导干部和党员首先抓好自身的教育,以身示范,作出表率。

二是认真落实责任。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西湾子镇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介开设专栏、典型宣传、专题专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注意总结宣传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责任、把握重点、改进方法、务求成效。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化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议事议程、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不断健全支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氛围。

(二)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化创新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系列精神精神为主要内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厚植全镇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基础。

(三)进一步改进意识形态方式方法。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引导和工作安排,避免小问题引起大情绪,营造和谐氛围。组织全镇干部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凝聚爱岗敬业的榜样力量,激励全镇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形成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奋斗精神,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四)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宣传载体。深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应对新媒体时代挑战。加强单西湾子镇微信公共平台建设,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让清朗和谐、安全可靠成为网络生态主旋律,让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同时,要加强干部职工规范上网行为,引导全镇干部职工不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不转发内容不健康、导向错误的信息,争做文明、理性、健康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

五、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第七篇】

为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县委茶发[]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首问责任制,就是基层和群众到各级机关来咨询或办事,机关里第一位被问的同志必须主动热情接待,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处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托、刁难;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应将来人引领到责任部门或科室,向有关责任人交待或衔接好。如果责任人不在办公室,应主动帮助联系,找到责任人,或者承诺向责任人转告并帮办。

我局担负着全县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是政府的窗口,代表政府的形象,切实推行首问责任制,是建立高效、廉洁、务实机关作风的重要环节,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1、建立首问登记制度。

各单位、站室都要设立首问登记本。记录发问人姓名、单位及住址,联系方法等基本情况,发问事由,被问人姓名,办理结果或衔接情况,记录要实在准确。

2、建立首问接待制度。

各单位、站室要安排专人热情接待来访的群众和基层办事的'同志,能够事事有人接待,有人办理,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减少办事的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满意。

3、建立首问承诺制度。

为到本单位办事的基层单位的同志和群众早办事、快办事、办好事。按照有关规定能办的事应当马上办,不准延误、推托,更不允许刁难、索要。对按规定才能办的事,要指导和帮助对方按要求做好具体准备,承诺具体时限,帮助把事情办结好。

4、建立考核制度。

把接待、登记、衔接、督促、办事等全过程纳入考核范畴。要比谁的接待态度好,比谁办事进度快,比谁的办事效果好,把首问责任制的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5、建立保障监督制度。

要通过张榜,文件或通报,会议等形式,定期公布执行首问责任制的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在机关内设立意见箱、意见簿、举报电话,接受基层和群众对执行首问责任制的监督。举报电话:5222853。

对不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办事,在首问登记、首问接待和办事过程中违反制度和纪律规定,推诿、扯皮、怠慢引起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实行待岗、下岗、辞退处理。

1、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推行首问责任制作为机关建设的切入点抓紧抓落实,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段湘平同志负总责,谭新元同志具体负责,各站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形成良好的风气。

2、坚持首问制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保证人民群众来访有人接待,有办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热情周到。

3、切实抓好首问责任制各项制度的落实。首问责任制贵在落实,贵在坚持。局纪检、人事和办公室要承担好落实首问责任制的具体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第八篇】

第三十九条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第四十条行政执法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执法责任:

(五)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机关而不移送的;。

(七)对评议考核工作不配合、不接受或者弄虚作假的;。

第四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持证上岗执法的;。

(二)不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行政执法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的;。

(四)粗暴、野蛮执法的;。

(五)对控告、检举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打击报复的;。

(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侵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行政执法主体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承担领导责任。

行政执法主体内设工作机构的主管领导以及内设工作机构负责人是行政执法主管责任人,对所管理的工作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主管责任。

直接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行政执法主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对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责令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等处理;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主动承认错误、及时纠正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执行上级的错误决定或者命令,或者由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过错导致行政执法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不予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第四十六条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机关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建议,也可以将有关事实材料直接转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机关处理;接受转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行政执法主体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责任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决定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复核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向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九条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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