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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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一篇】

近日,省委办公厅向全省通报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情况。

通报指出,2020年全省各地区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通报指出,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专项检查考核、日常检查考核、委员代表和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全省91个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1个党委(党组、党工委)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分别是西宁市、黄南州、海东市;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省妇联、团省委、省总工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审计厅、青海广播电视台、省教育厅、省广电局;青海大学;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53个党委(党组、党工委)被评定为良好等次,分别是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海南州,海东工业园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委党校、青海日报社、省委老干部局、省社会科学院;省法院;省残联、省文联、省供销联社、省红十字会、省科协、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省民宗委、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信访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省退役军人厅、省外事办、省公安厅、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家安全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民政厅、省人防办;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开放大学;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创安有限公司、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银行。

4个党委(党组)被评定为合格等次,分别是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个党委(党工委)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分别是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

省纪委监委机关接受考核,不参与等次评定。

通报明确,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地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适当奖励。对评定为合格等次的部门和单位,将由省委领导对其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地区和单位,将由省委主要领导对其党委(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约谈。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二篇】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

中心党组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对《党章》、《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专业法规制度的学习运用,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规范性管理;通过领导班子会、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定期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

(一)调查研究讲求实效

中心党组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确定专题调研项目,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个贷模式改革探索等,充分调动中心各部门(办事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求摸清情况、总结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以调研促工作。

(二)少开会、开短会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分管部门精心准备会议内容,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中心认真开好每月一次的主任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沟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定期开个贷审批会,及时发放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支持缴存职工早圆安居梦。

(三)精简文件简报

一是中心要求文件简报撰写人员不断提高自己发现热点亮点能力、分析总结能力和文件、简报写作能力,草拟的文件简报要求实事求是,杜绝穿衣戴帽、兜圈子、假大空。今年中心上报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均提前超额完成了任务(市委信息任务20分,1-9月已完成48分;市政府政务信息任务25分,1-10月已完成32分)。

二是加快建设中心OA办公系统。中心租用攀枝花移动云平台OA系统正在抓紧推进,督促服务方完善办公软件模块,加快县(区)办事处、政务中心(资金部)和中心机关的光纤铺设和设备调试,年底前可投入使用。OA系统启用后,将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中心的纸质印刷文件将大大减少,相关办公耗材也会节约很多,办公效率会明显提高。

(四)竭尽所能帮扶困难群众

一是中心3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按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安排每人对口帮扶3户困难群众,1名退二线的干部帮扶2户困难群众;二是科级以下干部采取多帮一形式对大龙潭乡立柯村5户困难群众进行对口帮扶;三是中心党组成员多次赴立柯村调研,同村两委、乡政府共商立柯村扶贫解困大计,制定了三年帮扶工作规划,签订了年度帮扶工作协议书;四是派出一名年轻科级干部到同德镇党委和下属某村党支部挂职,协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五是中心关工委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与帮扶工作挂钩,打破关心单位内部职工子女、青年职工成长的局限,把帮扶群众的在校子女也纳入关心下一代工作范畴,赠送他们图书、学习用品等。今年中心干部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资金已达9000余元。

(五)不断加强和改进公积金服务

1.大力推进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建设工作。中心本着建设投资少、科学实用、便于管理的原则,决定采取租赁坐席方式建设本市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平台。一是积极向市财政申请坐席租赁专项经费,得到了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二是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租赁费单一来源采购手续;三是督促、协助合作方抓紧平台网络建设和话务员招聘、培训等相关工作,力争年底前投入正常运行;四是做好热线服务平台启用前的宣传工作。

2.狠抓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区两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信贷部等服务网点均按限时办结制等要求,不断提高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工作效率,努力让办事群众少跑路、少等待。

3.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工作。加强贷后监管,坚持每季度协调组织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到所有试点项目进行贷后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省住建厅和市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单位。截止11月末,已按期收回攀煤清香坪小区等6个项目本金54320万元,现有项目贷款余额42260万元,按合同约定累计收回17个试点项目到期贷款利息7718万元,未发生一笔逾期贷款,为“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开了一个好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的良性循环,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住建部、四川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

(六)规范考察学习活动

1.外出考察先报批方案。为了学习其他市州中心的先进经验,本中心报请分管市长同意,邀请市人大、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公积金中心组成联合考察组于9月中旬赴成都、德阳、绵阳三市四个公积金中心开展了一次考察学习活动,为我市个人住房贷款模式改革、公积金中心分类改革等工作获得很多借鉴经验,受益匪浅。

2.外出学习培训有文件或通知。对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中心要求必须有正式文件或通知;同时,经班子成员商议后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才会安排职工外出培训。

(七)规范请假销假手续

中心主要领导出差须报请分管市长、市长和市委书记批准;中心副县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出差,一律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中心制定下发了《职工请假销假暂行办法》(攀住金〔2015〕23号),明确了干部职工请假、销假审批办理程序,切实加强劳动纪律管理。

(八)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1.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本中心无编外用车;二是更新车辆严格按报废、采购规定办理;三是坚持公务用车派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四是实行准驾审批制度,未经单位同意干部职工不得驾驶公车,副县级以上干部无私自驾驶公车现象;五是严格公务车辆停放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中心从规范公务接待,节约经费开支的角度,参照市接待办和其他地方的规定,结合实际草拟了《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支出。今年公务接待开支比与上年同期减少了很多。

3、规范使用公务卡。中心加强财务管理,设备、物资采购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办,能转账支付、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不允许采取现金支付方式。1-11月,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等工作使用公务卡金额为:元,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增长。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无发放购物卡、提货卡现象。

三、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

(一)深化“三大主题”教育活动

深化“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主题教育活动(简称:“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组织开展好第三、第四阶段的活动,使党员干部职工干事有激情、做事有思路、推进有举措、落实有效率、工作有实效,促进中心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推出便民措施,为缴存职工圆安居梦助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推出了《关于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落实便民措施的通知》(攀住金〔2015〕14号),使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公积金惠民政策知晓率。二是按人性化和与时俱进的要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规定。三是简化提取还贷手续,延长提取时限。四是精打细算为职工购房降低成本。

四、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常抓不懈,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常态化。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党组在年初与各部门(办事处)签订了《管理中心2015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并进行了严格考核。三是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针对2012年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中心各部门(办事处)认真落实中心制定的防范措施,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安全、高效运行,没有出现廉政风险。四是党组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五、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管理效益再上新台阶

(一)2015年归集公积金约15亿元以上,公积金余额将突破65亿元,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二)201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将首次突破10亿元,贷款余额将突破25亿元,大大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2015年住建部没有批准新的项目贷款计划。目前项目贷款余额为亿元。

(四)增值收益创历史最好水平。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将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

六、狠抓纠风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

(一)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个人贷款要求借款人提供充分足额抵押担保。加强个人逾期贷款的日常催收,协调银行、担保公司和本部门人员及时建立贷款逾期台账进行催收,促进贷后管理水平的提升,全年逾期率控制在%范围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逾期率小于%、省住建厅下达个人贷款逾期率小于%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贷监管,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完整

对重点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时催缴,对未达到最低缴存标准的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通过现场核查、网上查询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贷款申请资料和提取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严防虚假交易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资金管理

1.加强贷后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心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管。一是部门联动,全程参与。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充分履行职能职责,每季度开展一次贷后检查。二是把握监管重点。重点监督试点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贷款资金使用,销售收入和租金回收,还款资金准备等重点环节,督促规范借款人行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销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形成季度《贷后检查报告》,上报省住建厅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2.狠抓“四落实”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一是落实借款人足额抵押措施。二是落实市、县(区)财政兜底还款措施。三是落实资金封闭管理规定。四是落实受托银行的催款责任。

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一)重大决策不搞一言堂

中心党组充分发扬民主,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事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经中层以上干部认真讨论,再经党组会集体研究议定。如中心正在推进的个贷模式改革,中心先组织联合考察组赴成都、德阳、绵阳三市四个公积金中心进行全面考察学习后形成初步意见;中心主任办公会经过几次集体讨论,分别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征求受托银行、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和担保公司意见建议,形成较为成熟的建议方案后报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

(二)重要干部任免严格按组织程序办事

一是按市委组织部安排推荐了名正县级后备干部人选;二是按市委组织部要求推荐潜力型和培养型年轻干部人选各3人;三是因干部年龄原因,需推荐综合部部长继任人选。中心党组从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分别征求群众意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沟通、拟任人选公示、上报市委组织部拟任免文件,待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进行任免。

(三)进一步加强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管理

个人贷款的发放需经中心贷审会集体讨论通过;大额度的管理费用开支需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市政府、市财政批准;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公积金服务

(一)积极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建设

在前期已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一站式”服务,各县(区)办事处实现个人贷款本地初审的情况下,中心今年着力探索个人住房贷款模式改革工作,目的是为了降低职工贷款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正在筹建的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大厅,将引入相关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等,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功能,真正实现个贷“一站式”服务。

中心资金部、信贷部、资产保全部积极参加市文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认真做好公积金政策宣传。在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原则,按主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办事。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推进西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通过与**代表的沟通交流,中心于2015年5月27日以《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4号建议的答复》(攀住金〔2015〕22号)向**代表作了正式回复,得到了其“满意”认可,及时将回复意见报送市人大和目标督查办。

2.积极协助市住建局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一个。

(三)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内部公开。将中心年度党务、政务工作目标向职工公开,让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分工、职责向中心的总体目标努力,各自有序地干好本职工作。二是向社会公开。及时将党务、政务工作在中心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及时报送党务、政务信息,让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本中心工作动态。

(四)积极参加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按市效能办安排到市电台做了一期《效能热线》直播节目,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二是到市有线电视台做了一期《焦点对话》节目,对公积金相关政策做了解答宣传;三是及时回复市长信箱信件50余封,回复12345市民热线转来信件近10封;四是积极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事)件。按照监察部等四部委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政策,于7月底前对超过当年最高月缴存金额1424元的职工进行了纠正,对达不到最低缴存额57元的职工进行了补缴。对因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造成住房公积金被骗取骗贷的,我中心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三篇】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近期,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5个县级国家机关党组、7个镇和22个县直部门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立足全面从严依规治党,紧紧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细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认真履职尽责,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分解,逐级开展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大部分被督查单位通过下发工作要点、开列责任清单、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等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的职能作用,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在实际行动中。板桥镇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并实行签字背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平川镇、蓼泉镇、财政局等单位认真落实廉政约谈、提醒谈话等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末梢神经。新华镇以“八个多少”检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半年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解决突出问题2个,开展调研2次,主要领导上党课6场次,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有力促进了责任落实。教体局、检察院将“三述”工作进行延伸和拓展,开展了下属单位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活动,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

(二)聚焦“四风”问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各镇、各部门单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要求贯穿于整体工作全过程,从单位内部抓起,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院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编印了《廉政规章检察纪律汇编》、《检察纪律口袋书》,要求干警随时学习,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沙河镇每日不定时开展督查,下发督查通报4期,对违反上班纪律的24名干部和1名午间饮酒的村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倪家营镇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干部进行大会批评,对不按时上班、不积极下村、不遵守会议纪律的19名干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食药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执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健全制度、挂牌公示、强化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监管范围和执法权限等内容,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突出纪律审查,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坚持对违纪行为“零容忍”,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实效,切实做到有案必查。坚持基层信访实行“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督办力度,制定《临泽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纪涉法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临泽县行政机关执法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发挥执纪执法、涉纪涉法单位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纪律监督工作合力。止目前,公检法与县纪委互相交换案件线索26件27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案件40件,结案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各镇纪委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件19人,占全县案件查办数的%。

(四)注重源头预防,廉政教育进一步深化。各镇、各部门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准则》、《条例》、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做到了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四落实”。各镇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观看“一片一书”,使“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入脑入心;对推荐提名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严格进行纪律审查,切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换届选举期间风清气正。同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辅导、廉政知识测试、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形式,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县法院从元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尊崇党章、尊法守法意识。平川镇组织全镇各党(总)支部书记、支委、党小组长和优秀共产党员160余人参加了“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签名活动,向全镇党员干部及家属发放“廉洁齐家”倡议书2000多份,有力促进了良好家风的实践养成和自觉传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各镇、各部门虽然能认真落实县委部署和县纪委的工作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个别镇和部门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浮于表面,工作约谈流于形式,开展集体约谈多、单位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少、班子成员约谈下属负责人少,压力传导不到位、不深入;对市纪委下发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手册填写不认真,记录不规范,有的甚至还是空白;述纪述廉述作风拓展延伸不够,大部分镇和部门单位没有开展“三述”工作;履责报告制度落实不力,审计局、司法局、妇联等12个单位未报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履行监督责任还有差距。个别镇和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作风建设督促检查重形式、轻效果,不能动真碰硬;个别镇不能积极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纪律审查力度不大,对县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存在超期未办结现象;“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大。

三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个别镇和部分部门单位工作按部就班,不能有效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提炼总结好的方法和经验,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整体平淡,无特色、无亮点;部分镇和部门单位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报送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缺乏总结提炼、采用率较低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力争全面完成2016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要传导压力,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紧紧围绕省委“3783”责任体系和王三运书记“866”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标准,把责任分解、“三述”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报告、约谈提醒、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把“四个亲自”贯穿始终,带动班子成员有效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各镇要对县委村级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好反馈整改、函询、问题线索三个台帐,依纪依规进行处置,确保巡察取得实效。各镇党委要全力支持好镇纪委落实“三转”,配齐配强纪检专干,为镇纪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要纠建并举,实抓干部作风转变。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经常性提要求定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势头不减、力度不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继续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婚丧嫁娶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加大对违反作风纪律的人和事的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以常抓常严、敢抓敢严、真抓真严的态势推动良好作风的形成。

三是要筑牢防线,活抓廉政宣传教育。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把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切实做到党纪党规入耳入脑入心践行。要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深入挖掘优势资源,不断创新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方式和载体,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要将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廉政文化示范点相结合,从“正”“反”两面,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建文化墙等措施,扩大宣传廉政正能量,使党员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教育。

四是要挺纪在前,严抓监督执纪问责。要严格按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纪涉法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行政机关执法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要求,对发现和查处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移送,切实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方位立体式的问题线索处置大格局。要高度重视信访问题线索查办,对县纪委转交的信访件,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抽调专人快查快办快结,特别是信访件超期还未办结的相关镇,要抓紧时间,查清事实,尽快办结。要紧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将查处的重心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查“蝇”贪治“微”腐,切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四篇】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一年来,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一年来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年初,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学习了“两个条例”、党纪党规和廉洁自律手册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观看反腐倡廉的录像带子,强化了全体人员廉政意识,营造机关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学习,使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用权不滥、理财不贪、廉洁从政。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廉政意识,增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二、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三、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

近一年来,坚持按照中央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带头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坚持与群众打成一片,尽职尽责地为人民群众办事,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能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办事;不搞以权谋私,假公济私,钱权交易而伤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带头坚持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坚持说真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凡是要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事事以廉洁自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对照各项规定:1、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2、没有到单位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3、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

总之,一年来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能认真贯彻执行责任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坚持讲原则,不讲关系;能严格要求,自觉接受党内群众的监督。但我深知,党风廉政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断强化廉政意识,以实际行动扎实践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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