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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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1

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岳发〔2018〕17号)和《岳阳市2019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内容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一揽子事”。改革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的要求,通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

二、改革目标

紧扣省定100项“一件事”,2019年5月底前市本级完成事项颗粒化、情形化梳理和流程再造、业务融合;6月1日起60项(以上)套餐“一件事一次办”在综合受理窗口形成对外服务能力。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事项清单、流程清单梳理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100项以上套餐“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改革任务

(一)打造一窗受理“最全一件事”。

1.编制事项清单。对照已公布的“四办”事项清单和省定100项“一件事”,调整编制“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5月10日前〕

2.再造办事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形成“一事一单(材料清单)一表(申请表格)一图(流程图)一说明”的规范运行标准,申请材料、审批时限均压缩4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5月30日前〕

3.实施“一窗受理”。制定出台《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按照“1+X”模式调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窗口设置,形成“全科无差别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税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办理、人社事务、医疗保障、公安服务”等服务专区。落实前台受理人员的招录和培训。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做到“应进必进”“一窗受理”,实现企业群众由“只进一扇门”向“只找一个窗”转变。对低频冷门事项设置“视频专窗”,实行连线导办、网上审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4.推进服务下沉。全面推进服务下沉“就近办”,动态调整下沉办事项清单,发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阵地作用,按照“放到位、办到位”的原则,将与村(居)民密切相关的个人事项下放、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便民平台办理。推进在线审批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实施制证设备终端向基层前移,提升出件制证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并持续完善〕

5.推行“5+2”错时延时服务。探索推行“5+2”工作日模式,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受理、办理通道。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推动更多事项“自助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并持续完善〕

(二)推进一网通办“最快一件事”。

6.建成“一网通办”总门户。依托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成岳阳政务总门户,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线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端的统一,对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所有线上线下服务事项,逐步做到一网受理、协同服务,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

7.贯通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等基础数据库,加快推进证照、信用信息、金融信息等服务型数据库建设。依托市政务云,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渠道,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实现200项以上高频事项“一证通办”,着力打造“无证明城市”。〔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8.深化移动服务端应用。加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利用全市统一的大数据管理体系和共享交换平台,增强岳阳政务微信公众号功能,打造“岳办岳好”移动端的审批服务门户。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00%实现在线咨询、办理提醒和结果反馈,200项公共服务类事项实现移动端在线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9.建立信息资源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多级共享平台对接、平台运行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加强完善网上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物流系统、统一支付系统建设。推动标准应用工作,依据国家制定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标准,做好贯彻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10.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全市大数据开发建设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大数据发展,研究解决全局性方向性重大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持续推进政府部门信息化平台和信息系统的整合。实现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分析、共享、应用、开放的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三)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最难一件事”。

11.优化“一窗办”。按照“交地即开工”为总目标,进一步压实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阶段牵头单位责任。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一窗受理相关阶段审批资料。实现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市政工程类、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减至70、61、54、49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12.推广“多合一”。开发统一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以空间战略规划为引领,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空间的各类规划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及规划信息共享共用,支持各部门业务协同办理。建立健全市多审、多测合一工作机制和市中心城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向县级延伸对接。〔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13.做实“帮代办”。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全过程建立代办制,提升专业化帮代办队伍素质,落实项目帮代办负责人制度,依法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办服务。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立帮代办专窗,配备专人,开辟项目帮代办专区,为投资客商提供提前指导、窗口陪同、协调推进、接力代办、超前代办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建立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信息平台,加快市场化进程。〔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14.试点“区域评”。鼓励各地制定并实施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区域评估的主体、内容、方式以及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在岳阳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实施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制”试点,逐步探索市政设施和房地产建设试行,实行“交地即开工”。总结试点经验、形成标准体系,选择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复制推广,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并持续完善〕

15.规范“水电气”。电力接入、用水报装、用气报装纳入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对外服务,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环节,规范和优化接入(报装)流程、环节、时限、收费等。通过推进电力接入申请联办,实施标准化作业。10(20)千伏高压、400伏低压非居民平均接电时间压缩至70和20个工作日以内。在用水用气报装方面大力精简用户申请材料,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压缩承诺时间。用水用气报装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行业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16.提速“财评、结算”。优化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全过程住建、发改、财政、审计成本联控机制,形成结算“项目初审、财政复审、住建备案”工作机制。由住建部门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细则”,由财政部门牵头制定“结算办理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报告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内审,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结算评审报告;财政结算评审时效压缩50%以上,1个亿以上的项目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四)实施企业开办房产交易“最爽一件事”。

17.实行企业开办“领照即开业”改革。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等措施,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扎实推进“照后减证”,推动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名称自主申报,优化新办企业涉税业务综合套餐服务,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在企业设立全流程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基础上,实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一天办结、零成本”“110”改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8.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房即交证”改革。推动房产交易、税务缴纳、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深度融合和信息共享,加快实施不动产交易登记网上办理。2019年6月底前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8月底前实现商品房一手房交易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9月底前实现存量房交易登记等业务2个工作日办结;力争12月底前实现1小时内出证。推广不动产交易登记与水、电、气、广电、网络等过户的联动办理,让群众切身体验政务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升级监督考评“最严一件事”。

19.推广“万众点评促跑改”。进一步畅通“一件事一次办”企业群众评价、投诉、建议渠道,实现“万众点评促跑改”微信公众号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深入实施“市长助跑、局长陪跑、媒体跟跑、部门联跑、纪检督跑”,以企业群众全方位评价倒逼服务提速提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0.充分发挥12345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引导咨询预约,建设“岳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畅通投诉举报主渠道,统一受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咨询、投诉和反馈。充分发挥12345热线平台政务服务“一号响应”指挥调度枢纽作用,做到即时咨询、即时答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1.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在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优化随机抽查系统,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施联动,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完成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部署实施。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及中省驻岳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2.加强电子监察。依托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窗受理”支撑系统等使用效能的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保障。成立岳阳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跑改办”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的解读解说,告知企业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一件事一次办”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综合绩效考核。综合运用营商环境指数测评、电子监察、“万众点评”等多种形式,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改革专项巡察、专项审计制度,实行一月一测评通报、一月一约谈整改,确保改革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通知(湘政办函[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到2019年底,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大量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到2020年底,实现政府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全市统筹、部门协调、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型政府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改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改革内容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一揽子事”,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

“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一张清单”,再造审批流程

1.编制目录清单。从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出发,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对照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围绕公民、企业发展周期,编制衡阳市“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

2.再造审批流程。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一次办好”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和环节归并整合,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三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实行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3、推行并联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制度,由牵头部门组织配合部门在流程限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涉及事项办理,办理结果通过综合受理窗口统一送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4、积极放权赋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将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各产业园区。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二)设立“一个窗口”,实现集成服务

5、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发挥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以及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6、强化实体大厅功能。开展“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及免费帮代办服务,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7、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以市党政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纳入统一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建成“衡阳群众(政务服务)”APP,促进“指尖办”。把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群众APP建成政策解读的窗口、政民互动的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的总入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8、打造“12345”政府服务热线品牌。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推动政府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都可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或网上咨询,逐步实现办理进度查询、跟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三)建设“一个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9、建设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与国、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向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造五级全联通、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0、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健全共享数据权责机制,明确界定数据管理和使用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现使用共享政务数据全程留痕和可追溯,2019年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数据共享,2020年实现市域内数据共享;加快与国、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1、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努力打通信息孤岛,联通线上线下办事平台。严控各类业务审批平台建设,原则上应统一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平台业务性、专业性要求高的部门要求确保平台对接到位。建立党政机关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同类型的信息化项目或未按要求改造对接的,一律不审批新项目。(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四)制定“一套标准”,规范审批运行

12、制定完善工作规范。逐项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操作办法,制定平台运行管理、应用服务接入等操作规范,分类探索推行“5+X”工作日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3、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完善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审查工作细则、政务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线上线下支付等标准规范的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五)探索“三即承诺”,强化监管机制

14、探索推行“三即”承诺制。推进商事登记、不动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试点,提高“三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时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15、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统一云平台等使用效能的监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16、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尽快启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5月,启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各级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牵头领域的“一件事一次办”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行,纳入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衡阳群众APP实施。

(二)督查评估阶段。2019年9月底前,梳理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市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对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从工作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解决问题、深入推进。

五、职责分工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全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确保与省级平台无缝对接。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市、县(区)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工作,实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

(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总体要求,牵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改革工作。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办理指南及审批流程图。负责做好本部门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工作。负责按照新的办理流程和资料对内部审批职能、审批材料进行归并、精简。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和镇(乡、街道)、村(社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完成相关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我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之一,是今年“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邓群策为组长,副市长杨洪峰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戴新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的实施动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协同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牵头做好本系统的改革推进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照改革目标,制定时间表、作战图,统筹协调,逐项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兑现,让群众评判改革成效,享受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三)加强督查评价,促进落地落实。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列入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及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督查检查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问责,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巩固改革成果。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3

为贯彻省市“一件事”改革相关决策部署,保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要求,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研究借鉴南京市着力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场景的创新举措,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围绕“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窗口布局,规范服务标准,建立系统联动、部门协同机制,再造办事流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高质量发展后发先至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改革内容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涉及到一个以上政务服务项目,需要到一个部门不同窗口、多个部门或需跨层级部门办理的“一揽子事”。“一件事”改革是指通过整合事项、流程再造、信息共享,线上一个平台或线下一个窗口统一办理,形成“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出件、一键评价”的办理模式,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一窗受理:“一件事”要明确线上一个专栏或线下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一次性初审。

(二)一次告知:对“一件事”的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实行一次性告知。

(三)一表申请:对“一件事”中原需要申请人填写的多张申请表,整合成一张综合性申请表。

(四)一套材料: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进行整合、精简、优化,形成一张材料清单,提供申报材料样式,申请人只需按要求提供一套申请材料。

(五)一窗出件:各部门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反馈给窗口,由窗口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等通过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统一送达申请人。

(六)一码评价: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生成二维码,申请人对办事流程、办事窗口和办事人员等进行满意度扫码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编制事项清单

4月底前,围绕企业和个人生命周期,选择企业群众办理的涉及面广、办件量大的高频事项,梳理编制灌南县“一件事”主题事项办理清单。6月底前,各部门根据事项清单,编制标准化流程、办事指南,包含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事项清单将根据实施情况和改革进展,适时更新完善。

(二)再造办事流程

按照“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要求,认真梳理“一件事”办理环节。5月底前,对属于同部门多科室流转办理的事项,要求有关部门整合内部办理流程,取消不必要的审核流程,实行“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对流程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负责核心环节的部门应作为牵头单位积极主动推进实施,其他环节办理部门须配合牵头部门,梳理事项办理的审批条件、办件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整合表单、精简材料、压缩流程,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进办理“一件事”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实现“一件事”多维度综合集成。

(三)完善线上平台

为推动“一件事”网上办理,市政务办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在政务网上增加“一件事”模块,提供线上办件入口。以线下办件“一件事”清单及办事流程为基础,3月底前,要求完善线上系统目录配置和主题配置。3月至年底,逐步推进网上平台与实体大厅的集成融合,构建线上线下互为支撑的协同发展局面。

(四)优化线下大厅

1.设立“一件事”专窗。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进一扇门、填一张表,办成一件事。3月,县级政务服务大厅完成开设“一件事”专窗,全面推行“一件事”高频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严格遵守告知承诺、帮办代办等制度。7月至年底,计划逐步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向基层延伸,在镇级为民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专窗,做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2.设立“开办企业专区”。重点推进开办企业“一件事一次办”,线上依托“全链通”平台“一网通办”,线下整合审批、税务、银行等部门设立企业开办联合服务专区、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窗,实现“一窗办结”;为在灌新设企业免费刻制4枚印章,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通过线上申请、并联审批,审核通过的企业即可领取“企业开办大礼包”,内含营业执照、一套免费印章和政策指南,实现企业个工作日即可“拎包入驻”。3月至年底,进一步组建开办企业代办员队伍,为开办企业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自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环节开始积极介入,主动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定制个性化代办帮办方案。

3.推进部门“一件事”整合。5月中旬,要求各部门设立“一件事”负责窗口,统一接件、初审、出件。按照省级发布的“一件事”事项参考清单,整合本部门窗口事项,梳理完善灌南县“一件事”可办事项清单。5月下旬,确定“一揽子”事项牵头部门。对于跨部门“一揽子”事项,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由第一环节部门牵头,“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组织实施,全程跟进事项办理。

4.推进镇级“一件事”改革。按照“应尽必进”的原则,对于已赋权乡镇的事项(店招标牌设置、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推动相关部门进驻镇级为民服务中心。镇级大厅设置“一件事”综合窗口,计划7月底在城关镇(新安镇)先行试点,如由市场监管局新安分局办理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食品经营许可(零售)、食品小作坊登记等事项,要求统一进驻镇级大厅集中办理。

四、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一件事”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一件事”改革的领导,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加强人员、经费、场地等要素保障,狠抓落实,形成改革合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

(二)强化宣传培训

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或媒介,大力宣传“一件事”改革,提高“一件事”改革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采取多种形式,在标准化建设、平台使用、业务办理、技术应用等方面对业务人员强化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三)强化考核监督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一件事”改革工作,建立考核指标,将“一件事”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放管服”改革的督查重点,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反向问责机制,促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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