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整顿教育检视剖析材料【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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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整顿教育检视剖析材料【第一篇】

按照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实际和履职情况,现将个人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存在重业务学习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轻党的理论学习的情况。尤其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存在不够深入、系统、全面等问题,学习存在“应付式”“作业式”的学习心态,研究不深,理解不透,导致了政治上站位不高,没有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由于理论学习不到位,导致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学习只是满足于会议文件,没有始终坚持以“四个意识”作为指导日常工作学习的政治标杆。工作中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大局意识不强,没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和党中央发展战略,没有把地方发展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开创地方发展的新局面。

3.脱贫攻坚缺乏全局意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统筹协调不够不好,学习思考不深入不精细,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不多,深入基层实际了解调研不够。在一些政策的落实上,没有很好地贯彻,存在偏差。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稽查发现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扶贫思路不多,工作不细不实,有畏难情绪。

(二)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执行政治规矩有偏差。在工作中能够始终严守政治规矩,但是在政治敏锐性上还有差距,存在对上级精神理解不够透彻的问题。对社会上流传的一些政治谣言见怪不怪,对一些不健康言论,虽不随波逐流,但也听之任之;对于个别同志在遵守党的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模糊认识没有及时出面批评制止,存在好人主义;忽略了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政治规矩方面的约束和管理,只有原则要求,没有具体监督管理办法

2.执行政治纪律不严格。在工作生活中对分管联系部门的要求有所放松。工作中缺少务实的风气、担当的勇气和创新的锐气,抵制不良风气的意志不够坚定,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有时认为是小事,警惕性还不够高,落实制度、执行政策监督管理不到位。

(三)在组织生活方面。

1.贯彻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彻底,满足于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性。比如,领导班子成员给所在支部上专题党课,只局限于上传下达,以读报纸、学文件的政治学习为主,内容没有联系改革、发展的形势,没有联系政研工作实际,特别是没有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平时忙于具体工作,总感觉时间紧,没有主动参加基层党组织会议,与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交流沟通不充分,平时只是通过集中学习或者开会时进行交流,没有主动利用其他方式与班子成员交换工作意见,导致与班子成员的沟通少。注重出勤而不重视效果,有时候发言没有经过仔细推敲,只是照本宣科走走过场。

3.双重组织生活没有落实到位。有时因时间关系没有及时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活动。比如,对一些文件的学习,看下标题,了解下大框架,一知半解,精深度没有把握;干部在线网络学习,自己没有实实在在的完成,时限临近,安排工作人员代学,满足于学够学分就行。

(四)在作风建设方面。

1.工作作风有待改进。对一些分管联系工作,在具体环节和内容上花的时间和精力不多,统筹协调不足,解决问题少,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少。在一些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繁忙,未能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未能及时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没有牢固树立从群众的智慧、群众的创造中寻找工作思路和新鲜经验的意识,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

2.开拓进取精神不足。面对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以及脱贫攻坚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思考不多、研究不深,创新突破不够、办法措施不多。面对一些复杂矛盾和攻坚任务,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够,害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勇往直前的冲劲和进取上进的动力不足。

3.教育分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严。对一些分管联系部门及工作人员教育不严,在具体环节和工作内容上花的时间和精力不多,没有强调具体的工作要求工作纪律,导致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执行不力,工作作风不实,极少数干部还存在一些违纪现象。

(五)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还存在主观主义和懈怠思想等问题,抓党建工作主要是按照上级要求,按部就班来做,方式、手段落后,缺乏创新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上存在麻痹思想,对“两个责任”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压力传导还不够,对日常工作中廉洁方面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落实党内监督方面,对领导班子自身监督比较严格,但是对普通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比较少,缺乏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

2.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对部分分管联系的单位,制度执行监督还存在失之于宽的问题,有少数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比如,对少数公车私用、“飞四”赌酒、“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歪风邪气的监督问责还有盲点、还不到位,没有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制度。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住房情况。

(二)用车情况。

(三)办公用房。

(四)家属、子女从业情况。

(五)出入会所的情况。

(六)收送红包及插手工程情况。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自我反复审视,自己在存在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个人主观认识尚有欠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站位方面。对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还存在不深不透的情况,没有真正做到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本、培为政之元,个人理想信念有所淡化,有安于现状思想,进取不足、创新不多,对工作学习严格要求有所放松。

(二)政治意识方面。对照党章的要求,自己的党性觉悟还有待提高,有时候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不够,自我要求有所放松。主观上产生了麻痹思想、学习上产生了懈怠思想,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平时多注重学习与分管工作联系紧密的知识,没有把系统的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服务观念不够强,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政治纪律方面。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态度不坚决,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意识有待加强,有时不顾长远发展追求短期效果和成绩。对一些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还有的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没有坚决抵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程序不严格,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

(四)政治功能发挥方面。对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入,一定程度上存在轻党建、重发展的思想,对党组织自身政治功能的发挥不够重视。对党的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彻底,有时因为部分行政工作的影响得不到有效地落实;执行组织制度流于形式,对新时期如何加强党组织建设研究少、创新少;对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没有高标准的要求自己,花的时间不够多,下的功夫不够深,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以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始终将学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保持孜孜不倦、持之以恒的学习热情,增强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接受新事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四个意识”,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本、培为政之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是深入把握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在学好政治理论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干部的要求,深入研究学习工业、交通、环保等方面知识,不断拓展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三是真正扑下身子,沉到基层,真诚地向群众学习、向基层学习、向实践学习,掌握开展基础工作的第一手素材,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印证理论,全方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涉及到方方面面,每一条都必须严格遵守。一是加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时刻在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主张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能有任何偏差。二是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三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不自以为是,不能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以严实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是严格按照“两学一做”教育的要求,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丢下包袱、敢于正视和纠正问题,以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为导向,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二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等根源问题上深挖不足,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多到条件艰苦的地区、矛盾集中的地方走访调研、开展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换看得见的成效。三是以务实管用的作风促进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脚踏实地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才是对群众最大的负责,勤补精神之“钙”、勇祛行为之“垢”,提高推动工作、解决矛盾、领导发展的魄力和能力,抓实抓好一批群众最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事,让老百姓真正得实惠。

(四)以本职工作为重点,创新工作思维和方法。全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自己分管联系的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想破题解困,就必须立足工作自身特点,以创新的精神和勇气面对。一是要科学判断形势,对待工作深思熟虑,在做深做透调研的基础上,吃透下情,掌握规律,不能拘泥于过去的思路和模式,找准切入点,扎实推进工作。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助推力,适时调整工作重点,紧跟发展步伐,以达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真实效果的目的。三是培养用敏锐的眼光,理性的思维处理工作的习惯,使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办事方法与时俱进。在工作实践和研究探索中,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创造机遇、发现机遇、把握机遇,因势利导,运用自身优势,把创新转变成提高工作效率的新支持、新抓手。

(五)以党章党纪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一是按照党章的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努力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服务群众,充分发扬无私奉献精神,苦干实干、奋力拼搏,体现自我价值。二是带头搞好团结,摆正自己与集体领导的关系,把自己更深地到融入班子合力中,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三是把清正廉洁作为做人为官的准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自律,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坚守清廉底线。正确对待权力,保持宗旨观念不丢;正确对待利益,保持平常心态不变;正确对待情谊,保持纪律界限不越。

纪检整顿教育检视剖析材料【第二篇】

按照机关教育整顿部署要求,下面,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及生活实际作如下检视剖析:

一、学习教育的收获

按照机关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我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的根本任务,把铸就政治忠诚作为首要目标,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紧扣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努力在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上下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等,不断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持续淬炼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功底色,不断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检视存在的问题

在检视整治阶段,我聚焦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六个是否”主动说清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认真自查,反躬自省,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现将检视问题报告如下:

1.在信仰缺失方面:

作为一名老党员,始终把信仰信念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还存在差距。信仰高度依赖理论,没有理论就没有信仰。我虽然能够积极主动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但没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党内监督专责力量的政治定位,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常委,在理论学习上还存在“急学先用”,甚至“现学现用”的现象,不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本领,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有所松懈和滑坡。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强。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审视问题应该立足政治视角,但作为纪委书记,在查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时,往往容易陷入本本主义,不能从思想等理想信念的事业“解剖麻雀”,导致案件警示教育功能未能有效显现。

2.在政治动摇方面:

政治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政治上的失守是最危险的失守。作为纪委书记,能够坚定政治立场,做到党中央有部署、省市委有要求、市纪委监委有态度、本人有行动,但通过仔细对照检查,发现自己大局观念还不强,政治站位还不高,在参与市委集体决策时,往往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注多、发表意见建议多,但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和事项,投入精力研究谋划不够,发表意见建议相对较少。

3.在放弃原则方面:

坚持原则是共产党人的重要品格,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原则,高扬纪律和法律戒尺,敢于旗帜鲜明,勇于动真碰硬,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奋勇争先、建功立业。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到位。作为纪委书记,觉得开展工作必须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行,而纪委监委的工作主要是发现问题、处置线索,存在向县委汇报工作就是揭短亮丑过程的错误认识,会影响班子团结,导致在协助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靠前和攻坚意识不强,在开展同级监督时担纲承梁有畏难情绪。

4.在作风不正方面: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作为纪委书记能够秉持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基础上,以最认真的态度将全市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在谋划部署工作还不实,有时急于求成,习惯于迅速行动、及时开会安排布置,不能沉下心来、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导致谋划工作停留在宏观层面,不能有针对性落地落实;在推动工作时,有头重脚轻的现象,往往在前期下力气大、用劲足,后期跟踪问效存在盲区和漏洞,导致一些工作高起点开局,严要求推进,低实效呈现。分析原因主要是自己工作标准和自我要求有所降低,缺乏创新精神。

5.在滥用权力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一直以来能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虽然能紧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实施全过程,持续纠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但对优化政治生态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惩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力度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通过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硕鼠”“蝇贪”依然为数不少。

6.在清廉失守方面:

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是融入中国共产党人血脉的不变底色,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代代相传的红色基因。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能够严格落实“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但通过自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平时讲的多、要求的多,但自己对小事小节关注不够,自我要求不严、落实不力,在思想上往往认为不是什么大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导致不能时刻做到自警自省。如,在审批机关报销的餐费等,存在把关不严格的问题;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有时为礼尚往来,会刻意安排一些超标准规格,从这些细小之处说明,本人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强,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原因分析

深刻剖析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实度不够。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了真信,但还没有完全做到真懂真用。由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解把握不全面、不准确,在纪检监察业务上存在重办案、轻监督的倾向,在办案上更多注重纪法效果,没有很好地统筹兼顾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二是责任担当强度不够。担当绝不只是干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勇于想办法去承担可能存在风险、别人不敢做、不想做但应该做的事情。在xx虽啃下了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但有时也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满足于把本职工作干好,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措施不够得力。面对积重难返的一些顽瘴痼疾,有时也有求稳怕乱的心理,希望等到各方面时机和条件都成熟了再去触碰和解决,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愿动真碰硬去深挖根治,在实干中磨砺担当还不够。三是为民服务深度不够。党员干部就是人民公仆,就是群众的“服务员”,为群众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然而我在实际工作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的不牢,“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有所淡化,与民同心、与民共情有所弱化,执纪执法没有完全做到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下一步,我将严格按照检视整改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对照,通过多种方式,仔细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找准问题、找全问题,并建立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整严改,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所有问题照单全收,所有问题见底清仓。

纪检整顿教育检视剖析材料【第三篇】

按照**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安排,我在参加党课、学习研讨、检视反思、警示教育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思想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职权、清廉失守“六个方面”,认真总结学习成效,查摆存在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现将个人检视剖析情况汇报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收获体会

教育整顿以来,我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明确教育整顿的目的和任务,始终坚持“学查改”的原则,积极参加学习讨论、主题党课和警示教育,灵魂收到了洗礼,精神受到了鼓舞,思想受到了升华,不断提高了自我锻造、自我完善、自我修复、自我提升的能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教育整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刮骨疗毒的魄力,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病灶,对症下药,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细,确保教育整顿工作落实到位。

二、对照“六个方面”查摆的突出问题

(一)对照信仰是否缺失方面。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学习钻研的不透彻,分析研判的不全面,贴合实际不紧密,学习浅尝辄止,走马观花,停留在浅表化的阶段,思想认识没有得到显著的提高,尚未达到修炼升级、凝心铸魂的境界,政治信仰的塑造还不够“成形”,缺乏稳固性和持久性,对信仰的追求,缺乏坚定的信念,存在犹豫徘徊、漂移滑坡的现象。

(二)对照是否政治动摇方面。尽管自己能够不断地提高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但标准立得不高,要求定得不严,执行抓得不紧,缺乏政治的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跳不出按部就班、思维僵化的套路,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方法不当、思维不畅、能力不强。在执法执纪过程中,政治理念的贯穿和融入不够,缺乏政治的高度、宽度和厚度。

(三)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执法执纪过程中,对原则的理解和运用,存在搞变通、打折扣、装门面的现象。对待干部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拿出揭短亮丑、咬耳扯袖的勇气和魄力,喜欢遮遮掩掩、欲盖弥彰,致使原则的履行打了折扣,缩了水。对干部的关怀和提醒,缺乏严、实、细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一些突出的问题暴露出来,也抱有侥幸心理,动真碰硬不足,有时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以法律为准绳,凭借主观臆断和个人情绪对待事情和人的现象,明显存在执法不公的态度和行为。

(四)对照作风不正方面。虽然能够雷打不动地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要求,但执行的标准不严,缺乏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的狠劲和韧劲,有时对实施细则的要求成为摆设,关注度不够,偶尔出现吃吃喝喝,越轨越界的现象发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够严,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的意识和标准不高,排查风险隐患和漏洞,态度敷衍,轻描淡写,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特别是由于工作繁琐,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得还不牢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接地气的入户走访较少,未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解决居民群众的问题,缺乏统筹的思路和真抓实干的作风。

(五)对照是否滥用权力方面。虽然能够在执法执纪中,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认清自己的定位,不滥用权力,不触碰底线,不违法乱纪,无论从理论还是政治上都能够保持足够的清醒和坚定。但偶尔存在不按照规定办事,擅自减低“工作标准”,凭借本本主义和经验主义解决实际问题,有时存在打听案情现象,急需要擦亮眼睛,采取对策,矫枉过正,以免在“乱花渐欲迷人眼”中沦陷。

(六)对照清廉失守方面。本人虽然能够认真履行廉行廉洁自律的各项准则,做到不碰火线,不入雷池,不闯禁地,但在清廉失守方面,定力掌控拿捏的分寸不够,思想信念的篱笆扎得不牢,面对一些各种各样诱惑,思想上或多或少有种动摇滑坡的趁势,精神斗志不坚,甚至对未来的懂憬呈现迷茫的状态。渐渐地,享乐主义思想逐渐滋生蔓延,廉洁自律责任之弦慢慢产生松动,抓好廉洁自律,守牢底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原因分析

(一)理论学习的风向标没有树牢。作为一名党员,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抓得不实,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和细致性。局限于草草浏览各种文件,了解个梗概和基本,对文件的精神吃的不透,投入的精力不足,主要依赖于周一例会的集中学习,抽出业余时间学习钻研不够,学习浮在表面,应付差事、敷衍了事,缺乏攻坚克难的钻劲和韧劲,缺乏创新的思路和全面的提炼,一定程度上存在挑肥拣瘦、零碎敲打的现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区委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短板和盲区。

(二)理想信念的奠基石没有筑牢。由于长期在繁琐冗杂的工作中没有解脱出来,经常打疲劳战,精神状态处于低迷状态。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忽视理论素质的培养和打磨,现学现用、急学急用,逐渐产生了以工代学、临时补课的现象,未能全面、系统、深入地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次进义,“钙”的吸收和消化不良,导致理想信念坚守有所放松,存在松动的状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高,心静不下来,气沉不下来,劲使不出来,对纪检监察人的价值追求坚守不强。

(三)党性修养的篱笆墙没有扎牢。反躬自省,自己能够坚持清廉的道德操守,能够认清是非曲直,能够站稳政治立场,能够经受各种考验。面对随之而来的各种诱惑,能够保持足够的定力,出污泥而不染。能够顶得住压力,扛得住寂寞,守得住底线。但是,由于时间的推移,阅历的丰富,对有些事情似乎看透了,自暴自弃,与世无争的思想逐渐占据主动,习惯于岗位工作代替党性锻炼,导致自身免疫力下降,自我锻造、自我打磨、自我锤炼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夯实和加强。

四、今后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综合素养。始终把学习作为久久为功、常抓不懈的政治责任来抓,以理论上的清醒,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要不断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学习重点、改善学习方法、严格学习制度,切实把学习成果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突出贯通性和融合性,为纪检监察工作积累厚重的知识功底和能力功底。

(二)加强自身修炼,强化廉洁自律。要始终不渝地克服本领恐慌和能力恐慌,对自己进行全方位的锻造和打磨,要经受住各种复杂的考验,拒绝各种令人艳羡的诱惑,顶住各种意想不到的压力,让自己在实践的摸爬滚打中增长才干,积累经验。要时常对自己进行体检,照镜子、洗洗澡、正衣冠,努力矫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遏制贪欲的膨胀扭曲,努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切实清除思想和心灵上的污垢。要严格执行党风廉建设的各项责任,严格执行廉政标准,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努力做一个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工作过硬、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

(三)聚焦民生问题,服务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执纪、执法监督,对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打折扣、搞变通、放空炮等侵害居民群众的不正之风问题,要重拳出击、亮剑在手,发现问题,严肃惩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抓铁有痕的勇气,不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主动捍卫居民群众的利益。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进社入户中,及时了解居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和各种需求,掌握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诉求。及时检查督促各项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惠民政策的监督机制是否完善,努力破解服务群众的“最后一步路”的问题,以有力的纪检监察制度保障群众权益。

纪检整顿教育检视剖析材料【第四篇】

根据委机关党委要求,自己积极参加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并在学习教育环节参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等活动,系统地学习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等相关文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聆听领导廉政教育报告等,自己心灵深处受到很大启发,接受了一次全面的、深刻的教育,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在检视整治环节,我重点围绕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方向措施。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一是信仰缺失。一直以来,自认为对共产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坚定不移的,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的,但随着各种社会思潮的冲击和身边各种腐败现象的影响,有时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产生过怀疑,认为共产主义比较久远,不是我们这一代人能看得到的,只要干好当下的事就行了,信仰不信仰无关紧要;有时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失,加上现实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多是运用政策法规,与马克思主义关联不大。二是自我要求不严。有混同于一般群众的现象,大家在一起摆谈阔论的时候,对一些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科学信迷信的盲论视而不见、不加以抵制,有时甚至参与附和。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一直以来,自己忠诚于“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通过反思,还存在不足。一是执行纪律还有疏忽的地方。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存敬畏,遵守和执行也是坚决的,但对照党章要求和党的政治纪律,发现自己还有疏忽的地方。比如,在去年年初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虽然对报告事项在事前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实,但个别事项由于时间较长,没有回忆起来和核实梳理到位,因此在登记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漏报上世纪九十年代持有XX股份问题。二是贯彻上级指示有偏差。在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暑过程中,有时头脑“发爆”、想当然,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比如,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但有时在为领导决策服务时,提出要搞“手抄党章”“背诵法规”这种不切实际的意见,被领导批评纠正。三是有时存在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现象。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是坚定的,是坚决支持的,但有时在与同志们讨论话题时,不经意间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进行妄议。比如,党中央判断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自己有时认为现在每天网上报道的落马贪官这么多,这个判断是不是过早。实际上这种想法只是“断章取义”,没有领会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问题上的判断是:“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有时存在奉行“好人主义”现象。在单位里,有时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遇到矛盾线着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比如,X年X月在参与办理XX案件中,涉案人员的案情比较轻,按照相关纪律法规,理应受到XX处分,但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大家心里都知道涉案人员背景不一般,又是身边的熟人,自己就首先提出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理。这种思想和做法就是不敢坚持原则的表现。二是有时不敢动真碰硬。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不良现象不敢主动上前提醒打招呼,有听之任之的现象。比如单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经常与一些老板“勾肩搭背”、吃吃喝喝,但自己只是报着是猜测、没有真凭实据的心理,也就没有去扯袖子、提醒打招呼。三是有时存在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现象。在从事纪检监察过程中,有时不以事实不根据,不以法律为准绳,而是根据不同对象刻意采取区别对待,有执法不公的现象。比如,去年在处理两起同样性质的酒驾案件过程中,因一起案件的涉案人员是同事的亲戚,事前打过招呼,所以在处理结果上要轻一些。尽管处理结果都在“弹性”范围内,但作为一名执纪人员,自感有失公平。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一是偶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长期性认识不足,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时把规定精神抛在脑后忘掉,不自觉就出现了违反规定精神的行为。比如,有时认为只要不失大体、不影响大局,就应邀请参加了一些吃请,认为只要不是影响办案执纪的,吃一吃、喝一喝,不会伤大雅,不影响工作。二是存在形式主义。作为党风政内监督室负责人,平时理应加强对室内人员进行严格教育管理,但有时认为工作忙,就疏于管理,一些工作形成摆设、搞形式。比如,每年要对科室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自己安排下面的人去做,对上报的风险点不加以研究和分析就签字认可。三是存在官僚主义。虽一直在努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所想所盼,解决实际问题,但由于日常事务比较多,在调研过程中沉不下去,有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现象,在抽丝剥茧、解剖麻雀方面做得不好。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一是偶尔存在打听案情现象。在工作中,能坚持办案纪律和规矩,在重大案件、重要案件以及敏感性案件中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但在个别案件上,别人托请打听一些小道消息,自己掂量后认为案情不严重、属于一般性违纪行为,便主动与办案人员以商讨案件为由打听了一些小消息。比如,在XX贪污公款案中,受XX亲戚托请,主动与办案的同事XX以探讨名义进行了讨论,向XX亲戚透露了一些消息。现在反思起来,虽然这个案件比较小,也没有造成影响,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应引以为戒。二是有违规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的现象。在工作中有时不安排规定办事,而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认为只要不影响案件的办理,自觉不自觉降低要求去落实。比如,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对证人等人员进行询问,询间副科级干部的,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但在办理XX案件时,自己没有按照规定,擅自降低“工作标准”,将询问副科级干部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一是廉政纪律坚持不严。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有打“擦边球”、“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和行为。比如,在出差过程中,有同学送一些价值不大的土特产,自己收入“囊中”,认为是“小事”;有时参加同学会,在灯红酒绿中透露一些不该透露的信息。二是存在纪律松驰现象。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存在放任思想,有时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没有时刻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不够严,律己不严,纪律松懈。比如,偶尔存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现象,在王某案件中,和办案人员说,在“弹性”范围内以最低要求来处分。通过反思,尽管以最低要求来处分不超越法律法规底线,但这种利用职权干预案件实属清廉失守、自我约束不严。

二、原因剖析

(一)理想信念有松驰。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还存在不坚定现象。有时认为自己受党培养教育多年,为党工作多年,学习和掌握的东西不少,对理想信念不会有影响,以致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特别是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这次教育整顿后,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雷锋等同志先进事迹和纪检监察好干部李XX等纪委系统先进事迹,深感自己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上有差距。有时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锻炼,导致思想和行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折扣,理想信念的基石不够坚固,自我革命意志不坚,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强。

(二)自我要求有差距。自己受党教育多年,无论是在什么岗位,我都始终坚守党性原则,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但工作中还存在自我要求不高的现象,有松懈情况,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做得不够好。对照姜XX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为官情怀,自己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收受礼品、透露小道消息、利用职权干预案件等行为,反思下来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比较低,没有做到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纪律要求和担当,离“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要求还有差距。

(三)政治站位不高。特别是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刻,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握不准,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认识不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还不能全面准确地抓住这次学习教育这个根本,在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上,还不能全面深刻地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由于学习不深不透,导致自己的站位不高,还不能站在党委、纪委这个角度去思考问题和监督执纪,有时以“自我”为标榜,凭主观臆断、打“擦边球”、降低标准,在“自我”范围内行事。在时认为自己是一个小“兵哥”,行为上、执纪上有点小问题,只要不伤大雅、不越过红线,也不会出问题。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监督执纪时,时不时就出现一些小问题,政治站位还不高。

(四)宗旨意识淡薄。调研还存在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现象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观念不强,走群众路线的意识有所淡化,主观上没有把党中央关于反腐斗争的要求与对基层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没有自觉从理论上把群众路线与实践联系起来、贯通起来,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有时强调纪检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具体事务多,工作中只要深入到部门走一走、看一看,了解一下、指导一下、督查一下就行了。这种主观意识的存在,滋生了懈怠思想,导致工作作风转变不彻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够。从思想深处反思,根子在于主观改造不够,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监督执纪是为谁执纪的问题。同时,由于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让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性,在落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上有偏差,没有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

三、整改措施

(一)在信仰缺失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特别是对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学习,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始终表里如一、入脑入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树立最鲜明的态度、以最有力的措施、用最果断的行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二是从严从实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闲时不乱摆谈阔论,树立共产党人无神论者形象,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工作生活中散布鬼神、信迷信者坚决予以抵制和纠正。三是辩证看待工作中的问题。看问题看主流、看政治方向,不拘于一般细枝末节,特别是要辩证看到社会生活中的贫富差距,看到党中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在政治动摇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党章和党规党纪,从严要求自己,主动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主动向组织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岗位职责,主动向单位提出合理意见,克服头脑“风爆”,坚决抵制和纠正“低级红”、“高级黑”。三是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不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对标对表中纪委关于监督执纪的目标任务,结合党风廉政监督室的职能任务,做到一项一项抓落实,不打折扣。

(三)在放弃原则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克服“好人主义”。把好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总开关”,以人民为重,以事业为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在遇到矛盾和困难时勇于担当作为。二是敢于较真碰硬。在工作中或办案过程中,对说情打招呼者,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当黑脸包公;对有不良行为的同志,敢于扯袖咬耳,提醒打招呼,对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与一些老板“有勾肩搭背”、吃吃喝喝现象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防止他们越陷越深,充分体现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三是杜绝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处理;坚决纠正工作中重处罚、轻教育,不听辩解、不问缘由,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四)在作风不正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二是按照县委关于转作风、树新风要求,全面自查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科室内部管理,每年对室内廉政风险进行排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可行措施加以防范。按照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主动领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扬认真细致精神进行调研,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五)在滥用权力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谨慎用好手中权力。不以案谋私、不打听案情、不串通包庇、不跑风漏气,不干预、插手组织人事工作。在执纪办案过程中不该间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受别人之请透露消息。二是认真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严格按照《XX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试行)》规定办事,在问询过程中,坚持询间正科级干部、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间副科级干部、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询间一般干部或其他人员、报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的要求,依纪依法采取谈话、讯问、询间、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

(六)在清廉失守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从严执行廉政纪律。在执行廉政纪律过程中,坚决不打“擦边球”、杜绝“小事不算违纪”的思想。从严要求自己,不收土特产和礼品礼金,不在同学会中乱发有关工作中的信息,不向私营企业及其他人员借用大额资金、车辆和房产。二是上紧纪律“发条”。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在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过程中,不利用职务影响力干预别人办案,不谋私贪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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