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集聚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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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第一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北京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项目部2019年工作任务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以扎实、勤勉的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项目部形成生动实践。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围绕“五大格局”和“高质量发展”主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与企业中心工作有效融入,助推项目高质量发展,为公司打造装配式绿色运营服务商的转型升级目标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领导班子责任清单(26项)

(一)理论武装头脑,强化政治担当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落实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做到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树立正确核心价值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旗帜鲜明反对错误观点。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落实“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落实首都城市定位,以首善标准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融入到中心工作中,靠前指挥、具体主抓,高质量完成涉及“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和建国70周年等重点任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在分管领域内开展好“大学习”“大调研”。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牵头抓好分管系统、部门“大学习”活动,做到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带头深入群众中,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聚焦问题,出对策,抓落实,促提升,打通“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二)涵养政治生态,规范党内生活

5.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的侵蚀。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依照理论学习计划,主动参加学习,做到学习践悟,带入实际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发挥头雁效应,做廉洁自律表率。管好配偶、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三)推进作风建设,着力纠正四风

9.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市国资委实施办法和、住总集团和住三公司相关规定,严格监督管理,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通报曝光。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0.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把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深入调研排查,认真查摆问题,带头抵制和纠正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1.持续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利益。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2.深化吹哨报道工作机制。带头发扬“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树立到经营生产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解决好职工群众关切问题。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四)坚持党管干部,树立正确导向

1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握好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才战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围绕四步工作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五)狠抓纪律建设,筑牢底线意识

15.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6.自觉接受上级和同级党委、纪委的监督。积极配合纪委依职权开展的谈话函询及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提供相关材料。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生问题的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必要帮助。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7.做好对职责范围内“关键少数”的监督提醒。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关键少数”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用,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开展提醒、约谈和纠正,必要时进行提醒谈话或警示约谈。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8.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19.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完善内控建设,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0.充分发挥党支部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厂务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加强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专业分包、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1.配合公司纪委巡视巡察、审计、财务检查等检查工作,对检查反馈问题,分析研判,逐一落实,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制定相应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七)细化清单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22.结合分管工作,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责任清单,明确细化责任内容,制定具体措施,确定完成期限,确保责任清单各项任务可操作、可落实、可监督、可检查、可评估、可问责。将责任清单内容逐级向下分解细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系统落细落实。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3.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工作职责,协助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好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4.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部署项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全年开展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的记录本人落实责任清单的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项目正职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6.全年向支部主要负责人至少汇报1次本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三、项目领导班子个性化责任清单(共55项)

(一)项目党支部书记个性化责任清单(15项)

作为项目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以下责任内容: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紧密融入公司总体工作布局,带领项目党支部班子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市委、市纪委、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住三公司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牵头专题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推动责任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定期牵头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具体措施。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涉及项目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召集会议作专题研究。

责任领导:‘’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带头贯彻落实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带头担当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严格执行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班子成员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 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每年主持专题研究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与项目部领导班子人员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并督促责任落实。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4月底

9.每年听取一次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对班子其他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审阅把关。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0.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规范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要求。完善激励与约束考核机制,锻造一支与发展战略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主持召开高质量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1.党支部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持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公司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细化主题教育目标任务、内容安排、组织方式,形成生动实践。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底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住管好网上网下各类阵地。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2.持续深化大党建格局,开展好2019年住三公司 “百千万”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实施“党建+”,打造特色党建工作品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把企业文化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3.落实领导干部信访维稳责任制,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努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强化源头控制,化解存量,控制增量,有效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全国两会、建国70周年等重大活动及重要敏感时期的企业安全稳定。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4.牵头抓好新时代团青工作,加强政治引领,将团青工作有效融入中心,引导广大青年团员积极为集团改革创新和重点任务贡献力量。彰显企业人文关怀,抓好慰问职工和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脱困。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长效机制,强化动火作业监管和日常防火巡查。做好生活区标准化建设的推广。加强交通安全和治安防范管控力度,强化事前防控和预警。关注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健康,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全年消防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甲方责任交通事故为零、年度交通违法率控制在20%以内,食物中毒事故为零、传染病及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二)项目部经理个性化责任清单(8项)

1.落实市委、市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关于继续深化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审计监督向基层延伸、向深度开掘、向广度拓展。对在市委巡视、集团巡察、重点项目审计、企业内审、外部审计中的问题盯住整改;继续深化审计全覆盖工作,把绩效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推动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工程项目、内部控制风险等审计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在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加强领导人员出国(境)监督管理等制度规定,全年开展1次关于领导人员履职待遇、违规兼职、请销假报备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责任领导: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 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集团党委有关安全信访维稳综治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生产中心工作,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问效追责,把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在实处。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管理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等工作,控制施工扬尘、单位厨房油烟、锅炉机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打造首都平安国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企业内部环境。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各类专项工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部门: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贯彻落实市委、市国资委“调整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精神要求,积极践行“四步工作法”,推动“六稳”政策措施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发展活力,挖掘内外创效潜力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党建优势在提质增效工作中的转化,为推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政治站位抓关键,确保专项工作全面落实。进一步督促推动内部工程结算和久竣未结工程结算。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落实实施方案》(京建发〔2018〕458号)和集团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大安全工作格局”为主线,扎实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压减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三)项目部安全总监陈景春个性化责任清单(5项)

1.深入开展“大监督”工作格局,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大监督”成员部门日常监督,纪检审计专责监督,重点领域(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劳务和专业分包、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专项监督的大监督格局,实现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五级穿透,实现监督全覆盖。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 围绕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首善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政治高度,强化管控,完善应急值守,持续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违规事件。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 认真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企业内部环境。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各类专项工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和“绿色发展”的理念,抓好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主动承担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的门前“三包”和“六个100%”的工作标准。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落实实施方案》(京建发〔2018〕458号)和集团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大安全工作格局”为主线,扎实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压减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四)项目部商务经理肖楠个性化责任清单(4项)

1、 推动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和交流,以阶段结算为抓手,重视洽商及索赔管理,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保存,确保取得最有利的结算结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严格供应商管理,严格设备物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招投标管理。及时督促本单位按制度要求完成成本分析的召开以及二级合同内部结算封闭工作,定期开展对重点领域、重要问题的专项排查,规范项目部经营活动。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贯彻执行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集团三大板块“三去一降一补”要求,注重企业可持续发展,多措并举做好加快资金回收等重点工作,特别是在加快资金回收方面攻坚克难,下真功夫。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强化劳务及专业分包作业人员管理,落实进场人员实名制、进场队伍签合同、进场作业全培训等要求。加强劳务结算管理,以维护首都社会和谐与稳定为己任,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五)项目部主任工余昊个性化责任清单(6项)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加强过程管控,努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坚持技术先行原则,对承揽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开展科学的、充分的研究论证,确保质量安全,维护住总品牌。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与技术质量系统工作相融入。强化从业人员廉洁意识、职业操守,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诱惑和侵蚀,做廉洁自律表率。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的若干措施》精神,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培育并逐步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以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钢结构住宅、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领域技术研发。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做好重点课题研究,以“重点课题研究”为导向,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落实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和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精神。加强对涉及“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程的技术质量管控,高质量完成重点工程,打造企业品牌形象。

责任领导:余昊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以创新工作室为抓手,强化基层关键技术岗位人才培养,推动管理创新、技术进步,为高质量完成施工建设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六)项目部财务经理史金玉个性化责任清单(6项)

1、贯彻执行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的主线,以降本增效为发力点,聚焦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持续打好新形势下提质增效攻坚战,扎实推进公司“大提效”工作格局。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坚决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精神,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合理把控投资、融资规模,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保证企业融资、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开展廉洁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财务人员诚信意识、职业操守,自觉抵制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务等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树立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严把财务审核关,对不合理、不规范、超标准的票据一律拒收、拒支,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发挥监督、导向作用。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严格执行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把资金的使用关。严格执行集体决策,不搀杂个人主观意愿,坚持原则,合法依规地处理业务事项,确保无违规事项发生,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各单位出现大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大额资金安排使用不上党委(支部)会,由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加强财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财务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督监管。

责任领导:史金玉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七)项目部生产经理张自民个性化责任清单(11项)

1、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集团党委有关安全信访维稳综治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生产中心工作,明确责任、把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在实处。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管理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等工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认真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的项目部内部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积极践行“四步工作法”,推动“六稳”政策措施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发展活力,为推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落实实施方案》(京建发〔2018〕458号)和集团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大安全工作格局”为主线,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压减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以“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攻坚克难,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和“绿色发展”的理念,抓好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主动承担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的门前“三包”和“六个100%”的工作标准。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9、牵头做好信息化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推进管理驾驶舱应用,以智能管理应用助力企业管控升级,提升智慧管理能力。推动智慧工地的应用,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助推项目管理标准化和工作常态化。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0、抓好项目管理系统骨干队伍建设,提高系统管控水平和组织效率,为高质量发展和品牌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1、围绕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首善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政治高度,强化管控,完善应急值守,持续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违规事件。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023年医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第二篇】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2023年医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第三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2023年医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第四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两个维护”具体化,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将贯彻落实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决策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

2.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深入贯彻落实。致力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建设科教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省委教育工委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制度化,进一步健全体现党中央要求、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党建制度体系。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部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引领带动全校上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4.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学校党委和全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和必修课程,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两月至少专题学习1次。深入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落实到办学治教和教育教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方面,维护全校意识形态安全。加强课程教材审核把关,完善意识形态联系机制,深化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防范化解教育领域重大风险。优化教育系统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省委教育工委每半年专题汇报1次。

6.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强化对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统筹推进学校党委、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严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对全校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突出政治引领吸纳,团结服务各类教育人才。

7.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领导各党总支的工作,定期研究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党建工作,部署落实各项任务,每年听取各总支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支持配合省委教育工委对学校党委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其对学校党委履行各党总支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统筹指导推进各党总支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召开全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

8.切实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每年年底要对学校各党总支落实情况进行 1 次专项检查。坚决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决纠治学校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到基层调研要做到党的建设、教育发展、 教育改革、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必问”。

9.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实事求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讨论和决定纪委、监察处查处的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和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的处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0.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各党总支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指导推动全校完善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体系。

11.履行党内全面监督责任。领导各党总支党内监督工作,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防止公权力被滥用。

12.支持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纪委、监察处监督,坚持每半年与纪委、监察处专题会商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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