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月发言稿样稿【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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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月发言稿【第一篇】
同志们:
11月8日,泾川县红河乡发生了一起农用车载人特大交通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这起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失,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为了及时汲取这次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11月9日,市政府在泾川县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急会议,对全市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今天,市政府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分析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检查反思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动真碰硬,综合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在进一步强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上务求新提高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安全生产纳入了我国经济社会“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体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这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空前重视和极大关注,真实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这也为我们抓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就我市而言,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关键时期,迫切要求有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来保障经济的健康运行。客观地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纵向与历年情况比较,全市安全生产主要指标有所下降;横向与全省各地比较,今年各项主要指标在全省排名仍然靠前,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起数排名全省第3位,死亡人数排名第3位,各类事故死亡、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个百分点,高出近两倍。特别是泾川县“11?8”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还十分突出,这也为我们抓安全生产再次敲响了警钟。
分析我市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我觉得除了客观上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条件薄弱外,更重要的是我们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监管严重缺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已经制定的一些防范措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字上,没有真正形成上下联动抓安全生产的合力,“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安全生产中的“三违”现象普遍存在,可以说,我市安全生产任重道远,时不我待。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们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泾川县“11?8”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为反面教材,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时刻牢记安全生产,事事注重安全生产,扑下身子,深入基层,狠抓监管,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在下功夫抓好事故多发行业的专项整治上务求新突破
一是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占到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90以上,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的重头戏。最近,市政府已向全市发布了整治交通安全事故的公告,印发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整顿农用车违章载人、超速超载、黑车非驾、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发车等违章行为。要通过整治,坚决杜绝农用车载人和占道经营等现象,达到路面无杂物、路段有标志、车辆无违章、客运不超员。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事故多发的原因深入剖析,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彻查整改。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分解责任目标,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治措施。公安交警、安监、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精诚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合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市农牧局、公安局要按照省上有关会议精神,尽快移交农用车辆管理工作手、续,理顺管理体制。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路段的整治,在重点路段设置警示牌,进行安全防护处置,确保不在该路段发生同类事故。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大对破坏路面、打场晒粮等行为整治,对县乡道路两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要依法强制搬迁或拆除,对公路上晒粮碾草,影响道路通行的现象要迅速彻底清理。交通、运管部门要深入运输经营场所,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山区班线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四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要坚决停止营运。同时,要对农村山区交通现状进行调研,增加线路和班次,切实解决山区群众安全出行的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至10月底,我市共发生建筑事故5起,死亡8人,已突破了年初确定的控制目标。建筑安全监管部门要对今年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进行认真反思,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漏洞,切实发挥行业安全管理职能,改变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严格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预防高空坠落、施工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要严格特种设备管理,坚决淘汰和查处不合格建筑机械和带病运行、超期服役的机械设备。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建筑施工队伍,充分利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将那些规模小、资质低、条件差、安全无保障的小型企业坚决淘汰出建筑市场。今年,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明年一律不得参加建设项目招投标。要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建筑安全条件的,该关停的要从严从快彻底关停,该整顿的要毫不留情坚决整顿。今后,建筑施工企业连续发生安全事故,不仅要追究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项目招标管理单位的责任。
三是继续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打击和取缔非法开采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进一步规范矿业开采秩序;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要按照“五整顿,两关闭”的要求,对非法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活动和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两类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实行关闭;消防安全方面要在着力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突出抓好市政府重点督办的8处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靠实责任,狠抓落实,在确保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上务求新成效
现在离年底不到两个月时间,各项工作都到了冲刺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措施,靠实责任,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生产经营工作之首,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真正改善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消除事故隐患,要采用先进装备、管理手段和生产工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用高新技术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各级政府和部门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亲自研究、亲自过问、亲自督查,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相关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彻底改变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会议强调多,亲自研究部署少、亲自督促检查少、亲自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少的现象。要认真落实“四长负责制”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在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各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关,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要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监察、安监等部门对今年发生的几起重大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府部门和企业领导人,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二要强化安全管理,着力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在基层。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要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要指导和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制定和完善各行业安全质量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高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做到对安全事故隐患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增强对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要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积极主动地抓好监管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严格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等重点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管住源头,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生产领域。要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安全预评价制度,凡未经安全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未经安全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发改委、建设、经委、设计等项目管理部门要紧密配合安监部门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共同严格把关,积极履行职责,凡因把关不严,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三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考核工作。各部门要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对责任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进行落实,对尚未完成的工作,查漏补缺,整改完善,确保完成全年的控制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四要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一五”发展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尽快编制完成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建立起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技术保障等长效机制。各部门在编制行业发展规划时,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业其他工作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同时要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早安排好明年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安全。
同志们,年底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023年安全生产月发言稿【第二篇】
同志们:
刚才我们现场观摩了附中高新实验中学组织的火灾逃生演练活动,这次活动,学校组织严密,师生演练认真,总结评价到位,活动效果很好,如果要说存在的问题,个人认为我们现场观摩的一些同志表现欠佳:按说这次活动组织最关键也最难的地方是火灾发生后教学楼师生的疏散,但我们现场观摩的不少同志自始至终站在运动场指挥台看师生疏散后的列队,这个没有多大意义。由此我想到,今后我们的工作如何抓重点、抓关键,还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今天的安全工作会议也希望大家重点思考这个问题。前面武强同志就新学年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工作措施与要求,都是经过教育局综合处认真研究讨论后提出的,我完全同意、全力支持,但不再重复,请大家抓好落实。
下面,我想强调三个方面的意见,三句话:
第一句话:进步令人欣慰。
自从去年9月开始与大家一起抓安全工作,我深刻感受到大家的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主要表现在:
一是安全意识更强。抓安全一定要形成全员共识,促进全员共管,其中的关键是领导重视。今年开学我去虹桥小学调研,校长赵华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如数家珍,让我十分钦佩。明德麓谷幼儿园彭文玲园长为了幼儿园门口的交通安全问题,多次找教育局、交警大队汇报、请示,请求支持解决问题,体现了她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一年来,我深深感觉到全区所有的校长、书记、园长对学校安全工作确实有了更高、更深的认识。
二是安全措施更实。全区各学校、幼儿园都从责任机制、人员组织、工作规范等各个方面落实了有效的措施。譬如明德麓谷学校今年成立了专门的安全保卫处,麓谷中心小学严格控制寄宿制规模,取得明显成效,等等。
三是工作效果更好。这一年全区各校、幼儿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且还有比较明显的几个变化:学校校门无关人员与车辆不好进了,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大为改观了,很少发现不合格校车运营了。这些变化,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全区各校、各幼儿园积极支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在这里我向大家致敬!
第二句话: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外部环境问题。我们国家正处在转型发展期,各种矛盾不断爆发,治安形势严峻,有些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校园安全,我举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略),请大家务必高度警觉,积极防范。
二是内部隐患问题。我也举几个例子(略),这些都是我们学校、幼儿园校舍建筑、设施设备、人员关系等内部环境存在的问题,千万不要等闲视之。
三是管理水平问题。譬如:(略)。全区学校幼儿园虽然安全意识增强了,但安全知识与管理操作、应急处置能力还有待跟上来。
第三句话:同志仍需努力。
一是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关于对安全工作的认识问题,去年我曾经要求大家记牢三句话,今天本想现场抽查,点几个同志背一下,但想想还是先重申一次,下次再抽查。这三句话中第一句讲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意思就不重复解释了;第二句讲安全工作的目标:“安全不出名,出名不安全”,我们的目标定得并不高,就是别出名;第三句讲安全工作的内容:“有点而无边,有始而无终”,我们的工作事事处处时时都有一个安全问题。
二是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刚才武强同志就各项具体工作明确了措施要求,希望大家做实做好。现在我想综合各项工作提一些共性的措施,供大家系统把握,也希望大家背下来:
第一个措施:安全责任全员化。各校、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失职受追究”。
第二个措施:安全教育人本化。要基于对生命的敬畏而重视安全教育,着眼于人的生存能力培养抓好安全教育。在这个意义上讲,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最基础的部分,要进课程,进课堂,进入考核评价体系;既要面向学生,也要面向教职员工;既要重视安全知识传授,更要注重实践能力培养。
第三个措施:防范管理精细化。安全管理无外乎两件事,一是管人,二是管事。管人要突出岗位职责的履行,要保障各就其位,各尽其责。管事要突出办事流程的细化,要保障物安其用,事顺其流。
第四个措施:处置预案程序化。安全工作以防范为主,但必须建立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以保障处变不惊,处置有序。预案要特别注重可操作性,要明晰流程,顺畅衔接,确保处置及时有效。
三是效果需要进一步巩固。学校安全管理要巩固现有成绩,确保三个不发生:不发生校园安全重大责任事故,不发生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校园安全管理不到位形成的热点问题。
2023年安全生产月发言稿【第三篇】
县安监局:
20xx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严格要求和县安监局的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改进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狠抓隐患整改,有利地促进了我镇经济健康有效发展。在接下来的时这一年中,我镇牢抓安全生产,把握工作重心,统一思想,全面部署,确保我了镇安全生产工作零伤亡、零事故的“双零”要求。为确保我镇广大人民群众、矿山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及打非工作稳定发展,我们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领导组织,建立良好的监管体系。
始终坚持“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打非工作迫在眉睫”的工作态度,将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实安全生产检查队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打非工作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计划的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与各社区、镇属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企业相关的规章制度,根据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岗位,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二、狠抓排查整改,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在各社区、镇属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持做到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切实做好大危险源监管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上报和治理工作,定期组织镇公安、教育、工商等单位,对我镇辖区内的非煤矿山、煤矿、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道路交通、校园安全、消防、其他非生产经营领域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坚持现场监督整改,对现场无法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确定整改责任人。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标语、广播、横幅等多种方式在各社区、镇属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宣传活动,并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灵活地结合起来,通过实际行动加深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印象,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以“零伤亡、零事故”作为我镇全年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和完善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水平,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确保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谢谢大家。
2023年安全生产月发言稿【第四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教训,部署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xx年,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细实”管理,着力提升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职工安全意识,重点强化新职工和三期技改安全管理,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了重伤以上事故为零。
一、细化体系,夯实“双基”,按“严细实”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
近几年来,进一步完善细化安全管理体系,夯实“双基”,制定了严格的考核体系。将主要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纳入事故考核;提出并深化主要领导安全“五个一”工程;强化了领导和管理人员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值班和现场带班管理;大力推进“专业角度抓安全,安全角度管专业”;持续深化零违章保零事故、危险作业、伤害预知预警等安全基层和基础管理,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安全管理模式。
分厂的安全管理也得到了持续深化。炼钢厂持续强化“区域负责制”和“安全值班长制”,全年共查处违章和隐患x万多项。检修中心结合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现场提问、现场辨识等安全管理方法。动力厂规范煤气系统倒阀程序和作业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全年煤气阀门作业x余次,全部安全无差错。运输部做实零违章保零事故管理,全年共有x人次进行了脱岗培训。
二、强化新职工的安全管理
针对20xx年新职工集中入厂的实际,按张总的要求,从年初开始就把新职工的安全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严格学校学习期间和进入公司后安全培训管理,x名新职工有x人进行补考,x人进行第二次补考,x人进行第三次补考,直至全部合格;并对炼钢、炼铁、轧钢、检修运输四个系统的新职工进行典型身边事故案例培训。强化二、三级安全培训效果,对分厂培训教案、考勤、试卷等进行规范检查,并对新职工进行抽考,通过培训前准备、培训全过程管理以及培训后的抽查检查,使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起到实效。第二,公司着重开展了师带徒管理,并规范师徒协议的签订与履职,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减少了新职工的不规范行为,促进了安全技能的提升。第三,对新职工进行岗位危险培训,对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抽测和考核等。第四,各分厂从领导到班组,都加大了对新职工的安全重视程度,从而实现了新职工轻伤以上事故为零。
三、强化三期技改特别是投试产期间的安全管理
针对技改项目全面开工、近万人入厂、立体交叉作业、工期短、任务重等实际情况,按张总要求,多次进行监督检查,特别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进行规范;施工过程中多次召开如“吸取韶钢事故教训确保施工安全”等专题会议,及时整改查出的各种隐患。
加大投试产期间的安全管理力度,组织召开“强化试生产期间安全管理”等多次专题会议,对可能发生较大事故的危险源,如焦炉、高炉、转炉煤气,氧气、氮气管网、x万煤气柜并网投用等,从每个阀门开始,按标准规范进行排查,现场签字确认,不标准、不规范的坚决不予送气;对每个热试现场,公司及各分厂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24小时跟班监察,确保万无一失。
对投产后的工序多次进行安全设施检查,查出各项隐患x项,并督促整改。
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和规范安全管理水平
在20xx年x个单位通过国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余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获证达标工作,8月份全部一次性通过省局评审,现公司已整体通过国家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
按国家、省市要求,三期技改项目开展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专篇并通过了市局评审和备案,严格履行了“三同时”手续。x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通过省局备案。
按四同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业务外委及设备包保安全管理,修改《关于加强业务外委安全管理的规定》,督促业务承揽单位同步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对承揽单位基层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安全培训,开展承揽区域危害辨识和检查,同时严格考核,全年考核近x万元。
五、强化危险源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本质安全
继续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按国家、省市要求,对达到国家等级标准的x个重大危险源在市局进行了登记备案;按“危化品实施导则”重新制定危化安全检查表,对煤气系统、铁水罐、钢水包、中间罐及新区“五气”系统等内控危险源进行多次专项安全检查。
细化起重设备及操作的安全管理。公司从专业角度制定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范》,各单位结合实际,修订本单位起重设备及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从硬件本质安全及天车工操作上加大管理,并按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进行严格检查。
组织召开了“确保新区铁路线行车安全”、“吸取炼铁厂‘’煤气中毒事故教训,强化煤气安全管理”等多次专题会议,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落实整改。
扎实开展“双安全月”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举办安全演讲比赛、新职工典型事故案例培训、评选百名优秀班工段长及优秀区域负责人、应急演练竞赛、天车工技术大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有效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营造了浓郁的安全氛围。
六、20xx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教训
20xx年,公司实现了重伤以上事故为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也存在问题,发生了x起轻伤事故、1起造成钢达公司4人煤气中毒事故,业务承揽单位及技改施工发生4起死亡事故。
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和教训:
一是重心下移管理还不到位,部分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不能针对自己单位实际,有效地落实公司的制度和指令,安全管理的效率不高,存在等靠现象,甚至还有应付的情况。
二是违章作业依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出现的几起事故就说明了这一点。职工的安全意识还不强,安全考核也不严,对职工违章行为的考核存在打折扣现象;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怕得罪人,不能很好的执行公司关于违章作业和脱岗培训的相关要求。
三是个别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漏洞,竖炉烘干机煤气泄漏和铁水罐漏铁水事故就属于这类原因,这些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需亟待加强。
四是业务承揽及设备包保单位事故多发,已经成为制约x钢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甚至危及x钢的正常生产。表现在管理水平低、不到位,人员素质差、参差不齐,发生了4起死亡事故,也暴露出项目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到位。
2023年安全生产月发言稿【第五篇】
同志们:
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明晰思路,动员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决扭转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很重视。家宝总理将在下午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作重要讲话。黄菊副总理和永康、建敏国务委员会前专门听取了汇报。建敏同志明天下午将作总结讲话。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大家汇报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进展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05年国务院先后召开了6次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重要文件;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以煤矿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事故总量有一定幅度下降。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与2004年相比减少85635起、9666人,分别下降%和%。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取得一定成绩。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13142起、死亡15868人,分别下降%和%。其中煤矿事故3306起,下降%,死亡5938人,减少%,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减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事故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安全工作成效明显。除渔业船舶外,道路、水上和铁路交通、民航等事故都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减少67635起、8339人,下降%和%,分别占全国减少量的79%和86%。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和%。特种设备、农机、旅游等方面的安全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成绩。
——多数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相对稳定。全国有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北京、上海、河南、江西、浙江、安徽、山东、四川、江苏、河北、山西、陕西、广西、湖北、甘肃、云南、西藏、宁夏、广东、福建、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比控制指标减少5%以上。天津、安徽、宁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没有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
2005年重点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各项措施,强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各主要产煤省区都成立了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向45户重点煤矿企业派出了督导组。四川等省区还把地方国有和乡镇重点煤矿纳入督导范围。河南省多数产煤市县实行了领导包矿、特派员驻矿制度。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等部门在安徽淮南联合召开了瓦斯治理现场会,组织近百名专家对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矿进行安全技术“会诊”,提出了安全技改项目建议。80%的煤矿完成了通风能力核定,江苏、甘肃、浙江、辽宁、江西、湖北等省已全部完成核定。全国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全部装备监测监控系统,67户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重点煤矿已有66户实现内部联网,95个重点产煤县已有69个实现县域联网。山西省各类煤矿分别实现了省市县矿四级联网。煤矿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煤层气开发利用等也取得了进展。
(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下发后,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意见,安全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若干配套办法。各地政府认真贯彻,加大整顿关闭力度。河南省吸取事故教训,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山西省严格办矿标准,煤矿数量压减30%,已关闭1035处。全国累计停产整顿矿井12990处,公告关闭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矿井5243处。全国还取缔非法采煤窝点10669个次。
针对整顿关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从12月中旬开始,采取了七项断然措施。要求各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确保停产整顿到位;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确保实现关闭目标;规范资源整合,严禁以“整合”为名拖延关闭或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严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借技术改造和改扩建之名逃避整顿;继续抓好瓦斯治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七项措施得到了各地的支持,河南、河北、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广东等省区,把相关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和市、县、乡镇政府,严格督促落实,超额完成了预定的矿井关闭任务。
(三)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公安、交通、建设、铁道、民航、国防科工、教育、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管以及全总、安全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治理车辆超载超限、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广东等七省区低质量船舶进行了督查;开展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了北京、四川等8省市建筑安全工作;开展了铁路公路交叉道口安全治理等。从12月中旬开始,在各地政府的支持配合下,有关部门联合组织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消防、航空客运安全、中央企业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等8个方面的专项督查,收到了一定成效。
(四)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去年5月9日至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五位副委员长带队,分别对山西等10个产煤省区进行了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11个省区的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区进行检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意见,下决心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安全监管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并组织了检查。多数省区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抓好安全生产法配套立法工作,国务院制定了《特别规定》;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部门规章;已有12个省(区、市)出台了安全生产条例,一些地方还制定了贯彻实施《特别规定》的细则。认真查处事故。对全年发生的12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已调查结案6起,依法对责任人进行了刑事、行政和党纪、政纪处理,并向社会公布了查处结果。
(五)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中纪委、监察部会同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高度重视,列为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建立机构,制定细则,摸底排查,鼓励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和各地认真开展督查,出台了有关政策规定。截止2005年底,全国共报告登记48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21人,登记入股金额亿元,年底已撤资亿元。各地高度重视核实、处理等后续工作,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对未按规定申报登记、撤资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六)认真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截止12月31日,高危行业各类企业申请、发证情况:1煤矿应持证单位24981个,申请23329个、申报率%,已发证17111个、颁证率%。2非煤矿山应持证单位115662个,申请107735个、申报率%,已发证40220个、颁证率%。3危险化学品生产应持证单位22737个,申请20211个、申报率%,已发证10146个、颁证率%。4烟花爆竹生产应持证单位7086个,申请6731个、申报率%,已发证3198个、颁证率%。5建筑施工应持证单位92237个,申请72096个、申报率%,已发证67314个、颁证率73%。6民爆器材应持证单位396个,申请380个、申报率96%,已发证377个、颁证率%。按照规定,凡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上述各类企业,由当地政府负责实施关闭或取消资质。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文化到基层、安全法制建设论坛、“安康杯”知识竞赛、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生命之歌”安全歌曲竞赛传唱等活动。举办了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展览会、企业安全生产论坛、安全文化建设论坛等。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举措、特别重大事故查处结果和“清纠”工作进展情况。
(八)完善监管监察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增设了湖北、广东、广西、青海、福建5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辽宁、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健全了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机构。北京、浙江、云南、湖北等省市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力量。山东、山西、广东等省市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快推进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三个转变”和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中介“四个分开”,加强内部教育和管理,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提高。
在一年来的工作中,各地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整改、抢险救灾和事故查处,以及清理纠正入股煤矿、制定“十一五”安全规划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认清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有利条件,明晰工作思路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去年几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以及一些重特大典型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等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当即作出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既高屋建瓴,又具体翔实,既阐明了安全工作的大政方针,又在各个方面和环节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通过学习、领会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践,我深切体会到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着重把握好以下五点:
第一,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研究理论,把握规律,认清形势,做好工作。研究回答安全生产对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和意义,探寻“安全发展”的方法和途径。要把握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增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信心。认清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这一基本特征,充分估计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从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基本要素入手,做好安全领域的基础性、共同性工作,扎实有效地推动“安全发展”。
第二,必须突出重点,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各种矛盾交织,各类问题繁多,必须集中力量,争取在重点方向、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全局工作。目前煤矿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又在于瓦斯灾害和小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要下决心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抓好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攻坚克难必须痛下决心,集中精力,超常工作,一抓到底,落实到县乡基层政府和企业厂矿,才能见到实效。
第三,必须建立地方政府领导、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是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只有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才能提高安全执法的威慑力和实效性。
第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视政策治本、源头治本。分析影响当前安全生产的各种原因,既有浅层次问题,更有深层次矛盾,既有短期因素,更有历史原因。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又要加快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明确了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考核体系、加强行业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推动安全科技进步、研究出台经济政策、落实教育培训政策措施、加快安全立法、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事故和防范惩治腐败、倡导安全文化和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12项措施,就是治本之策。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治本上也做了积极探索。下一步要加大力度,扎实推进。
第五,必须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加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的社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好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回顾2005年的工作,尽管我们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愿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同比增加3起;死亡3049人,同比增加17%。其中煤矿58起、1739人,分别上升%和%。先后发生了4起涉难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即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2·14”瓦斯爆炸事故、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水灾事故、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煤尘爆炸事故、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瓦斯爆炸事故。去年11月份以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也相继发生了一些特大事故。如河北邢台石膏矿“11·6”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11·14”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12·15”火灾事故、四川都江堰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12·22”瓦斯爆炸事故等。这些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
二是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暴露出一些煤矿等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等严重问题。少数国有大矿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管理滑坡,“三违”现象严重;为数不少的小煤矿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有的非法矿主利欲熏心,漠视生命,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本应关闭的煤矿有的借“资源整合”之名继续生产;有的借技改、基建和改扩建逃避整顿关闭;有的敷衍了事,走过场。一些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有的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但惩处不力;对落实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等政策措施,工作不扎实,甚至流于形式。其他一些行业和领域也存在类似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是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主要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从根本上改变;一些行业管理相对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欠账较多,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相对滞后;以及违法违纪、官商勾结、腐败现象等,都在影响和制约着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同时,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经济规模急剧扩大,能源、原材料需求大幅度增加,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满负荷甚至超负荷运行,加重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时期要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煤矿安全两个阶段性目标: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2007年、2010年和2020年安全生产分期目标。2006年是实现上述目标,特别是《决定》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目标的关键一年。安全工作压力大,任务很重。同时也要看到,做好2006年工作的有利因素很多,主要是:
一是“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确立,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利舆论氛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安全摆在与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战略位置上,强调“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正在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二是国家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逐步实施和发挥作用。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结构调整的加快,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大,行业管理的加强,以及一些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势必遏制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盲目超产冲动,改善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开展,也为进一步解决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创造了条件。
三是煤矿两个攻坚战和其他专项整治逐步深化,将有力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工作。瓦斯治理,增强了煤矿防范事故的能力;整顿关闭,消除了一批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阱”。补还安全欠账和技术改造的效果,将在今后逐步显现出来。各个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将有助于加强各个薄弱环节。
四是在实践中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在安全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管方法和手段、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相继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更促使我们深刻反思,吸取教训,痛下决心狠抓治理整顿。
五是初步建立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精神面貌较好。各级政府对安全执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联合执法的路子渐趋成熟;监管监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抓好安全工作的信心进一步坚定。
三、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把2006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唱响“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人心。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动员全党、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干部和全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要素落实到位。增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投入,加强宣教、培训基础建设,扩大宣传阵地,完善培训教育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社会对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信心。
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
(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制定全国和各地区、各行业“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明确规划期间和各年度的工作目标,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和地方、行业“十一五”规划。做到有指标、有项目、有资金、有措施、有支撑体系。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中,设置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并与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一起纳入统计指标体系。各地应分解落实,并从实际出发,可选定更为具体完善的安全指标,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绩效实施量化考核。在调查研究、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国务院安委会将下达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各地要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企业,作为评价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奖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我们将定期公布进展情况。
三是落实安全科技规划,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安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施“产学研”相结合,加大科技投入,组织实施煤矿瓦斯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开采重大灾害预防与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测预警和事故应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重大科研项目。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组织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尽快启动煤层气开发利用项目。扩大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三)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抓实。瓦斯治理上,要坚决贯彻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规定,强力推进“先抽后采”,新建高瓦斯矿井尤其是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同时建设瓦斯抽放利用设施,现有高瓦斯矿井必须达到规定的抽放标准,否则不准开采生产。所有煤矿都要安装瓦斯监测监控设施,加强对现有设施设备和联网系统的维护检查。做好煤矿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及其后续工作,对放松标准、盲目调高和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重新核定,并依法追究责任。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劳动组织和井下定员,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已公告关闭的煤矿必须彻底关闭,不留后患。工作滞后的要迎头赶上。凡2005年底没有提出验收申请和没有通过验收的煤矿,地方政府要依法关闭。结合正在开展的矿业秩序整顿,继续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非法采矿窝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本着“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规范和推动煤矿资源整合工作。各地区对尚有开采价值、纳入资源整合对象的煤矿,必须先关闭,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品,然后再进行整合。矿井整合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做到统一布局、统一规划;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履行相关核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开采。国务院已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整顿关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改进、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的管理,及时淘汰丧失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去年12月24日,设计年产400万吨的贵州盘南响水煤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12人死亡。今年1月5日,设计年产300万吨的淮南望峰岗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12人死亡。这两个矿均为国有重点基建矿井。两起事故,说明一些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如果事故发生在投产以后,后果不堪设想。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已会同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调查。各地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以及各地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复核复查,并严防在建设施工期间非法开采。
认真排查整改煤矿事故隐患。所有煤矿包括国有重点煤矿,都必须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产整顿。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发挥群众安监员作用,加强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管理,严惩“三违”。地方政府以及安全监管、煤监机构要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跟踪督查,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用好国家对国有重点煤矿治理隐患的扶持资金。在2005年30亿元资金的基础上,今、明两年国家要继续予以扶持。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也应到位。需要强调的是,治理隐患主要依靠煤矿企业的投入,必须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国家扶持资金必须用在治理瓦斯、水灾等重大隐患上,煤矿安监局要配合发展改革委对2005年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挪作他用的要追究责任,限期纠正,并取消今后年度接受扶持的资格。
(四)推广联合执法,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非煤矿山:配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资源源头管理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种,制定和实施深化整治方案。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00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获得许可证的非煤矿山,要依法关闭。
危险化学品: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生产企业要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各地要确定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方案,按计划实施。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以及今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之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要依法关闭。
烟花爆竹: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严格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实行工厂化改造,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严格质量监管。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2006年3月31日之前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
交通运输:继续治理超载、超限,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船违法从事客运业务。继续抓好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杜绝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现象。继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和低质量船舶的专项治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深入开展铁路公路交叉道口的综合治理,防范路外事故。加强机场和飞机的安全检查、检修保养,减少飞行事故征候。
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方面,重点抓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检查,加快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些祸及中小学生的交通、坍塌事故教训,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五)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要在依靠企业自身努力的同时,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措施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针对目前一些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一些民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基础工作薄弱的现状,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改进国有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中央企业、国有骨干企业安全生产,是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基础。建议企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都要抓。安全监管总局将和有关部门一起,就规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大中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
二是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严格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质管理,煤矿矿长等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所属厂矿和车间(区队)以及班组、岗位,落实到人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扩大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发挥好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对小企业安全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
三是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安全监管总局已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下一步将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职业健康等工作,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推动企业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抓紧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订工作。建议尽快出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条例》等法规。积极推动《刑法》有关条文的修改或司法解释,推动《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的修改。部门规章和行业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要全面安排,分批实施。《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已提交审议的4个省以及尚未纳入地方立法程序的15个省(区、市),要加快工作进度。
加强法制宣传和执法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政策法令传达贯彻责任制,确保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法律法规传达贯彻到乡镇和厂矿,尤其要使乡镇长、企业负责人和业主清楚明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监管权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建议相关部门对已处理的重特大事故的落实情况,包括移交司法处理的情况,进行复查。
认真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在中纪委、监察部的领导和协调下,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党纪政纪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加快制定出台《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规定》,把防范治理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纳入日常工作,列为事故必须查处的内容。按照中纪委等《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排查核实处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七)研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化导向作用。认真实行国务院《决定》明确的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事故赔偿标准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提足、用好煤矿安全费用,实施、管好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抓紧研究制定以下经济政策:以储量计征煤炭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适度提高煤炭成本中资源、环保、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费用含量;减轻国有煤矿企业负担;完善电、煤价格改革;推进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改革等。加强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就矿业高等院校扩大地矿类专业招生、实行定向委培和奖学金制度、加强煤矿职业教育等,提出具体办法,争取在今年夏季招生时实施。希望各地政府在国家已经明确的政策原则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为切实有效的经济政策,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
(八)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和规范地方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议县级以上政府要依法建立健全能够独立履行《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责任的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执法队伍,增加力量,保障所需要的装备和经费。进一步理顺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的关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完善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报备制度,提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能力。
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都创造了宝贵的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需要不断完善,在如何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等关系上,尚需要我们发扬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精神,在实践中深入探索。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推动“三个转变”和“四个分开”,重视企业的责任主体地位,支持地方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调动好、发挥好、依靠好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另一条共同经验,就是普遍重视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同志,要认清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逐步实现“专家监管”。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坚持从严自律,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
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理整顿、创新发展之年。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即将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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