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稳人民立场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权力观方面存在的问题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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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稳人民立场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权力观方面存在的问题1

政绩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在工作实践中的综合体现。追求什么样的政绩,为谁树政绩,怎样树政绩,是衡量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当前,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承担着全面建设小康农村社会重任,能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至关重要。本文尝试对他们的政绩观进行初浅探讨和剖析,对如何树立科学政绩观提出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对农村工作认识存在片面观点,求稳不求活,造成农村发展滞缓。部分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认为当前农村工作稳定压倒一切,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是头等大事,只要不出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是有政绩。开拓性地做农村工作,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既然如此,不如不干,捂住摊子,得过且过,守住一时,保全一生,寻机脱身。他们将农村稳定与发展的关系生硬地割裂开来,抓住了稳定,丢掉了发展,没能看出农村的稳定是发展中的稳定,发展是稳定中的发展,从而造成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迟缓,甚至停滞不前。

2、不尊重农村客观现实条件,急功近利,损害农村长远发展利益。一些农村基层领导干部为在任期内出政绩、受表彰、获提拔,就不尊重农村发展客观规律,不顾农村现实条件,不管农村资源的承受力,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发展口号和指标,追求眼前的政绩。同时,极端地喜欢“看得见的”政绩,蔑视“潜在的”政绩,重视近期效果,轻视长远利益。一切为自己个人创造政绩,绝不为他人工作打基础。为在短期出效果、出成绩,宁可过量地牺牲资源,追求经济增长数字,造成“一任的政绩,几任的包袱”。

3、对农村发展存在盲目性,依个人好恶,人为地割裂农村发展链。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到了新的地方工作,不愿深入基层群众搞调查研究,对当地的资源状况、产业发展水平、发展潜力等实际情况了解不多、不准、不透;对前任留下来的“家产”不屑一顾,搞“一个艄公一道河”;不了解、不顾及当地群众的生产习惯和生产技术水平,不尊重当地群众的致富想法,仅凭个人好恶和意愿,从主观上出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人为地、强制性地破坏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连贯性。从表面上看,有时确实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因为此一时、彼一时地改变发展政策,没有形成完整的农村发展链,最终将一无所成。

4、对农村基层工作的不准,心浮气躁,追名逐利。个别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把工作岗位当作人生的“跳板”,一事当前,总是计算个人得失,让群众利益、集体利益为个人利益让路;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花架子,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借以引起上级领导重视。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置群众利益于不顾,虚张声势,对经济发展指标“注水”造假,搞攀比浮夸,搞“数字政绩”。

二、原因分析

1、干部世界观存在问题。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就决定了什么样的政绩观。个别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凡事从个人利益出发,一切为个人升迁做打算,谋取更高的职位只是了攫取更大的权力,而不是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以这种思想为基础产生的政绩观,势必偏离正确的轨道。

2、干部政绩考核存在缺陷。考核指标设计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过于偏重经济发展内容,而精神文明和社会事业建设等只占很小的份额;考核内容比较随意,缺乏科学依据,使基层干部大部分工作,都是围绕着领导人的注意力在转;考核项目过于繁杂、笼统,考核方法简单死板,效率低下。

3、政绩与选任存在脱节。干部政绩考核与选拔任用没有很好地衔接起来,往往是奖惩干部凭政绩,而选任干部却让年龄、资格、学历等成为决定因素,政绩成了可有可无的因素。这样,政绩归政绩,使用归使用,两者互不相干,便产生了政绩无用论。还有一种情况是极端尊重政绩,绝对凭政绩大小选任干部,造成频频出现“数字”政绩、虚假政绩。

4、基层干部调整频繁。原先,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比较短,三年一届,不利于干部在基层领导岗位上作长远打算,不利于长期扎根一个地方工作。干部任期也比较随意,部分干部未能完全严格按届任职,届中调整过于频繁,使基层干部产生在现有岗位上产生过一天算一天的想法,甚至产生坐以待“提”的思想,认为只有时间一到,位置自然前挪。

三、对策思考

1、加强宗旨教育,解决“为谁树政绩”问题。为群众谋利益,为群众创政绩,应是每个基层领导干部的终身追求。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树政绩,归根到底是要在农村基层忠实实践党的宗旨,当好农民群众的公仆,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要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党的宗旨教育,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落实到创造工作成绩的实践中去。通过加强宗旨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通过加强宗旨教育,真正让

让基层干部明白检验政绩的标准是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让基层干部进一步体察民意,凝聚民心,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研究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放在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上,在亲民、为民、富民实践中树立政绩。

2、普及科学发展观,解决“树怎样的政绩”问题。真正的政绩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促进农村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绩,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要积极向农村基层干部普及科学发展教育,采取培训、座谈、宣传等途径,让基层干部真正了解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及相互联系。通过普及科学发展观,教育基层干部正确解决好开拓进取与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关系、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把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坚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努力创造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绩。

3、促进作风转变,解决“靠什么树政绩”问题。政绩是通过实实在在的努力干出来的。农村基层干部要带头开展市委提出的“转变作风年”活动,身体力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始终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希望解决的事情做起,建立为群众所拥护的政绩。要注重四种转变,即领导职能要由“集中指令型”向服务管理型转变,领导决策要由“拍脑袋型”向民主化、科学化转变,领导方法由主要依靠行政推动向依靠法制引导转变,领导作风要由“唯上”、“唯虚”向求实创新转变。要坚决克服一切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继承和发扬井冈山精神,坚持从农村发展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把工作做到农民群众的心坎上。要善于与农民群众打交道,做到懂农村、交农友、办实事,自觉地把自己与农村、农民融为一体,用好的作风创造出让农民群众拥护和满意的政绩。

4、改进考核机制,解决“如何考评政绩”问题。政绩考核是基层干部从政行为的“指挥棒”。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要以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作为制度保障。干部政绩考核应做到“四看”:一看干部政绩的“保质期”。既要考察当前政绩,又要注重考察前几年,甚至曾经工作过的地方,通过回访复查,看政绩的保质期和后续效果;对当前的政绩,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看它对一个地方今后发展的影响。二看干部在创造政绩过程中的能动性。看形成政绩的内因,主要看干部的主观努力、工作态度和创新精神;看形成政绩的外因,区别在不同工作基础上创造政绩的大小。三看群众对干部政绩的满意度。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有真正的发言权,真实分析政绩的“含金量”,剔除虚假政绩。四看干部在集体政绩中的贡献率。摆正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既不搞“政绩大锅饭”,也不搞“政绩垄断”,具体区分好个人在其中是起决策、主导作用,还是起参谋、执行作用,实事求是了判断个人在集体政绩中的贡献份额,恰如其分地给予评价。

站稳人民立场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权力观方面存在的问题2

政绩是指一个领导干部或领导班子以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其管理范围内,通过有效的组织领导活动,带领人民群众推动一方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的业绩。它是领导干部追求的执政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其内涵看,政绩是领导干部个体努力与广大群众集体劳动成果的合体,是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合体,是领导权力与领导活动的合体。客观上讲,实现发展,体现执政价值,获得执政利益是追求政绩最核心的驱动力。因此,政绩本身与价值、利益、发展紧密联系,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利益观、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

一、当前领导干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领导干部对政绩的看法,追求政绩的方式等方面来看,当前领导干部政绩观方面主要存在“五重五轻”问题。

重经济建设轻全面发展。部分领导干部片面理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本质内涵,把施政目标仅仅确定在经济发展的指标上,只注重追求上项目,创利润,人均GDP增长,忽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同步发展,在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造成社会发展的总体失衡。

重短期利益轻长远发展。有些领导干部认为为官一任,时间不长,考虑长远了,只是“压金线为他人做嫁衣裳”,因而往往只注重考虑任期内如何出政绩,热衷于出“短、平、快”的政绩,对地方长远发展计划不多,对长远发展有利的事做得不多,甚至出现不计后果,杀鸡取卵式的追求政绩行为,导致地方发展过程上出现严重断层,为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阻力和损害,造成一任的“政绩”,几代的“包袱”。

重数字增长轻发展质量。在追求政绩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往往过分看重一些经济指标数据的增长,为了追求增长速度,不惜以牺牲生态为代价,不计后果,不计成本,不恤民力,不管民生,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追求轰动效应。甚至为了达到不切实际的发展指标,不惜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玩数字游戏,给数据“注水”,捞取所谓的“政绩”。

重上级评价轻群众认可。部分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政绩是做给上级看的,只要上级认可,就是政绩,否则,无论干了多少事,上级不认可,辛苦也是白搭。存在此类观点的领导干部,在追求政绩的过程中,往往不顾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是把劲使在为广大群众办实事、谋利益上,两眼朝上看,上级说不到的不做,上级不说可以干的不敢干,或是唯上不为实,不认真领会上级部署工作的精神,不论是否符合本地实际,立马开干,很少甚至不会顾及群众的意见,说话办事不是“以民为本”,而是“以官为本”。

重门路关系轻踏实实干。少数领导干部对待政绩有类似片面看法,政绩的最终显示是在自己能否受到提拔重用上,能晋级就是有政绩,进而认为,政绩是说出来的,不是干出来的。即政绩有没有,是大是小,完全取决于上级的评说,同级的评说。持有此类观点的干部,在追求自己所谓的政绩时,往往不是把精力放在踏实干事上,而是一门心思放在怎样笼络人心,怎样拉关系、走门路,谋求上级领导的“重视”,同级同志的“赞赏”上,以达到谋求晋级获取“政绩”的目的。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主要存在于对政绩的看法、追求政绩的手段两大方面,分析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发展观偏离方向。发展观引导着政绩观,政绩观实践着发展观。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发展观出现偏离,政绩观就会出现偏差。只有具有科学的,也就是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才有追求经济的、社会的、人的全面发展的政绩的政绩观。

二是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错位。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从政中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的综合反映,只有在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指导下作出的工作业绩,滤布才是真正的政绩。如果时时“以官为本”,不是“以民为本”,把运用权力、追求价值单纯地定位在为上级服务,为自己谋利,而不是为广大群众服务,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政绩观必然错位。

三是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问题,还在于我们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具体表现在还未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上级考核评价为主的考核评价方法不够科学合理,相关干部考核评价结果未能得以很好地应用,还未形成良好的奖惩激励机制等方面。由于考核评价体系的不健全,使得对干部考核评价很难达到全面、压滤机滤布客观和公正,在运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形成正确的政绩观方面造成了很大缺陷。

从当前领导干部政绩观方面存在得问题和原因分析来看,政绩观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和发展观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树立领导干部正确的政绩观,关键在于解决好领导干部自身思想观念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两大主要问题,通过领导干部自身思想素质的提高和外部机制的约束引导,促进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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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的内涵和评判标准

政绩,即为政之业绩,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成绩和贡献。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总看法,包括哪些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衡量政绩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

对政绩的评判,必须坚持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就是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城市变化,又要看农村发展;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总量增长,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有形绩”,又要看“无形绩”;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用实践的观点看政绩,就是要充分认识到政绩作为“客观反映主观”的产物,是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实践出政绩;就是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政绩应当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用群众的观点看政绩,就是倾听群众呼声,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总之,看政绩决不能只看表面现象,因为这里面有看得见的“硬件”与看不见的“软件”,还有可量化的成绩和不可量化的成绩,政绩背后的客观条件也不尽一致。一届政府、一个干部的政绩如何,只要把已经做了的、正在做的和将要做的自己认为的政绩交给群众,看群众是否赞同,答案就一清二楚。群众是否拥护是衡量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准,也是评判干部政绩观的最高标准。

错误政绩观的表现形式和成因

应当看到,我们绝大多数同志都能正确对待政绩,都想在任上竭尽所能多干点事情,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生活富裕,多出政绩,多做贡献。

但也确有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政绩,政绩观出现扭曲和偏差,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突出表现“六重六轻”,即重“显绩”,轻“潜绩”。专干“显山露水”、“表面风光”的事,对百姓疾苦、群众困难漠不关心。重近期效果,轻长远利益。当前、届内出效益的事情考虑得多,为今后和下届做铺垫的事考虑得少。热衷于“短、平、快”的政绩,对涉及长远利益的基础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重经济效益,轻社会发展。片面地把“发展是第一要务”理解为抓经济,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解为以GDP为中心,把一切工作都系在GDP上,围绕GDP转。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做事情,想问题,只站在本单位、本地区的角度去思考,不从大局着想,不考虑全局利益,有的甚至以牺牲全局利益来换取局部利益。重“官”意,轻民意。一切都按照领导意旨办事,唯领导是从,唯上级是听,不考虑实际情况,不顾及社情民意,做一些劳命伤财的事,甚至以损害老百姓利益来换取自己的“政绩”。重形式,轻务实。热衷于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避实就虚,拈轻怕重,心浮气躁,追名逐利,不择手段,搞虚假政绩,出“水分”工程。

不正确的政绩观表现形式不同,但其带来的后果却是一致的——导致形式主义滋生和蔓延。一是图虚名,招实祸,误党误国;二是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腐蚀干部队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不正确的政绩观表现形式不同,但其形成原因不外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内因。领导干部自身疏于学习、疏于修养、疏于主观世界的改造,党的宗旨意识不强,世界观、地位观和权力观不端,科学的发展观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全面的群众观打得不牢,追名逐利思想严重。另一方面是外因。对政绩的考核体系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客观上助长了不正确政绩观的滋生和膨胀。

当前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存在着五大问题:一是指标设计过于偏重经济发展;二是考核内容比较随意;三是包含项目过于繁杂,考核体系面面俱到,显得很全面,其实不科学,往往采取一次性考察评价,缺乏全方位、多角度的追踪回访,也与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不相适应;四是考核群众参与度、认知度不高,透明度不强,群众评判领导者困难;五是政绩考核中注重结果的考核,忽视对取得政绩过程的考核,难以系统地掌握第一手材料。

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途径和办法

真正的政绩就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正确的政绩观,就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把党和人民的需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但最根本的要抓两条:一是抓理想信念教育,使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二是建立科学可操作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以改造世界观为着力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特别是要努力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使广大干部真正懂得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二是要解决好树什么样的政绩问题,使广大干部真正懂得树政绩就是要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要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三是要解决好“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使广大干部真正懂得树政绩就是要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尊重客观规律,提高领导水平,脚踏实地工作,俯首为民办事。

考核如同指挥棒,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对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这些年来,我们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经过不断探索和研究,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当前要重点解决由谁来考评、考评什么两个问题。首先要解决谁来考核评价。必须以扩大民主为出发点,按照责任度、关联度、知情度原则设置评价主体,即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相关人员评价、群众评价、考核组评价。这样对一个干部的政绩进行立体交叉评价,不但较好地解决了对干部及其政绩考准评实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引导干部切实注重群众公论,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自己建功立业的第一信号,进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第二要解决考核评价什么。应当在突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的基础上,把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内容具体分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五大项内容,把干部的政绩与简单的指标完成情况区别开来。在具体操作中,既突出工作实绩,又兼顾德才综合素质;既突出经济建设成果,又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考核评价结论上,也可以有效避免雷同化和抽象化,真实、客观地反映出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工作政绩。与此同时要注重对取得政绩过程的考核。取得政绩的过程也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注重取得政绩过程的考核,就能及时修正工作偏差和失误,真正使政绩成为群众公认、组织相信的好业绩。

以凭实绩用干部为导向选人用人,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支持实干,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对那些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被实践发展证明确属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必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而对曾经被认为是突出成绩,但被实践发展证明是虚假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加以认定和追究责任。这是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得出的结论,必须正确地反映到对干部的使用上来,作为决定其升降去留的依据。”在干部德才把握上,要把有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德”的重要标准,把是否具备“五种能力”以及“五个统筹”的能力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才”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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