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核查方案(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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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核查方案【第一篇】

今年,在县委、县*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县民政干部的努力工作,我县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截止今年11月,我县城市低保享受对象2266户4760人,其中:a类206人、b类人823人、c类3731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万元,年人均补差为元。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各xx市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我县在认真执行上级城市低保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我县城市低保制度更加规范。县局印发了城市低保对象认定和档次划分、不能申请和享受低保条件,以及城市低保申请、审批(注销)流程图。对享受对象中家庭成员进入社保、自然减员、举家外出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好转的等,按规定进行注销。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按照申请、核查、审批的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累计年新增低保对象355人,资金65575元;减少低保对象254人,资金33459元。补差调增119人,资金4277元。补差调减520人,资金14081元。

(二)以公开,促公*、公正。

(三)来信来访工作。

(一)监督力度不够。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现有4人,既要承担救灾救济工作,又要承担城乡社会救助工作),造成跟踪调查和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二)乡镇民政干部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民政干部得不到专用,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民政业务工作,全县仅有34名民政干部(兼职8名),只有1名民政干部的有6个乡镇,有4个乡镇社会事务办承担有烤烟任务,兼党政办、妇联、统计、村支书等工作的有7人。

(三)部分居委会干部和城市居民对城市低保政策认识、了解不够,误认为城市低保金可用于撤迁、计生、残疾或高龄补助等。

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加大低保工作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管理水*。另一方面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向居民宣传城市低保相关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认真做好*接待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的举报城市低保问题,一查到底。

关联方核查方案【第二篇】

20--年,我社区民政工作一直以遵守上级的领导思想为己任,在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年社区民政工作计划的总要求是;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构建社区救助体系,推进社区助残服务,深化社区优抚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动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为构建特色社区,绿色社区,文体品牌社区,创一流社区而努力奋斗。

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意义重大,根据文化街道民政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社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

基本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促进社区爱心协会和福利事业发展。

6、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7、要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

要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为建立“六位一体”即;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做出新的贡献。

关联方核查方案【第三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关联方核查方案(汇总8篇)”,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制度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根据《xx省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x民发〔2020〕x号)、《xx县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四中***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在第六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县委、县委***精神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目标和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切实加强低保年度核查,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公平公正落实低保政策。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标准。

认真落实《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xx〕xxx号)关于“农村低保标准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的地方,既要保证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也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避免增幅过高不可持续”的要求,严格按照省、县对农村低保标准划分的安排,持续稳步提高我县城乡低保标准。

年农村低保标准从2019年的xxx元/月提高到xxx元/月,增长%。

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相应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而提高,从2019年的xxx元/月提高到xxx元/月,增长%。

调整提高后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20年x月x日起执行。

(二)精准认定低保对象范围。

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的要求,根据低保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和户籍状况,明确城乡低保类别,增加或减少低保金,取消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将符合保障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对特殊人员严格按照要求给予增发补助金。

紧紧把握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宗旨,落实低保政策要综合考虑家庭“户籍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三个基本要素。在户籍状况方面,必须具备当地常住户籍人口的前提条件;在收入状况方面必须具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低保标准的核心条件,在财产状况方面原则上不能拥有超过基本生活需要资产和消费。同时,低保政策的落实必须兼顾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和事故责任承担义务。今年,要始终围绕脱贫摘帽后续巩固工作要求,将“两无”人员、因灾因病返贫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对经年度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缓退期的低保对象,按低保常规动态管理方式退出保障范围。

一是在如实核实家庭经济收支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xx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x府发〔20xx〕xx号)、《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x民发〔20xx〕xx号)等有关政策制度的规定,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慢性病、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合理确定低保家庭收入核算抵扣项目和抵扣金额。二是核算家庭经济收入必须符合客观事实,凡是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有固定单位、有工资性收入的原则上以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作为佐证,无法提供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的,收入按户籍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计算。三是申请对象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属于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相对贫困建档立卡人口的,不计法定赡养(抚养、扶养)费,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不属于这三类对象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费按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xx%进行计算。

根据xx民发〔20xx〕xx号精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相对贫困的家庭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指相对贫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指相对贫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相对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全面落实重病重残人员分户保障政策。

按照《xx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x府办发〔20xx〕xx号)文件关于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倍的困难家庭,其家庭中已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指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或重病患者(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靠家庭供养且无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规定,全面落实重病重残人员分户保障政策。对整户不符合保障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其人均收入按“零收入”进行核算。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xx号)、x府发〔201x〕xx号和xx民发〔201x〕xx号文件关于低保渐退机制的有关规定,对低保家庭成员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x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对低保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x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对低保家庭成员享受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救助,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xx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对脱贫攻坚期间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产业帮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xx个月的缓退期。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死亡后可分别延缓x个月和x个月注销及停发低保金。

(三)落实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

切实解决部分农村低保户季节性缺粮问题,继续实施农村低保户季节性缺粮救助制度。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标准为:特困户每人每年发放x个月的口粮共xx斤(年人均产粮低于xxx斤的低保户),中等困难户每人每年发放x个月的口粮共xx斤(年人均产粮低于xxx斤的低保户),一般困难户每人每年发放x个月的口粮xx斤(年人均产粮低于xxx斤的低保户)。缺粮救助对象范围主要以重病、重残和家庭无劳动力的对象为主,今年我县的缺粮救助对象人口原则上不应超过辖区农低保人口的xx%。特困供养人员不享受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政策。

(四)落实特殊人员分类施保。

失地农民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纯女户家庭成员单亲家庭成员(该七类对象增发xx%)的顺序给予标识身份,并增发补助金。具有多重分类施保身份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特殊困难补助金不重复发放。

1.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一二级)、重病患者按当地低保标准的xx%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农村低保对象增发补助金xxx元/人/月,城市低保对象增发补助金xxx元/人/月。

2.一般残疾人(三级以上)、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失地农民、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纯女户家庭成员、单亲家庭成员给予标识身份,按当地低保标准的xx%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农村低保对象增发补助金xx元/人/月,城市低保对象增发补助金xxx元/人/月。

凡落实享受增发补助金的特殊人员必须以法定的证件为准,否则不予在系统中标识。

(五)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根据《xx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xx府发﹝201x﹞xx号)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困难人员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取消已经死亡和其他不再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的特困供养救助待遇;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监督责任,对符合护理标准的,落实发放护理费。

凡是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必须符合特困人员对象认定残疾等级规定,并持有残疾证作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依据,不能提供残疾证作为丧失劳动能力的,由镇(街道)出具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证明。凡是有子女的,只要不能证明其子女无赡养能力的,均不能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入户核查。

以村(居)为单位,由镇(街道)组织核查工作组对所有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全面了解低保家庭困难原因、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人口四个方面的情况。在核查工作中要切实做到100%的入户核查,且调查工作人员和被调查对象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调查数据真实,逻辑关系合理,数据填写整洁。调查工作结束,核查工作组要及时汇总核查情况,梳理出本村社会救助年度核查名单。

(二)认真召开民主评议。

按照低保政策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让群众参与监督低保工作,确保低保政策落实的公开透明。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核查拟定的社会救助年度核查名单进行民主评议。要从四个方面确保民主评议质量:一是镇(街道)干部亲自主持民主评议会,扶贫驻村工作队全程参与;二是要确保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不少于xx人,且群众代表应占x分之x以上;三是做好低保政策宣传,让参会人员了解基本的低保政策知识;四是采取无记名投票,对投票数超过x分之x的,拟纳入保障,投票数低于x分之x的,建议取消低保或不纳入保障。五是将低保民主评议纳入村(居)会重要议事内容,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并对会议过程进行x—x分钟的会议视频实录。民主评议会议程一般按照宣讲低保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形成结论、宣布结果五个内容进行。

(三)切实抓好三次张榜公示。

结合落实好村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建立有效的低保政策落实告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知机制,入户调查及民主评议情况、镇(街道)审核情况、民政局审批结果要分别在村级进行公示(三榜公示)。

(四)认真开展审核审批。

镇(街道)和县民政局严格按照规定对上报的核查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批,分别按规定的比例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将新的低保(缺粮救助)、特困人员核查数据录入低保系统,做好纸质和系统双向审核审批,收集规范核查资料,特别是“一户一档”,做好低保资料建档管理工作。

(五)同步开展特困人员核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xx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xx府发〔20xx〕xx号),全面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核查工作,核查工作与低保核查同步入户调查、同步民主评议、同步张榜公示、同步审核审批,重点要围绕以下方面的内容进行:

严格对象“三无”的核心条件是否符合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原则上要明确具体的监护人,监护人要对所监护的特困人员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生命安全等方面进行有效监护。监护人原则上由特困人员自由选定或村(居)委会指定,如无法落实监护人的,由村(居)委承担监护责任。

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按照规定的六项指标,按属地管理原则,委托当地卫生机构对分散供养对象进行全自理、半自理、全失能三个类型的身体状况评估,对于半自理、全失能两类人员需要照料护理服务的,镇(街道)落实照料护理服务责任人或养老机构,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县民政局根据照料护理协议规定,按月拨付照料护理费。

对特困人员宣传集中供养政策,鼓励更多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认定为失能、半失能和监护责任未得到充分履行的特困人员原则上均要动员入住敬老院,由敬老院安排专业护理人员对其照料,切实享受国家集中供养照料待遇。

(六)同步开展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的通知》(x府发〔201x〕xx号)全面开展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工作,核查工作与低保核查同步入户调查、同步民主评议、同步张榜公示、同步审核审批。

(七)加强“两项制度”衔接工作。

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工作为大局,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既要承担好低保兜底保障的工作任务,又要充分考虑困难群众通过扶贫开发实现实实在在的经济创收。认真落实民发〔20xx〕xx号文件关于“对于收入水平超过扶贫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宣布脱贫后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和“各地不应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x%或x%视为脱贫之后的农村低保覆盖面,更不应将农村低保覆盖面硬性降低到x%或x%”的要求,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将未享受民政兜底保障的边缘户、脱贫监测户二类对象同步入户调查,对符合纳入民政兜底保障的困难群众按程序按要求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的,务必建立详实台账,依据政策注明未纳入保障原因。

(八)持续开展低保“双清双入双退”工作。

“应保不保”、“优亲厚友”、“关系保”、“政策保”等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作风问题。一是厘清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和未纳入低保的建档卡贫困户名单;二是对两个名单的对象家庭进行入户核实工作,切实了解低保户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范围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的原因;三是结合入户核实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按程序予以清退。

(九)抓好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

所有村(居)两委干部和县、镇(街道)低保经办工作人员均要进行亲属是否享受低保备案工作,如实填报《惠水县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备案表》。县民政局和镇(街道)要对干部亲属享受低保的情况开展xxx%的复查。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今年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分安排部署、核查评议、审核汇总、审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从x月中旬开始启动,x月x日结束。

对象全面进行收入核查,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x月x日)。

1.召开全县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提标核查工作,并进行核查业务培训。

2.镇(街道)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会议,调整充实镇(街道)城乡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村(居)核查工作队伍和民主评议小组。

(二)核查评议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1.镇(街道)组织干部开展低保、缺粮救助、特困人员入户调查。

2.召开民主评议会。

3.公示(一榜)入户核查及民主评议结果,各村(居)核查工作组将相关资料汇总上报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三)审核汇总阶段(x月x日至x日)。

1.镇(街道)对各村(居)的核查情况进行汇总,按要求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召开审核会议,作出审核决定,并将核定的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二榜),公示期满x天后将核查相关资料上报县民政局。

2.县民政局对镇(街道)上报的核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分析数据,向镇(街道)反馈审核情况。

(四)审批落实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1.县民政局对镇(街道)开展的整个低保核查工作进行审查和抽查。

2.县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将审批的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花名册反馈给镇(街道)进行公示(三榜)。

(五)系统数据录入更新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

1.镇(街道)根据县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反馈的名册在低保系统进行数据更新录入。

2.县民政局在x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x至x月新标准与原标准的差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低保工作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履行低保的审核主体责任,及时召开本镇(街道)的低保提标核查工作部署培训会,充分整合驻村工作力量参与低保核查工作,一个村(居)组建一支不少x人的核查工作组,并保证每个核查工作组至少有一名国家正式干部,务必按要求完成核查工作任务。

衔接等。

工作。

确保工作整体推进。

(三)严格低保工作程序。要增强政策法规意识,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程序开展低保审核审批,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步骤不漏。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完善相关资料,确保上报资料齐全规范。

(四)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县民政局要充分履行主管工作职责,要加强各个环节的业务督查指导,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审查、复查、抽查等工作。在低保抽查过程中,可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第三方力量参与低保监督,有效解决低保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组织实施好低保年度提标核查工作。

(五)强化干部工作责任。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违反政策规定,造成较大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和问责。

关联方核查方案【第四篇】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我市1998年10月开始建立了城市低保制度,2006年7月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几年来,各级*克服重重困难,调整财政支出,保障了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截止2008年3月31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17970人,占全市非农人口的月发放城市低保资金万元,人均月补差127元(含肉价补贴、临时救助、燃气补贴);农村低保对象240188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1-3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万元,人均月补差元(含肉价补贴、临时救助资金);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2730人,发放救助资金万元,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311758人,发放救助资金1144万元。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体现了党和*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关怀,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我市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与各县(市、区)签定责任状。市*领导多次听取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城乡低保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也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每季度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良好局面,保证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人员经费到位。市、县(市、区)于2002年全部建立了低保工作机构,共成立了13个低保机构(信州区、铅山县为副科级低保局),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66个低保事业编,2个行政编。每年落实县级低保工作经费190万元,每个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2000元。全市街道(乡镇)、(村)居委会共安排了1439名专人负责低保工作。

三是管理措施到位。一是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二是加强对基层低保骨干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三是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常补对象一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半年审核一次的要求,积极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市、县(市、区)成立了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充分发挥低保举报箱、举报电话、群众*和监督员的作用,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查处清退,对生活确属困难的漏保户及时纳入。*年来,我市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23000人,农村低保对象8400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

政共下拨我市城市低保补助资金9953万元,比2006年增加了1800万元;农村低保资金6267万元,比2006年增加了5309万元。根据上级要求,2008年市、县(市、区)财政共安排城市低保配套资金3075万元(其中市本级787万元),农村低保配套资金219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6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371万元(市本级193万元),城市医疗救助资金784万元(市本级17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36万元(市本级78万元)。由于粮油、猪肉、液化气等价格大幅上涨,给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生活带来影响。面对这种情况,我市适时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与补助标准。2008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150元、160元不等提高到200元以上,城市人均补差由去年的95元提高到现在的11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70元提高到90元以上,农村人均补差由去年的35元提高到现在的45元。

费总额的20%-40%给予救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原则上一年累计救助金额控制在6000元以内;城市低保户中的常补对象,原则上一年累计救助金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对确属特别困难的人员,还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同时还建立和完善了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实施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廉租住房制度。

同时,从2007年8月开始,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肉价补贴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5元,截止今年3月底,共发放补贴资金2214万元;由于受雪灾影响,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临时补贴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0元,三个月共发放1325万元;由于油价、液化气涨价,对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又发放燃气补贴,每人每月5元,四个月共发放234万元。

(二)立足发展,坚持“五化”,做到阳光低保。

各级民政部门发扬“孺子牛”精神,坚持“五化”,实行阳光操作。

一是低保工作制度化。为了使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市*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上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关于对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户实行若干优惠政策的办法》《上饶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文件,从而使我市的低保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家庭备案制度、来信来访制度、明查暗访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三级调查、三榜公布,三级集体评议审批的制度,规范了低保监督员制度,统一了档案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县级有档案室,街道、社区有档案柜,“一户一档”。

二是低保工作程序化。为了认真执行低保政策,县、乡、村(居)将城乡低保政策在公示栏、宣传栏上向社会公布,做到阳光下运作。为了便于操作,我们还制作了办理低保流程图。在具体操作中坚持“严把五关”、“六个不批”、“三公开”“三公布”。“严把五关”是严把申请入口关、严把入口调查关、严把收入评定关、严把监督关、严把会议审批关;“六个不批”是不符合条件的不批;手续不齐全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不批,责任不明的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三公开”和“三公布”是实行低保对象、低保标准、补差金额公开和坚持申请名单、审核名单、审批名单的公布。2007年通过开展以政策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全市农村低保工作“回头看”活动,纠正了一系列不规范的行为,维护了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低保工作社会化。首先是实行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全市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全部进入银行或邮局发放,“非常补对象”则通过街道居委会发放;德兴市、婺源县、广丰县、上饶县、横峰县、信州区的低保资金全部通过银行发放。对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村(居)委会还派人把钱(物)送到低保户家中。同时低保审批社会化。村(居)委员在审核低保对象时,主动邀请村(居)民代表、监督员、老党员等参加评议委员会,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关联方核查方案【第五篇】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xx〕1号)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把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做实、做细、做到位,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特制订本检查方案。

20xx年1月8日,时间1天。

全市景区(点)、星级宾馆、旅行社。

由旅游委分管领导带队,各股室负责人组成检查组。

xxx、xx:赤壁古战场、观音寺。

xxx、xx:龙佑温泉度假区、玄素洞、凤凰山庄石窗博物馆。

xx、xxx:全市旅行社。

现场检查与查看资料相结合。

1、景区(点)。旅游景区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查,做好道路结冰的清除工作;做好山体滑坡应对工作,加强重要地区、重要时段的巡查力量,开展隐患排查和动态监控;对旅游设施设备及特殊旅游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达不到旅游安全要求的,不得接待游客。

2、旅行社。旅行社加强恶劣天气下团队用车管理,明确旅游汽车公司的安全保障责任,选择安全有保障的车辆和责任心强的驾驶员,导游、领队要及时制止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

3、星级宾馆。星级宾馆及时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搞好宾馆周边环境卫生,注意关心游客冷暖,开展人性化、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切实营造宾至如归的饭店氛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牢固树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落实责任,确保检查整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检查出的问题,被检查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与此同时,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气象信息,密切跟踪动态情况,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旅游突发事件。

关联方核查方案【第六篇】

号)、《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吉民发〔。

2014。

4

号)相关规定,按照。

3

25。

日区政府召开的“开展全区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会议”要求,制定本方案。

以市十三次党代会、区五次党代会和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明纪律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低保工作机制,遵循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原则,不断完善低保补差式救助机制,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的工作目标。

按照。

“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的总体要求,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的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

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重新审核、认定。

2.

按照程序切实做好新纳入低保对象的申报、核查和审批工作。

坚持实事求是、阳光操作的原则,做到户籍状况清楚,科学评估核定家庭收入、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申请审批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子女出国留学、择校,有大额存款、家庭有高档收藏、有价证券的;

2

套(含。

2

套)以上住房的(低于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人均保障面积的除外);

(九)。

“农转非”

1

(十二)父母健在以未成年子女为户主的家庭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

(十三)城乡低保中的。

“拆户”、“合户”、“多户一证”和平均分配低保金的;

(十六)程序不合法、不规范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

(十七)无法定赡养、抚(扶)养关系合户办理低保人员;

(十八)无理取闹、谩骂工作人员,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十九)子女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的(出具收入证明,核算赡养费);

(二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未备案的;

(二十一)其他不符合城乡低保规定条件的。

(一)保障对象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二)保障对象的保障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三)保障对象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相关证件是否合理合法;

(四)各项保障政策和保障待遇是否落实到位。

目前,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城市为。

380。

/

/

3500。

/

/

年。

2017。

3

26。

日开始至。

5

10。

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召开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部署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同时宣传、民政及各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城乡低保清理核查氛围。

各乡镇(街道)要对清理核查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抽调人员,集中时间,开展入户核查,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100%。

核查登记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对造成“漏保”、“错保”有关责任人,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一看”、“二问”、“三查”、“四登”、“五访”、“六议”的清理核查方法,看家庭居住、生活等情况;询问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查户口、查收入、查房产、查消费、查表象;登记核查相关表册;走访邻居、基层干部及知情人,了解低保家庭真实情况;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

主要是进行初审和信息比对,开展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最后进行审批。

一是信息比对。乡镇(街道)通过市民政局信息比对平台进行比对,检验申请家庭是否隐瞒财产收入,初步审核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需要进一步入户核验。经比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向该户出具《不予保障通知书》,写明不予保障原因,收回并销毁《低保证》。

“联合评议组”,并依据自愿原则,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允许一定数量的村(社区)居民参会监督,以确保评议的公正、透明。

7

天,并注明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低保工作机构的举报电话,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全省统一制式的《审批表》,并报送区民政部门。

“联合审查组”对举报信息进行重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向该户出具《不予保障通知书》,写明不予保障原因;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在乡镇(街道)进行长期公示。

五是建立档案。民政部门根据《吉林省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暂行)》要求,按照统一标准和流程,按户建立纸质档案。同时在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中按户建立电子档案,电子档案要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此次清理核查相关材料要整理存档。

成立由区督查(绩效)办、监察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检查验收工作组,负责对各乡镇(街道)的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清理核查工作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区政府要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成立由马国成区长为组长,冯国刚副区长为副组长,纪检、组织、宣传、信访、督查(绩效)、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区低保清理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板报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方面相关政策,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熟悉掌握低保政策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申报审批程序等具体内容。同时,宣传、民政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消除福利依赖思想,发挥自身潜力,通过自己的劳动增收致富。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积极稳妥的做好各项工作。避免清理核查简单化、极端化,盲目冒进,矫枉过正,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集体访和越级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关联方核查方案【第七篇】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按照《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区民政局低保中心的要求。做好迎接市区暗访交叉检查和区低保中心年终检查的准备。镇街于20xx年xx月中下旬对辖区12个社区和10个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年初将低保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各村居高度重视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组建领导小组,重点布置,单独安排,配备专项经费。等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低保工作,直接指导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加强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2)做到张榜公示、听证评议落实到位,程序规范。多数村居按照九步工作流程法对低保工作进行申请审批程序规范。动态管理规范等。区、社区等单位在档案管理规范上进行了思考和创新,将所有低保家庭的台账按照《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要求进行了全部更新,并填写完善准确。xx社区等单位在低保日常工作资料的规范上进行了细心和及时归档,各项低保资料美观整齐。

3)严把入口关,管理规范。多数村居按照低保条例规定对低保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重视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规范。xx村社区、协兴村社区等单位积极组织低保对象学*,低保户动态管理收集资料上结合实际,按照abc低保家庭分类的原则,量少的社区将分享的“关联方核查方案(汇总8篇)”,量多的社区将续保资料扎捆或用档案盒进行装订。

4)认真思考,方法创新。多数村居在低保工作中积极创新。将低保工作做实做亮。xx社区对低保的就业联动扎实有亮点,公益性岗位开发实在例如建立便民屋,设立修电视、修鞋、缝纫等窗口既方便群众又解决困难家庭的就业问题。xx村社区建立社区微博,宣传低保相关政策和信息,方便群众查阅。xx村社区等单位注重政策宣传,增强城乡低保工作透明度,严把入口关,使低保工作得到很好的良性循环。

取得了一定成绩,各村居在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部分。村居在资料收集上家庭成员出具的收入证明不规范;档案资料上审批表、调查表等资料填写不完整,有些资料不够整齐美观,动态管理上续保资料的归档管理不统一,续保资料不齐全。一些社区就业年龄段的低保人数占总低保人数的比例较大;部分社区对低保户中农转非人员以及两劳释放人员管理不按规定参加公益活动或学*的情况比较突出。

1)规范收入证明的收集,进一步规范低保收入的计算工作。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府办发〔20xx〕1号文件执行核算低保金额。对家庭成员出具的收入证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对过去的低保对象收入计算不准确的及时纠正。

2)所有资料的收集用a4纸存档。低保台账健全、清楚,进一步规范基础资料。规范低保工作资料。低保档案资料完备;听证会议资料齐全,将每季度或每年听证后的低保听证评议表决表、低保听证评议表决票汇总表及时封存,低保听证评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归档;有完善的两榜公示;每月上报的新申请、调增调减的变动名册按月归类;分类管理续保资料完整,建有低保档案和低保户个人档案(一柜一合一档)完善图片资料(听证会、低保对象培训会、公益活动等)全面推行低保家庭承诺书制度。

3)加强对低保户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abc分类管理,进一步做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低保户不签字报到学*的情况进行处理。各社区就业年龄段的低保对象总数较大,对收入变化比较大的c类低保家庭认真审核续保资料,进行入户调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关联方核查方案【第八篇】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工作,提高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涝、风雹、地震、地质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

二、应急反应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乡人民政府作为组织协调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并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德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承担乡灾情临时成立的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水管站:承担乡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建立健全重大灾害发生时的广播公共预警体系。

武装部:在乡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配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农技站: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中小学: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区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赋予的救助任务。

三、灾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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