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党支部主题工作方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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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党支部主题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发挥律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所党支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松发[2017]9号《中共松滋市委关于实施基层党建“整县推进”行动计划的意见》精神,按照《松滋市司法局创建基层党建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争创红旗党支部”活动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九大所作的报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打基础管长远,抓规范促落实,抓机制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适应律师行业特点和发展形势,不断增强律师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把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指导,确保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目标任务

创建红旗党支部是固本强基,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的客观要求。通过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抓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打基础,强队伍、增活力,创实绩、促发展,努力打造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党支部,影响和带动律所党员律师锐意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以务实的作风、饱满的热情和一流的业绩,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上台阶。

三、创建标准

“红旗党支部”的基本标准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认真履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的基本职责,达到“班子坚强有力、队伍清正廉洁、党务健全规范、作风勤政务实、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公认”的目标。

1、组织队伍强

建强组织、建强队伍。支部建在律所,主任担任书记,“一岗双责”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支部成员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团结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制度开展工作。支部成员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带头抓好《条例》和《守则》的贯彻落实,党员律师理想信念坚定,能力素质过硬,作风清廉务实,政治纪律严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注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2.制度机制强

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党,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支部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严格党内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会和党小组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支部民主氛围浓厚,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年开展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党员有组织、组织有活动、活动有台账、台账有检查。

3.学用结合强

支部学习氛围浓厚,学习重点突出,学习方法创新,学习机制健全,着力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党章、遵法律、守纪律、讲规矩”活动,自觉做到学法、用法、守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完善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改进学习方法,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发展思路、工作水平和决策能力,工作对策措施,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4.改革创新强

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载体,着力推进创新型党支部建设。坚持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做好党员律师思想政治工作;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坚持解放思想,破除思维定势,勇于开拓创新,以实际行动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促进科学发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改革创新,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注重党建工作创新,形成富有特色的“支部工作法”;通过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得到明显优化,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5.服务效能强

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着力推进服务型党支部建设。激发党员律师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努力使党员律师在改革上做尖兵,在落实上当能手,在服务上做模范,在业务上争一流;依法履职尽责,做到支部运转高效;服务意识牢,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服务能力强,得到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认可、好评;服务质量优,结合支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我为精准脱贫办实事”等扶贫帮困活动,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效果好,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群众反映好。

6.示范带动强

工作业绩名列前茅,业务水平行业领先,急难任务完成出色,典型经验可学可用,辐射带动效应明显,在同行业走前头、当标杆、作表率。班子建设坚强有力,队伍素质过硬,能够发挥较强引领激励作用。

四、创建内容

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活动,要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结合律所工作实际,重点在五个方面抓落实见成效。

(一)争创“学习型”党支部,打造书香律所

1、有学习计划。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并认真执行本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根据党和国家新的重大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安排,适时对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计划。

2、有学习纪律。认真落实每月头律所集体学习制度,制定党支部学习纪律,每次集体学习进行考勤,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支部书记请假,并及时补学相关内容。

3、有学习讨论、交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学习经验交流会,不断完善学习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理论学习不断深入。

4、有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学习通知、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交流发言材料、撰写的调研报告及学习体会,以及党员的年度学习总结和年度考核结果。

(二)争创“规范型”党支部,推进组织建设

1、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等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

2、加大党支部建设力度。重点抓好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五大建设,不断强化支部党建基础工作。

3、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任期届满的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因人事调整或其他原因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增补。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争创“服务型”党支部,提升党员素质

1、服务中心有措施。“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要把党建工作与律所业务工作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建在推动律所业务工作发展中的作用,要通过党建的良好效果来激发党员律师队伍活力。坚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服务基层有成效。切实发挥党支部作用,围绕基层组织共建、党员队伍共管、律师人才共育、科学发展共赢、困难群众共帮、党建资源共享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律所与基层党组织要重点开展“六个一”(即: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共同过一次组织生活、组织一次慰问帮扶、进行一次党员志愿服务、为基层办一件实事)共建活动。认真落实律所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

3、服务社区有行动。做好律所党员进社区,扎实推进对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的活动。着力构建“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体系。支部党员每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1次。

(四)争创“效能型”党支部,切实改进作风

1、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加强对律所党员理想信念、党史、党性党风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教育和新形势下党员标准教育,让党员严格要求自己,谨记党员身份,时时处处起表率作用,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2、扎实开展“点燃激情提效能、正风肃纪树形象”活动。围绕打造责任文化,在律所党支部和党员中强化“亮剑精神”、“阵地精神”、“进取精神”,让“干事有激情、遇事敢担当,尽责为荣、失责为耻”成为新时期律师行业党员的鲜明特质。

3、坚持不懈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松滋市司法局创建基层党建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抓好抓实。

(五)争创“创新型”党支部,丰富活动形式

围绕“抓创新、出亮点、创特色”的思路,在律所党支部中开展支部党建创新活动,结合本所工作实际,挖掘资源,把党建、业务、调研、文体娱乐等活动统筹部署,合并精简,创新活动载体,注重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加大正面宣传,激发党员律师队伍活力。

红旗党支部主题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质量和为民服务水平,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垣组发﹝2012﹞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局党支部决定在机关各窗口单位和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活动,推动各业务股室依法行政效能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各窗口单位为民服务热情和作风进一步改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民政管理和服务进一步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人性化,使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参与范围

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各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均参加这次活动。直接面向群众开展业务、提供政务服务的单位是这次活动的重点单位。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登记、福利机构登记、婚姻登记、

收养登记、优抚安置、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提供登记、备案、年检、培训的单位。

三、活动内容

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以“四亮、三创、两建”为主要载体和重要抓手,在今后一段时间里,机关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确定特色内容和具体目标,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四亮”

1、亮身份。局机关各股室、服务窗口摆放桌签,设置监督台,在监督台张贴党员佩戴党徽、胸卡的照片,标注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等信息。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激发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亮职责。对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履职要求等悬挂展板进行公开,服务窗口要亮明岗位职责和行业服务用语,自觉接受广大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亮承诺。全体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完成时限和兑现情况,通过公开栏、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并装订成册。

4、亮流程。在局机关各股室、服务大厅等将婚姻登记、社团登记、收养登记、低保申请等工作流程和工作要件,通过版面、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对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审批依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二)“三创”

量化争创标准,明确评比办法,按照授旗评星要求,实行动态评比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争创评比。

1、创优质服务之星。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优质服务之星评比活动,评授“服务明星”。

2、创党员先锋之岗。对积极作表率、树标杆,在本岗位上创一流服务、一流业绩的党员,评授“先锋岗位”。

3、创流动红旗之窗。对服务态度良好、工作作风踏实、服务质量较高的单位,评授“红旗窗口”。

(三)“两建”

1、“建人民满意支部”。引导教育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树立民政局党支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2、“建人民满意机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民政工作宗旨,更新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职能,推进管理创新,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

四、推进措施

(一)动员部署。3月20日至4月5日,机关各单位认真学习领

会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垣组发﹝2012﹞18号)文件精神,按照局党支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化的实施方案和措施。

(二)全面争创。从2012年4月中旬至2013年3月底,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活动。具体分为三个环节:

1.完成“四亮”。2012年4月中旬至月底,各单位确定各自开展争创活动的具体着力点;组织党员干部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撰写公开承诺书,并按要求采取适当形式连同个人身份、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社会和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2.推进“三创”。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底,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三创”活动,争创优质服务明星、争创党员先锋岗位、争创群众满意窗口,让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积极变化。

3.开展授评。依据授评标准,组织单位推荐、党员群众评议、支委评审,对各单位的活动情况、每个党员干部活动中的表现,分季度进行动态评比,每季度末产生出本季度授旗评星结果。

(三)总结弘扬。2013年3月底,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实施情况,局党支部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做法,对动态评比中获个人明星、先锋岗位和红旗窗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研究制定长效机制措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支部成立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领导组,具体负责活动开展,全体党员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全面覆盖、取得实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是民政局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充分利用机关公示栏,大力宣传活动推进情况、建设成果及工作经验,大张旗鼓地宣传,

(三)注重统筹推进。开展“四亮三创两建”活动,要与我局各项民政工作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协调推进。

红旗党支部主题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发挥委局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机关党支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县委“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上游、全面达小康”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县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争创“五型”党支部目标,按照“落实责任、夯实基层、打造品牌、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星级创评”工作,不断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努力使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县基层党的建设前头、作表率,为推动泗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内容

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活动,要以“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加速崛起”为主题,结合县直机关工作实际,重点在五个方面抓落实见成效。

(一)争创“学习型”党支部,打造书香机关

1、有学习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根据党和国家新的重大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安排,适时对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制定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计划。

2、有学习纪律。认真落实每周一下午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制定党支部学习纪律,每次集体学习都要考勤,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支部书记请假,并及时补学相关内容。

3、有学习讨论、交流。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泗县要发展、我们怎么干”大讨论活动和“为泗县发展建言献策”活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学习经验交流会,不断完善学习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理论学习不断深入。

4、有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学习通知、学习材料、学习记录;学习交流发言材料、撰写的调研报告及学习体会、发表的理论文章,以及党员的年度学习总结和年度考核结果。

(二)争创“规范型”党支部,推进组织建设

1、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等制度。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

2、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重点抓好组织体系、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工作制度、场所阵地五大建设,不断强化基层党建基础工作。

3、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增补工作。任期届满的党组织要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因人事调整或其他原因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空缺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增补。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5、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治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关怀,使离退休党员“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始终保持先进性的优秀品质。

(三)争创“服务型”党支部,提升党员素质

1、服务基层有成效。按照县委《关于建立城乡基层联合党组织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发挥联合党组织作用,围绕基层组织共建、党员队伍共管、干部人才共育、科学发展共赢、困难群众共帮、党建资源共享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机关与基层党组织要重点开展“六个一”(即: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共同过一次组织生活、组织一次慰问帮扶、进行一次党员志愿服务、为基层办一件实事)共建活动。认真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

2、服务群众有载体。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三亮三创三比”活动,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创群众满意岗位、创服务先进单位、创优质服务品牌,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适时开展“党员服务之星”、“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

3、服务社区有行动。做好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扎实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构建“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在职党员管理体系。在职党员每季度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1次,每年原则上不少于4次。

(四)争创“效能型”党支部,切实改进作风

1、扎实开展“点燃激情提效能、正风肃纪树形象”活动。围绕打造责任文化,在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强化“亮剑精神”、“阵地精神”、“进取精神”,实施“3366”工程,让“干事有激情、遇事敢担当,尽责为荣、失责为耻”成为新时期泗县县直机关党员的鲜明特质。

2、坚持不懈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省“五整五建”专项行动。

3、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把“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抓实、抓好,把作风建设要求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五)争创“创新型”党支部,培育党建品牌

围绕“抓创新、出亮点、创特色”的思路,在县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机关党建创新品牌”评选活动,每个单位党组织都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推出符合本单位特色、体现本单位文化的党建品牌。

三、考评程序

在各单位党组织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红旗党支部评选工作,评选分为基层党支部自评申报、民主评议、工委组织评定三个步骤。单位设党委、总支的,在单位党委、总支先开展评定的基础上再申请工委评定。

1、党支部自评申报。由各基层党支部对照创评标准逐项自查,进行自我评价,并于每年5月30日前向上级党组织申报。

2、民主评议。由上级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范围、人数根据党支部的类别和各单位实际确定。

3、工委组织评选。县直工委成立评选工作组,开展红旗党支部评选工作。每年“七一”前考核评选出20个“红旗党支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作为五星级,优先推荐参加县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

4、考评要求。考评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平时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核总分,占其总分40%(每季度考核1次,每次10分)。当年被党风廉政、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综治、征迁控违“一票否决”的单位不得评为红旗党支部。

四、创建要求

1、加强领导。县直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职责,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的组织领导,抓在手上,抓在平时,抓住关键,做好专题研究和经常性指导工作。

2、分类指导。县直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针对各自特点,开展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创建工作。要注重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突出特色,呈现亮点。

3、务求实效。牢固树立“务实抓党建”的理念,始终着眼于抓基层、强基础,注重在结合、渗透、融合上做文章,实现党务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互相促进,互为检验,把党支部建设成学习型、规范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党组织,建设成党员之家、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之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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