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费无公函接待整改措施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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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费无公函接待整改措施1
我校根据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的精神,对照文件列出我县公务接待存在的五个问题而进行自查自纠,现就自查自纠情况说明如下:
一、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我县公务接待存在的五个问题:
1.一是接待公函制度执行不到位。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的凭证附件有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和财务票据,还有相关派出单位的公函。但在具体接待人员名单上,标明具体负责人员,并未具体列出全部接待人员名单,在此我单位确实未有做细此项工作。
2.二是接待清单附件不全面。我单位的接待清单不只是列明来人单位、人数、费用以及审批等事项,而且公务活动项目的时间、场所以及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等项目都在清单中体现。但在全部接待人员清单中确未有全部列出,而且报销接待费单据中没有附上菜单。
3.接待标准执行不严格。我单位没有此现象。我单位的接待标准是按照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的要求来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的。并不存在超标准接待、超规格接待、超人数陪餐,或县直单位之间、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直单位之间无公务相互宴请等情况。
4.是接待费列支不规范。我单位严格按照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的要求,不存在在接待费中列支高档酒水、高档香烟、土特产或报销工作餐费等情况。
5.是接待费支付方式不规范。我单位接待费支付基本上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支出有过使用现金支付的现象。另外我单位的公务接待凭证与附件审批表、接待清单或工作方案、接待函都装订在一起入账,由会计统一装订,统一专柜存放。不存在分开存放,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我单位为了严肃财务纪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服务质量和教育服务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按宁纪函【2018】86号文件和县教育局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的后期公务接待工作特作如下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学校班子领导通过认真学习相关上级文件,按照相关文件的指导精神,深刻认识到财务资金使用规范、财务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明白规范财务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为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财务管理工作小组以及财务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财务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教导主任)、
(总务副主任、会计)
成 员:(教导副主任)、(出纳)、 (学科组长)
财务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组 长:(总务副主任、会计)
副组长:(教导副主任)、(出纳)、
成 员:(学科组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二、严格执行制度。我单位在后段中必将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县教育局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文件、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落实,坚持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财务人员做起,以上率下,坚持抓常抓长,从严从细着手,切实增强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单位后段将由校长和主管财务工作的总务处主任以及具体财务工作的学校会计和出纳人员必要进一步抓好本单位有关经费使用、公务接待等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健全有效规范的配套制度,推动作风建设的长效化制度化。
三、学校内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学校要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对照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当中说明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找准找全本单位内部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问题台账清单,逐一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后段我校将成立由党支部、教育公会、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财务监督检查小组,会同学校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对学校的公务接待支出进行不定期抽查。后段绝对不允许有不认真进行公务接待整改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监管责任不落实或者甚至依然顶风违纪违规的现象出现。
今后,我校必将以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的精神做为以后公务接待资金使用管理的工作参考和工作规范,也并一如既往的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文件精神,在公务接待监管和费用使用上做好合法、合理、合规,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出现。做好勤俭节约,努力提高学校资金管理的使用效益。
接待费无公函接待整改措施2
一、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我县公务接待存在的五个问题:
1.一是接待公函制度执行不到位。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的凭证附件有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和财务票据,还有相关派出单位的公函。但在具体接待人员名单上,标明具体负责人员,并未具体列出全部接待人员名单,在此我单位确实未有做细此项工作。
2.二是接待清单附件不全面。我单位的接待清单不只是列明来人单位、人数、费用以及审批等事项,而且公务活动项目的时间、场所以及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等项目都在清单中体现。但在全部接待人员清单中确未有全部列出,而且报销接待费单据中没有附上菜单。
3.接待标准执行不严格。我单位没有此现象。我单位的接待标准是按照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的要求来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的。并不存在超标准接待、超规格接待、超人数陪餐,或县直单位之间、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直单位之间无公务相互宴请等情况。
4.是接待费列支不规范。我单位严格按照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的要求,不存在在接待费中列支高档酒水、高档香烟、土特产或报销工作餐费等情况。
5.是接待费支付方式不规范。我单位接待费支付基本上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支出有过使用现金支付的现象。另外我单位的公务接待凭证与附件审批表、接待清单或工作方案、接待函都装订在一起入账,由会计统一装订,统一专柜存放。不存在分开存放,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我单位为了严肃财务纪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服务质量和教育服务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按宁纪函【2018】86号文件和县教育局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的后期公务接待工作特作如下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学校班子领导通过认真学习相关上级文件,按照相关文件的指导精神,深刻认识到财务资金使用规范、财务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明白规范财务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为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财务管理工作小组以及财务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财务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教导主任)、
(总务副主任、会计)
成 员:(教导副主任)、(出纳)、 (学科组长)
财务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组 长:(总务副主任、会计)
副组长:(教导副主任)、(出纳)、
成 员:(学科组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二、严格执行制度。我单位在后段中必将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县教育局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文件、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落实,坚持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财务人员做起,以上率下,坚持抓常抓长,从严从细着手,切实增强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单位后段将由校长和主管财务工作的总务处主任以及具体财务工作的学校会计和出纳人员必要进一步抓好本单位有关经费使用、公务接待等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健全有效规范的配套制度,推动作风建设的长效化制度化。
三、学校内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学校要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对照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当中说明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找准找全本单位内部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问题台账清单,逐一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后段我校将成立由党支部、教育公会、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财务监督检查小组,会同学校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对学校的公务接待支出进行不定期抽查。后段绝对不允许有不认真进行公务接待整改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监管责任不落实或者甚至依然顶风违纪违规的现象出现。
今后,我校必将以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的精神做为以后公务接待资金使用管理的工作参考和工作规范,也并一如既往的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文件精神,在公务接待监管和费用使用上做好合法、合理、合规,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出现。做好勤俭节约,努力提高学校资金管理的使用效益。
接待费无公函接待整改措施3
自XX年底以来,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近两年来的审计和各项检查,我们发现:对于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历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报销要件不齐全。对于招待费的报销,《规定》要求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以及事前审批单等。但很少有单位能够完全做到这四个要件齐全,其中最突出的是报销凭证中有派出单位公函的极少,招待支出的真实性存在问题;再者,有接待清单的也不多。
二、陪客人数超标准。《规定》对于陪客人数,明确要求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但在实际执行中,陪客人数超标准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务接待经费虽然限定预算总额,纳入了预算管理,但有些单位接待费支出未做到专项管理,单独列示,一些单位在规定的科目之外列支招待费,如违规在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支出、其他费用等中列支招待费,未能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招待费实际支出情况。
四、资金支付不规范。公务接待费用的支付,有些单位未按规定做到一事一结,还存在多次接待一次集中结算,或月结、半年结等现象;具备条件,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的单位,还存在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情况。
五、接待信息公开不规范。有些单位在公开公务接待信息时,有的只公开预算金额和实际支出金额总数,未按规定按每一个接待项目公开,更谈不上公开接待标准、接待对象、接待场所等有关情况,与规范公开公务接待信息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为更好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促进《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公务接待管理水平,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政机关及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清醒地认识到新的公务接待规定,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体现。
二、加强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要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不得在其他科目中列支招待费。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坚持接待费报销“四要件”管理,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三、严格公务接待日常管理。要严控接待范围,接待单位对无公函及因私活动不接待;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控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严格坚持接待清单制度,实现接待过程可追踪。
四、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个人公务卡使用制度广泛使用,且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县乡预算单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务接待支出。
五、完善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对象、接待时间、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本单位干部群众及社会监督,增强内外监督合力。
六、坚持公务接待问责制度。有关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执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公务接待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格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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