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2023年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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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2022年1

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一)家庭户

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二)单身人员

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及单身人员住房的认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流程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办理:

1.现场申请

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含市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取得《济南市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后,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2.网上申请

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填报《济南市户籍家庭现住房情况筛查登记表》,按要求提供家庭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邮件形式取得《济南市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的,可自行打印后,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低保家庭(家庭全体成员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认定,可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已办理低收入认定且依然有效的家庭,可先行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米等的特殊申请家庭须到现场办理,并当面核实家庭情况。

公租房申请书文本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___,___年生,系__村村民,无固定职业;配偶___年生,系本地人,在___工作。现有子女_人,_岁有余。本人和配偶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借房居住,且夫妻收入低微。在查看《___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_章第__条申请条件后,发现本人符合规定里的基本条件,特此提出申请。

现将本人有关材料连同一并上报。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2022年2

一、2022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

1、申请人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公租房。

2、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3、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4、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5、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二、法律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申请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2022年3

一、具有济南市内六区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户: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2.单身:年满25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济南市市区内无住房。

二、非济户口的公租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户:在济有工作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险且在济南市市区内无住房。

2.单身:在济有工作单位,与单位签定正式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济南市市区内无住房。

三、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

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认定的引进人才且在济南市市区内无住房。

济南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济南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一)单位申请所需材料

答:(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为外来务工家庭申报的单位还应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团体商业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或个人申请所需材料

答:(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工作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无工作单位的家庭或个人申请所需材料

答:(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持有《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市级以上(含)劳模证明、见义勇为证书、革命残疾军人证、山东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证、山东省烈士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证、山东省军队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山东省军队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证、归侨侨眷证明的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四)外来单身职工个人申请所需材料

答:(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与单位签订的且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五)引进人才个人申请所需材料

答:(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2)市人才工作管理机认定的引进人才相关证明;(3)申请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济南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领表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由工作单位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相关的申请审核表。无工作单位的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上述申请审核表均可在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二)填表、准备材料

领表后,申请单位和申请家庭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盖章确认,并按照前条规定的内容准备材料。

(三)初审、公示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资料由单位负责初审,合格的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资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初审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公示单位负责盖章确认。

(四)定向申请

1.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

2.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

3.外来单身职工的申请由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根据当年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统一到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定向申请。

4.引进人才的申请由市人才工作管理机构持相关材料,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位置,统一到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保障中心”)提出定向申请。

(五)审核

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向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初步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中心。审核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核准

市保障中心应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先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核准时限自区局提交之日起25个工作日。

1、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万元(含)。

2、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3、济南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

4、(对于家庭现有住房,本次也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共包括了五种情况。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登记。

(1)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2)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3)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1、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3、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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