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备党员转正规定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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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预备党员转正规定1
1、预备党员工作调动(包括军人复员退伍、学生毕业分配)的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如有调动(包括军人复员退伍、学生毕业分配),原单位党支部应负责对他作出鉴定。
凡是预备期满,还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同志,原单位党支部应及时讨论他的转正问题。需要延长预备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在转移其组织关系的同时,将延长预备期的理由,或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能否转正的意见,负责向新的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
预备期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将其对预备期党员教育考察的情况向调入单位介绍清楚,他的转正问题应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办理。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任意拖延讨论其转正问题。
2、预备党员因公临时外出、或出国留学和劳务的转正问题
因公临时外出的预备党员可在任务完成回到原单位后,由原单位的党支部负责讨论其转正问题。临时所在党支部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地向原单位党支部介绍他在这一期间的具体表现。
出国留学或劳务人员中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可由所在党支部讨论转正问题,报上级党委(留学人员党委或驻外劳务公司党委)审批,如果在国外无法按期讨论转正的,待学习或劳务期满后,根据本人的表现和国外组织鉴定,回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按期转正。原单位的党组织不能提前转正,更不能“缺席”转正。
3、支部大会因故延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问题因故延期讨论,如果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时确实已具备了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仍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如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时尚未具备转为正式党员的条件,应作延长预备期处理,并明确延长期限。
4、因病长期休养(含产假等)的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预备党因病住院治疗或长期休养,党支部可以通过他在病休期间的表现(如对党的信仰,组织观念,对疾病的态度),考察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本人也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在预备期满时,按照规定办理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手续。如果在预期期满还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以延期讨论其转正。
5、发现有新问题的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在预备期间发现预备党员有新的问题(包括政治、经济方面),党支部应积极进行调查,待问题全部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结合本人觉悟程度和具体表现,决定他是否能转为正式党员。如果查明没有问题,应按期转正;如属于一般问题,需要处长预备期进行考察的,用于调查的时间,应算在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内;如问题性质严重,应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
6、预备党员要求退党的问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如果因对党的信念动摇而提出退党的,一律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7、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去世的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去世,一般不再办理他的转正手续,只要报上级党委备案即可。但有的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和利益英勇牺牲,为了表彰他的模范事迹,也可以办理追认为正式党员的手续。
8、遗失《入党志愿书》的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由于组织上保管不慎,或在转递时将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遗失了,应由组织上负责与预备党员本人没有关系,应按手续补填《入党志愿书》,然后照党章的规定,及时办理他的转正手续。
9、受行政纪律处分的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犯有严重错误,如果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已经给了行政纪律处分的,党组织应该首先考虑他够不够预备党员的资格,不能带着行政纪律处分转为正式党员,如不够预备党员的资格,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如果行政处分属一般处分,且他本人有悔改表现,也可延长其预备期,待延长期满时再根据其表现考虑他能否转正。
10、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患有精神病的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患有精神病,应作长期病假对待,可以保留其预备期,暂停他的组织活动,在他精神病痊愈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考察,如果具备了党员条件,可以办理他的转正手续。
11、违反计划生育的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可根据错误的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作出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的决定。
12、预备党员不宜被为优秀党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资格。因此,不宜评选他们为优秀党员。如果他们当中有表现很突出的,党组织可以进行表扬,并将他们的事迹记录在案,作为他们转正时的考核依据。
13、对预备党员不宜作劝退处理
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该劝他退党。这是对一般正式党员而言的。预备党员如果表现不好或犯了错误,有的可批评教育,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不宜作劝其退党的处理。
14、预备党员不宜担任党小组长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没有正式党员享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预备党员不能参加支委会,也不能担任党小组长以及党内其他职务。
2023年预备党员转正规定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目前,临近期末和毕业生离校,根据我校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将陆续有学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32条、第33条规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2.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党建云”平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党务工作如何开展?”专题之第3问“疫情防控期间,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可否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中回复,“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是党支部的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预备党员转正有严格程序要求。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可推迟到疫情防控结束后再召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已经具备转正条件时,在办理转正手续后,其转正时间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仍属按期转正。”
二、工作安排
根据上述要求,对我校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非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可待学生返校后组织召开,符合按期转正条件的,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属按期转正,不影响学生转正时间确定和党龄计算。
2.关于毕业生党员转正的问题,党委组织部已于5月中下旬相继向市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进行了请示,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转正工作。党委组织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毕业生党员转正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1党支部具备线下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条件的(预备党员本人参会、实到会有表决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应严格按照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要求进行。
2党支部不具备线下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条件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毕业后,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出到新的党组织转正。在档案材料中装入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出具的预备期间鉴定意见和疫情影响没有按期转正的情况说明(见附件)后由接收党组织办理转正事宜;
②毕业后,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确需保留在原党组织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应与其保持经常联系,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待满足转正条件后,召开支部大会予以转正。
3.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要求,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15天,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提醒毕业生预备党员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书,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写实等,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支部委员会审查可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有关工作要注意程序规范、便捷高效,除规定要求外,不额外增加学生预备党员负担。
学生党员是学校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生党员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是毕业生中的优秀代表,体现着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效果,请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思想工作。
实际工作中,如有疑问,烦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
附件:情况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xx年5月26日
2023年预备党员转正规定3
为了推进预备党员转正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党员应提前准备好转正材料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材料,包括:
1、转正申请书.内容包括:1预备期内自己的表现如何,有哪些进步;2入党时支部大会给本人提出的缺点有无改正和克服,目前还存在哪些不足.3有无新问题.4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对能否转正的态度.
2、《入党志愿书》.该材料是预备党员在入党时填写的,一般保存在本人的人事档案里.因此,本人应从学校人事处借出《入党志愿书》.
3、《思想汇报》.重点就预备期内自己的思想状况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作出汇报,勇于指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4、《工作表现鉴定》.即用人单位对预备党员在工作中的德能勤绩综合评价.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党员暂无工作的,也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另外,预备党员如果超过预备期3个月才提出转正申请的,需加写一份《延迟申请转正说明》,实事求是地写明延迟原因,并由本人签名.
二、党支部应严格按照程序讨论转正
支部收到转正材料后,要先召开支委会认真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决定是否提交支部党员大会予以讨论.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或者稍迟几天(最多不超过3个月)召开党员大会(绝对不允许提前开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讨论表决;不过半数,则须改期召开大会讨论.大会程序为:
1、预备党员向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书》,到会正式党员传阅《入党志愿书》、《工作表现鉴定》、《思想汇报》等转正材料,审查材料有无问题.
2、支部书记主持讨论,支委会、入党介绍人和到会党员可以对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评议,充分发表意见,提出优点与不足,批评与建议.
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无记名投票表决由支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表决前要分别设立监票员、计票员,由本支部党员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担任.监票员、计票员由主持人提名,并由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举手表决通过产生.
4、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要在备注栏中说明理由.讨论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投票结束后,应立即计票,并向支部大会公布计票结果.对赞成票数未过半数的预备党员,支部大会须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决议.当“延长预备期”票数多于或等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票数时,定为“延长预备期”,少于时则定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三、支部决议填写要规范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的决议,一般由支委会填写,经支部书记签名后生效.决议的填写要事实清楚,格式规范,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预备党员的意见建议、支部大会讨论及表决的情况等.基本格式如下: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是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同志在预备期间能够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团结同事,责任心强,发挥了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但处理问题有时流露出急躁情绪.支部于20××年×月×日召开党员大会,应到×人(包括预备党员×人),实到×人,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经无记名投票,赞成票×票,反对票×票,弃权票×票,表决通过其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对于支部表决“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在决议中概括写明预备党员的不足之处或实际表现,写明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同时写明表决时间和表决人数.
四、上报党委后要进行考察谈话和公示
1、考察谈话.支部讨论表决后要让预备党员及时把转正材料报党委审批,由党委办公室安排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与预备党员进行思想考察谈话.班子成员按照《预备党员转正考察谈话要点》并结合党员的实际,通过谈话进一步深入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考察其在思想上是否符合转正党员的要求,是否存在信念不坚定、动机不端正等问题.对于谈话考察不合格的预备党员,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教育,要求党员在指定期限内加强学习,再约请进行第二次谈话.
2、公示.对于谈话考察合格的,由党委办公室和相关党支部共同组织实施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采取发出公示通知或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对于联合支部的,要把党员基本情况在校园网、“党建工作”网页上公示;在公示期间,党委办公室集中受理群众意见,原则上只受理署名意见或当面反映的意见,并对反映意见者的情况严格保密.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由党委办公室制作《公示情况表》,报党委会议讨论审批;发现问题的,要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应向反映人反馈.公示对象对所调查情况有申诉权.
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转正最终要经过党委会议的集体研究审批.会上,领导班子要听取党委办公室关于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情况的汇报,审阅有关转正材料,然后集体讨论、逐一表决是否批准转正.经表决通过按期转正的党员,其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表决通过“延长预备期”的党员,由其所在党支部继续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表决通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员,遵照有关规定办理脱党手续.
2023年预备党员转正规定4
目前,临近期末和毕业生离校,根据我校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将陆续有学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32条、第33条规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2.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党建云”平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党务工作如何开展?”专题之第3问“疫情防控期间,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可否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中回复,“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是党支部的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预备党员转正有严格程序要求。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可推迟到疫情防控结束后再召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已经具备转正条件时,在办理转正手续后,其转正时间应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仍属按期转正。”
二、工作安排
根据上述要求,对我校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等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非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可待学生返校后组织召开,符合按期转正条件的,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属按期转正,不影响学生转正时间确定和党龄计算。
2.关于毕业生党员转正的问题,党委组织部已于5月中下旬相继向市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进行了请示,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转正工作。党委组织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毕业生党员转正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1党支部具备线下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条件的(预备党员本人参会、实到会有表决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应严格按照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要求进行。
2党支部不具备线下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条件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毕业后,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出到新的党组织转正。在档案材料中装入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出具的预备期间鉴定意见和疫情影响没有按期转正的情况说明(见附件)后由接收党组织办理转正事宜;
②毕业后,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确需保留在原党组织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应与其保持经常联系,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待满足转正条件后,召开支部大会予以转正。
3.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要求,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15天,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提醒毕业生预备党员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书,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写实等,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支部委员会审查可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有关工作要注意程序规范、便捷高效,除规定要求外,不额外增加学生预备党员负担。
学生党员是学校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生党员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是毕业生中的优秀代表,体现着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效果,请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思想工作。
实际工作中,如有疑问,烦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2023年预备党员转正规定5
一、应提前准备好转正材料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材料,包括:
(一)转正申请书。
(二)《入党志愿书》。
(三)《思想汇报》。
(四)《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五)转正大会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六)转正大会前的公示
二、党支部应严格按照程序讨论转正
(一)党支部要先认真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决定是否提交支部党员大会予以讨论。
(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或者稍迟几天召开党员大会,绝对不允许提前开会,就是说预备党员转正支部会议的召开时间不得早于预备期结束。
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讨论表决;不过半数,则须改期召开大会讨论。
三、支部决议填写要规范
四、转正大会后向上级党委提交转正请示
(一)支部讨论表决后要将转正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二)组织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推荐表》
(三)材料归档:
五、转正党员大会后要进行考察谈话
六、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七、党委审批后,需书面通知党支部审批结果。
八、支部收到通知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