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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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1

为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全区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自查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坚决不发生涉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要求有效落实。3月28日,市委统战部第四工作组对我局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宗教工作督查自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会上,工作组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对我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苗晓东副局长代表我局进行了工作汇报。

自接到文件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依照文件精神重点对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各级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通过此次督查,让我们更加全面了民族工作及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既是一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是一次推动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机会,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督查情况抓好问题整改,确保责任落到实处、问题整改到位、工作取得实效。

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2

县委统战部: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发展”,促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现就20xx年县财政局深入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20xx年在个县范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我单位在搞好创建活动中,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团结、进步、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总目标,最大限度的调动—切可用财力,促使自治县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力争在5年内把县财政局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做了不懈的努力。

二、开展创建活动的主要作法与措施

20xx年我局本着“活动要搞实,实事要办好”的原则,坚持长期规划与年度安排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主要采取了以下作法:

一是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了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法制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把创建活动贯穿于平时工作的始终,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

三是坚持以树立典型为载体,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丁卜展。根据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本单位的创建活动每月两次在全局职工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会上学习宣传,使全局职工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受教育面达到了100%。

四是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在创建活动中,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牢固树立各民族—律平等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五是进—步加强宗教工作。在建活动中,我局在单位内部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合法,制止违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做到了及时防范,及时处理。

六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20xx年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的优势和有利条件,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保护和支持民族特色产业,做强民族工业为重点,增加经济总量,维护民族群众利益,促进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稳定自治县社会和谐进步。

三、开展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xx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切实做到了履行,确保丁法律法规赋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各项权益。

二是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通过重视民族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了本单位的议事㈠程,各族千部职—上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支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大大提高。

三是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通过重视宗教土作,深入宣传《宗教事实条例》,不断完善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实行了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了防范与未然,实现了全县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对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文件和地委书记批示开展全面自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的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了局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3名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 “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创建活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积极行动,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列入财政局重要议程,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在会上传达学习了地区动员大会精神,就局机关创建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做到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绩效上考核,不断提升创建活动整体水平。按照地委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地区财政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目标。

(二)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高法制观念。

坚持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和全局干部职工每周五上午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创建活动共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措施,建立了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民族团结月”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组织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2、以继续巩固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成果、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载体,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大会精神和地委关于“打造新型工业的创业板、旅游文化产业的升级版、现代特色农业的精品版”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学习开展了座谈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学习心得等方式,深化了干部对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三史”、“四个认同”等的认识。各民族干部职工之间在各项业务工作中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共同进步,并全面完成了我局各科室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

3、深入开展“新疆精神”大讨论活动。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就,努力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为加快发展、增进团结、维护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推动创建促进业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在创建活动中,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积极为全地区财政做好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以业务管理工作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营造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法开展民族宣传月活动。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切实落实涉农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各族群众的利益,为全地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关于民族团结创建的实施方案》,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由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接待、亲自批办、限时办结,认真掌握好党的各项民族政策,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隔阂,影响民族间的团结。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了地区财政局的形象。

3、开展扶贫结对,促进民族团结。我局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长效机制,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的活动。春节期间慰问定点帮扶困难党员6户,慰问地区财政局全体退休老职工,帮扶贫困户3户,此外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开展捐资助残献爱心、送温暖社会公益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捐书活动。

(五)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

1、宣传教育。开展了座谈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学习心得等方式,深化了干部对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三史”、“四个认同”等的认识,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在与其他民族兄弟在相处过程中,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牢固树立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思想,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自觉做知法守法的公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

2、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合法、制止违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做到了及时防范,及时处理。

3、举办“维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承诺”活动。进行“维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承诺”签字仪式,全体干部重承诺:在单位、家庭、社会不说不利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坚决不做不利用民族团结的事,做到明辨是非,不信教、不参与念经、不封斋、不做乃麻孜、祷告、弥撒等宗教活动,坚决与民族分裂分子作斗争。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能为和谐吐鲁番添砖,一举一动能促进民族团结发展。

二、下一步打算

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我局就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纳入工作整体规划,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继续深入学习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机关,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深化“双语”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同志学习汉语,汉族同志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活动,通过互学语言文字,加深了解,增进感情。

(三)采取网络教育方式,收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文章,在内网上交流,供大家学习,使民族团结深入人心。

我局将一如继往地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努力为XX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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