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案例)审批热选(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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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方案审批【第一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活动方案(案例)审批热选(优推5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心组织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营造扶贫日活动氛围,注重扶贫实际效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我局结对帮扶工作。

(一)召开全局扶贫日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认真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同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扶贫工作重要指示,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在“扶贫日”前后组织帮扶干部深入金山镇坡子村、南术西村共6户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协助打扫好卫生,结合镇村统一安排的“八有八达标”工作,帮助贫困群众定期开展“五净一规范”活动。确保贫困户家中保持“院内净、房间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和院内摆放规范”。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帮扶的成效,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开展农产品消费扶贫活动。根据市、区扶贫办工作要求,积极对接通过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参加线上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消费扶贫活动。

(四)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组织工会职工自愿“以买代帮”方式购买贫困户家中滞销的农产品。

(五)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利用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机、展板、折页等载体,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宣传我区在脱贫攻坚工作的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等内容,展现发生在脱贫攻坚中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和动人故事,进一步宣讲扶贫政策,推广先进典型,展示脱贫成就,营造浓厚氛围。

活动方案审批【第二篇】

为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营造良好校园环境,正确引导学生健康发展,推进“平安华清”建设。经研究决定,制定华清街小学集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1、各处室、各年段、各教研组、各班级组织师生参与各种集体活动(包括大型文艺活动、游行、班级文艺活动等所有活动),要严格执行上报审批制度,活动前一周撰写审批报告,上交有关部门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未经批准开展活动,经查实后由校务会研究处理,出现学生、教师伤害后果的由组织者承担一切后果。

2、所有活动组织者,在上报审批时,必须附活动组织时间、地点、人数,研究制定有效安全保卫措施及具体安全责任人。经审批活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学校各处组织的活动由教育局审批,报教育处备档;年段组织的活动由校长审批,报教育处备档;教研组组织的活动由分管教学校长审批,报教育处备档;班级组织的活动由副校长审批,报教育处备档。

4、外出活动过程,出现事故及危险情况的,根据学校应急方案,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活动方案审批【第三篇】

审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要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

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一同签字);

报审:项目经理在报审表上签字。

最后才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需专家论证的,还要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

有些项目,根据合同要求还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只有满足上述要求后,方可组织实施。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第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4规模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批”。

活动方案审批【第四篇】

一、称谓(院系团总支、院团委):

二、申请活动的名称(性质)、目的、意义。

三、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商。

四、活动的时间及宣传时间:具体的宣传时间和活动举行时间,有横幅宣传的要写清楚每条横幅的具体内容。赞助商的宣传形式和宣传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赞助商要求的特殊场地要另写申请书。

五、活动的具体地点:应考虑是否涉及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或学生宿舍的休息时间。

六、活动的具体流程:活动的时间安排和活动内容,要详细,特别是活动重要环节,要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要切实保证活动的可行性和活动过程中临时事件的应对,活动的内容要统一,不能有任何的歧义。

七、相关的奖项:奖项如何设定(包括奖项的评分标准),具体多少名,具体的奖品或证书(哪方面发放),奖品的提供者。八、活动经费预算:详细列清活动所需的费用项目,相应项目费用多少。要求经费预算要实事求是。

九、活动器材的申请:活动的器材申请要另外写一份申请书。

十、活动器材申请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意义,时间,活动内容,所需器材(数量要具体),向哪个单位申请。

十一、申请批准的老师意见:留有一定的空间给老师写审批意见。提交申请书的院系名称,主要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提交申请的.时间。

范文: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

(1)放松心情,缓解学习的紧张压力。

(2)密切同学关系,进一步加深同学之间的感情。

(3)培养团结协作的精神。

本周星期六(20xx年12月21日)。

xxxx。

将全班分成两组,分别分配任务,各负其责进行分工作业,然后将两组劳动成果共同分享。

采取集中活动原则,坚决遵守院里制定的“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过程中一定注意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希望本次活动能进一步加深我班同学感情,增进了解和友谊,为大学生活多留下一份美好的回忆。

在本次活动中将采取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1、要求全体参加活动的同学须取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

2、在出发前由班主任老师召开班会,就外出活动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和强调;。

3、在活动过程中要求全体同学一切听从指挥,不单独行动,不进行高危险性的活动;。

4、与班主任老师保持联系,定时向老师汇报情况;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老师汇报;。

5、请学校安排老师一同前往参加活动,在过程中听从相关老师意见并服从指挥。

现就本次外出活动提出申请,请审批真诚地希望能得到老师的批准。

此致

敬礼!

活动方案审批【第五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审查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水利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水利系统主管的防洪、灌溉、水力发电、供排水、城市堤防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重点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建设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监督管理。

全市非重点水利工程施工建设中涉及到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单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安全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二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九、高边坡工程

十、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第三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办法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第七条安全专项方案中需要组织专家审查范围包括超过一定规模的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具体如下: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地下暗挖工程(隧洞施工工程)

四、高边坡工程

土质边坡超过15米,岩质边坡超过30米。

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安全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九条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技术保证条件和施工现场内外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清单。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条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

不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会。

第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3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专家论证严格实行回避原则,凡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代建)等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略)\

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第一条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范围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师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二、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建筑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有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5、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三章  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

一、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专家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应当有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 专项方案设计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第四章方案的实施

一、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经过审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方案实施前,应由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四、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验收制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六、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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