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与地坛心得与感悟【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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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铁生《我与地坛》阅读练习及答案【第一篇】

①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开展,园子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②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③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④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1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天的苦心安排。”

⑤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权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片刻不息。”这些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⑥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2.作者在文中多次写到地坛,地坛有何特点?结合文本内容简要概括。

3.第②段中用了“缘分”和“宿命”,要突出表达的意思是:_______

4.第③段划线句可以改成“古殿檐头浮夸的玻璃已经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淡褪,一段段高墙坍圮了,玉砌雕栏散落了”,句子结构从动宾结构变成了主谓结构。请比较两种表达的不同效果。

原句:

改句:

5.第⑤段对地坛园内的景物描写及其细腻传神,请列举一例作赏析。

6.下列有关本文的说法最恰当的一项是()

A.本文通篇采用概述式的笔法,介绍地坛中的'代表性建筑和景物。

B.夕阳残照地坛的断壁颓垣,时间的伟力、岁月的无情令人无奈。

C.本文融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体,思想深刻,情味浓郁。

D.最后写作者明白了“死”的道理:死是必然的,死没什么可怕的。

答案:

2.①古老沧桑;②宁静;③荒凉破败;④虽荒芜却不衰败;富于生机。

3.“缘分”和“宿命”强调了作者的个体生命和地坛紧紧相联。

4.原句用动宾结构,把地坛拟人化了,也让地坛变成了生命的主宰,/生动形象地突出了地坛虽然外观衰败,内在却在经历了风雨的剥蚀之后格外深沉又活力,让人精神为之振奋;

改句用主谓结构,突出描写的是饱受风雨剥蚀后的地坛的衰败景象,让人为之喟叹。

5.示例:“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运用比喻手法,把小蜜蜂比作小雾,比喻形象精准又新颖奇特。用“小雾”比喻,突出了小蜜蜂的轻盈灵动、生命活力。小蜜蜂让荒芜的园子生意盎然,也让作者荒芜的心灵变得轻松惬意。

6.C

分析

2.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章内容,筛选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

文本所描写的地坛的特点:(1)古老沧桑。园子“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历尽沧桑,建筑剥蚀坍圮甚至散落。

(2)宁静。“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无人看管”“一个宁静的去处”,更因“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以动衬静,表现地坛的静。

(3)荒芜但并不衰败,充满生机。“荒芜”体现在:园子历尽了四百多年的沧桑:琉璃剥蚀,朱红淡褪,高墙坍圮,雕栏散落,古柏苍幽,野草荒藤茂盛;“不衰败”体现在:如一朵小雾停在半空的蜂儿,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的蚂蚁,支开翅膀升空的飘虫,脱蜕而去的蝉,摔开万道金光的露水,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的生机盎然画面。

3.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中重要词语含义的能力。

“缘分”本指一种人与人之间无形的连结;是某种必然存在相遇的机会和可能。从文中“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可知,我的生活总是和地坛相连,历经几十年非但没有远离,反而越来越近,不得不让人感觉地坛和我缘分之深。

“宿命”本指人生中早已注定的遭遇,包括生死祸福、贫富贵贱等。在文中要表达的意思是地坛一直存在于我的生活和生命中,仿佛四百年前就已注定,它在那里好像就是为了等我,我必然能与它相遇。

作者用这两个词想突出表达的是地坛和自己有着紧密的关联,它见证着我个人的命运和生活,是我的精神家园。

4.本题考查学生体会重要语句的丰富含义,品味精彩的语言表达艺术的能力。

原句“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的主语是“它”(地坛),使用了四个动宾短语,把地坛拟人化,赋予它人特有的动作和力量,主宰着园中的一切。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园子里建筑、景物虽看去荒芜沧桑,生机却无处不在。

改句“古殿檐头浮夸的玻璃已经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淡褪,一段段高墙坍圮了,玉砌雕栏散落了”,句式变成主谓句,主语分别为“玻璃”“朱红”“高墙”“玉砌雕栏”,突出描写的是历经沧桑岁月后的荒芜破败景象。相比原句,改句失去了“蕴藏无限生机”的内涵,不如原文更生动,更能贴近主题思想。

5.本题考查学生分析理解文中景物描写的能力。

如“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运用拟人手法,将蚂蚁和瓢虫人格化,说它们“想透了什么”“不耐烦了”“累了祈祷”,形象写出了小昆虫的突然掉头离开的动作形态,灵动轻盈,富有情趣,生动可爱。也传达出作者感受到小生命的活泼而发自内心的愉悦之情。

6.本题考查学生对文本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的能力。

A.“作者在本文中通篇采用概述式的笔法”错误,文中有不少细节描写,如对园中景物的描写“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

B.“令人无奈”错误。时间岁月虽无情,古园荒芜却不衰败。从无处不在的生命景致中作者看到了生机,感悟到了生命的力量,古园让他战胜了突如其来的不幸带来的恐惧与颓废,实现了人生的突围。

D.“明白了‘死’的道理”错误。最后是写作者明白了“活”(或者叫“出生”)的道理:“一个人,出生了”“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而且“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每个人都得面对由生到死的过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所以“死”没什么可怕的,顺其自然,让自己活出精彩才是最重要的。

C.文中叙述了自己和地坛的不解缘分,细致描写了地坛的荒芜却不衰败的景象,抒发了自己对古园的精神依恋,更谈及生命的力量等哲理话题。所以“融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体,思想深刻,情味浓郁”。

故选C。

《我与地坛》读书心得【第二篇】

《我与地坛》是本不同寻常的书。

她的作者史铁生在我心中,本就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一个双腿瘫痪又长年患病的一个人是怎样创作出这样一本书的,我不知道,我只感受到了,从它的文字感受到了一首悲凉的曲子。

可能是因为它的作者的原因,这本书我读得更认真,更仔细,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是《秋天的怀念》,我之前在翻语文书时略看过,只觉得史铁生对她母亲的怀念是深厚的,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再回想史铁生的母亲时,只觉得她是一位辛苦的母亲,那样的富有文采,那样的爱花,可是因为生活的束缚她迈不开脚,当史铁生同意跟她去看菊花时,竟成了永别。母亲去世了,这时候的史铁生才好似猛然醒悟,要好好地活……我们沐浴在母爱中,却从来没有关心过她的一切,这让我想起了张晓风写的《母亲的羽衣》中,母亲们曾经是天神宠爱的女儿,她们拥有着美丽的肌肤与无忧无虑,但有一天她们把羽衣自己锁在了箱子里——因为她们已经决定做一个母亲。

她们曾经可以快乐的,自由的飞翔,她们可以凝望远方,她们可以和朋友去看遍世上绮丽的风景……

但有一天,她们把这些隐藏起来了,变得成熟与稳重——因为她们已经决定做一个母亲。一个愿意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包括美丽的肌肤与宝贵的时间。

读《我与地坛》感触甚深。

《我与地坛》读书心得【第三篇】

天色灰蒙蒙的一丝活气也没有,我有气无力地倒在沙发上看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变得沉静了,仿佛把心交给了史铁生,与他一起在那个不热闹的地坛旁边一待就是十五个春夏秋冬。自己仿佛看穿了什么,渐渐的身子正了,人却变得既恍惚不定又庆幸着什么。他的故事占满我的脑子,是不是就会浮现出儿子与母亲的情感纠纷,我有些乱了,就靠在沙发上小寐。

我渐渐地被大脑支配仿佛自己就是史铁生,悄无声息地进入了那个废弃的古园,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我一次次的和死神对话,站在那棵大树下,望到了母亲找我脸上露出的焦急神色。我还是打败了自己的心,想通了拒绝了死亡要好好活,对得起母亲。是她用爱唤醒了我沉睡的记忆,而后,一对老夫妇,一位唱歌的青年,一名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弱智女孩和她的哥哥。无数次给我鼓励,给我生命的海洋,给了我重生的机会,坚强地走过来。梦醒了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像莫泊桑那样割喉自尽,没有像德国剧作家克莱斯特和妻子一起结束生命,这些死是对自己对生命的轻视与不负责任,对父母的不孝。留下的只有可怜罢了!我想只对人来说,人生仅此一次,我们难道要随意地去玩弄么?还是要好好把握。人生难免多坎坷,但这不能顺理成章认为是逃避的理由,人生何来风平浪静?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磨练,学会心疼自己。尊重生命是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最基本感谢父母的方式。哪个母亲愿意看到一个年轻的生命渐渐消失?但是她不敢,害怕,担心伤害孩子的心,这是一种怎样无私的母爱呀?

阳光下母亲与我们共享温暖,风雨中母亲为我们遮挡庇护,史铁生告诉我人生短暂,珍惜每一份温情和呵护,珍惜现在的生活一切。

《我与地坛》读书心得【第四篇】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佳作,是他坐轮椅在土坛上思考了十五年的结果。文章充满了作者对生活的感悟,讴歌他的家庭,简单的文字里充满了作者的深情。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以下是我看了边肖编的《我与地坛》后了解到的。谢谢大家的欣赏。

为什么真的失去母亲之后,你才知道母亲的辛苦?为什么不抓住时间的美好?为什么救不了之后还要试着去想?作者史铁生告诉我们,他的自责和自责意味着我们应该重蹈覆辙。我的回答是“没有”。

起初,作者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但恰恰相反,他很开心。他有一个爱他、照顾他、无时无刻不关心他的妈妈。而他的母亲,活得最辛苦的母亲,因为儿子瘫痪、抑郁、脾气暴躁,心里难受,却为儿子撑起了全家。然而,作者当时并不知道。这里让我觉得有点难过。我觉得作者太无知了,根本不懂他妈,还不认同她。但你仔细想想,我们不都是和当时的作者一样,完全不知道母亲的良苦用心吗?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一次又一次的伤了妈妈的心,但是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对你,爱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和包容令人敬佩,可我们的自私和任性呢?

母亲永远地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引发了作者的思考,逐渐理解了她的辛苦。可是现在,一切都被后悔了,只是后悔,只是自责,只剩下空床空室。

所以一定要抓住当下的美好。我们要珍惜,回报母爱!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我与地坛》读书心得【第五篇】

人,是走出来的,从远古走来,从种群走来,从心灵走出来。如果一个人仅为光辉而斗,不为生命而斗,那么即使他拥有多么强壮的体魄,那也是行尸走肉,所以在我们的人生中不光要有光也要有暗。敢于从黑暗走到光明的人才算得上是一个人。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这是英国诗人莎士比亚留给某些人去深入探究的问题。活着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当我们考虑到死的时候,不妨想想活着,况且活到了一定时期的我们,竟要半途而废去选择死。对于一个具有商业头脑的人,或精打细算的人,他们绝不会如此愚昧都做亏本生意。

那么,选择死,是否就意味这个人愚昧呢?无可置疑,是的。火团中的蚂蚁,它们是是经历了怎样的心里挣扎才愿舍去自己的生命去拯救整个蚂蚁团,它们为了什么,或者它们有过别的想法,但不说别的,就说这些,它们从作出决定时起,便预示着它们的结果,“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要是你说它轻生,这有可能吗?那是它们抱着不死的希望而作出的壮举!所以说,无论你是“一只眼开,一只眼闭”的,还有被无形的东西压着的时候,请想想你自己,只要想想你自己就行了,想想你的右手以及整个身躯因你没有一只手而全部都要去隐藏,你会不会太残忍了些?只要心跳还在,一切都不会完剧。

如果我们毅然地选择了活着,那就要无怨无悔地活着,用一种正视的眼光看待未来漫漫长路,当你发现你舍不得这种“活着”时,一扇大门将永远为你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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