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丧事简办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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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简办制度1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成员3人。
第三条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
第四条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
第五条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理事会成员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不论红白事,起事不得超过20桌,当日举办婚丧嫁娶,席口严格控在20桌,每超一桌罚款50元。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七条新农村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八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丧事简办制度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区委、区纪委—系列关于“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红白理事会"制度。
一、我局“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4名。
二、“红白理事会”坚持—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和反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反对大操大办非婚丧之外的喜庆事宜。
三、“红白理事会"负责教育、指导本单位所有人员和子女的婚庆和直系亲属的丧葬吊唁事宜,负责监督操办人遵守相关规定。
四、个人或子女及直系亲属需办理婚庆丧葬事宜的,要提前向“红白理事会”"报告。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在操办事宜过程中,派出1至2名理事实施现场监督
五、党员干部职工不参与为孩子过生日、祝寿、满月、搬家、升学、参军等宴请,除直系亲属以外,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六、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要求填写申报卡,并报局纪检组批复。没有申报批复,理事会将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对待。
七、干部职工遇到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属以外人员,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八、理事会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帮助之名首先大吃二喝;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执事资格。
九、理事会要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评议。要从—切想着群众,—切为了群众,—切服务群众的原则立场出发,尽心尽职的办好群众的事情,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机关,为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做出贡献。
十、理事会要主动接受局党组领导,随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听取纪检监督部门的意见。
丧事简办制度3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组长1人,理事若干人。
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能举债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乡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不准动用公车办丧事。
3、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的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乱埋。
4、丧事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
理事会实行组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组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丧事简办制度4
一、红白理事会:
红白事理事会是流行于农村地区,为了方便各自办理红(婚事)白(丧事)事,村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有组织的管理和举办红白事的社会组织。会员之间,谁家有了喜事或者丧事,会员在遵守会规的前提下,相互帮忙。既节省了时间,又节约了资金。它的功能在于对办事规模进行限定,如烟、酒的标准,刹住奢靡的风气。
职责任务:贯彻执行上级婚嫁丧娶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大力宣扬勤俭持家、厚养薄葬等理念,主持或协助事主操办婚丧事,制止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和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工作制度:建立婚丧事申报制度。村内红白事事主要及时报告包组理事,包组理事及时报告理事会,理事会在听取事主意见后共同开会研究,依照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组织实施。
二、乡贤评议会
作为一种新型农村社会组织旨在通过激活乡贤资源,发挥乡村精英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增强多元参与、协商共治能力,是以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民情反馈、监督评议及开展帮扶互助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服务性、联合性、地域性、非营利性的基层社会组织。"乡贤"不仅包括因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本土精英和因求学、入仕、经商而走入城市的外出精英,也包括市场经济环境下在农村投资创业的外来精英。
职责任务:
1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乡风文明;
2组织慈善公益活动,开展扶贫济困等活动;
3积极引智引才引资,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4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为村"两委"提供决策咨询;
5推动实施村规民约,维护公序良俗;
6了解村情民意,反馈群众意见建议;
7承办政府和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工作制度:乡贤评议会的工作开展以章程为依据,并建立财务管理、信息公开、评议监督等相关的工作制度,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