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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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1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办第一党支部采取书面征求、走访了解等形式,分别征求本办秘书科、综合科、xxx科、xxxx科等相关科室对xx党支部及其支委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归纳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
一是通过自学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党员采取自学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集中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在前期自学的基础上,支部召开理论学习会,专题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的重大创新思想创新观点,把着力点聚焦到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等重大政治论断上,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切实把支部班子成员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三是讨论交流加强思想沟通。召开支委恳谈会,互动交流自己的学习心得、思想认识,结合“四风”问题集体会诊、谈心谈话。支部全体党员结合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谈认识、谈体会,相互启发,共同提高。通过学习交流、思想发动,班子成员打消了怕丢面子、怕揪辫子、怕结梁子的思想顾虑,为开好高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支部建设,促进队伍发展
近年来,支部按照《党章》要求,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培训、政审、考察、审批、转正等各个环节,认真履行新的入党流程,保障发展党员的质量。经过这几年来的发展,支部分三批次共发展xx名优秀青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另有1名青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进一步充实壮大了党员队伍力量。支部连续四年被机关党委会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2014年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xx市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支部称号;先后有5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18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铸牢党员心中反腐城墙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要求,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学习教育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通过多方面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党员干部的防腐拒变能力。在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调廉政问题,拉紧大家脑中反腐那根弦。近几年来,xx支部党员能够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洁身自爱,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四)加强“三会一课”,打造学习近平台
不断完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丰富“三会一课”开展的形式和内容。在活动的形式上,既有自学,又有集中统一学习,既有每次主题,又形成系列活动;在活动的内容上,既有上级规定的内容,也有自选的当前热点内容、支部中心工作、办公室工作等。结合活动特色,定时间、分专题组织党员进行学习,确保做到每次学习都有主题、有讨论、有收获,使之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推动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吃透精神、领会实质,筑牢深化改革的思想基础。支部学习活动可更系统、更紧凑,切实提高党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尤其是对党建知识的学习要学以致用。
(二)进一步用好“党员e家”及APP平台,激发基层党建活力。不断打造“党员e家—党建园地”,通过“党员e家”平台功能,贴近基层工作实际,使党建工作更接地气、更具活力;积极推动支部党员“每周线上学习1篇理论文章、观看一次视频”,力争通过新颖的设计、丰富的内容和便捷的服务,使支部党员注册率、登录率、核准率达到“三个100%”。
(三)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重点对支部党员年龄梯队结构进行分析,做好支部党员的培养教育等工作。一是着力推进支部新进党员培养工作。从支部党员年龄结构看,也需要进一步调整。因此,我们要加强新进党员的培养工作,进一步优化支部党员的梯队结构。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推进支部党员培训教育。对支部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充实完善,着力将一些理论培训、业务培训、廉政建设培训的相关内容充实进去,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进一步关心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对干部家庭的困难与问题多加关心,对干部子女培养问题多加了解引导,对干部思想反映多予谈心化解,为本支部干部职工创造良好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
教育系统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2
为了确保我们支部班的不足,为了召开组织生活会议,我们于2月18日发出征求意见的建议表,向支部党员发行,征求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表19份,回收19份,现总结如下
一、关于支部2018年7方工伤评残情况。
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则和组织纪律方面。
在学习党章、准则、总书记讲话等方面。
在调查不严格问题方面。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方面。
在坚持履行职责、发展、整个工作运行状况方面。
在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员工反映最突出的问题等方面。
二、关于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共征求7条。
1、重要理论学习应事先讨论
2、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应更多样化,内容应更丰富,思路应更广泛
3、支部缺乏党风廉政教育相关内容
4、对于不经常参加分部会议的党员,党支部必须批评教育
5、开展更有意义的娱乐活动,提高党员凝聚力,提高工作压力,丰富党员生活,增加工作动力
6.开展更多参观活动
7.严格控制党员大会的休假人员。
教育系统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3
各院系级党组织: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深化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双一流”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组织生活活力,进一步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内容安排
2019年9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组织党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暑假党委全委扩大会等会议精神,增强团队意识,加强团队建设,切实提高学校各个层次的团队战斗力。结合教育部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的有关精神,立足实际,制定党支部学期工作计划。
2019年10月: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组织师生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同时,结合学习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扎扎实实地履行好师大人的育人使命、文明使命和发展使命,围绕解决基层治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和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单位党建课题研究、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建设、示范党支部创建等工作,开展讨论,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做好调查研究、建言献策。
2019年11月: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一件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自我检视问题,自我整改提高,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团队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
2019年12月:结合“教育系统支部建设年”要求,对标落实《华东师范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情况,系统总结支部年度工作,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工作。结合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全面准确理解“一国两制”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
2020年1-2月:做好2020年交纳党费数额的核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群众、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等活动,通过多方面接触了解社会民生,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锤炼和提升党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组织实施
各院系级党组织应根据以上安排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导党支部制定具体的组织生活计划。各党支部要按照所制定的计划,认真安排组织生活,切实提高质量、增强实效,同时做好记录和宣传工作。
组织生活应每月组织1次,一般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每次保证半天时间。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原则上一周内完成。组织生活时间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的,应及时补上。组织生活开展前,支部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要向党员做好提前预告,引导党员做好充分准备。组织生活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对事先请假的党员,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补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党员,要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
四、观摩交流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基层党组织之间的经验交流,各院系级党组织应按照“全覆盖、固定化、求实效”的目标要求,建立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常态化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学期应至少观摩1次非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并形成《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意见反馈表》,提交给所在院系级党组织留存。
各院系级党组织除组织所属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外,每学期还应推荐2-3项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参加学校层面观摩交流。校示范党支部培育支部应推荐1项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参加学校层面观摩交流。
请于9月12日前报送《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设计方案表(供学校层面观摩交流)》,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学校党委将择优推荐观摩交流,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观摩交流开展情况。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