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组织及人才振兴的具体实施方案范例【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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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组织及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浙委人办〔2019〕6号)和《关于印发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的通知》(湖委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乡村人才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以培育打造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服务乡村的专业精英、双创带动的乡村创客、乡村治理的能人乡贤、各行各业的工匠能手等“五类英才”为重点,畅通各类人才、智力、技术等下乡通道,全面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人才队伍,为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奋力开创新时代高质量赶超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22年底,全市遴选“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60名左右,培育专业精英400名以上、乡村创客1000名以上、能人乡贤3000名以上、工匠能手5000名以上,乡村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万人以上,其中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万人以上,电商“新农人”3000人以上,乡村旅游讲解员1000人以上。构建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乡村人才体系。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流动等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乡村人才综合竞争力全省全国领先,率先建成乡村人才振兴标杆市。

二、重点措施

(一)重点培育“五类英才”,打造核心品牌

1.培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深入实施“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培育工程,重点在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家乐民宿经营业主、家庭农场主、农业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村电商带头人等生产经营能手中遴选支持一批引领带动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每年遴选“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15名左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

2.培育服务乡村的专业精英。积极推行“首席专家”结对帮扶制度,引导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医生、教师、律师、文艺工作者、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人员、农推联盟专家等各类社会人才组团下乡,定期服务乡村。从优秀行业人才队伍中选拔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聘请为“首席专家”,组建“1名首席专家+1个专业团队+若干个乡村主体”的“1+1+N”专家帮扶团,长期入驻乡村挂职服务,极力打造一批农业农村急需的科技创新团队、创业导师团队和公共服务团队。每年培育服务乡村的专业精英100名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市文联,浙大南太湖农推中心,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3.培育双创带动的乡村创客。实施“乡村创客培育”工程,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新十条”、新生代企业家“311”领航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青年农村电商培育工程等项目政策,引导大学生、外出农民工、经商人员、返乡青年等围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乡村一二三产业回乡创业兴业,全面实现“一村一客”。每年从青年创业主体中培育乡村创客250名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4.培育乡村治理的能人乡贤。实施“万名贤人回乡计划”,以“名誉村主任”以及“乡贤参事会”等新社会组织为载体,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能人才、社工人才等回馈故里、服务乡村,每年吸引能人乡贤750名以上。大力实施乡村人才“三培养”工程,把乡村人才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农村优秀党员培养成农村实用人才,把优秀党员实用人才培养成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依托“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活动、乡村“领头雁”工程、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等,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兼职。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到2022年,全市选树200名左右市县兴村(治社)导师,推动每个村“两委”班子至少有1名大学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5.培育各行各业的工匠能手。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加强乡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围绕乡村旅游讲解员、农村种养能手、农村规划建设人才、农村文体协管员、传统手工艺者、非遗传承人等挖掘培养,探索建立工匠能手认定发证制度,支持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传统技艺文化传承人,打造一批吴兴名点师、南浔渔技师、德清钢琴匠师、长兴紫砂名师、安吉茶艺师以及湖羊繁育师、湖笔制作师、湖州绣娘等湖州特色工匠品牌。每年培育有一技之长、示范带动明显的工匠能手1250名以上、乡村旅游讲解员250人以上;到2022年,培育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团队1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

(二)创新改革“五大机制”,完善制度设计

6.构建积极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深化与浙江大学在乡村振兴上的战略合作,依托“南太湖精英计划”,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大力引导各类“高精尖缺”人才投身我市乡村振兴。大力推行柔性引才方式,支持海内外院士专家,通过兼职挂职、入股合作等形式“上山下乡”提供智力服务。加大大学生招引力度,实施“万名大学生招引计划”,建立市外高校大学生合作交流机制,通过定向培养、专场招聘、职业指导、实训实习、基层锻炼等形式推动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每年招引到乡村的大学生3000名以上,推动250名以上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实现村村都有大学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7.完善立体多元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本土人才培育,完善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农民学院、农广校、中职学校、乡村成校、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等多方参与的“订单”式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行“学历+技能+创业”立体化培育模式,支持“三农”实训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湖州农民学院“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项目,加快现职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电商“新农人”、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重点群体做好高职扩招等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实施岗位指导培训、境外高级研修等。每年落实20个乡镇事业编制用于大学生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委培,定向培养基层医疗人才40人以上,免费培训农村实用人才6000人以上、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电商“新农人”75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社,湖州农民学院、湖州师院,各区县)

8.创新精准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乡村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根据乡村不同工作领域分类设置评价标准,注重考察岗位工作绩效、实际贡献度,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限制。建立乡村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创新“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学分银行”等方式,推动形成各类乡村人才职业素养水平同技能等级、职称资格相挂钩机制。建立乡村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探索开展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直接认定,重点考察劳动者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乡村人才服务乡村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照相关规定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依据。(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9.实施灵活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综合实施农技人员岗位扩招、提升培训、离岗创业、农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等制度,激发农业科技人员新动能。建立有利于涉农科研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与利益分享机制,健全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创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服务网络,探索农业科技人员到乡村、涉农企业离岗创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等。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科技局,浙大南太湖农推中心,各区县)

10.建立城乡融合的人才流动机制。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打破人才的编制壁垒、行业壁垒,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等方式,建立城市人才、乡村人才融合发展的双向流动机制。鼓励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州市农科院、湖州市中心医院等本地事业单位人才到乡村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攻关、挂职锻炼。支持选拔一批乡村产业、乡村治理领军人才受聘到高校兼职从事教学科研,推动高校和地方人才相互兼职、交流共享,形成人才城乡环流态势,发挥人才的集聚效应。(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各区县)

(三)全面落实“七项激励”,优化人才扶持

11.突出项目政策扶持。对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的特殊支持,并将所在企业纳入“人才券”适用范围,给予企业购买高端人力实际服务费用50%的资助,每年不超过5万元。深化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携带科技项目进驻乡村,对任期内实施的科技项目,个人项目每个资助额度为4万元,团队项目每个资助额度8万元。从专业精英中遴选聘请25名左右市级“首席专家”,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津贴,连续享受3年,用于专家项目服务过程中的交通、食宿、咨询等费用支出。参加市级及以上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创业大赛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经营实体和注册地均在湖州市的涉农创业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的创业示范补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2.强化创业用地保障。每年安排一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振兴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实施农业“标准地”建设,对发展以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休闲农业、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一二三产融合产业并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优秀乡村创客,优先保障农业“标准地”,按不高于项目流转总面积的2%申请,一般单个项目用地原则上不超过5亩;对于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且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可适当提高用地额度。(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3.提升融资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办创业贷款,加强融资渠道对接,设立“乡村创客贷”,对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的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在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项的乡村人才涉农项目,在注册落地后,可通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三权”及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信用等贷款方式,给予最高可达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市强农产业基金、乡村振兴基金中给予优先安排;对申请创业贷款且符合条件的乡村创客,市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当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万元。对返乡下乡从事农村电子商务的电商“新农人”,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以上的,自建网上销售平台按照建设总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入驻第三方平台产生的服务费用,按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农行、湖州银行、省农信联社湖州办,各区县)

14.推动人才后续培养。全市遴选100名左右“湖州农民专家”,获评人员享受每人每月600元津贴,连续享受3年。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可优先享受“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扶持政策,对在城镇建成区外行政村组建市级农业领域传统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在享受“金蓝领”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每家5万元的建设资金资助。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其招聘岗位总数的20%左右可直接面向优秀社区(村)专职工作者。每年安排100名左右村“两委”干部,免费参加湖州农民学院在职学历教育;对村“两委”干部在职取得本科学历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以乡镇(街道)为主体,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聘任大学生到村工作;对新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村“两委”干部,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农民学院,各区县)

15.优化生活保障服务。将“南太湖特支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纳入“湖州服务绿卡”服务对象,给予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各项待遇。对到村任职或村聘大学生,纳入大学生租房(生活)补贴对象范围,可同等享受相关政策。对列入湖州市乡村传统技艺技能人才目录的工匠能手,给予其社保(商业保险除外)个人缴纳部分财政全额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

16.畅通办事通道服务。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创造良好乡村人才生态。建立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专项、办事直通车等制度,完善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体系。支持在人才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保服务大厅设置“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人才工作站,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农村深化。(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各区县)

17.加强先进典型选树。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有突出贡献的乡村人才为各级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和“两代表一委员”。组织开展在领军人才、专业精英、乡村创客、能人乡贤和工匠能手等“五类英才”中选树一批“乡村振兴英才”,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才引领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根据工作需求,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可选拔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对在村工作满30周年的优秀村“两委”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增强村干部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由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共同协调推进各项举措的具体实施,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区县、乡镇要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推动乡村人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推进机制。建立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推进机制。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定期牵头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各有关成员单位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面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战略总体规划,将乡村人才振兴年度成效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考核内容。市级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分解落实好乡村人才振兴重点任务,建立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抓紧制定相应的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市其他人才政策文件如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或与其他政策文件有重复的,按最高标准执行。资金兑现渠道,涉及新增政策项目资金,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涉及原有政策提标扩面的,按现行相关专项资金明确的渠道列支。本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三县可参照执行。

乡镇组织及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文)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19〕56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围绕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匹配的美丽乡村,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20年开始,连续3年,结合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每年扶持3-5个村创建“一村一品”样板村,样板村“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增长30%以上;所在村参与项目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未参与项目农民提高10%以上,努力使每一个样板村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亮点;到2022年全市扶持1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个特色农业产业专业镇。

二、建设条件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条件。“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可适当放宽标准,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

2.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优先支持。

3.组织保障有力。区、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镇村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工作机构,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二)建设任务。各区要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沙田水乡和乡土文化等,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打造一批新型乡村产业特色村、镇,专业村、镇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

各区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1.做精做特做强一批特色产业。各区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2.培育一批新型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的功能,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3.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态循环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肥药减量控害、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等技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4.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认定为专业村、镇的产品,实施“三统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高我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5.推动一批产业融合。要大力扶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基础上,与美丽乡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乡村慢行道建设、农事体验、乡村节庆活动等乡村振兴举措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康养等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和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三、职责分工

(一)市级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方案、认定办法与资金使用管理、对约束性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绩效考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对各区推荐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候选专业村镇进行评选,达到认定办法要求的,纳入市级专业村镇,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

(二)区级职责。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总体责任,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审批监管,组织项目验收。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本区入库项目,报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批,并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组织、审核、汇总辖区专业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镇级职责。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制定总体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并申报入库,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镇认定。

(四)行政村职责。组织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申报、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工作,并提供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表决书;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村认定。

(五)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向镇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绩效自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镇人民政府作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选好产业、选强实施主体,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档案,组织好项目自验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提前谋划布局,严格程序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各区、镇要遴选一批产业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能够代表当地农业特色,符合市场需求,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的项目,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落实公开公示、审核把关等程序。区、镇责任部门要扎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入库、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推荐专业村、镇的认定工作。

(三)做好绩效评价。各区要负责组织项目所在村镇和实施主体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的绩效自评和验收考评。市农业农村局年终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市财政局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四)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创新示范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营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剖析,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

(五)鼓励多方投资。加强金融支农创新,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涉农投资和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切实解决“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鼓励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乡镇组织及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第三篇】

人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近年来,各地坚持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并重的原则,着力创新人才管理工作机制,切实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开发提升人才能力素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不断推动人才振兴发展。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人才“招不来”。基层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相对不全,与优质资源多、工资收入高的发达城市相比,乡村还存在优质资源匮乏、发展机会受限、持续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基层的现实条件让“优质人才”望而却步,造成基层人才短缺,一些乡村致富能手、技术骨干、管理人才等本土人才向城市流动,同时外来优秀人才又难以留在乡村。

二是人才“留不住”。基层工作繁复冗杂,基层工作人员往往一个人要承担几个人的工作,工资待遇与工作强度不成正比,繁琐的工作任务、巨大的工作压力让他们选择“逃离基层”。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各类人才打造平台、创造发展机会。但也还存在乡村人才引进机制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到位、流动机制不灵活等问题,体制机制障碍成为乡村人才留不住的首要原因,导致优秀人才供给不足。

三是人才“上不去”。高素质人才短缺,普遍缺乏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投资管理、资本经营等人才。基层人才学习深造的机会少,培训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发展空间小,晋升渠道不够畅通,难以适应乡村外向型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部分乡村人才难以进入当地部门选人用人的视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二、对策及建议

(一)在“引”上做文章。要完善引进机制。依据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明确人才引进方向,多举措吸进大批懂技术、懂市场、懂农业的专门实用人才,重点引进农业经营管理、环境治理、文化传播等人才。注重人才回流,让曾经“走出去”的成功人士“走回来”,把在外积累的经验、技术以及资金带回本土,改变人才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困局。同时,对返乡发展特色旅游、电子商务、绿色农业的人才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引进方式。要创新激励机制。对致力于乡村振兴事业的实用型、科技型、创业型人才在用地住房、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政策,将技术、知识等要素纳入到乡村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奖励办法,提高人才的收入水平。要畅通流动机制。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进原则,梳理引才引智并重的理念,采用灵活的人才流动方式。鼓励优秀企业家、科技达人、专家学者等利用空余时间到乡村实地讲学或投资兴业,为他们在本职单位与乡村之间的流动提供便利条件。畅通乡村基层人才向上流动渠道,对于那些对乡村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重用或提拔,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在“留”上下功夫。各地已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聚集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但对县一级来说,乡土人才的奖励政策还没有普惠性。要降低政策实施门槛。将乡土人才纳入进来,用政策留住人才,尤其是乡村企业家、种养殖大户等致富带头人,从培养成才、吸引返乡创业、引进外来人才三个维度同时进行。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从贷款扶持、营商环境、政治待遇、后勤保障等不同角度下工夫,切实为致富带头人提供政策支持,创造条件给人才发挥作为的空间。要厚植人才发展沃土。营造爱才敬才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乡村人才政策与人才事迹的广泛宣传,让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鼓励各类人才投入到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增强他们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质量,充分考虑乡村人才的工作生活实际,为在乡村施展才华的各类人才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竭尽所能帮助解决各种困难,为人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培育先进的人才文化。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用心用情全面呵护投入乡村振兴事业的各类人才,使广大乡村地区成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大舞台,增强各类人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在“育”上求突破。要构建人才梯队,分层次、分领域、分方向地实施定向分类培养,重点加大高精尖端、技术创新等高端型人才以及“土专家”“田秀才”等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要注重学用结合,依托农业院校、科研单位、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平台,强化乡村人才理论结合实践能力,按照农民“点餐”、专家“掌勺”、政府“买单”的方式,实施“专家授课+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扶持政策+新型职业农民”的精准培育,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全程化于一体,努力培育一批爱农村、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人才队伍。要培育致富能人,发掘和选育一批受教育程度高、思维活跃、有拼劲闯劲的生产能手和经营能人,带动农民就业促增收。充分利用职业培训机构,通过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方式,重点对本土性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开展有关蔬菜种植、苗木栽培、畜禽养殖、产品流通等技能性培训,提升他们对实用性技术的运用能力以及对现代生产方式、经营模式、科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要把课堂搬到田间地头与项目基地,尤其是要让置身于乡村振兴事业的外来人才亲身实践,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对乡村实际情况的认知能力,强化乡村振兴的智力支撑。

(四)在“用”上见实效。要强化“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把能力突出、业绩突出,有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的优秀干部及时用起来。针对乡村干部等管理人员,可以采取下派、外引、内育等方式,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乡贤等群体中,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提升村干部服务群众、助力乡村振兴的能力;在福利待遇上,着重解决他们的待遇和身份问题;在提拔晋升上,适当向乡村干部倾斜,让他们感受到组织关心,进一步增强服务于乡村振兴的热情。针对乡村企业家、种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等产业带头人,要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出真正素质高、能力强、有情怀、有实绩的村级带头人,并从贷款扶持、营商环境、政治待遇、后勤保障等不同角度下工夫。针对农村科技人才、专家学者、能工巧匠、文化传承人等专业技术人才,要在全面了解人才的知识水平、思维方式和性格特征的基础上,把人才放在最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实现人与岗的“精准对接”。建立“户籍在外人才资源库”,通过“项目、亲情、政策”吸引人才回乡创业,打通人才与家乡的双向服务通道,使一些在外人才有服务家乡的平台,提高人才集聚程度,为家乡建设出谋划策,为乡村振兴增活力、添后劲。

乡镇组织及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推进我院综合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积极培养或引进学科带头人,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根据《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我院执业,建立层次分明的人才建设体系,提高我院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

二、人才培养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提高学历层次,改善人才结构

根据医院临床的学历结构本、专科层次人员居多,医技科室中专学历人员较多等现状,以促进专科学历人员攻读本科为重点,鼓励医技人员攻读专科,缩短临床、医技科室人员学历差距。在此基础上,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业务技术骨干,同时加大投入,鼓励、支持本科层次医务人员考研、读研,每年计划选送2-3名临床医师攻读研究生,以提高医院的科研工作能力,更好地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研究。

(二)建立层次分明的人才建设体系

1.抓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认真落实总住院医师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各项有利于青年医生成长的制度;成立专门的继续教育和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小组,制订住院医师评分、轮转、考核、奖惩、专科培训制等完善的培养体系。在住院医师培训阶段便牢固确立临床与科研并重的观念。要定期为青年医务人员开展包括疑难病例讨论会、临床思维和学科新进展讲座、国际核心期刊论文写作培训等各类业务学习,以培养其科研能力。

2.开展全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聘请外院专家以及医院的人才技术优势,以继续教育形式,开展全员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国内外的新理论、新知识和医学动态,提高全员业务知识和诊疗技术水平。充分发挥院内专家的传、帮、带作用,定期举办院内专家全院性讲课,并要求主治以上医师听课率90%以上,住院医师听课率达100%。积极鼓励科室内的小讲课,各科室每月都要组织3-4次科内小讲课,坚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技术交流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定期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来院进行讲学和技术指导。

3.加强科室专业建设,提高技术水平。

1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领域。在开展现有科目的基础上,不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扩大医疗服务范围,开拓新的医疗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选送各岗位的中青年尖子到外地进修。学习内容以拟在本院开展的

新技术、新项目为主。每位外出学习人员回院后要开展一项新技术、一个新项目或应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医院要对外出人员开展新技术情况进行评估。同时,鼓励各临床科室人员参加各种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活动。

2不拘一格使用人才。一是为现有技术骨干提供必要的科研和临床工作条件,为其发挥聪明才智、施展才华创造条件;二是突破传统框架,大胆培养和启用年青技术人员,有效解决人才断层、学科骨干趋于老龄化的问题。

3征引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采取请进来的方式,聘请一批院外知名专家作为医院特聘专家,帮助和指导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不断更新知识,拓宽视野,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新技术应用能力以及学术创新和科研水平。

4.从基础抓起,做好新进人才培养。

对新职工实行先轮训再定科制度。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医院首先要对其进行轮训。实行内科、外科分开轮训,每个专科轮训6个月不等;同时要求外科医生轮转相关的内科,如: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肿瘤科等。住院医师轮训完毕后,进行专业定科。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设立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提取人才

培养经费,与财政拨付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一并用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培养、选拔、奖励和引进。

(二)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卫生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教育、机构编制等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加强县医院各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县医院要把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制定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卫生人才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整合资源,落实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出成效。

(三)加强舆论保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卫生人才政策,努力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气。不断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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