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步工作方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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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步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审判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开展活动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庭审“三同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开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工作以实现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庭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法官执法办案能力进一步增强、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目标。

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是指在审理案件开庭时,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即“三同步”)。实行庭审“三同步”要坚持严格依法、公正高效、服务便民、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为保证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工作取得实效,现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邓 文

副组长:周云香 孙健华 夏作军 蔺利锋

成 员:刘利国 张国军 王艳明 宋长国 李炘 张雅娟 赵永刚 张铁民 万金福 王加宇 王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孙健华

成 员:王婷婷 高鑫 许伟 雷国政 金校正 王新宇

审管办负责: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案件的统计及案件质量监督,庭审设备检测、调试、维护。

政治处负责:人员配置及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专业培训。

办公室负责: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的后勤保障。

三、适用范围

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工作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重点是对社会影响较大、疑难复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关注的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各业务庭适用“三同步”开庭的比例要占普通程序开庭案件总数的50%。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

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实行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把它当作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一把手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积极配合,一线干警踊跃参与,形成一种合力,积极实践。

(二)制度建设

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实行一案一审批制度。我院各审判业务庭对拟选定进行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的案件,应当填写审批表呈报主管院长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案情简介、合议庭组成、开庭时间等提前三天报我院审管办备案备查。

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技术人员开庭时各司其职,合议庭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定的庭审程序、具有较高的驾御庭审的能力。书记员要有快速记录的能力,还要熟悉法律法规,在开庭时能够对每个案件证据和适用的法律法规随时展示。技术人员要确保庭审图象质量高、庭审录音音质清、同步显示效果好、同步案件易存储。

为保证合议庭、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不受干扰和影响,我院法警负责执庭,保证庭审时没有影响庭审活动的声音和特殊光亮;没有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三)监督管理

院里对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案件进行登记造册,对拟开庭时间冲突或因设备、技术、人员等原因不能按预定时间开庭的案件进行协调,另行商定开庭时间。政治处负责将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案件纳入各部门及个人的绩效考核。

(四)设备的配备与管理

我院审判庭已具备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定“三同步”设备配置,实现了法庭本端同步录音、同步录象、同步笔录显示,满足庭审过程中证据展示、法律法规显示功能。审管办的王嘉宇负责设备的检测、调试、维护,使设备保持稳定、可靠运行。

三同步工作方案【第二篇】

舆论引导是企事业单位在舆情应对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之一,它直接关系到舆情应对工作的成败与否。而谈到舆论引导,就离不开它的时、度、效,也就是舆论引导的三同步-一是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相关部署,二是要掌握新闻传播的规律,三则是结合整体的网络舆论环境。那么如何做好舆论引导三同步呢?

舆论引导三同步工作方案总结

1.时-把握舆论引导的时机

“时”是指时机、时效,把握好“时”就是要把握舆论引导的最佳时机,注重时效,解决的是什么时候回应的问题,应做到不滞后也不超前。在当前网络环境下,舆情一旦出现,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传播,因此,应尊重“首因效应”,抢占“第一时间”和“第一落点”,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先发制人、先声夺人,牢牢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不过,并非所有舆情都适合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应,要充分考虑客观实际,不能一概而论,机械套用。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往往也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必须结合舆情发展态势,把控节奏、动态发布。此外,“时”的另一层含义—时势也不容忽视。迈进新时代,国内的舆论生态正在发生重大变革,舆论引导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始终与大体环境保持高度一致。

2.度-掌握舆论引导的分寸火候

“度”是指尺度、程度,把握好“度”就是要掌握好舆论引导的分寸火候,解决的是回应什么、怎么回应的问题,应做到适度而不失度。面对汹涌的网络舆情,应秉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在精准研判的基础上回应关切。把握“度”体现在回应内容上,应涵盖公众最想知道的关键信息,如事实、现状、解决方法、原因等,做到客观、真实、准确,不遮掩、不隐瞒、不夸大;体现在回应策略和技巧上,要讲究手法、拿捏得当,可通过主动设置议题、分层次动态引导的方式,提高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度有标准、准则的意思,因此,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行业规范也是舆论引导把握好“度”的应有之义。

3.效-寻求“最大公约数”

“效”是指效果、实效,把握好“效”就是要把准舆论引导的实效质量,确保取得最佳舆论引导效果,解决的是引导力、影响力问题。“效”虽然是舆论引导的结果要素,但在舆论引导的过程中,对“效”的要求应贯穿始终。网络舆情尤其是突发事件舆情回应要始终以促进解决、引导方向、凝聚共识为目标,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三同步工作方案【第三篇】

根据省政法委关于实施《县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指导标准》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涉检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工作的意见》,虞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一、明确 “三同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

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论应对中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是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对于新形势下做好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提出的重要理念,是做好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政法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三同步”的原则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

二、应对舆情处置的具体措施

1、要进一步树立主动宣传和立体传播理念,立足检察工作规律特点,弘扬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正能量,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树立检察队伍的新形象。

2、要切实把“三同步”原则和工作理念落实到具体各项检察工作实际中,不断提高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引导和应对水平。

3、针对出现的重大涉检舆情,在坚持报告制度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舆情中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涉检热点问题,选准时间节点,主动释放相关信息,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4、在主动回应相关问题的同时,要充分利用以新媒体为重点的政法宣传阵地开展宣传,疏通造成重大舆情的关键环节,务实做好正面回应。

5、着力打造检察新媒体矩阵,建好、用好一大批传播政法机关好声音、正能量的宣传舆论平台,保障舆情处置依法依规、及时有效。

6、着力提升检察干警的媒介素养和社会沟通能力,加强检察宣传队伍建设,提升机关宣传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建立全员参与舆情引导的格局。

三、相关配套机制(做到 “十有”)

领导重视。为确保针对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的正确应对,经党组研究制定本院依法处理舆情事件、坚持正确舆论引导、有效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三同步”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及相关协调机构,印发《关于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同步做好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制订“三同步”工作机制培训计划,确保“三同步”工作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开展“三同步”培训。建立舆情处置协调小组,具体负责舆情处置协调工作。同时评估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协调小组由专门人员承办协调小组的日常事务。每月月底,由院宣传部门统计汇总本月出现的涉检舆情应对解决情况,报党组备案研判。

合理安排。科学制订学习计划,确保办案和学习两不误,达到培训效果。印发虞城县人民检察院应对舆情“三同步”工作机制,传达到各科室局队,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干警学习交流。各支部利用每月一次的支部党建和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全院干警以支部为单位不定时开展学习总结,分析工作中是否有舆情出现,出现舆情后怎样结合三同步原则处理舆情、化解矛盾。班子成员及网络舆情员、宣传人员带头学习研析工作实践中的应对措施及科学应对措施,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每年度根据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组织至少一次全体干警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培训学习。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宣传舆论工作和检察技术工作的副检察长负具体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干警承担“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严格落实业务部门第一责任机制,同时,要求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涉检舆情,并积极联系本院舆情处置协调小组切实提高处置自身舆情的责任能力和舆情、矛盾化解能力。针对出现的舆情,严格落实舆情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求业务部门在开展具体工作时,要积极评估风险,部门负责人要并填写书面风险评估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截至目前,我院没有出现负面的涉检舆情,整体工作平稳开展。

四、工作目标

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常态化,将“三同步”工作机制贯彻到每项具体检察工作,切实提高检察工作执法公信力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能力。努力维护和谐文明的检察工作格局,积极打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社会新气象。

三同步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三同步”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三同步”工作深入贯彻到涉黑涉恶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以维护整治安全和社会长久治安为目标,以依法办理为前提和基础,提高互联网条件下我院应对风险能力水平,提高我院公信力,努力开创新时代司法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坚持公开透明正面宣传的原则,落实依法办理环节责任主体、依循新时代司法工作特色规律,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新格局,把“三同步”工作中依法办理环节作为首要环节、制定完善措施决策,再根据措施计划部署开展各项工作、统筹业务工作与宣传舆论工作,确保“三同步”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反馈。

三、具体措施

(一)根据我院审判工作特点、成立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统筹协调,确保“三同步”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的实行。

(二)建立与全院干警考核及评优相联系的“三同步”工作考核制度,并纳入我院统一的管理制度之中。

(三)根据依法办理方案程序,确保程序符合司法工作规律,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确保审查合法性、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四)认真落实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案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具有黑恶性质的,不得定性为涉黑涉恶案件,防止因决策失误或不当引发重大舆情。

(五)经审查定性为涉黑涉恶案件的,要坚决以事实证据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处理,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确保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经得起公众的考验。

(六)对于案件中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以及可能对依法办理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风险问题等予以明确,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应对举措。

(七)建立完善的舆情预警系统和危机应急预案。在出现突发重大舆论事件、重大涉黑涉恶事件等有碍司法公正、司法形象的事件时,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及时处理事件。

(八)随时监测微博、微信、头条新闻等新媒体平台动态。坚持常态监测、动态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政策文件、改革举措、重要司法解释、重大敏感事件,在研究、出台和办理阶段,应当全程开展专项监测。

(九)要确保排查线索的准确性。出现的不实信息、可能引起重大舆情的言论要及时向上级机关和政法委、宣传部等部门报告。

(十)每次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后,对于事件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领导小组、上级院及有关部门。

四、处置原则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肃政治纪律,维护正常秩序。

2.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对于涉黑涉恶案件应当在了解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公众对案件的心理,朝着有利于消除公众疑虑、防止舆论炒作的方向及时公开案件事实。

3.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区分不同案件类型的涉黑涉恶案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以法律法规为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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