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组意见建议范例【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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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组意见建议【第一篇】

近年来,市城管局始终把党建作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积极适应新常态,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实现城管工作“路畅、地净、水清、绿亮、秩序、形象”十二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强化思想建设

(一)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专题,学习每月至少在1次以上,并定期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二五集中学习,建立党员集中培训、轮训制度,确保每名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24小时,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三是组织党员到焦裕禄纪念馆和彭雪枫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并定期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用先辈的革命精神和坚定信仰感染党员。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各支部要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两个月进行1次党课。局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支部学习,带头讲党课,各支部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每名党员每年进行至少1次微型党课。局机关党委要不断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导和考核工作,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检查、每年一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并每季度在党员活动室集中展评,进行学习交流,促进落实。

(三)扎实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实行思想状况分析包干制,即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的思想状况分析,每名支部委员根据支部党员总数,平均分包党员,定期不定期进行交心谈心,让每名党员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并以台账的形式,列出所包干党员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分,确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素能提升,强化班子队伍

(一)强化能力提升。建立党建业务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党的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抓党建、促发展”的能力。结合岗位特点,每年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本领,促进党员先锋作用更好地发挥。

(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1次述职评议会等,深查实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强化党的肌体。二是深入开展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促进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强化队伍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作风改进机制。不断规范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协调解决机制、奖惩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形成了“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班子队伍推进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工作“精细化”。

(三)强化典型带动。积极培树、大力宣传局系统先进党员典型,运用好“例题效应”,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培养、提拔、使用先进典型,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廉政建设,打造清新党建

(一)强化纪律意识。定期组织“两个《准则》、四个《条例》”专题学习,对照党规党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唤醒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为抓手,压实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清单和台账,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源头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列出权力运行“三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明确职责权限、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四、坚持全局覆盖,强化组织建设

(一)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目前市城管局共有基层党委2个、党支部__个(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类型党组织)。对各支部强化管理,分类指导,严格程序组织换届,确保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生活、党员管理、考评考核等方面党建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机制,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三)做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520”计划,即:“5有”标准:有党务办公和党员活动场所、有党建规章制度(上墙)、有专人负责支部活动、有“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记录、有党建经费保障;“2步走”实施:首先设定具有代表性的支部为试点支部、进行规范化建设,随后,在全系统支部学习推广,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0死角”要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零死角、全覆盖,切实把组织建设规范起来。

(四)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支部班子,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定期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五、突出城管特色,丰富推进载体

(一)建立党建信息平台。采取“互联网+党建”模式,建立市城管局党务工作微信群,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全部加入这一平台,加强各支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经验交流,随时查看平台信息,临时性和紧急性信息做到及时回复,极大地提升党建工作效率。

(二)为切实做好“党员先锋工程”。利用“七一”建党节、党员活动日、“三五”基层工作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为群众解难题,紧密党群干群关系。定期开展佩戴党徽、重温誓词、《党章》知识竞赛和测试等系列党性教育活动,实现党员活动经常化、机制化、规范化。

(三)开展“红色读书会”活动。组织系统党员每月开展1次“红色读书会”,诵读红色经典文章(内容包括党报党刊、先烈事迹、领导人文选等等),让党员们在感悟信念力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文化素质。

(四)强力开展“形象”建设。成立“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以点带面,用先进典型带动城管队伍整体形象提升,彻底扭转了城管形象被“妖魔化”的现状,展示了城管系统新形象。

城市管理工作就是一场考试,最终的分数就是群众满意度。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为这场考试的“主力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堡垒先锋作用,才能有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对党组意见建议【第二篇】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举措。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责任内容

主体责任包括镇领导班子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及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镇纪委、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一)主体责任

1、领导班子及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确保工作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4)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研究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5)坚决惩治腐败。领导和支持纪委、纪检委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支持纪委查办腐败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6)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谈话提醒、直接联系群众、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全过程监督。

(7)加强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8)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奉公的表率。

2、分管领导责任

(1)强化责任担当。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党委部署要求,结合分管工作,研究提出防治腐败意见建议,指导督促分管单位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分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或纪委报告。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3、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责任

(1)服从领导。严格按照镇党委及分管领导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防治腐败意见建议,明确具体措施;对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2)履职尽责。各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或纪委报告,不得上推下卸本应承担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亲力亲为亲自抓,真正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

(3)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二)纪委监督责任

1、镇纪委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我镇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2)强化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监督问责。监督各分管领导及社区、站所、村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协助党委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督促指导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4)严格纪律审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了解情况、函询约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落实查办案件“一案双查”制度,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查清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并实施责任追究。

(5)深化作风督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上级部署要求。

(6)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对党员检举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以“为责任担当者而担当”的精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7)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

2、纪检委员责任

在党总支和支部设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在同级党组织和镇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

(1)协助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协助同级党组织和镇纪委审查处理党员的有关问题。

(3)加强对落实惠农惠民政策情况以及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监督。

(4)定期走访党员群众,做好纪律和作风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及时将意见、建议及反映党员的问题报告党支部和镇纪委。协助镇纪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权利。

三、责任追究

(一)主体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包含视情追究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及社区、站所、村主要负责人责任。

1、履行组织领导职责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及时,责任分工不明确,检查考核不严格,工作任务未完成,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认真落实或者拒不办理,对上级巡视机构反馈和移交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未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导致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导致出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七个有之”问题和违反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的。

2、履行正风肃纪职责不力,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坚决,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到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

3、履行源头预防职责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督促纠正,致使发生严重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

(二)监督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监督检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党的纪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纠正或协助查处,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影响的。

2、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监督不到位,导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群众反映强烈,致使发生严重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的。

3、对腐败案件发现不及时、协助查处不得力,未及时对问题线索予以排查,甚至压案不报、以案谋私、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责任追究方式。对党总支、支部班子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处理。对党总支、支部负责人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组织处理包括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负责人,取消当年各类评先树优资格。

对党组意见建议【第三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检组第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列(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落实两个责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全县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坚持把理清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追究体系。

二、基本内容

(一)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局党支部班子是落实中小企业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围绕中央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承担以下责任:

1、组织领导责任。年初,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年中,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年末,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结分析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并逐一评价。

2、严肃纪律责任。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3、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正风利企责任。深化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全县中小微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作风建设的要求,严格正风肃纪,解决“四风”问题。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公用房清理等相关规定以及“三公”管理系列制度,严控资金使用。

5、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自觉做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示范。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切实承担以下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

3、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保持清正廉洁。坚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是局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二是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原则,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四是做好来访工作,以小微企业服务站和县中小企业网互为一体的渠道,认真解决全县中小微企业遇到的问题。五是当好廉政表率,以身作则,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支部要把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创新工作方法

注重创新工作方法举措,强化工作评估,适时组织开展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情况评估,对照职责任务,进一步完善机制、整改落实。局党支部要加强对辖区内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强化督促检查

要及时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中搞过场、走形式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党支部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对党组意见建议【第四篇】

1、领导班子成绩方面

1、领导班子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正建设职责制。

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透过大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群众讨论制度。充分体现群众力量,班子的团结统一。

3、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

4、领导班子敬业心、职责心强。

2、主要问题。

1、领导应多下基层,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生活状况,多帮忙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推荐多一些人性化管理,增加领导与基层干部的交流。

2、推荐领导班子加强各业务科室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知识。

3、不能从表面上学习“群众路线教育,要具体落实到实处,多维护群众的利益。

4、领导的工作方式、方法要改善,要以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实际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结合起来

对党组意见建议【第五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关心指导下,东郭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认识。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12次,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开展了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了《四风之害》《莲城警钟》等15部警示教育片;并赴枣庄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滕州监狱等地接受实地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是抓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27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9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12次,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党总支、包企业、包部门,并将《东郭镇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览表》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镇党委与各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8份,镇所有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346份,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与此同时,镇党委还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制度,以及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20项规章制度。

四是抓干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是抓整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员卡清退、“吃空饷”、公款走访等专项治理活动12次。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镇食堂安排就餐,不上烟酒。工作日内严禁饮酒,镇纪委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公车私用治理方面。我镇现有公车4辆,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镇政府,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办公用房清理方面。对超标使用办公房现象通过合所办公、腾空等方式进行清理246平米,副科级以上干部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精简会议转变会风方面。精减各类会议11个,节约会议经费近3万元。同时,开展机关效能检查16次,对2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六是抓惩处。镇党委积极为镇纪委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旗帜鲜明地支持镇纪委查办案件,第一,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纪委书记王飞燕同志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

第二,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配全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第三,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反腐倡廉的实实在在成果取信于民。20xx年以来,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9起,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室和协作区查办大案4起,共处理违纪党员干部20人,有力的打击了违法乱纪分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七是抓督导。成立了督查工作组,由纪委、督查科、党政办、组织科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党委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导、干部职工执行政治及工作纪律的督查等工作。20xx年以来,开展机关效能督导检查21次,对2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本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村、各科室站所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培植树立典型,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党员干部向典型看齐,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第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镇、村及部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抓住村两委班子新上任的敏感时期,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的监管,着力整治村“两委”干部出现的工作不作为、“三务”不公开、侵占和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村级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作为镇党委书记,我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借助本人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一年来,我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幸福东郭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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