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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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第一篇】

关于印发《沙城街道“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七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04-1411:18:52 来源:沙城街道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党(总)支部: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高基层党建质量,有力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将《沙城街道“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七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沙城街道“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2、沙城街道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制度

3、沙城街道“主题党日”制度

4、沙城街道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5、沙城街道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6、沙城街道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7、沙城街道党务公开制度

中共沙城街道党工委

2021年3月4日

附件1

沙城街道“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特制定沙城街道“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一、学习主体

全街道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二、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

(一)学习内容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最新党内法纪法规、中央和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列为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重要会议、“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会议的“第一议题”。

(二)学习形式

1.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带头执行“第一议题”学习机制;

2.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

3.各联村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性深入所联村党支部以及挂钩联系党支部讲党课作辅导、开展谈心谈话,面对面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学习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各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带头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统一口径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确保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

(二)保证学习效果,增强学习计划性、时效性。街道党工委、各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按月、季度、年度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确保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具体落实。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论述,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最新指示精神,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落实督促检查,做好制度的监督管理。“第一议题”的学习主题、形式、参加人员以及过程概况应及时做好记录,进行规范化管理,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学习效果。要将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情况要及时报告街道党工委。

附件2

沙城街道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制度

为全面落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工作机制,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制度。

一、街道领导挂钩联系党支部

每位街道领导固定联系若干个党支部开展领学带学督学,具体安排以联系村和联系站所为准。

二、坚持领学带学督学

一是坚持率先垂范,当好领学带学人。街道领导要坚持以身作则当表率,深入所在党支部和基层联系党支部带头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头讲党课作辅导,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是坚持领导督学,督促指导学习落实。街道领导要负起督促指导责任,经常性指导、检查和督促所联系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上级党委、行政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切实加强学习的督促指导。

附件3

沙城街道“主题党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根据需要或特殊情况,也可由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安排。

二、时间安排。每月至少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原则上确定每月农历十六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遇有特殊情况,活动时间由支部另行安排。

三、活动内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主题,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

1.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开展现场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集体缴纳党费、参观革命纪念地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现场教育。

3.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活动督查。各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严格活动考勤,做到有文字计划、有活动记录、有影像资料、有书面总结。街道党建办将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不定期对各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支部,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附件4

沙城街道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在我街道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二、培训目标

党员教育培训的总目标是提高素质,增强党性。通过教育培训,使党员干部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

三、培训内容

党员教育培训要按照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教育;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是党性、党风、党纪和法纪教育;四是科学文化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教育。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岗位党员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教育培训的内容和重点。

四、培训方法

1.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活动日等党员学习制度,坚持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制度,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党员自觉学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

2.坚持集中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报告与影视教育片相结合,努力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3.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培训阵地,改进学习培训条件,建立党员活动室,开展电化教育。

五、培训要求

按照规定,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2学时,党员个人每月自学不少于4学时或学习强国每天积分30分。

六、培训考核

1.党支部要做好党员参加培训活动的考勤记录。

2.党员参加培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检查。

3.党员参加培训和考核的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附件5

沙城街道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街道党工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党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党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有利于提高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利于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不断改进党支部班子工作;有利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有利于党员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与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端正党风、增强党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范围为党支部所属全体党员,一般应吸收同级非党员行政负责人参加,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和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会结合起来进行。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员先进性和党章、条例、准则的要求,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党员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既要严以律己,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和错误,又要严格要求同志,敢于触及对方的实质性问题,不隐瞒观点。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了解,促进团结,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各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召开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因故缺席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专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应转告缺席人员。

七、党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要议题。

2.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开展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形成共识。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反馈出席人员。

4.党员个人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谈心和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八、党员组织生活会重点要放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上。要结合实际学习有关文件,围绕重点议题进行检查总结。发言内容要集中,查摆问题要具体。要抓住主要矛盾交流思想认识,针对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得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九、党员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街道党工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报告。

十、党员组织生活会后7天内,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同时,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群众意见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对于未经街道党工委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十二、各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支部书记是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领导组织这项工作。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

附件6

沙城街道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街道党工委所属党支部全体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

三、评议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在具体的评议过程中,根据当前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要求,可调整和增加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纪、政纪、国纪和单位规章制度,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小组会上汇报。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交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党员民主评议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2.坚持标准,简便易行。各党支部既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要做到简便易行、注重实效。优秀党员要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不合格党员要事实清楚、处置恰当、符合有关规定。

附件7

沙城街道党务公开制度

为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党务公开是指街道各级党组织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党内事务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党务公开遵循实事求是、全面真实、注重实效、面向群众的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

3.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的内容

1.组织活动检查、考核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

(三)随时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情况: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党内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党委、各支部改选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定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4.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在党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责任

各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2023年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第二篇】

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

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

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年终总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

2023年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第三篇】

总体要求

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委会、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广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化、不断取得实效。

学习内容

“第一议题”内容主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包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和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

学习形式

“第一议题”以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为主要形式,也可通过诵读原文原著、开展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解读、举办知识问答、观看专题片、进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确保听得懂、学得进、用得上。每次学习应提前将学习主题、内容和形式告知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在“第一议题”的学习上既谈心得体会,又论落实思路,学思践悟、互相启发,不断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同时,应在会议记录中及时规范记录“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形式、参加人员和过程概况。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贯彻执行。要精心组织,迅速落实,坚持第一时间学习,及时跟进学习,迅速消化吸收,切实做到常学常新。要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把“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并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书记带头领学:要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党组织书记带头领学,并对学习主题、内容、过程和效果负责。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先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要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其中的基本观点,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

紧密结合实际: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做好规定动作和落实统一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贴合实际的学习方式方法。要聚焦各领域基层党建,围绕全区改革发展,切实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改,长期坚持,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2023年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第四篇】

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

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

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四、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或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党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4、会议的组织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五、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

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党支部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

3、党支部委员会与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

党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不能修改或推翻。党支部委员会可根据会议内容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大会,更不允许把党支部委员会置于党支部党员大会之上。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党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到会人数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对重大问题的研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会议记录

为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正确贯彻,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党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六、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召开一至两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党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对象。

6、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七、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或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

1、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党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4、能否树立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5、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等。

(二)会议次数及方法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指出不足,既要开展批评,又要团结同志。

(三)会前准备

1、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

2、党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党支部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3、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4、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机关党委。

2023年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第五篇】

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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