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管理有何意见和建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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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管理有何意见和建议范文1
为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校群关系,提高依法行政、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学校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形成良好的协调、约束、监督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稳定的局面,根据市教委、市监察局《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监督制度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原有的校务公开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经校党支部、行政会、校务会充分讨论后,特制定如下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1、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有:①收费公开;②招生事务公开;③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④财务管理公开;⑤工程建设项目公开;⑥大宗物资采购公开;⑦教职工奖惩公开;⑧干部人事工作公开;⑨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⑩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
2、范围与形式
(1)事关廉政的事务:经校行政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根据涉及的对象不同、范围不同,向全校师生或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公开。
(2)事关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事务,根据涉及的对象和范围不同,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采用召开会议或张榜,印发书面通知等形式公布。
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制定如下规定: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使用,社会捐赠的款物等。各项收费要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执行计划、生源和政策,享受照顾录取的下策规定和学生名单,录取的分数线,保送生的推荐条件、程序名单等。
3、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包括学生奖、贷、助学金的办法和名单,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毕业生分配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4、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凭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教学、科研经费、奖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其中教师培训费、节假日及各项补贴应在教师会或教代会上当众公布,并做好存档。每月的经费报表不影印上墙公布。(存档材料必须经监督组签名)。
5、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涉及如下事项必须上墙公布:①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及审批过程;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③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选择;④工程总造价、工程合同书;⑤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
6、大宗物资的采购: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实行招投标或议标,并上墙公布。
7、教职工奖惩公开。评选先进及年度考核,按文件要求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开。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应将处理的过程逐一在教职工会上公开,即单位何时拟文上报,上级何时下文,何时公开宣布。(会上公开的要存档,监察组应签名)。
8、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退、返聘、晋级晋职,工作调动;选留毕业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职称评审办法,职数,职称评委组成人选,职称申报者的实绩,原则上在教职工会议上公开;“确定推荐人选”的实绩,应在校务公开栏公开。
9、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教职工家属、子女招聘录用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应公开以下内容:个人生育情况和实施的节育措施在公开栏公开;处理情况在教师会上公开。
10、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包括领导班干部的工资、奖金和其他人,住房,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接待费,公车、通讯工具等使用和配备情况;每年述职报告和教代会民主评议的情况;年度和法人经济责任财务审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校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一次在教代会上作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
对学校管理有何意见和建议范文2
在新的体制下,学校民主管理向何处去?如何重塑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如何开辟学校与社会沟通的新途径?这是我们要面对的新课题。为增强学校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在如何加强民主管理这个问题上我们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强化教代会职能
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联系学校与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学校转制后,为强化教代会职能,确立教职工当家作主的地位,我校制定了《惠阳一中实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了教代会的职权,明确了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凡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大型基建投入、教职工福利等重要事项,都必须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并履行严格的审议表决制度。转制一年来,学校召开了两次教代会,审议通过了《教职工奖励暂行条例》《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校内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教职工考勤办法》《惠阳一中实验学校教学常规》《班级管理评价方案》《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重大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为依法治校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为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强化了教代会职能,为教职工提供了参政议政、共谋学校发展大计的平台,增强了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教职工以满腔的热情、当家作主的态度全心身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规范校务公开运作
新体制下推行校务公开是一个新的课题,由于管理上的特殊性和观念上的复杂性给校务公开带来了一定困难。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起初,部分行政人员和教职工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认为学校转制后,后勤财务、基建投资、招生人事等敏感事项有投资方负责监督,搞不搞校务公开没有多大作用和意义。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思考,组织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新的视角去审视校务公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大家一致认为:实行校务公开是形势发展的要求,是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通过校务公开,能转变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作风,增强行政领导的公仆意识,提高领导艺术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其实,除了财务、基建等敏感问题外,教职工对评优晋级、职称评聘、津贴福利等方面也是很关注的,对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也有知情权。只有通过校务公开,才能真正使教职工知校情、明校务、议校政、管校事、解校难,才能强化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当家作主的责任感。
其次,要完善机制,规范运作。为了使校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学校着重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建立健全的机制。校务公开要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使之健康、有序、长期开展下去,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从组织和制度上加以保证。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了党、政、工在工作上齐抓共管、互相配合、互相督促的运行机制,从而保证了校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
采取多样的形式。学校实行校务公开主要采取的形式有:(1)建立校务公开栏,收费、财务、招生、人事等事项及时向师生和社会公布;(2)实行会议报告,凡涉及学校改革的一些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或提交教代会讨论;(3)座谈解释,学校转制后,有些事项不宜对外公开,则通过与部分师生、家长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解释,以消除教职工及家长的疑虑,争取他们的配合与支持;(4)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工作方法;(5)实行校长接待日制度,经常与师生对话,与家长沟通,交流思想,倾听呼声,营造民主、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规范运作的方式。学校对校务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定了《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对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主办部门、责任人等作了具体规定,形成了组织严密、形式科学、程序规范、操作性强的运作模式,并建立校务公开档案,做到每项公开活动都有档可查。这样,校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是学校一种实实在在的管理行为。
第三,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学校工作中的热点问题、敏感问题、关键问题是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对重点内容的公开,不仅能有效地消除师生及家长的疑虑,而且大大地促进了师生及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推动学校和谐发展。
以教代会为载体,公开学校改革发展的热点,激发教职工主人翁精神。凡学校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要制度、奖惩方案,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再提交教代会表决通过。如《班级管理评价方案》的出台,在反复征求教师、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四易其稿,最后才发文实施,这样得到大家认可的规章制度,执行起来就很顺利。
以校务公开栏为阵地,公开师生及社会关注的敏感点,解惑释疑促学校和谐发展。如教师聘用、职称评聘、考核评优、工资调整、干部评议、奖金福利等是教职工关注的敏感点,办学行为、招生政策、收费标准等是家长、社会关注的敏感点,都应及时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我校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省、市、区三好学生的评定,都是采取“三公开”(公开指标条件、公开方法过程、公开评定结果)的办法来确定的。这样,使师生、家长、社会关注的“敏感”问题变得平常,化解了矛盾,消除了疑虑,提高了学校的和谐程度。
建立民主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是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师生参与意识、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民主评议,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领导作风转变,有利于学校健康发展。一年来,我校配合“万众评公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和完善了民主评议的相关制度,形成了民主评议长效机制。一是民主评教,学校制订了《教育教学评价实施办法》,每学期学生对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的工作至少民主评议一次,评价结果与教师聘任、评优晋级、奖金分配、班主任津贴挂钩,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二是民主评干,每学期全校教职工对学校行政干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民主评议,对教师满意度不高的行政干部实行诫免谈话。民主评干的实施,平衡了教师的心态,增强了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加强了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强化了行政干部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民主意识和危机感。三是家长评校,校风是一所学校管理水平的标志,收费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学校每期召开家长代表座谈会,征求家长对学校管理的意见,每期向社区群众发放数百份问卷调查表,对学校的校风、师德、收费、管理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管理水平。
实施多元化民主管理
对学校管理有何意见和建议范文3
关键词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主体意识;职责;实证研究
一、问题与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我国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的制度化工作方式,以担当广泛了解教职工的基本诉求,尽力为教职工群众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办实事;参与学校管理,在教代会上表决校长报告,通过财政预决算的责任。教职工代表只有积极有效的代表教职员工,学校工会才能真正成为教职工的代言者,履行好高校民主管理的职责。
2011年,一份对某高校覆盖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的135位教师进行的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显示,教师通过教代会代表反映诉求能够得到反馈的比例仅为%.这样的反馈效果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所以有不少教职工认为学校工会做不了什么事,工会就是一个福利机构。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想通过实证调查了解教代会代表是如何认识他们的职责,又是如何履职的。我们在2012年春季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期间对会议代表进行了问卷调查。代表总人数为262人,实到225人。小组讨论时,调查组成员分别对10个团进行了现场问卷填写,共发放问卷110份,回收105份,其中有效问卷为97份。
调查小组在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时,曾对教代会代表主体意识相关问题与被调查者的年龄、文化程度、职称、行政代表或教师代表等因素用交叉列联的方式进行因子分析。因为各项因子分析结果都呈弱相关或无相关关系,故文中舍弃了因子分析,下文将直接运用对各题的百分比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二、调查结果
(一)代表意识
教代会代表主体意识的最基本要求是了解自己是“代表谁”。教代会代表并非代表他自己,而是代表校内他所在单位选他为代表的教职工群众。教代会代表工作的目的应该始终是维护教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努力增进教职工群众的福利。要实现这个目标,教代会必须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也就要求代表们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监督。我们在问卷中设置了第3题:“作为教职工代表,您履行过哪些责任(可多选):”结果是:有近40%的教代会代表从未为教职工提过提案;30%的代表甚至不参与表决校长报告。这表现出对教职工诉求的不在意和对学校的管理工作的漠不关心。客观来说,学校的管理并非完美,则教职工群众总是有完善管理和增进个人或群体利益的需要的。那么,代表若不为教职工群众提提案,至少说明这些代表平时并没有真正关心他所代表的群众利益,也不认真思考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即使是一般教职员工这也不是一个积极的集体认同状态,更何况作为一个代表最起码应该知道代表具有上下通达情况的责任。
(二)履职的意识和行为
在本次调查中,教职工代表们履行职责程度最高的是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有%的被调查者选了该项。相对而言,选择“表决校长报告”的却只有%,为教职工提议案的也只有%;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宣传、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两项分别仅有%和%,人数尚未过半。这说明这些代表仅把教代会当成一个例行会议的形式走过场,而没有认真对待自己作为代表应有的权利,更没有深刻反思自己代表广大教职工群众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如此怎能维护教职工群众的权益,更何谈增进教职工群众的利益。这也反映出代表主体意识不强,参与意识也不强。
在“您知道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工作程序吗?了解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吗?”这题中,选择“十分了解”的代表仅有%,选择“了解”的有%,选择“了解一点”或“不怎么了解”的分别有%和%。如果代表对教代会的职责没有清楚的认识或了解,怎么能够希望他们可以积极地履行职责。可见,在代表履行职责方面,代表的意识和行为都还不太到位。
(三)观察所见
教代会代表分团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和学校财政报告时,调查小组分头对各团进行了问卷发放调查工作。我们在各团讨论会上的所见,形成了进一步的观察认识,这些认识也证明了问卷的统计结果。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出勤率约为%,而分团讨论,也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就学校管理代表群众意见讨论时的出勤率约为71%。换句话说,也就是约有%的代表即使参加教代会也没有参加分团讨论。
我们的观察与问卷调查相吻合,近95%的代表知道自己应该参加会,却有近半的代表不知道参加会议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参加讨论,发表意见。还有两个小组没有按大会的要求进行充分的讨论。讨论会上,多数组的多数代表都在围绕大会的两个报告进行讨论,也有的小组和代表在聊与之无关的题外话。从出勤率和讨论发言中我们还是看到了部分代表对代表职责懈怠的情况。
三、主体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一)代表意见表达的被形式化
教代会代表意见表达的被形式化是代表放弃表达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被形式化主要体现在代表讨论的意见被没有回应地对待,没有相关部门或人员来作出任何说明或回应。代表的提案也越来越形式化,能够解决问题的较少,多半只是解释,简单讲明情况。换句话说,就是告诉你,我有困难,解决不了问题。
形式化最显著的表现是对校长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通过。目前校教代会的表决形式仍然采用举手表决。和鼓掌表决一样,事实上举手表决使教代会代表们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鲜有代表可以完全不考虑他人的看法,冒着得罪上级、得罪朋友的危险表达自己与众不同的意愿。从而导致某些即便并不符合教职工真实愿望的议题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虚假”通过,不举手的人也会被淹没在众人的手臂中。
再者,在举手表决的过程中,从众心理也会对提案的真实性造成一定的影响。从众指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而所谓从众现象,指主体对于某种行为要求的依据或必要性缺乏认识与体验,跟随他人行动的现象。也就是说,有的代表即使举手也不一定反应了自己的真实意见。
在代表主体意识本身不强的情况下,这种形式化的程序安排,从中显而易见举手表决的消极影响。在举手表决中,代表们一般不会坚持自己的意见,而是怀疑和改变自己的观点和判断,或者顺从多数人的意见,朝着与群体大多数人一致的行为方向变化,这样就产生了从众现象,则表决结果的可信性和有效程度都是值得质疑的。
形式化还表现在教代会要通过的两个报告上。校长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具有一定的概括性,这种概括性使报告言简意赅,有利于节省报告时间,减少代表厌烦抵触情绪。然而,这种概括性却也使代表的理解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问题。例如在《某大学第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第四部分“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里,内容就具有高度概括性。如第3条“加强教代会代表的队伍建设,加强教代会代表履职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其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能力。”到底如何加强教代会代表队伍建设呢?加强教代会代表履职培训的具体方式、具体内容和时间规定是什么?为了完成这项任务,什么人应该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这些基本信息在这里完全没有答案。对于学校财务报告,代表们更是有不少疑问,分团讨论时成为大会讨论任务外,代表们最热衷的话题。但,因为不明其义,讨论与表决都有了走形式的成分。
(二)对教代会地位和作用的认定不足
目前从学校领导到代表,再到一般教职工,对教代会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尚有不足。本次调查中,有%的代表认为教代会工作“任务过于繁重,需要各方加大重视和支持”,%的代表认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力量弱,解决问题的能力差”,有%的代表认为教代会工作的难点在于“各方面的支持和协调不够”。由此可见当前高校校领导对教代会尚缺应有的重视。
教代会要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得看代表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办事效果,而办事的效果不仅与办事能力有关,也和任务的操作性有关。教代会的目的和任务在有关报告中概括性过强,就会导致工作任务缺乏具体性和操作性。没有具体规定各部门要做什么,目的是什么,时间限制在什么范围内,就给了各部门互相指望搭便车或互相推诿的空间,工作效率也因此得不到保证。换句话说,教代会代表本来就只对参加会议的工作是明确的,对老师们有问题该如何反应,找哪个相关部门反映却不清楚。如果对学校行政各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反应机制再不了解,代表工作必然低效。
教代会应该是教职工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利器,也应该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交大教代会在“关注教工的福利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比如教师健康体检、公务修养、关怀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住房分配、困难教职工补贴等。”但是,从教代会应有的地位和应起到的作用上看,这样还是不够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的第三条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而学校教代会的地位却没有到达如此的高度,很多教职工对教代会的信任度不够高,教代会也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从而对教代会代表主体意识的增强造成消极的影响,打击代表的积极性。
(三)教代会自身建设与管理的问题
学校教代会基本能够按时开会,大会到会人数也基本整齐,然而到了下午的讨论会,讨论人数下降,还有小组没有按规定进行充分的讨论,提前结束讨论。对这些情况教代会尚缺相应的管理制度。
教代会代表的工作方式或者说活动形式亦不够合理,达不到反应问题,参与管理或监督的目标。其一是教代会的活动形式过于简单,提议案、听报告、讨论、通过报告,整个程序过于简化,没有对话,即在人大、政协上采用的质疑与回应,解释与说明的内容;其二是教代会的活动内容过虚,从会议报告中可以看出,议题大多是泛泛而谈,内容多有不实之处,会议效果并不明显;第三是教代会活动操作不够规范,时间安排并不合理,为了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开完会,讨论中即使有代表没有来得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团长就要按时离场,去开团长会议,显得讨论过程时间不够充分。这些活动形式不合理的表现都导致了教代会办理提案难,落实提案更难的情况产生,从而不利于教代会代表的主体意识的强化。
四、增强教代会代表主体意识的途径
(一)学校领导增加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教代会代表加强自身建设的学习
只有领导加强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才能对教职工群众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首先校领导要转换思想,不要认为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老师们更多的要求会给学校带来麻烦。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是学校有凝聚力的表现,是件好事。要搞好教代会工作,校领导需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营造良好的民主管理校园氛围,以增强教职工群众对教代会工作的信心,对学校有信心有认同,如此才能增强教代会代表的主体意识。教代会代表同时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的学习,认清自己作为教代会代表的责任和义务,明白自己作为代表的首要工作目标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广大教职工群体谋取更大的福利。
(二)加强教代会工作和管理制度建设
改进教代会的表决方式,变以往消极的举手表决为不记名投票表决,以求表决结果的真实性。并且要求程序性规则的唯一性,不记名投票表决不能因为某次会议不方便就随便改为举手表决。组织建设的改进能促进教代会工作的进步,表决形式的转变能打消教代会代表在对某个议题或重大决定中表决时的顾虑,消除从众行为对表决结果的消极影响,强化代表的主体意识。
(三)完善教代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教代会目的和任务
目前国内尚无相关法律具体明确规定如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别是教代会代表在执行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时,需要有相关法规明文规定如何维护代表不受打击报复。
完善教代会相关规定之余还要明晰教代会的目的和任务。根据提案要求,明确办理、答复和落实提案的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范围,并使教代会代表对自己的工作和权限有个明确的限制,以更好更高效地完成教代会的任务,也有利于代表认清自己的职责所在。
(四)合理规范教代会活动形式
改善当前教代会的活动形式,使其更显人性化设计,增加代表们的讨论时间,给代表足够的发言机会,充分吸纳代表们的谏言,增强代表们对教代会工作的信心。此外,还要搞好提案工作。教代会代表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责,其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提出提案。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也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教代会要保护和激发代表们提出提案的积极性,并且把办理好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明确提案提出、办理、答复、落实过程的相关规定,明晰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高校工会、教代会要积极争取和协助学校党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制度, 明确在提案的提出、办理、答复和落实过程中, 学校党委、工会、教代会、教代会代表的职责和任务。并开展各种培训活动, 不断提高代表提出提案的水平和有关部门人员办理、答复、落实提案的质量。
增强教代会代表的主体意识,是扭转教代会工作低效的根本途径,是增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是进一步发挥教代会作用的本质因素,是教代会改革与实践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只有走好这一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高校教代会发展中过去长期存在的问题, 为教代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最基础、可持续的强大推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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