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会议纪要范例【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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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一篇】

会议记录的要点和内容1

会议记录有关内容与涉及要点内容如下:

一、概念:会议记录是开会时当场将会议基本情况和会议报告、发言、讨论、决议等内容如实记录下来的文书。

二、特点:一是真实性,是对会议情况的客观记录。二是资料性,是分析会议进程、研究会议义程的依据;是编写会议简报和撰写会义纪要的重要资料;还可以作为原始资料编入档案长期保存,以备需要时查阅。

三、结构:标题+正文+尾部

1、标题

(1)会议名称+文种。如“温州市市点秘书事务所廉政监督员年会会议记录”。

(2)文种。如“会议记录”。

2、正文。正文的构成是:首部+主体+结尾

(1)首部。会议概况,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席(主持人);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情况;会议记录人签名等。以上6项应在主持人宣布开会前填写好。

(2)主体。会议内容。包括:

①会会议议义题。如果有多个议题,可以在议题前分别上序号。

②发言人及发言内容。记录每人的发言时都要另起一行,写明发言人的姓名,然后加冒号。

③会议决议。决议事项应分条列出。有表决程序的要记录决的方式和结果。

(3)结尾。另起行,写明“散会”并注明散会时间。

3、尾部。右下方写明“主持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会议记录的要点和内容2

会议记录的主体部分主要有会议议题、领导人的报告、讨论情况、形成的决议和主持人的总结几项基本内容。

会议主体部分的记录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详细记录;一种是摘要记录。

1、详细记录。详细记录主要用于重要会议。重要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比较复杂,要求尽可能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即怎么讲的,就怎么记,特别重要的发言,不仅要完整无遗地记录发言内容,而且最好要记下发言者的语气姿态。

重要会议的详细记录,记录人必须把握以下三点:一是记载会议中有争议的问题和分歧意见时,应将争议、分歧的焦点及有关人员发言争论的观点,详细记下;二是记录会议中的关键问题、要害问题时,应将有关人员的发言详细记下;三是记录会议决议时,应详细记录表决情况,对异议、弃权等情况要予以实录,以备考查。对会议的决议性内容,在会议结束前,记录人应念给与会人员听,以便对决议事项推敲得更准确。有些详细记录,必要时会后应加以整理,尔后记录人送会议主持人审阅并视情公布和印发,但原记录不得毁掉,应全文存档以备核查。

2、摘要纪录。摘要记录主要用于一般会议。在没有分歧和争议的情况下,只需摘记关键内容和重点发言,如在会上报告了什么事情,讨论了什么问题,做出了什么决议,哪些人发了言,等等。

会议纪要的基本内容,除了保持会议记录的基本要点外,还必须突出三个方面:(1)会议概况。一般包括会议的宗旨(目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召开会议的单位或主持人;会议的主要议题,专门会议还要写会议的简要经过,对会议所作总的估价等等。(2)会议的成果。按照议题的层次,包括会议当中与会者对哪些问题展开了讨论,讨论气氛和情况如何,哪些问题取得了一致认识,并得出了什么结论,提出了什么意见和建议,哪些意见和建议需要与会者回去传达、贯彻等等。(3)遗留问题。这部分包括会议涉及到但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和应该涉及但未来得及讨论研究的问题。写遗留问题是“会议纪要”与“会议决议”不同的一个表现,可以说这是会议纪要的内容特点。“决议”中所写的内容必须是取得一致意见并得出一致的结论的问题,而纪要则不然。凡是涉及的问题,特别是重要问题,不论是否被讨论,也不管是否取得一致意见,一般应该在纪要中扼要记下。当然,有的纪要是不记遗留问题的。

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二篇】

主 持 人:毛大龙

出 席 人:黄立鹏、张福良、黄炜、王梅珍、陈星达、陈运能

列 席人:林建萍、徐进、李克让、梁慧、朱国定、吕秀君、郑禄红、李滨、张剑锋、董珍时、夏朝丰、陆丽君、刘雪燕、任振成、冯盈之、范建波

一、毛大龙同志传达了全国第二次产学研工作会议精神和2014省教育工作要点。要求要结合上级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会议决定,王梅珍同志协助毛大龙同志主持学院行政日常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分管领导要在职权范围内大胆工作,及时拍板。如有重要问题需要学院解决,则提交办公会议研究。

三、毛大龙同志再次重申了会议制度改革和加强管理问题。毛院长强调,院长办公会议是决策会议,研究、解决学院办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形成例会制度,如无特殊情况,每周一上午召开,以确保及时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具体程序是,每周四前,在取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将需要解决的议题提交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即为学院决策,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

毛院长就有关部门反映的教学管理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再次重申,一定要理顺工作关系,部门与部门之间、机关与分院之间、分院与分院之间一定要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机关职能部门要注意通过努力工作来树立自己的形象。基层分院要提高工作效率,对没有按时间控制点完成任务的要提出批评。要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查漏补缺,努力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四、会议决定,要规范学生的技能鉴定工作。重申,学生毕业之前须取得中级以上技能证书,才能发给毕业证书。由产业园设计中心(考工站)具体组织学生的报名、培训和考核工作。

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三篇】

陈威副会长在讲话中,就本届学会4年来的工作、地方党史学会工作的新进展进行了初步总结,就学会长远建设和做好2010年学会换届事宜提出了建议。

本届学会工作的最大特色,是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全党的工作重心,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纪念建党85周年,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联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学术研讨会;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部、中共山东省临沂市委、市政府联合举办“革命老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研讨会;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召开了“党史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座谈会”;为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联合召开了“改革开放三十年学术研讨会”。二是开展学术研讨,促进学科繁荣。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当代文献研究中心、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联合举办了“西安事变七十周年”学术研讨会,为纪念《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50周年,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联合召开座谈会;与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研究室分别在满洲里和呼和浩特联合召开了“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第十次、第十一次学术研讨会;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联合召开了“纪念90周年座谈会”。三是开展纪念活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举办了“伟大的长征”图片展;为纪念建军80周年,与有关省、市举办了“胜利之师”图片展等;与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宜春市委联合举办“秋收起义与中国革命道路的开辟理论研讨会”;与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三明市委联合主办“中央苏区历史地位与发展建宁论坛”。四是学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五是学会刊物《百年潮》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成果显著,走上了健康发展道路。

与此同时,地方党史学会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广东省中共党史学会通过组织纪念广州起义80周年、诞辰110周年等活动,把生平业绩展办到香港、澳门,扩大了党史的社会影响。安徽省党史学会举办了王稼祥生平与思想研讨会、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座谈会、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60周年纪念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天津市党史学会多次举办高校“党史沙龙”,通过与大学生“面对面”地交流,充分发挥了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陕西省党史学会开门办史,围绕党史的重点课题联合攻关。浙江省党史学会通过组织会员参加华东六省一市每年一次的党史学会年会,交流各地经验,活跃工作思路,等等。

关于学会的长远建设,一是要创新领导体制。目前,全国大体有五分之四的党史学会挂靠同级党史研究室,这种领导体制的最大优点是,便于学会得到同级党委党史部门的指导,使党史工作与学会工作紧密结合。二是要使学会工作进一步活跃起来。从事党史工作的同志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史为鉴,资政育人;同时又要遵循学术规律,推进学科繁荣。

为做好换届代表和理事的推选工作,建议改变过去由理事会代替代表大会的做法,改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合开,完成学会的新老交替。

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党史学会的会长30多人出席了会议,进行了大会交流。代表们对本届学会几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汇报了各自学会的工作情况,特别对明年学会的换届问题提出了中肯和建设性的建议。

研讨会会议纪要【第四篇】

一、议事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省委有关精神,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实际,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

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班子集体的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

集体讨论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须回避。

二、议事范围

1.学习传达党中央、教育部党组、省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

3.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高等学校校级领导、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不含教育考试院副处级)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奖惩、任免等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

4.研究讨论决定高等学校、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5.研究讨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以及省教育纪工委查处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等;

6.研究加强工委自身建设问题;

7.其他需由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1.提出议题。议题通常由相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拟定初步方案,书面报工委分管领导审核、工委书记同意后提出。

2.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工委领导成员、处室之间充分酝酿沟通,最后由工委书记决定是否提交会议研究。

3.准备材料。提交会议研究的材料必须经过科学论证,观点鲜明、目的明确、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交工委会议讨论的书面材料一般应打印15份。

4.提前通知。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

5.集体议事。会议先由工委分管领导或有关职能处室介绍议题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6.做出决定。工委会一般采取会议表决的方式作出决定。表决可采取投票表决、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等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干部议题须实行投票表决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工委成员半数以上(含半数)方能通过。

四、其他要求

1.会议组织。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视情安排。工委成员参加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由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工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工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工委成员到会方能召开;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

2.会议记录。会议由机要秘书记录。每次会议均作规范、详细的记录,并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等。讨论中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应在记录中载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应及时归档。

3.特别程序。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决定的,工委相关领导可临时妥善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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