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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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第一篇】

年以来,湖镇镇党委根据县委、县纪委全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按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的总要求,积极巡视整改,明确责任清单,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廉政建设,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中自查报告如下:

一、坚决执行,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并交办的关于20XX年度、20XX年度11个行政村套取粮食综合直补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上下对接沟通,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及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明确由党委副书记牵头,纪委、组织、农办各线领导配合,集中力量攻坚突破,经过多轮的调查取证、谈话问询以及沟通汇报,按要求对11个村进行了责任追究,督促退回此前套取的粮食直补资金60多万余元,9名村书记、主任受到纪律处分,按时完成省委巡视交办的整改任务。

二、明确责任清单,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研究并带头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报表与经济报表、平安报表一起抓。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作好表率、带好队伍,并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站所、行政村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强化监督责任。镇纪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突出问题,抓重点不放松,突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组织重要决定、各级中心任务、重点项目等方面的执行落实,积极谋划立项监督,善于运用组织和纪律的手段维护政令畅通,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不讲政治规矩、欺瞒组织、对抗组织、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等行为。1至6月,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20余次,其中围绕“五四三二”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5次,实名通报5起。

(三)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四风”问题及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而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三、完善制度机制,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加强纪律宣教。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镇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多次进行专题讲课,镇村两级切实担当和落实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两项党内法规纳入班子会学习、周一夜学、党课、党员学习规划中,按要求开展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及测试。同时,除利用传统文件、会议、专题活动等宣传渠道外,还利用短信、“白鸽湖”工作群、“印象湖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廉政视频、图片、格言等,努力营造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1至6月,共计发送各类网络信息万多条(次),受众2万余人(次)。

(二)认真执行廉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结合湖镇镇实际情况,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会议、机关值班、外出报告、考勤及请假、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车使用、外出文印、重大事项请示等九大制度,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制度执行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谈话背书制度,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信访谈话。按要求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向党组织报告说明个人违纪违法情况的专项行动,确保落实到每个党支部。

(三)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加强对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通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同时,对涉及重点项目、重大经费使用、公务支出、干部任用、评优奖罚等重要事项,利用简报、微信、短信、公开栏等载体做好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四、深化廉政建设,提升湖镇整体形象

(一)常态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开展“酒局”、“牌局”问题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违纪问题。对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和“四风”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对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至6月,共查处党员干部涉及酒驾、赌博10件次,发现未按规定接待的行政村9个,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对两名主职干部进行提醒教育谈话,对1名主职干部口头告诫。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协助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对13个行政村开展专项巡查,针对巡查反馈结果积极开展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对茆头、地圩、马报桥、大路等4个村的巡查,按照边巡查边整改的要求已逐步开展督查。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农村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农村“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整改。要加强源头治理,建立涉农部门、基层站所、基层干部履职情况的督查通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权力清单,进一步强化村务监督,遏制村级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从严把控农村三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经镇“三资”中心审核,1至5月,39个行政村招待费(工作餐)开支19666元,党报党刊费开支82424元,会务费开支301680元,30个行政村招待费零开支。

(三)加强小额工程建设管理。制定完善村级小额工程管理操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严格执行工程备案,强化村级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标后监管,严控合同变更,明确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要求与责任,严防变向操作。1至6月,湖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类小额工程(农村产权)招投标85个,同比去年的19个增加了347%,进一步规范了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

(四)保持办信办案高压态势。全面梳理排查G20期间12起重点涉纪信访件,党委专题研究部署班子、科室、工作站三级责任分工和化解包案机制,持续加大涉纪信访的调处和化解力度。截止6月底,基本化解涉纪信访件3起,涉纪转其他信访件4起。根据“四种形态”的要求,对有轻微违规问题的党员和干部及时给予提醒和教育,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查处。1至6月,开展各类廉政提醒、诫勉谈话22人(次),办理各类纪检案件20件,其中自办案件8件。

五、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整体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纪检队伍的素质提升,打造精干高效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全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总的来看,2016年以来,湖镇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这些都得益于县委和县纪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全镇党员领导干部的辛勤努力工作,得益于党委政府的合力推进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大力支持。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为官不为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依法依规履职不够;一些重点、敏感岗位和项目领域矛盾多发,个别村存在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群众利益诉求多样化,越级访、重复访等问题未能根本解决。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党委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持之以恒地严明纪律、严抓四风,严格监管、严厉问责,为进一步推进工贸强镇、文旅名镇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信息网络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信息网络中心的集体责任

信息网络中心承担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结合部门中心工作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教育部党组、安徽省委和校党委、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要求,谋划部署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融入部门各项工作,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任务书》,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并组织落实。

3.对照《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书》等内容,年底开展自查,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二)选好用好干部

4.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树立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导向,规范程序,改进选人用人方式,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强化选人用人的责任意识,选好用好干部。

5.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6.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贯彻落实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办法(试行)》,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整治和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离任审计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执行民主集中制。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8.要求全部员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29条意见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加强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纪律审查、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9.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专题教育成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0.加强履职尽责,在“理职明责”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管理效率,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1.加强调查研究,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积极报道和呼吁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2.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13.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具体实施制度,及时更新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管理信息表,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查自纠工作。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活动,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5.加强权力制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部务会议制度和分层决策制度,坚决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严格决策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16.全面落实党内监督相关制度,推进部务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五)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17.支持学校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认真抓好上级党委、纪委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18.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推进部务公开。

19.积极协助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校纪委做好执纪问责工作。

二、部长的第一责任

部长承担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一)加强研究部署

1.主持召开部务会、部长办公会、部门全体会议等,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中纪委、教育部党组、湖北省委、学校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每年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到分管副部长、岗位负责人,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

3.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听取分管副部长的专题汇报。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4.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岗位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

5.发现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三)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6.带头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参加校党委、校纪委组织的专题学习活动。

7.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主题活动,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8.支持和参与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在全校组织廉政文化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

(五)做廉洁从政表率

9.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严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每年做好述职述廉工作。

10.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1.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三、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

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应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

1.主动落实部署。指导、督促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推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2.支持查办案件。发现分管业务科室和岗位人员范围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部长报告,强化责任追究。

3.加强督促指导。指导分管同志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29条意见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第三篇】

近年来,**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责任担当,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将**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抓思想教育,强化党纪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始终坚持思想建党,把维护核心放在首位,筑牢夯实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2016年至今,印发了《2017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通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等学习制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讨论4次,专题学习研讨十九大报告,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学习教育,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严格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学习《条例》、《准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法纪廉洁意识;印发了《党员活动日实施意见》,通过每月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每周四晚开展“机关讲堂”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干部们更加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导全市工作在新时代迸发新亮点。

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高度重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2016年以来,连续两年印发了《开展“两学一做”实施意见》和学习配档表,每月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有计划有方案,并严格落实时间、人员和内容要求。共组织开展集体学习28次,组织开展了收看《永不停歇的征程》警示教育片,赴革命教育基地实地接受党性教育等活动;开设“廉洁教育讲堂”,结合工作实际以“做一名廉洁勤政的党员干部”为主题进行廉政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制定了《机关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带头授课,共组织16期专题学习,其中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课教育5期,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推动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严抓管党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着力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实施方案》和《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学习贯彻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2016年以来,先后20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要求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召开11次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委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按照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的原则,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支部和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着力建立长效党建工作机制,将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0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建设过硬支部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操作标准化手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星级党员示范岗实施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通知》等,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做好基层党建认领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台账,党委书记讲授党课4次,组织集体学习22次,与党员谈心50多人次。2017年底成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开展支部评议。

三是积极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积极落实党员“双管双责”制度,印发《开展“双管双责”党员“360”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机关支部25名党员于2017年集体在毓璜顶南通社区登记报到,建立了党员服务项目认领台账,认领服务项目2项,结对帮扶2名社区困难群众,结合“双联双促”活动,统筹安排集中服务和帮扶。选派“第一书记”进驻联系村,做好包村帮扶和困难群众结对工作,2017年投入和引入包村帮扶资金55万元,帮助包村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党委班子先后两次集体赴包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慰问困难群众18人次,慰问资金1万余元。

三、严抓惩治腐败,强化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帐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帐》,在全系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常态化,坚持教育防范与激励警示相结合,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印发《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方案》;采取现实案例剖析警诫、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与弘扬红色文化活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集中专题教育6次,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话警示教育25人次,领导班子约谈机关干部26人次,开展任职谈话15人次。

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局党委坚持问题意识、问题责任,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抓整改。党委书记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涉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采取分管领导牵头、业务处室承办,按照马上办、立即办、事不过夜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均得到较好整改。

四、严抓选人用人,强化组织纪律

自2016年以来,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12名,其中,机关科级领导干部6名,科级非领导干部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千部5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的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都由干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单位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严格考察;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着重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干部职能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规定,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存档。机关科及以下干部档案21卷,管理直属单位人事档案57卷(其中科级干部档案14卷,一般干部档案23卷,工人档案9卷,退休干部档案11卷),现已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干部本人已在《组织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专项审核专用)上签字,2016年以来,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党员干部职工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是满意的。

三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干部职工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选用对象。2016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严抓作风建设,强化抓细抓常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开展检查活动10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兑现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机关就是服务”“干部就是公仆”意识,修订了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经常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强机关活力,提高执行能力。坚持表率示范,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较好的做到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既管好自己,又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是积极回应市民诉求。调整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网上民声回复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坚持把“市长公开电话”作为贴近社会民生的桥梁和联系群众的纽带,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作了登记簿,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回复责任,2016年以来共受理交办件42起,回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近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细化。落实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有些规定还缺乏可以量化的实施细则,标准还不够具体,存在界限不明、失之于宽的问题。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不彻底。有些同志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庸懒散”问题,主要是作风浮漂、心浮气躁,抓工作不实、不深、不硬,缺乏“钉钉子”精神。三是日常监督不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经常性督导、检查、提醒还比较少。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程度和范围不够广,有关咨询、投诉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五是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干部晋升渠道较窄,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

下一步,党委将带领全局同志和全行业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新面貌、新精神、新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深入查摆自身在党风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约束、加大执纪监督,不折不扣的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第四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环节。不久前,市委书记孙政才在全市区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始终以严的精神管党治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系统工程,任务多,要求高,我们应当坚持勤勉担当,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求实创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勤勉担当,落实责任主体

勤勉担当是共产党人的优良政治品格,也是对党员干部一贯的作风要求。党委主体责任的提出是对党建责任主体的再次确认和强调,是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主观能动性理论的生动诠释,是共产党人自觉将责任扛在肩上的具体体现。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而言,首要问题就是厘清和落实责任主体,主体明才能职责清。落实责任主体才能有效防止模糊状态和真空状态,解决好谁的责任的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以及党的有关职能部门及负责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他们共同组成了一个有层次的责任主体系统。

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党建就是主业、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将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生命线,把党建工作与推进事业发展工作同谋划、共部署、齐推进。党委(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党委(党组)专职副书记承担分管责任,要强化组织协调,具体抓、抓落实;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有关部门承担具体的职能责任,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责任主体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定位、指导思想、价值观念、责任使命、体制机制等方面要达成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深度内化为工作方式、行为方式的判断与选择,切实履行好在不同系统、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责任。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坚持勤勉务实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

坚持求真务实,落实责任目标

求真务实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本质要求,这也就是要求我们去不断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规律。对于全面从严治党而言,就是要把握党建工作规律,厘清党建目标及任务,解决哪些责任的问题,这是促进党建科学化的内在要求。我们应当坚持求真务实作风,全面系统把握新形势下党建责任的范畴和要义。

在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道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全面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要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刚性约束,严明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要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年龄结构、数量结构、素质结构和门类结构,培养干部的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在思想理论建设方面,要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规律,合理吸纳借鉴世界各国政党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创新党建理论。

在作风建设上,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氛围。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制度建设上,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以制度的科学完善保障责任的落实。

坚持求实创新,落实责任路径

求实创新是党的工作能更好适应形势变化的必然要求,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各级党委(组)要不断创新工作手段与方法。当今社会更为复杂化、多元化,建党治党的难度更大,对工作方法、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从严治党,就必须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解决好如何有效落实责任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制度链设计。

一要落实条件保障制度。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要强化党建条件保障,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要科学配置相关资源,落实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人力、物力、财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全员参与、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落实述职汇报制度。责任主体应当就责任落实情况向党组织进行报告述职,通过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报告、下级党组织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要向同级党委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向所在党委(党组)报告等方式,全面汇报责任落实情况,明确述职的内容、形式和述评范围。

三要落实监督考核制度。通过专项督查、强化巡视督查、谈心谈话督查、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督促检查等方式,科学考核责任主体从严治党的落实情况,为科学评价,客观公正进行奖惩和责任追求提供准确的素材来源。

四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述职汇报和责任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对责任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对思想教育引导不力、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不力、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不力、作风建设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等情况,依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及负面清单,给与相应的责任追究,完善惩戒机制,形成倒逼机制,从而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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