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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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第一篇】

张红颖1998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她从进院起就一直在业务部门工作,先是从事反贪工作十一年,而后进入刑检部门,一干又是十一年。二十二年来,凭借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态度,她从书记员成长为独挡一面的员额检察官。因工作突出获得了天津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官、天津市最美女检察官等多种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4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获得办案资格以来,张红颖承办了刑事案件600余件,且能够担当、攻坚克难,办理了一定数量的重大疑难案件,如张某相约自杀案、提请抗诉成功的李某等人强奸案、被评为市级优秀立案监督案件的周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尤其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会议纪要精神,对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了准确的认识。2019年3月份,张红颖办案组提前介入一起涉恶案件引导侦查工作,通过翻阅案件材料,熟悉案情,发现总结问题,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取证建议10余条,引导侦查方向,为后期案件办理奠定了审查思路。

2019年下半年,张红颖办案组承办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宝坻区院首例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恶”变“黑”的王某某等3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因该案犯罪事实多、涉案人员广、时间跨度长、客观证据少等原因给审查认定工作带来了不少困扰。她不畏艰难,加班加点对在案证据及证实的内容开展单一审查和综合审查。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制作表格对事实、证据进行梳理,案件讨论,厘清了犯罪事实和涉案人员的作用。在此基础上,经过分析研判案情,认为王某某等人形成的犯罪组织已初步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但关键性问题未查透。经与公安机关对接、沟通,公安机关对我院的研判意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抽调专案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张红颖办案组一边审查案卷,一边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通过共同努力,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5起案件立案侦查。2020年年初5起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此时宝坻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高发期,提讯工作异常艰难,于是张红颖办案组与看守所预约白天提审时间,见缝插针的进行讯问,晚上加班撰写了80余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凭着对工作的热情和责任心,张红颖办案组在5月底之前按期完成了涉黑案件提起公诉的工作要求。随着案件办理的逐步深入,案件折射出的一个个关乎社会民生、社会综合治理的问题逐渐清晰。经反复酝酿,向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5份,以办案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真正实现依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在办案过程中将发现的其它犯罪线索及时转交给区扫黑办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法律监督工作。2020年8月31日,宝坻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某某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违法所得万元,对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和同案被告人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罚,另有四名未成年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张红颖用责任和担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努力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觉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第二篇】

****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规政策。坚决拥护扫黑除恶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工作任劳任怨,积极参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信访专员,积极主动担当县扫黑办开展部署的各项工作,为****战线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当好了勤务员、服务员。

****同志服从工作安排。按照县委从2018年2月至2019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积极谋划,牵头制定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机关干部结合联系部门、挂帮镇街实际,主动深入相关部门和镇街,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线索,协助政法综治部门、法检两院和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机关干部职工累计到一线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余次,发放有关宣传资料**余份,同时通过微信、QQ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转发宣传信息、知识常识**余次,提供黑恶势力线索**余条。

****同志热爱工作。作为信访专干,坚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县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和条例,始终坚持服务人民的工作宗旨,热情服务来访群众,主动与来访群众沟通,协助**信访室完成了信访工作任务。积极完成了信访工作任务,为平安、和谐、稳定社会建设夯实了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氛围。

****同志乐于分享。她利用自己熟悉现代通讯和信息网络等工作优势,通过开通微信、微博,手机新闻客户端,关注“平安新****”等微信公众号等新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认真学习各地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积极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传播者。在学习中,积极传播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正能量,当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动者,****同志用实际行动证明,用实际行动担当,树立了良好形象。

****同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求真务实的举措服务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踏踏实实的做人处事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是基层一名普通的、优秀的扫黑除恶工作践行者。

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第三篇】

扫黑办的工作以业务综合工作为主,这对于曾经长期在办案岗位的李莉来说可谓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压力颇大。

“以前主要是办案子,综合工作做得少一些,特别是写材料,对于我这个‘新人’来说,着实费了不少劲,熬了不少夜,掉了不少头发。”李莉谈起过来的日子笑着说道。

是的,李莉就是带着一股“新人”般的激情和拼劲,一点一滴从头学习,一步一印扎实前进。通过自身刻苦钻研,不断向同事请教,李莉在业务综合工作上取得了突出成效,特别是在经验总结上大放异彩,2020年,湘西州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最高规格的综合性会议上连续三次作经验发言,可谓是创造了历史!而这其中有两篇经验材料都与扫黑除恶有关,都由李莉为主或参与撰写。

不仅如此,李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先后起草制定了《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请示备案规定》、《湘西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实施办法》等十余项工作文件,牵头组织建立健全了线索摸排、提前介入、案件把关、考评考核、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使全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和科学的工作模式,有力强化了各项工作的推进,取得明显效果。湘西州检察机关不仅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现“案件清结”,并且,打击“保护伞”案件数、提前介入案件数、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数等多项业务数据均位居全省前列。中央、省扫黑除恶督导组对湘西检察机关的工作高度认可、充分肯定。湘西检察共有14人5个案件4个集体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大会上荣获表彰。

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第四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芜湖市上下两级检察院侦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依法从重从快批捕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在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黄海龙就是其中一名典型代表。

黄海龙同志,现任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三山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在处理今年的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时,黄海龙同志的腰部旧疾正好发作,为了不影响办案进度,黄海龙同志忍受腰部疼痛,咬牙坚持在一线工作,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多次与公安沟通协调;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主动分析研判商讨案情,保证案件的办理的合理性、合法性;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大摸排力度,深挖犯罪线索,严惩黑恶势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摸排,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在办理另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时,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错综复杂,黄海龙同志多次前往看守所提审,理清案件、固定证据的同时,还教育劝诫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争取到法律的从轻处理;因涉案人员较多,且部分涉案人员有前科和累犯行为,在对各被告人的量刑的合理认定上,协助检察长准确的对每一个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性,最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与证据与起诉书及后补充的证据一致,定性准确,量刑与三山区检察院基本一致。

黄海龙同志一直工作在公诉一线,至今已走过23年的检察岁月,尤其是在担任员额检察官期间,仍直接承办大量案件。在审查起诉时,无论案件大小,他都始终牢记公诉人的职业准则,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之中。不让任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应有的惩罚,彰显法律正义。黄海龙同志牢记使命,查微析疑,从案件的蛛丝马迹中深挖细查,发现漏诉、漏罪的犯罪分子,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第五篇】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对照发生在我县辖区内的“牛氏父子”、“刘氏兄弟”案件,认真查找自身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站位不够高,重视程度不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着“上热下冷”的现象,作为镇长,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安排部署力度不够,各村未能积极行动起来。同时存在放松思想和侥幸的心理,认为我镇社会治安环境总体稳定,虽然信访压力比较大,但个别不稳定的因素稳控工作也都进行了重点安排和部署,应该不会有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2、摸排工作不到位,不能做到亲力亲为,在责任落实上压力传导不够。在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上,安排镇扫黑办、派出所和各村辅警开展摸排工作,自己不能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缺乏对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综合分析和研判,问题线索排查方法单一。同时对镇村干部管理管理上失之于宽,压力传导不到位,对违法违纪等苗头性问题抓得不紧不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3、宣传发动不到位,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只是组织各村悬挂宣传条幅、用大喇叭广播、设立举报箱,缺乏经常性有计划的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农户家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宣传的覆盖面不广,群众知晓率不高,即便有的农户知道扫黑除恶这回事,但说不清楚具体内容,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未达到全覆盖、无死角的状态,镇村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也是一知半解,缺乏系统性培训。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缺乏政策学习。无论是对当前农村各项政策、法规,还是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各方面知识欠缺过多,即便学习了,也没有学深学透,一知半解。

二是缺乏统筹兼顾。在抓政府的具体工作中,将重心放在了脱贫攻坚和其它工作上,没能把扫黑除恶工作放到第一位的政治高度,工作上重部署,轻落实。

三、整改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学深学透上级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放到第一位。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镇村全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对各村督导,并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以实际成效体现责任担当。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全力以赴完成好扫黑除恶工作。

2、深入基层和农户,组织干部全方位摸排,掌握问题线索,将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一名镇村干部身上。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认真负责地做好线索动态排查,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于镇直街道商铺进行重点排查,各村综治网格管理员要逐户、逐人开展调查摸底,做好摸排工作,坚决做到“不留死角”。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职务犯罪等案件进行梳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进行明察暗访,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同时加强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扩大线索排查的深度和广度。

3、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必须达到“全覆盖”,营造浓厚氛围。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农户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发放宣传单和明白卡,让农户真正明白什么是黑恶势力,做到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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