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问题原因分析(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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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问题原因分析【第一篇】

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农村多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亮点核心,承担着党在农村的阶级基础、群众基层和社会基础,团结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职责。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群众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多元化,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一些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严重下降,主导地位逐渐丧失,出现了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边缘化现象。最近,部里对全县农村党建工作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我们对此进行了一些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和功能“弱化”。部分基层党组织在自身能力、工作手段、执政水平等方面,存在着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问题。从党组织自身看,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在不断削弱,“无人理事”问题比较突出。还有一些后进村、贫困村尚未改变落后面貌,有些村虽然经过整顿,但变化不大。从党组织功能定位上看,一些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不明确和功能转换不到位,不能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党员教育活动不经常。少数村书记认为基层党员教育活动难搞,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比较松散,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服务意识淡薄,致使个别党员缺乏活力。没有制定约束机制,少数村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不规范,把民主评议会开成评先评优会,难以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不合格党员没有有效的处理办法和措施,对新进的党员把关不严,严重影响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还不高。个别基层干部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把精力集中放在抓经济建设,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再加上部分基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自身能力不高,在传达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时,层层打“折扣”。

(四)工作上缺乏协作和担当意识。基层干部由于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往往容易忽视与群众面对面的交心谈心,在工作上,相互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导致村班子之间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下降,遇到好事都争着上。对于工作担当意识不强,过多的考虑个人利益,不愿意承担责任和义务,想法设法逃避矛盾。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思想上还不重视。个别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村干部没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组织活动的重要性,没有认真严格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致使基层干部对党建工作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

2、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党员管理松散,对没能按时交党费和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没有及时的处理和调查,缺乏对党员的关爱,致使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降低。

3、村集体经济实力还不强。有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单一,来源萎缩,有的虽然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收入,但债务沉重,入不敷出,成了经济上的“负债村”。甚至有些村组织没有经济来源,“无钱办事”的问题依然突出,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严重影响了村干部工作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4、健全服务体制上还没跟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党组织建设工作保障机制没有跟上,农村党建工作经费还没有落实,村干部待遇偏低,农村党建工作形式缺乏创新,存在形式主义,农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干部工作热情底,听到的抱怨多。

三、对策及建议

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客观的,有主观的;有政策方面的,有工作方面的。按照加强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迫切需要强化党建工作措施,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从而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机制,为基层党员“补脑”。

一是实现党员教育全覆盖。依托电视、广播、网络、手机、报刊杂志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基层党员教育。二是突出党校教育主阵地。将农村基层党建课题纳入省、市、县党校干部培训的内容,特别是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岗前培训,要加大农村党建的培训课程,形成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熟悉、了解基层党建的教育机制。三是开展农村党员素质大提升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农村基层党员为主要对象的科学素质教育大提升活动,着力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

2、进一步创新组织管理方式,为基层组织“强身”。

一是健全村级党组织工作规则。进一步理顺“两委会”关系,明确规定村党支部的地位、职责任务、监督约束等。二是健全直接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民意渠道,将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制度化、规范化,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制度层面解决党员干部不乐于、不敢于、不勤于联系群众。三是推行党建工作绩效管理。完善镇、村党组织管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绩效评估推进镇、村党组织管理创新。同时,将农村党建工作作为评估镇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四是创新组织设置方式。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畅通党员进出渠道,支持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农村协会和合作社上。

3、进一步强化激励保障措施,为基层干部“提神”。

一是加大农村优秀干部录用公务员力度,解决基层干部“有所盼”的问题。目前,我县每年从村干部中录用公务员的数量不足1%,建议扩大优秀村干部的公务员录用比例,选拔特别优秀的进入镇领导班子。二是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标准,形成初步增长机制。既要提高在职村干部报酬标准,又要提高离任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按工作职位、工作年限扩大补助范围。三是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体系,解决基层干部“有所养”的问题。建立县、享受对象共同承担的村干部养老保险体系,确定统一标准,解决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四是健全党内关怀机制,解决村干部“有所靠”的问题。把经济困难的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的扶贫帮困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范畴,建立党内关怀机制,通过财政预算、党费支持等渠道,建立党员爱心基金,重点加大对基层经济贫困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帮扶力度。

4、进一步改进基层干部领导方式,为基层班子“输血”。

一是增强班子服务意识,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把精力放在服务群众上,善于与群众谈心交心,征求群众意见,夯实班子在群众心中的基础。二是勇于担当作表率,面对困难,敢于担当,在工作中要雷厉风行,遇到困难,全体干部相互协作,攻坚克难。三是整合基层党建资源。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工程,把“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打造成农村基层党建品牌和示范点。

党建工作问题原因分析【第二篇】

1.基层党建不够扎实。一些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基层党建工作抓一阵、放一阵,紧一阵、松一阵。

2.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程度有高有低。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程度不高,甚至流于形式。具体表现有,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问题触及不深,三会一课内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等。

3.党建工作能力不够高。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能力挑战,最大危机是本领危机,最大恐慌是知识恐慌。一些党组织领导成员不注重学习培训,面对新问题、新要求时束手无策。在执行中,一些党组织抓不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缺乏工作思路,找不到解决问题的路径。

4.制度建设不健全。有的党组织只满足于布置党建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缺乏配套的督查制度。一些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制度不健全或者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工作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有的党组织虽有党建工作制度,但制度没有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1.调动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要澄清“党建工作和机关业务工作是两码事”的模糊认识。消除“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认识,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2.提高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执行能力。首先,任务指向要清晰。其次,要善于抓细抓实。要分类建立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从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难点入手,明确详细的程序步骤,着力破解执行“缩水”等现象。最后,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思想好、能力强、对党建工作热心的同志安排到党建岗位上,做好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使其逐步成为党务工作的行家。

3.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政策领悟力。首先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打牢领悟政策的思想理论基础。其次,要研究政策。中央和上级的政策往往是基于对普遍性问题的把握,政策的贯彻执行须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实践、注重总结、注重创新,做到正确地贯彻政策、执行政策、落实政策。

4.强化制度的保障作用。一要规范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抓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运转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权力运行流程、责任主体和责任边界,明确办事程序、环节、时限和标准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二要提高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党员干部对相关制度的认同,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确保可操作性强。三要增强相关制度的威慑力,对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者,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

5.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督查和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形成党建工作效能责任倒逼机制。通过加大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力的组织和个人的问责力度,使党建工作成为“硬指标”。要厘清责任主体,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 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执行目标任务层级责任制,逐级逐层分解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考核体系,把责任担起来,把压力传下去。

6.利用“互联网 + ”,创新党建活动方式党建活动方式。要适应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大趋势,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互联网 + ”作为提高党建工作效能的重要途径。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党建工作流程和方式,建立网络党支部,开展沟通交流、党务公开等非涉密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问题原因分析【第三篇】

企业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在依法申请和行政审批过程中没有职工参与监督的机制,容易变成一唱一和的“双簧戏”,导致职工集体话语权和有效抗辩权的缺失。

劳动工时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方式,也是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必备的核心条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市场化契约化复杂化多元化,传统以正规就

业为主体的我国一元化劳动关系格局,受到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非正规就业的冲击,定时工作制也受到不定时工作制的严峻挑战。

一、不定时工作制的概念及积极意义

计时工作制和计件工资制是最基本的劳动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属于定时工作制,即企业依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计算劳动量和劳动报酬;不定时工作制是企业根据特殊需要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相对于定时工作制,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企业劳动者或者管理者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工时制度,这是我国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采用的特殊工时制度。按照我国《劳动法》及专项劳动行政规章的规定,企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应参照标准工时制科学核定职工工作量和劳动报酬,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和生产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在科学规范和依法制约的制度环境中,企业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人事管理效率。经过依法申请和行政许可的不定时工作制,有助于加强企业劳动管理和适应市场竞争环境,根据特殊需要合理配置特殊劳动管理岗位,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营利润水平。二是实现企业的劳动用工自主权和灵活性。企业构建符合现代市场特征的劳动用工制度,使定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形成互补递进关系,使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适度的管理弹性,发挥市场价格机制对企业生产要素的引导作用。三是着力提高企业劳动有关管理的规范程度。帮助劳动者形成以市场为导向就业观念,克服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僵化,有效降低企业的办公费用和管理成本。

二、企业实施不定时工作制的问题及成因

作为我国正规就业和定时工作制的重要补充,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特定行业、特殊劳动管理岗位和企业的特殊需要,是一种较为典型的特殊工时制,对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和促进企业发展有积极意义。但是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专业劳动立法和行政规章层次较低,难以适应企业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

诚然相对于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有效形式,虽然在所占的劳动管理岗位比例和市场份额不大,但是对职工就业预期的心理影响却不可低估,也是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的重要诱因。我国《劳动法》对此只作了原则性表述:“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仅仅是劳动立法的一般授权性法律条款,而各级政府劳动监察执法的政策依据是,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187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劳部发(1994)503号《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专项劳动立法层次较低导致劳动法律的执行效果较差,是它重要的缺陷,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制度规范和管理措施相配套,这些时过境迁的法律授权性条款和劳动行政规章,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形势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难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有效解决劳动争议,难以形成合理规范特殊工时制的社会法制环境。

(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够科学规范,政府劳动行政管理和劳动监察乏力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不定时工作制要经过依法申请和行政许可是实施要件,应严格限制在特定行业和特殊劳动管理岗位,但是它仍然实施的是每周六天工作制,除了法定节假日以外没有加班工资,规定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但在实施操作中往往是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部分非公企业也有滥用不定时工作制的逐利倾向,变相侵犯职工的劳动收益权和法定休息权。

(三)企业经营者在自由裁量权缺乏制衡,职工权益诉求表达和维护机制不畅

由于企业在市场区间和内部管理中处于强势地位,劳动立法进程和行政管理的相对滞后,社会有效制衡和行业道德自律机制尚未形成,部分企业利用金融危机、就业形势严峻等因素,在决定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劳动者工资报酬方面,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和利益排他权,企业职代会有时被当成“橡皮图章”来使用,职工对此的不同意见没有得到重视和回应,进一步降低职工在企业集体协商的谈判力,无法挡住企业将它异化为非正规就业的发展倾向,无法阻止不定时工作制非正常的扩大化。部分企业更是超越法定范围实施不定时工作制,成为企业不给付加班工资及补偿的“合理”借口,成为不给予正常休息和减少劳动福利的“正当”理由。企业内部的职工利益诉求和维权机制不畅通,部分职工选择“用脚投票”来表达不满与抗议。

(四)劳动者利益诉求集体话语权的失语,社会各界对此的理解和观感比较差

企业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在依法申请和行政审批过程中没有职工参与监督的机制,容易变成一唱一和的“双簧戏”,导致职工集体话语权和有效抗辩权的缺失。资本和劳动同为现代社会最为活跃的生产要素,资本与管理被赋予企业管理的主导地位和决定作用,劳动者在企业内部难以形成有效制衡和挑战。劳动保障政策和企业经济行为的博弈常态化,普惠的公共政策取向和社会道德的引力,也无法彻底扭转企业内部劳资力量的失衡状态,社会财富分配体制和企业分配制度的部分失灵,部分公众对企业不定时工作制的社会观感较差。现在见诸新闻媒体报端和社会网络渲染的案例,多半是属于对它批评和挞伐的负面消息,也加剧了企业的劳动关系矛盾和内部管理冲突,影响到职工养成向好的心理预期和就业心态,值得各级党政和工会组织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

党建工作问题原因分析【第四篇】

近年来,党建工作逐渐成为了各级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牢牢抓住基层党建这个根本和关键,党的一切工作才能在基层落地、生根、见效。但由于多方原因,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与实际工作还存在很大差异。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党组织建设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党组织生活开展有差距。部分党支部在成立时未按照实际,而是简单的按照地域划分,当这个区域的党员存在老龄化严重或者外出流动量大时,就连召开党员大会参会人数过半都成为问题;更有一些支部形同虚设,未按照规定如期开展“三会一课”,导致很多党员对组织生活参与度不够。二是党组织阵地建设标准化存在差距。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面临资金和场地的困难,有些社区一心想把阵地建设得更完备,但是苦于无阵地、无资金等原因,导致阵地建设工作无法推进。三是人才紧缺。基层工作本来就繁杂,在基层负责党建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一才多用,对党建工作是有心无力,特别是在农村,大部分年轻党员选择外出务工,留在基层的年轻人更是少之又少,同时,基层的党员老龄化普遍较严重,这也导致了党组织工作开展有难度。

对存在的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对基层的各党支部安照功能进行重新组合,对在家的党员、外出的党员和老弱的党员重新划分,对老弱党员采取上门送学、流动党员采取网邮送学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更有利于党员的管理和支部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在基层阵地标准化建设上,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每个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都有一个功能健全、实用管用的活动阵地,配置相应的活动器材、办公设备和学习资料。三是配齐专职党务工作者,确保每个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配备1 — 2 名的专职党务工作者,专门负责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为当前基层党组织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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