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考核细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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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考核细则【第一篇】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五星党员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一)学习提高星(20分)

1、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4分)

2、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4分)

3、自觉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4分)

4、能积极参加党内集中学习及各类培训活动,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4分)

5、通过学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分)

(二)争创佳绩星(20分)

1、热爱岗位,恪尽职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服从工作大局。(5分)

2、高标准,严要求,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出色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

3、创新意识强,善于钻研,能对本职工作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工作方法得到认可和推广。(5分)

4、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危机面前,有挺身而出的责任和担当,不逃避,不推诿。(5分)

(三)服务群众星(20分)

1、能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立足岗位任劳任怨,克己奉公。(4分)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4分)

3、向群众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群众普遍反映较好,深得群众拥护。(4分)

4、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沟通调解,有效化解群众矛盾。(4分)

5、从生活上、学习上、工作上积极开展帮扶救困活动,牢固树立一名党员一面旗的新形象。(4分)

(四)遵纪守法星(20分)

1、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5分)

2、积极参与普法教育,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5分)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敢于监督、举报各项违法行为。(5分)

4、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树立廉洁勤政形象;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无吃拿卡要现象,无收受贿赂行为。(5分)

(五)弘扬正气星(20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与讲文明、破陋习、树新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5分)

2、敢于同违法违纪、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5分)

3、家庭和睦,孝敬老人,关爱子女,邻里团结。关心群众,为人公道正派。(5分)

4、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反对奢侈浪费;移风易俗,勤俭持家,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5分)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在述职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

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局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局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

党支部考核细则【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党员管理,经局党总支研究制定“五星级”党员考评方案如下:

一、考评对象:

机关及二级单位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

二、考评内容

1、在职党员:重点考评党员“学习、敬业、效能、服务、自律”五个方面,并设定为“五颗星”,每颗星的考评内容详见《2016年在职“五星级”党员考评细则》。党员个人对照“学习性、敬业星、效能星、服务星、自律星”和“实事”六个方面开展公开承诺。

2、离退休党员:重点考评“信念、学习、守纪、有为、和谐”五个方面,并设定为“五颗星”,每颗星的考评内容详见《2016年离退休“五星级”党员考评细则》。

三、考评办法

1、“五星级”党员评选每年开展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年底与党员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2、“五星级”党员采取“三评一定”的办法确定,即通过“自评、考评、测评、总支审定”四个环节。

①自评:党员个人对照《考评细则》自评打分,并写出书面述诺总结报党支部。个人自评结果只作参考,不作评定的依据,但若个人未自评或无书面述诺总结的,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员。

②考评:支部依据《考评细则》对每名党员考评打分,每颗星标分为10分,实行差错倒扣分,得8分(不含)以上的得此颗星,8分(含)以下的不得此星。

③测评: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党员个人述职述诺,集中测评。测评时五颗星分别测评,控制两个“半数”:即每颗星的得星人数不超过被评党员总数50%,在职领导班子党员与普通党员分层评选;每颗星得票数超过投票人数半数(含)以上的得此星,半数以下的不得此星。

④审定:支部向总支申报自评、考评、测评情况和结果,其中只有考评、测评“双获”五星的,方可作为“五星级”党员候选人,由局党组、党总支召开会议综合审定,上报县直机关工委。

四、否决事项

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员: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②阻扰、抵制中心工作或社会公益事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③本人或家人或者帮助他人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甚至煽动、组织、参与群体访或者游行示威;④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还在处分期内;⑤从事、参与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⑥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⑦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

五、结果运用

报县直机关工委审定的“五星级”党员,局党组或党总支发文通报表彰,与各类评先表优、考核奖励挂钩。

党支部考核细则【第三篇】

为了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公司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特推行“五好”星级评估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按照各级党组织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通过开展“创五好、争五星”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党支部管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的作用,促进公司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星级设置

根据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五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五好”星级评估管理制度对五个好中每一项设立一颗星。五好星级评估管理制度对党支部分成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等五级。四星以上支部可申报评选优秀党支部。

三、主要标准

1、领导班子好。

1)党组织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党性强、战斗力强,整体素质好;

2)班子能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掌握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在职工中有号召力和影响力;

3)党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懂生产经营会管理、善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高的威信;

4)分工会、团支部等组织机构健全。

2、党员队伍好。

1)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好,每个党员都参加了“承诺”活动。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党员意识强,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2)党员在企业生产经营生活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党员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党员积极参加党内外各种活动。

3、工作机制好。

1)党支部学习、会议等制度完善,记录齐全;

2)发展党员实行双公示,程序规范到位,培养机制健全,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有一套党支部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服务的服务机制。

4、工作业绩好。

1)党支部能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特别是能够把生产经营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活动;

2)党支部关心企业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行政工作,在促进公司生产发展上作用明显。

5、群众反映好。

1)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得到发挥,支部内外,上下关系融洽;

2)领导分工会、团支部依法按章独立开展工作,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党支部工作得到党员信任、职工拥护、行政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在党支部中推行“五好”星级评估管理制度是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载体,全年的工作都将纳入此项管理之中。为此,必须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支部明确创建目标,要有切实可行的方案把活动落到实处;

2、党委在活动中根据支部的具体情况,分类指导,每年确定一个星级支部,并严格考核。评估工作每年年底组织,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定性是通过群众民主测评方法确定。定量指每颗星20分,每项得分10分及以下,总分40分以下为一星;每项得分12分及以下,总分41~60分以下为二星;每项得分16分及以下,总分61~80分以下为三星;每项得分18分及以下,总分81~90分以下为四星;每项得分18以上,总分91分以上为五星。党委对五星支部进行授牌表彰。对二星及以下的支部实行整顿,连续两年被评为二星以下的支部,将进行重新改选;

3、对已获得星级的支部,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年组织重新评估,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星级。

希望各支部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使“五好”星级评估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党支部考核细则【第四篇】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五星党员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一)学习提高星(20分)

1、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4分)

2、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4分)

3、自觉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4分)

4、能积极参加党内集中学习及各类培训活动,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4分)

5、通过学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分)

(二)争创佳绩星(20分)

1、热爱岗位,恪尽职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服从工作大局。(5分)

2、高标准,严要求,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出色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

3、创新意识强,善于钻研,能对本职工作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工作方法得到认可和推广。(5分)

4、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危机面前,有挺身而出的责任和担当,不逃避,不推诿。(5分)

(三)服务群众星(20分)

1、能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立足岗位任劳任怨,克己奉公。(4分)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4分)

3、向群众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群众普遍反映较好,深得群众拥护。(4分)

4、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沟通调解,有效化解群众矛盾。(4分)

5、从生活上、学习上、工作上积极开展帮扶救困活动,牢固树立一名党员一面旗的新形象。(4分)

(四)遵纪守法星(20分)

1、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5分)

2、积极参与普法教育,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5分)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敢于监督、举报各项违法行为。(5分)

4、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树立廉洁勤政形象;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无吃拿卡要现象,无收受贿赂行为。(5分)

(五)弘扬正气星(20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与讲文明、破陋习、树新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5分)

2、敢于同违法违纪、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5分)

3、家庭和睦,孝敬老人,关爱子女,邻里团结。关心群众,为人公道正派。(5分)

4、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反对奢侈浪费;移风易俗,勤俭持家,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5分)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在述职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

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局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局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

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并积极向上申报推荐。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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