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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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第一篇】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一______同志在中学阶段就初步建立了共产主义的信仰,进入大学以来,他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理解和把握,树立起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______同志在工作中踏实肯干,为同学班级无私奉献;在学习上严谨勤奋,成绩优良;生活中以诚待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______同志入党动机端正,在各方面都充分发挥了一名积极分子所应具有的模范带头作用,已经基本具备了成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做他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他加入中国共产党。希望______同志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注意与同学间建立更广泛的交流,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二同志自从进入党校培训以来,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思想上积极 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思想上比行动上先入党,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对党的认识水平有了更深一层的提高,能够进一步的理解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真正 含义。学习比较努力,生活俭朴,群众基础好,热心助人。但同时也应注意到自身的缺点,多做自我批评和反省,以弥补不足。
2.与前一段时间相比,xxx同志有了一定的进步,政治立场坚定,信仰共产主义。学习目标比较明确,课程学习任务主动积极地完成,能够抽出课余时间到图书馆看书 学习,比较值得称赞。生活中,积极主动帮助同学渡过难关,诚恳待人,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同学们当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但是也应该看 到,该同志在组织能力、性格历练等方面还要多多加强锻炼,待人接物应更加热情和礼貌,争取更大的进步。
同志与前一段时间相比,有了更大的进步。在培养考察期间,该同志认真的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积极和党员及同学们探讨党的理论,有自己的主见,观点独 特,从他和同学们热情交谈中,可以看出他的政治理论知识又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也离不开他积极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以其指导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为我们创 造和谐校园做出自己的贡献。学习上没有丝毫的放松,工作安排妥当,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应当注意全面平衡发展,发扬优点,反省缺点。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第二篇】
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考察意见记录
第一培养人考察意见:
___同学经过党组织的考察,光荣成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这充分显示了其在本阶段在思想认识与实践基础上的进步。___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入党动机端正。在学习生活中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表现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如:在工作中稍显浮躁、缺少创新意识。要审视自身的缺点,虚心向党员同志请教,争取更大的进步。
第二培养人意见
经过半年时间的考察,___同志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提高很快,不断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论,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生活学习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在工作生活中主动向同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同学中的威信进一步增强,能积极主动地改正自身存在的不足,努力学习,踏实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考察意见记录
___同志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在各方面进步较快,能从思想和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对党的信念坚定,关心党和国家的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上对党的认识深刻,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很高,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工作方法得到改进,改正了以前的缺点;团结同学,服务同学,同学之间友好相处,关系融洽,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鉴于同志各方面的表现优秀,已经具备党员条件,一致同意王伟同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经过半年时间的考察,___同志在更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学习生活中能够联系群众,热心助人,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刻苦努力,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但是,还应该看到___同志在自身性格的历练方面应多多加强,待人接物应更加热情开朗,做事也应更加大胆,争取自身的全面突破。
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考察意见记录
第一阶段考察意见
同志自进入入党培养考察以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四中全会精神,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该同志在班级担任职务,工作认真负责在各项活动中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中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关心同学,乐于助人,生活俭朴,处世得当,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学习态度端正,该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入党动机端正。积极表现认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与方针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实践,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找出自身的缺点,多多团结身边的同志,争取共同进步。
第二阶段考察意见
同志在更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学习生活中,能够联系群众,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心助人,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中刻苦努力,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但是,还应该看到同志在自身性格的历练方面应多多加强,待人接物应更加热情开朗,做事也应更加大胆泼辣,争取自身的全面突破。
第三阶段考察意见
同志较前段有更大的进步,这段时间内同志认真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积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应用先进的方法论指导实践,在理论上不断充实完善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热爱生活,在同学当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在今后的学习当中,应注意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多关注时事,政治敏锐性与把握大局的能力有待加强同志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同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表现,有意识地培养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基本素质,继续加强理论方面的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超越自我,在学习与生活中,继续发扬自身的优点,团结同志,共同进步,希望能持之以恒,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应多做自我剖析。该同志入党动机端正,政历及现实表现清楚,没发现任何问题,团组织推荐和群众座谈会意见反映良好,基本具备共产党员标准。
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考察意见记录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第三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展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坚持一年级择优发展,二、三年级重点发展,四年级适度发展的工作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 要将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全过程,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上,要加强对他们入党动机和党性修养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学习情况、日常表现和关键时刻的行为选择、群众民主评议和自我认知结合起来,确保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
第二章 对申请入党学生的教育培养
第四条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院党委安排相关人员和学生党支部,负责对全体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使学生了解入党是人生道路的重要选择,引导他们如何在争取入党的道路上迈出第一步。通过宣传党的章程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组织发展工作的有关文件,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使他们明确组织发展工作流程,指导学生如何写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第五条 党支部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怎么申请入党或自己认为条件不够对申请入党有些顾虑的学生,党组织要及时启发他们的觉悟,并自愿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入党的学生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申请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同时帮助其分析存在的缺点,明确作为一名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妥善保管,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要定期组织申请入党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
第三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七条 入党积极分子除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以上,积极要求入党;在工作、学习及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
第八条 学院严格坚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有计划、按步骤地把素质强、热情高、表现好的优秀团员推荐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对新生中入党积极分子,院党委、各党支部要做好培养、教育及考察的衔接工作。
第九条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推优”对象的情况,在对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参考辅导员、支委会意见,由支部党员大会从中民主推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并向本班全体同学公布名单和征求意见,对无异议的人选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审批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条 学生党支部要选派党性修养较高,工作、学习表现突出的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培养人汇报思想,培养人每一个月向学生党支部介绍情况,学生党支部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自身条件和班级工作需要,给他们分配一定的任务,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成长。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要向学生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学生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他们提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密切结合当前形势和学校的中心任务,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的理论知识的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第十二条 积极慎重地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是做好发展工作、保证党员质量的关键。对积极分子的表现,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意见”一栏。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时,一是考察其政治觉悟、政治表现、思想意识。二是考察其入党动机,看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正确的价值观,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有自我牺牲精神。三是考察其能否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学习、工作上勤奋努力,在生活中关心集体和同学,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四是考察其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第十三条 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在全面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把表现优秀的吸收进来,把表现一般和较差的调整出去。
第四章 确定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以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辅导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于符合条件的,经支部全体党员讨论后提名发展对象人选,再报学院党委审批。确定的发展对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发展对象除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外,鉴于学生的身份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需要,发展对象的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在本年度要达到前50%。若本学年学习成绩有一门不及格或群众基础差,民主测评超不过半数的,不能确定拟发展对象。对于综合测评成绩达不到以上要求,但在某一方面或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的,可作为特殊情况由学院党委向学校党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情况,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研究审定。
第十五条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必须经过党校的集中培训。发展对象没有经过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六条 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发展对象的意见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要广泛听取本支部党员、团支部、普通群众的意见。对本、专科学生要征求班主任及主要任课老师的意见,对研究生还要征求导师的意见,以利于支部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和觉悟程度。听取意见应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审的人不能发展入党。政治审查要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其主要内容是:1.本人基本情况。2、个人简历。3、提出入党申请情况,参加党课、业余党校学习情况。4、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活动中的表现。 5、本人政治历史的审查情况、奖惩情况、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6、党支部落款、支部书记签名。
第十八条 学院党委对拟发展对象实行预审制。通过预审的发展对象要及时填写《拟发展党员备案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领取入党志愿书。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九条 学生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采取票决制逐个讨论和表决,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赞成决议或决定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第二十条 学院党委审批前,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学院党委汇报。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采取集体讨论、民主决定的方式,并及时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在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月)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审批。
第六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党委及时将已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填写《预备党员登记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每三个月要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三个月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由预备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由到会的全体同志对预备党员进行评议,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同本人谈话,评议结果要及时填入《预备党员登记表》。
第二十四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般15天左右),本人要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应及时(一般应在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月)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采取票决制的方式进行表决。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坚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有关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应及时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在收到党支部大会的决议后,在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月)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
第七章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六条 学院党委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学院党委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秘书是直接责任人。形成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副书记牵头、党委秘书协调、团委书记及辅导员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第二十七条 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关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规定,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学院党委和学生党支部把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召开的有关会议,特别是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记录等,妥善保存备查。
第二十八条 学院党委建立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违反党章规定和不符合条件而被吸收入党的,取消其党员资格。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犯党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意见【第四篇】
一、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
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制度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入口,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方法。能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教育和现实表现;能使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思想认识、党性观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本人对工作、思想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的改正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同时,也可以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增强党的观念,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指导、教育和帮助,更多地接受党内生活的锻炼。
二、制度内容及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使培养教育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特制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①凡经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为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都应实行写实登记制度;
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根据考察对象实际表现每季度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在填写过程中要以对党和本人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并妥善保存,注意保密;
③入党积极分子写实登记主要记载入党积极分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表现;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本人对这些意见的认识和态度;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
④在培养人认为被培养对象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时,应报告支部。由支委会研究确定是否可以发展,如尚未成熟,可继续培养;如果发展有严重问题,不能继续作为培养对象时,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收回。
⑤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后,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连同其它入党材料一并上报党委,作为审批时的依据,并存入档案。
(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为了进一步考察和提高预备党员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特实行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①凡经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都应实行考察写实登记制度;
②各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③预备党员根据自己基本情况及本人思想动态,积极向支部组织委员汇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考察写实登记表》,介绍人也应根据培养情况,表明自己意见并在写实登记表“介绍人意见”栏填写意见;写实登记制度实行按次序每季度填写一次,填写之后,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审定保存;
④考察期满,党小组根据预备党员现实表现及介绍人意见,经党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党小组意见,由党小组组长填写意见并签名;党小组讨论通过后,再上报支部,经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按期转正意见,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意见并签名;
⑤在落实写实登记制度过程中应全面包括思想、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三、几点要求
1、各党(工)委要提高认识,明确实行写实登记制度的意义,做好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2、各党(工)委要做好所属支部制度落实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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