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先进个人优秀事迹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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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先进个人优秀事迹【第一篇】
xx同志是仪征市xx镇司法所一名普通的司法员。XX年8月,xx同志从xx中学的一名教师走到司法所司法员岗位。无论是做教师,还是在司法员的岗位上,他都认真履行教育他人的光荣职责,为该镇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四五”普法期间,他协助负责全镇的司法行政工作。
在他的辛勤努力下,xx镇的“四五”普法工作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两年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镇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各界全员参与的普法依法治镇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学习提高,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该同志十分注重自身的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教师岗位上,虽然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专业知识,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担任校团委书记期间,经常带领全校学生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学校青年教师中开展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平时生活、学习、工作中,带头遵法,自觉维法。
他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学法、维法、遵法、护法、用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前提下,针对全镇村民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按照“四五”普法宣传教育要求,自己结合具体案例,汇编了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讲稿余份,采取多种方式,九年来共召开群众会近百场次,有近万人受到了普法教育。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打下了基础,也使镇司法所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赢得了社会的信誉和领导、群众的交口称赞。
二、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明晰工作思路
到了司法所工作以后,虽然是小小的司法员,但他有独到的理解:司法员岗位轻,责任不轻,司法员职位小,责任不小。为此,他及时调整自我,勇于面对新挑战,适应新环境,顺利实现工作的转轨和融合,用他自己的话说:以前是做学生思想工作的,教育的小孩,现在是做成年人工作的,教育大人了,教育的对象不同,方法也不同,但是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四五”普法期间,他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按照大委发文件《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精神,提出了一些切合我镇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意见,有力的推动了我镇“四五”普法进程。
三、结合工作实际,法制教育狠抓不懈
农村基层的矛盾繁杂琐碎,几乎天天、时时都要面对各类大小矛盾,有时许多看似细小的事情,鸡毛蒜皮的纠纷,一旦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好,都有可能导致上访,引发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有些竟会闹出人命来,影响社会稳定。担任司法员期间,他始终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XX年元旦刚过,原双塘村一9龄童在新建的水泥村道上被一辆无证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死者父母因为得不到赔偿,欲抬尸上访,他得知后,就主动介入此事,经过调查了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向车主及死者父母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正值隆冬腊月,从早上谈到晚上,最后双方就赔偿达成了协议,从而平息了事态,死者父母不再找镇政府,还专门到司法所答谢,却被他婉言拒绝了。至于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更是数不胜数。但每一次调解,都相当于给矛盾双方上一次法制教育课。他说,课堂教学要因人施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矛盾调解工作更要以法律为准绳,使得事情的解决合法、合理、合情。
四、创新工作方法,顺利通过普法验收
XX年是“四五”普法验收之年。工作中,他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为我镇顺利通过“四五”普法验收。
一是注重普法网络的培植,扩大法制宣传教育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镇、村(居)、组三级普法宣传网络;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了普法宣传教育在社区的全面开展;
三是抓好典型推动,促进普法向纵深发展。全镇确定3个村、1个社区、4个镇直单位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通过总结宣传他们的成功作法,从而带动全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深化完善我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效果,为我镇“四五”普法验收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普法先进个人优秀事迹【第二篇】
胥林峰,男,1967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87年10月参军,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3月从部队转业到上高县国土资源局从事普法宣教工作,现任县国土资源局人秘股副股长。
一路风雨一路歌,胥林峰同志凭着一颗强烈的事业心,一股军人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一种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牢记党的宗旨,践行“三个代表”,满腔热情地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在平凡的岗位上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方方面面的赞誉和肯定。2002至2004连续三年被《中国国土资源报》评为优秀特约记者;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县优秀通讯员。2003年被评为上高县普法先进工作者。
潜心学法争当排头兵
俗话说:“打铁先要身硬”。在普法宣教工作岗位上,首先要求自身有过硬的法律水平。胥林峰同志以前学的是医学专业,对普法宣教工作是外来汉,为尽快进入角色,首先,他抓住点滴时间向书本学,并制定每年学习计划,学习内容。每天他坚持挤出三个小时学习“四五”普法法律法规知识,摘录了近十万字的学习笔记。其次,他还向从事普法工作的老同志学习,不懂之处虚心请教,直至弄懂弄通为止。为了全面完成国土系统“四五”普法工作任务,他身体力行,全身投入,自学了每年要求学习的普法内容和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同时,将自己所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单位和地方干部职工群众讲授。如:局机关每周一小时组织普法学习,几乎他一个人承包;每年的“”世界土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日的上街咨询,每次都有他的身影。2002年的“”全国土地日宣传,为了使宣传效果不受影响,他不顾身体的不适,强忍着胃口疼痛,顶着炎炎烈日,在县城街心花园解答了20余名群众提出的土地、矿产等方面的问题30多余个,至到咨询活动结束,才到医院去就诊。他常说,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普法工作者,不能因自己的原因而影响工作,自己能为普法宣传工作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让群众多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我最开心的事。局领导看在眼里,喜在心间,认为胥林峰同志是一个可造之才,每年都派他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普法培训班,2004年又派他到井冈山参加省厅举办的依法行政学习班,他不负众望,刻苦学习,先后取得执法监察合格证、上岗证,为做好国土资源各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法律、业务知识基础。
胥林峰同志几年来一直从事我县的土地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利用自己学到的理论业务知识和高超的写作水平,在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的四个年头里,他先后撰写、拍摄了大量反映我县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及新人、新事、新风貌的稿件200余篇(幅),其中在国家级、省级发表的稿件(图片)100余篇(幅),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50余篇(幅),在县级50余篇。2002年以来,他连续三年被《中国国土资源报社》评为优秀特约记者,他的摄影作品先后在省市摄影大赛上多次获奖,今年五月,《中国国土资源报》“惠州标”新闻摄影比赛揭晓,他又获得三等奖。得到了《中国本文来自国土资源报》领导、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秉公执法勇当“黑包炭”
该县徐家渡镇寨里村黄某因建猪栏与邻居发生土地纠纷,经多方调处后黄某依然不服,竟打电话叫外出打工的胞弟到县国土资源局找局长“讨公道”。胥林峰又摊上这档子“烦心事”。起初黄某胞弟态度强硬,满口脏话,扬言要到省里上访,若处结果不令他“满意”,还要到北京上访。面对这一尴尬局面,胥林峰同志沉着冷静,向他宣传国家土地政策法规,“你兄弟养猪建栏是好事情,现在行情好,一年下来挣个七、八万没问题,你就不用去打工,一起合伙不就好了吗?”“一米,也就这么宽,猪栏那么大,也不缺这一点,是吧。再说,邻里和睦,和气生财嘛,对方有土地证,是合情合理的。你这边让一让,对方好久没吱声了,我们还是要讲法律、讲事实、讲道理,乡里乡亲的,你就不要和你兄弟那样,他毕尽读书少见识短……”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法与理的解说中,在情与理的沟通中,黄某胞弟终于消除了怒气,转怒为喜,很乐意地接受了国土人员的调解,一场很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土地纠纷终于化解了。别人的事,说起来轻松,可自家的事,却难了。胥林峰的表哥,2001年10月不经批准偷偷在自家菜地里挖地基建房,别人说违法,他还理直气壮地说:“怕什么,俺表弟管这一块,别人来了我不怕,他来了还不会给我这个面子。”这事不知怎么传到了胥林峰同志的耳朵里,他当天就赶到现场,对表兄讲解国家的土地法规和国家政策,要表兄停止违法建设。表兄对此很不理解地说:“什么事不好做,非要干这出力不讨好的事,你图个啥?”并要求看在亲戚的份上给予方便。此时,胥林峰的倔劲又上来了:“没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坚决不准新建!”在胥林峰面前碰了钉子后,这位表兄还不死心,又带着自己的母亲跑到胥林峰家里说情,要求关照,不然的话就断绝亲戚关系。妻子也劝道:“这事得罪的是自己人,不如装着不知道,让别人去管算了,我们图个安稳日子。”面对着年迈的姨娘和妻子的劝说,胥林峰起初有些犹豫不决,可转念一想,自己是个共产党员,管土地图的是啥,不就是为了子孙后代吃饭生存的大事吗?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谁来说情也不行。他硬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没有放弃原则,和监察股的同志一道依法强行拆除了表兄的地基。一时间,胥林峰像“包黑炭”的说法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在当地村民中广为传播,群众纷纷赞誉:“有这样的人管土地,我们放心!”。
普法先进个人优秀事迹【第三篇】
王依沙,女,1985年生,中共党员,2007年参加工作,现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科科长,自2013年9月起负责省高级法院普法依法治理事务性工作。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学习,为更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下基础。
该同志不断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各项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深刻领会新思想、新观点,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先后参加了三期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认真参加学习,做好学习总结。以每年的“法宣在线”学习为契机,认真完成学习及自测练习题,积极参加全省普法统一考试。
二、踏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年初安排、年中检查、年底验收工作。撰写并印发了《省高级法院“七五”普法和“十三五”时期依法治理规划》,年初撰写工作规划,年底做好年终总结,年中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催办和督促。二是积极开展“法律七进”及其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积极参与每年举办“”法制宣传日活动。在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及时总结全院开展“法律七进”以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三是落实学习任务。在研究室全体同志的帮助和配合下,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做好“法宣在线”系统管理员,做好全院学习及考试的保障工作。四是大力开展“以案释法”。省高级法院利用电视台、青海法院网、《青海审判》、青海高院微信号等载体,过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等形式,以生动鲜活的案例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宣传,并选送多批“以案释法”案例报省法宣处。“七五普法”以来,该同志多次参与“以案释法”报送案例的编写和审核工作,2017年度,编写的一起法定继承案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三、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法宣办关于“七五”普法以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年初按照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建立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台账,按照台账所分内容稳步推进工作,待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材料装入档案、填入台账。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建立台账三册,建立各类目资料十余册,作为“七五”普法中期考核的重要基础性材料,为考核的顺利完成贡献了一份力量。
普法先进个人优秀事迹【第四篇】
该同志在“五五”普法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将普法工作引向深入,使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该同志牢固树立法治先行的观念,带头学法,加强法治意识,自觉用法律法规来监督自己。不断规范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明确了部门职责,进一步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整合资源,创新形式,抓载体、搭平台,先后开通了普法网,创办了《司法报》和《普法简报》,协办了《****》刊物,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得到更快捷广泛的交流和推广。
该同志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坚持学用结合、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以公务员队伍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工作切入点,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法律五进”活动,带动全民学法用法。连续多年组织了全市大规模普法大会考,从农村村两委成员到市五大班子领导,每年参考人数都在**万人以上,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宗旨,这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良好反响,《****》在头版进行了专题报道,《**日报》、《****报》、《**日报》等媒体也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通过强有力的工作,**市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政务公开和审批制度改革,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进程,使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有章可循,也使**市依法治理工作掀开了新的篇章。经过不懈努力,全市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日趋高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