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闭环的管理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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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闭环的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个人卫生与环境卫生管理,做好学校教室消毒工作,防止师生传染病的传播,特制定如下教室消毒管理制度。

1、各班级教室每日由值日生打扫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教室每天要有充足时间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各班清洁卫生打扫学生每天负责进行公共环境卫生打扫,定期喷洒消毒液进行喷雾消毒,防止病菌的滋生和传染。

3、各班清洁用具要做好标记(如笤帚、拖布、抹布等)并要专用,根据不同用处做标识,每次用后及时处理干净,干燥存放。

4、教室每日均要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至少4次条件允许,在做好保温的`前提下,开启窗户,保持空气流通。

工作人员闭环的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好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结合“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重要原则,坚决完成好全校“0”感染、“0”输入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做好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请务必抓好落实。

第一条疫情期间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确保校园进出监管成效,校园进出通道只保留正大门作为唯一出入通道,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全面开放各通道时间具体以本校通知为准。

第二条外地返回教室,需到本地医院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返校。

第三条本校入学学生原则不允许离开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且体温检测无异常(额温检测超℃视为异常)后方可允许进入学校,未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坚决不许进入本校,强行闯关者则严格按照安保工作条例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条非本校工作人员或因公办事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工作人员凭相关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因公办事车辆需经保卫科联系学校教务处确认,在进入校园前车内所有人员均须核实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需佩戴好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放行通过,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划的喷淋消毒路线行驶通过,不符合进出条件的则严格不允许入内。

第五条疫情期间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所有需入校办理业务的来访人员均须要进行身份核实,扫健康码查询出行情况近14天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并核实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体温监测无异常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有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学校指定的专用接待室。

第六条疫情期间原则不允许家长前来探视,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前来为学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长,均不予进入校园或联系学生到校门口自取,家长所携带的生活用品需经保卫科消毒处理后再转交学生,且不能携带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

第七条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携带入内就餐,严禁外卖订餐,疫情期间严禁所有外卖送餐到学校或进入校园。

第八条疫情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酌情取消室内培训或娱乐活动。第九条严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教学楼、食堂、宿舍、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小卖部、医务室等场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学生及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稳定。

工作人员闭环的管理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不留空档,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规定,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二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事故隐患按专业管理分为六类: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其它等六类。

第五条 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包含以下十个环节:

1.隐患排查环节:各类安全检查、安监人员日常安全督查、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督查、其他从业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

2.填单登记环节:作业现场隐患确认登记、隐患整改通知单录入登记、安全信息站汇报信息登记。

3.签字确认环节: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本环节包含作出处罚决定。

4.收集整理环节:将隐患信息收集后,进行筛选、分类、建档。

5.下达通知环节:按整改责任区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整改通知单。

6.整改实施环节: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7.监控督查环节: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复查验收环节: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

9.信息反馈环节:收集整改信息,对完成情况进行登记、报告。

10.销号登录环节:完成整改项目,销号登记;未完成项目,处罚责任单位、责任人,再下达整改通知,落实整改,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第六条 各类安全检查或督查发现、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在现场向施工单位通报存在的隐患、注意事项及处置措施,并填写《现场隐患排查通知牌》(见附表1)、签字,对“三违”行为要当即指出且予以纠正。

第七条 发现可能随时会酿成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灾的措施。

第八条 检查人员出井后,必须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表》(见附表2)或《安全监察意见书》(见附表3),签字;对“三违”行为的个人和隐患单位视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第九条 其他人员发现或提供的信息,由安全管理部门登入《安全信息汇报登记台帐》(见附表4),每日由单位主管安全副职审阅、签字,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条 被检查单位责任人(矿井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副职)必须在检查文书上签字接受,对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措施签字、确认。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实行闭环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隐患得以及时发现和整改。

(1)隐患的分级管理,分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车间无力整改的属厂级,班组无力整改的属车间级,班组内能整改的属班组级。各单位凡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要按“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立式磨粉机自己能整改不上交”的原则即按“四定一不交”原则及时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并安排具体执行人。

(2)隐患的分类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设备、生产、消防等专业进行归口管理。

(3)各工段、车间和主管专业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登记,经研究属本单位无力整改的,应按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的规定执行。

发生事故的三大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为:对辊破不按规定的方法而违章操作;不采取安全措施而冒险作业;擅自使安全装置失效;机具使用不当或用手代替工具;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未确认,用抛物代替传递;搞恶作剧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表现为:设计有缺陷,材料不适合;安装维护不当;安全防护装置有缺陷或失效;物品摆放不规范;没有安全通道;危险物品无标志;照明度不够;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不当;通风不够;鄂式破碎机价格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安全要求等等。

(3)管理上的缺陷。主要表现为:工艺流程有缺陷;操作方法不合理、不科学;教育培训不够;职工缺乏操作经验与技能;劳动组织不合理,用人不当;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贯彻落实不力;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不落实;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有错误。

工作人员闭环的管理制度【第四篇】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参考执行。

医疗机构承担着发热患者诊断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救治、核酸检测以及日常诊疗等多重任务,在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同时,也面临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加强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协调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感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控底线要求,按照要求配备培训专业性强的感控人员队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感控措施。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一)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8号)等要求,根据新冠病毒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以及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预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制订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各部门各环节步调协同、衔接顺畅。

各地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感控专业队伍,承担感染聚集事件处置和检查、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指导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

(二)聚焦源头管控,严防感染风险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升预检分诊能力。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病毒感染临床症状。对具有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严格执行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态势和防控需要,确定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由疾控等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确定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指导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控制可能的感染源,有效阻断感染传播。

(三)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医疗机构要制订细化本机构的感染防控全员培训方案,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将感染防控要求落实到临床诊疗活动各环节。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及中医医院等,要进一步重视感染防控工作,梳理本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基础上,对发热门诊、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重症医学科、内镜室、血液透析中心(室)、ct检查室、核酸检测实验室、手术部(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制订针对性培训内容,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

(四)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

标准预防是保护医患双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诊疗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患者安置、安全注射、医用织物洗涤和医疗废物管理等。落实标准预防的关键措施是医务人员的行为要规范,建立起行为屏障;同时,与建筑布局、诊疗流程(见附件1)、物资保障、人员培训等因素密切相关。

额外预防是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手卫生。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5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手卫生措施包括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等,如有可见污物,应当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如无可见污物,宜使用对新冠病毒有效的含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人员防护管理,储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见附件2),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工作,接触到新冠病毒可能性较大的医务人员,要加强防护,严格落实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等要求。从事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的人员要做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每次进入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前,要做医用防护口罩密合性测试。同时,应当指导、监督患者及其陪同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3.正确实施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不应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患者接受诊疗时非必要不摘除口罩。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手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即刻实施手卫生。

4.加强清洁消毒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当即用即弃;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规范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专人专用。诊疗环境优先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应当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洁剂彻底清洁环境表面,并使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物体表面,尤其是高频接触部位进行规范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见附件3),消毒后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5.合理安置患者。根据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传播方式和特定人员感染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采取合理的分区分类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风险人员因暴露导致交叉感染的机会。

6.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

医疗机构门急诊应当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远程医疗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和远程医疗服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对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规范的隔离控制措施。

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当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理确定病床使用比例,病床间距不小于米,禁止加床。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优先保障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检测等重点部门的诊疗需求,医务人员相对固定,缩短可能暴露的时间,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提供营养膳食,保障医务人员充分休息。做好医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接尽接”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频次,开展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等主动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相关诊疗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必要时,可集中封闭管理,并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和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需要时可合理开展胸部ct、血常规、抗体检测等检验检查。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七)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感染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完善本区域、本机构感染信息化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基于临床症状或症候群的感染病例、感染聚集事件的预警报告机制。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应当按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置。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发现疑似感染暴发时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规范报告处置。

规范抗微生物药物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类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指征。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前和调整用药前病原学检测标本送检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接诊的发热或/和具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在明确病原学诊断前,慎用抗微生物药物、退热药物等,防止不合理用药掩盖症状。

(八)加强患者教育,开展健康宣教。

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及陪同人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指导正确实施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等。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治疗期或康复期的患者早期运动、合理运动,但应避免剧烈或动作幅度过大的运动。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6号)等有关要求。

2.发热门诊诊区应当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即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清洁通道(医务人员和清洁物品)、污染通道(患者和污染物品)(见附件1)。各分区之间应当有物理隔断,各区域和通道出入口设有醒目标识。

3.发热门诊及留观病室应当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独立运行。规范设置管理通风口。

4.医务人员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室,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行加穿),穿隔离衣或防护服(留观病室应当穿防护服),根据诊疗操作选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发热门诊医务人员要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在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点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闭环管理。

5.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发热或/和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分诊或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当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胸部ct检查,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应当将患者安置在发热门诊进行留观。接诊儿童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热门诊设置单独的儿科诊室或儿科诊区,满足发热患儿就诊需求。发热门诊接诊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学特点与临床表现,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要立即转往定点医院,并及时报告。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按规定路线引导发热或/和有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完善重症患者转诊、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符合隔离救治要求,可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就地急救服务的诊疗区域或急救室。

3.加强人员管控,规范设置等候区域并加强管理,避免人群聚集。

(三)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门(如鼻/咽拭子采集、口腔诊疗、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

1.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应当严格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必要时可安排一名医务人员辅助开展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2.诊室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或动态空气消毒措施。

3.实施易产生气溶胶的诊疗操作时,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诊疗不同患者应当合理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4.进行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患者实际情况,可先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血液透析中心(室)。

1.对血液透析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入诊疗区需测温、查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问询。患者接受透析治疗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

2.加强预检、候诊、接诊等区域的管理,采取加强通风、增加候诊面积、合理安排功能空间以及减少人员聚集等感染防控措施。

(五)普通病区(房)。

1.规范设置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过渡病室不需按“三区两通道”设置。

2.过渡病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通风良好,标识明确,应有防护用品穿脱空间。应单人单间安置患者。

3.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病区(房)内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即刻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的隔离、救治和转诊。

(六)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定点医院及病区。

1.各地应当合理确定定点医院,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好、技术水平高、感控基础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同步确定备用定点医院,制定完善的定点医院启用和综合保障预案。定点医院和备用定点医院应当制定本机构启用及管理方案。

2.定点医院及隔离病区的建筑布局、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标准和规范,配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定点医院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

3.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穿防护服、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加穿),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

4.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单人单间隔离安置,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患者可分别同室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5.污染区内应当配有独立包装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箱,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见附件4)应当在明显处张贴,以供应急情况下使用。

6.进入定点医院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需要,可选择增加血常规、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

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专门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服务的影像学检查等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人员的通勤车司机等)应当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在驻地与定点医院间两点一线出行,固定通勤车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

(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

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操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工作人员闭环的管理制度【第五篇】

2022年9月10日,商州区在全域核酸检测中发现两名无症状感染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尽快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前往公共场所;不聚集、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加强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查验等措施。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工作人员带头实行单位—居住地“两点一线”上下班,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三、各企业、项目工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和人员筛查,做好环境清洁消毒,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共交通、药店诊所以及各小区、社区(村)要加强出入口管理,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证明)。对未落实专人查验、查验信息不严格的,从严追究责任。

五、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全民支持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请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对恶意散布谣言、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拒不配合落实防控规定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工作人员闭环的管理制度【第六篇】

近日,在大麦屿港五万吨级码头,桥吊将一个个集装箱运至一艘内贸线货轮。甲板上的一线作业人员全副武装,穿着防护服正在进行船上作业。

进入2022年,大麦屿港稳步开局,截止1月6日已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超万标准箱,同比增长近14%。“开门红”的背后离不开大麦屿港区始终坚持的疫情防控、生产作业两手抓、两不误的。理念。

目前,全球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而作为台州市内唯一一个拥有外贸航线的港口,大麦屿港区在国际航线上不断强化防疫措施,坚决守住海上安全防线。大麦屿港区于2021年8月设立了60人的外贸专班,主要进行国际航线进口箱查验、拆装,以及消杀、洗修等工作。

“专班人员在进行船舶登轮作业时必须穿好防护服,并确保与船员不直接接触,整个作业过程实施“两点一线”管理。”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安全卫环部经理叶徐见介绍,专班人员登轮作业结束后需要通过防疫脱卸通道消毒,再由“两点一线”防疫专车直接接回集中居住点,确保万无一失。“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是大麦屿港区疫情防控的创新举措。

此外,大麦屿港区还要求一线工作人员每2天做一次核酸检测,所有一线工作人员全部完成两针疫苗接种,并及时完成加强针接种。

面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叶徐见表示,大麦屿港区将进一步紧起来、严起来,持续开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防控工作。不仅在思想上对全体职工做好警示教育,同时全面提高港区防疫工作,除了守好港区门卫、卡口等“小门”,还要做好监督管理,以监督强提醒、防漏洞,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延申至终端,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做好每个单元格内的闭环工作。

工作人员闭环的管理制度【第七篇】

学校闭环管理制度是一种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模式,它营造了一个正确的管理氛围,为学校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我对学校闭环管理制度的认识不断加深,我逐渐明白它的重要性,深刻体会到它给我带来的益处。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谈谈我对学校闭环管理制度的体会和认识。

学校闭环管理制度的实施,既有利有弊。优点在于,它能够建立良好的管理氛围,提高学术质量和管理效率。同时,它也能够帮助管理者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缺点在于,它可能会让部分教职工感到束缚,缺乏自由和创新空间。因此,在实施学校闭环管理制度时,需要权衡其优、劣之处,做到因人施策,有所取舍。

对于个人而言,学校闭环管理制度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它引导个人在各方面都要有自我要求,促使个人思路清晰、条理分明,有着明确的目标方向和质量标准,克服了浮躁、敷衍的不良习惯,促进了个人的职业成长。此外,学校闭环管理制度也要求个人具备强大的执行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助于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四段:学校闭环管理制度对管理者的要求。

对于管理者而言,学校闭环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他们有一定的领导能力、指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它要求管理者发挥领导作用,全面掌握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把握工作方向和目标要求,及时排除各种干扰,加强协调和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责任认真、一丝不苟地贯彻执行。此外,管理者也要准确掌握学校的管理结构,提高管理与控制的能力。

第五段:总结。

作为一名学生,我相信每个人对于学校闭环管理制度的认识和体会各有不同。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闭环管理制度已成为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必备制度之一,其实施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更能够帮助每个人发现自己的优缺点,以此为基础不断改进自我,不断完善,从而达到自我提升的目的。让我们一起践行闭环管理制度,努力推动校园发展,共创美好明天。

工作人员闭环的管理制度【第八篇】

一、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前往公共场所;不聚集、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加强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查验等措施。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工作人员带头实行单位—居住地“两点一线”上下班,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三、各企业、项目工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和人员筛查,做好环境清洁消毒,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共交通、药店诊所以及各小区、社区(村)要加强出入口管理,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证明)。对未落实专人查验、查验信息不严格的,从严追究责任。

五、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全民支持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请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对恶意散布谣言、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拒不配合落实防控规定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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