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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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筑牢新时代北疆基层战斗堡垒,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筑牢新时代北疆基层战斗堡垒建设“最强党支部”方案》(内组通字〔2020〕4号)要求,结合五原县《关于“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指导意见》(内组通字〔2020〕2号)工作安排,我中心将持续开展“最强支部”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大党建引领大发展”为统揽,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工作目标,突出政治功能,坚持标准引领,高质量地把中心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促进业务工作的坚强战斗堡垒,打造具有“政务服务”特色的“坚强党支部”。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为总要求,紧扣“以党建为统领”这一支点,做实“加强党的领导,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板块,着力实现“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五个强”,激发队伍活力,增强组织保障,发挥党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五原县《关于“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指导意见》(内组通字〔2020〕2号)工作安排,结合中心党支部的实际情况,从2020年起至2023年底,通过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使中心党支部达到五原县机关党支部领域“最强党支部”创建标准。

三、创评标准

(一)政治功能强。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党的立场和人民立场。党支部对中心各项工作的起到政治引领作用。

(二)队伍建设强。党支部工作机制健全,党支部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职责分工明确并履责到位,团结干事氛围好。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员教育经常,党员管理严格,不合格党员处置及时,队伍纯洁,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三)组织生活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会一课”形式多样、氛围庄重,主题党日“党味”浓、主题突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规范、评议结果运用好,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到位。

(四)作用发挥强。党支部组织设置规范、隶属明确、运行顺畅,支部委员会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业绩突出、成效明显,认真完成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的重点任务,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

(五)群众工作强。坚定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遵守群众纪律,认真落实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群众对党支部工作支持度高、评价好。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中心党支部要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把建设“最强党支部”作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载体,切实把党支部建设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健全评先评优机制。中心党支部被县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在参加上级“两优一先”表彰、“两代表一委员”推选时,予以优先推荐。对“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党支部书记在提拔使用、评先选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将“最强党支部”建设所需经费列入中心经费预算,用于支持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

“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凝聚党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战斗堡垒。为进一步发挥委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升党支部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扎赉诺尔区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区纪委党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部署要求,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成果,围绕增强组织活力、夯实执政基础,不断提升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努力把委机关党支部打造成政治坚定、本领高强、团结有力、担当尽责的过硬党支部,为推动扎赉诺尔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为实现扎赉诺尔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以实现“五个强”即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为目标,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设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不断促进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支部打造成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创建内容

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要以“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为主题,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重点在五个方面抓落实见成效。

(一)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站位高,“四个意识”牢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支部班子自身建设过硬,以身作则,作风优良,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要求,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担当有为,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二)队伍建设强。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视察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党员主体地位突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拓宽表达意见渠道,严格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发展党员档案完备,引导党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组织生活强。严格组织生活,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认真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保持党员学习常态化;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经常、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党内生活的时代性、原则性;创新党组织生活方式,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全力提升党组织生活时效。积极探索适合支部建设的工作途径,找准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落脚点,推动党员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现作为、实现价值。

(四)作用发挥强。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对照党支部“五个基本”要求,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手抓,提升支部建设质量。在硬件上,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党报党刊、有制度”标准,建设党支部阵地。在软件上,各类学习机制、实践机制和考评机制健全,软件资料规范完整,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及时更新党统系统信息库。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党支部特色,定位打造“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善作为”纪委党支部。

(五)群众工作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纪检监察工作作用明显。建立亲和为民的执纪执法形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队伍,扎实开展结对帮扶、社区共建工作,让群众感受、共享发展成果。打造群众满意的执纪执法形象,认真落实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积极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主动做好化解矛盾工作,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标尺。

四、创建步骤

“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不分环节、不分时段、不分步骤,自2020年6月开始,力争2020年年底成为第一批“最强党支部”。

严格对标对表“最强党支部”基本建设标准和“最强党支部”特性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力争尽早建成“最强党支部”。

五、创建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其基本理论,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马列主义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领导班子必须站在党的立场,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抓在平时,抓住关键,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共产主义思想,全面准确地贯彻干部“四化”的方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战斗堡垒。

(二)注重教育,提升素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党风党纪、法规知识,学习业务技能技巧知识。关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掌握党内的思想动态,并针对党员存在的问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内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健全监督制度,使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不断地得到锻炼和提高;在发展党员方面,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严把“入口”关,确保新党员质量。

(三)以人为本,诠释使命。“严”字当头,“实”字贯穿始终,激发广大党员以人为全、执纪执法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继续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自觉地做人民的公仆,使更多的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党的纪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同官僚主义、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败坏党的声誉的腐败行为作斗争。

(四)完善制度,巩固成果。注重在结合、渗透、融合上做文章,实现党务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互相促进,互为检验。进一步建立完善一套完整的党建制度体系,努力做到制度内容具体化、明确化、规范化,充分运用一些量化标准、操作性程序等来规定制度内容,努力做到各项制度相互配套、相互作用,坚决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健全建好制度是巩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业务、作风建设成果,使班子建设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

“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合阶,局党委决定在全局公安机关中开展“争创最强支部,争当平安卫士”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自治区公安厅《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争创最强支部”活动实施方案》等党内法规、文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基层党组织及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战斗力,筑牢党支部在党建和公安业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平安呼伦贝尔,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争创最强支部”主要是指:各基层党支部要以“组织设置全;制度落实好;党员管理细;工作业绩优;特色党建新”为标准,通过开展争创活动,着力强化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夯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具体标准是:

(一)组织设置全

1、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要成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或业务联系密切的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为执行某项任务而临时组建的基层单位,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成立党支部要由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所属党员较多的,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

2、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多的支部,支部委员由5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群工等委员。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党支部书记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兼任,副书记由专职政工领导(政治委员)兼任;联合党支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把手)必须兼任党支部委员。不设专职政工领导(政治委员)的基层单位,可由一名主管行政管理的领导兼任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党支部日常工作

4、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副书记拟任人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委员会应按期换届选举,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委员出现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必须要有3年以上的党龄,而且能够任满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动,应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

(二)制度落实好

5、严格落实《呼伦贝尔市“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试行)》《呼伦贝尔市基层党支部生活全程纪实规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

7、按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性分析,党支部要及时安排和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8、要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月相对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党日活动。党支部要确定主题内容,安排活动要贴近党员实际需求

(三)党员管理细

9、要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经常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改进教育方式,运用信息网络、新媒体教育等形式,增强教育实效。要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教育培训计划,对参训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10、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详解及常用文书范例》以及《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有计划发展培养党员。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

11、按照《关于建立“党费交纳日”制度的通知》要求,每年1月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组织党员每月第一周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实填写《党费证》。党支部应当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向支部党员通报党费收缴情况。

12、每年12月底前,结合党员信息维护工作,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支部。认真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完善更新党员信息

13、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积极开展学先进、学典型活动

14、按照“五必访”和“八必谈”要求,落实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四)工作业绩优

15、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做好服务,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各基层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作用,全面推动业务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16、组织全体党员立足本职,结合实际,经常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积极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改进工作,树立良好作风和形象

17、每年初,根据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全年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目标,责任到人。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基层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一次述职。

18、按照“三有三上墙”标准,建立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完善党支部会议记录和工作记录台账,健全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学习笔记等台账资料

(五)特色党建新

19、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学习强国”、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创新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20、结合每年党建工作绩效考核、不断在创新公安特色党建工作中下功夫、想办法、出奇招。有针对性地培树工作典型,善于发现工作亮点,逐步形成具有本地鲜明特色“立得住、叫得响的党建工作品牌。

(一)政治觉悟高

1、要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对党忠诚,确保党对公安队伍的绝对领导。

2、要强化信念意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3、要强化党性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呼伦贝尔市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保持政治本色。

4、要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持公仆情怀,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纪律作风好

1、要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工作中严格执行《内蒙古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十个严禁》等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2、要做到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时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党组织的权威,无失泄密行为。

3、要严格执行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无不参加组织活动的行为。

4、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抵制传播违法信息、不实信息和错误言论,在意识形态领城,无言行不一和阳奉阴违的行为。

(三)业务能力强

1、要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上,发扬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精神,主动作为、善于作为、敢于作为,争做“改革型”党员干部。

2、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切实把劲鼓起来,把精神振作起来用开膀子干事业,扑下身子抓落实,立足岗位作奉献,努力实现新作为,争做“创新型”党员干部。

3、要能干会干善于干,深入学习理解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

4、要敢干实干使劲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脚踏实地,自觉克服慵懒散政,沉下身子踏实苦干,在奋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争做“实干型”党员干部。

(四)服务群众实

1、坚决落实中央、公安部党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和市公安局党委各项工作部暑和安排,发挥党员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有成绩”受到旗县级表彰奖励

2、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身公安工作“放管服”改革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运用“枫桥经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边疆地区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工作中“有事迹”被旗县级主流媒体刊载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时刻把群众的需求和冷暖挂在心上,全心全意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实际工作“有成果”,得到旗县级主要领导肯定表扬

4、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强化党员创优争先意识,做到忠诚干事,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真抓实干,勤政为民,在本单位工作表现突出“有口碑”,在各类检查、评比、考核中成绩优秀

三、时限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到2021年底,共计用三年时间,以年为周期,分步开展创建活动。各党组织负责人是落实开展“双争”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党建(政工)部门负责收集上报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效,把握活动进度,推广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双争”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双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搞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 各党组织、政工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双争”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同时,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调查研究,区分情况、分类施策、精准指导,切实使“双争”活动成为本单位团结群众、推动工作、激发干劲的有力抓手。

三是突出典型带动。各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双争”活动中先进人物和事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比学赶超,集聚推动党建工作的正能量。

四是注重工作实效。各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推动“最强支部”活动取得实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提升公安工作水平的坚强战斗堡垒。

我局将根据争创活动涌现出的“最强支部”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在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随时上报市公安局机关党委。

“最强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指导意见》,加强高新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工作,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我区各领域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现就建设“最强党支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工作目标,落实“一切工作到支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着力提升组织力,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2020年,区各直属党(工)委所属党支部,按照20%的比例开展创建工作;2021年至2023年每年按15%的比例开展创建工作。区党工委每年按10%的比例命名区级“最强党支部”。确保到2021年,全区各领域党支部建设质量得到普遍提升,“最强党支部”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软弱涣散党支部基本消除;到2023年,全区50%以上党支部达到“最强党支部”标准。

二、评定对象及方式

村、社区以行政建制为单位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评定。

“最强党支部”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分级评定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评定1次,一般年底前后组织开展。由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及上级党(工)委评定,被多个层级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由最高层级予以命名。

三、创建标准

通过推进“最强党支部”创建,全区各基层党支部要达到“五强”标准:

(一)政治功能强。各领域党组织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政治理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党的立场和人民立场。农村、社区党组织对所属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作用坚强有力,其他领域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强,引领基层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自觉贯彻党的主张。

(二)队伍建设强。党支部工作机制健全,党支部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职责分工明确并履责到位,团结干事氛围好。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政治理论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员教育经常,党员管理严格,不合格党员处置及时,队伍纯洁,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三)组织生活强。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会一课”形式多样、氛围庄重,主题党日“党味”浓、主题突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规范、评议结果运用好,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到位。

(四)作用发挥强。党支部组织设置规范、隶属明确、运行顺畅,支部委员会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业绩突出、成效明显,认真完成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的重点任务,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

(五)群众工作强。坚定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遵守群众纪律,认真落实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群众对党支部工作支持度高、评价好。

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照党支部建设“五强”标准,我区进一步细化制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最强党支部”创建标准。

四、创建措施

(一)合理设置组织。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党支部隶属关系,一个党支部只能隶属一个上级党组织。组织设置不规范、隶属关系不顺畅的,要及时调整优化。

(二)配强支部班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级以上集中轮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全面实现“一肩挑”,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大专以上学历干部。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的及时换届。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领域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制度机制,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规范召开,按权限履行职责。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积极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健全规范网格运行机制,推动联系服务居民群众全覆盖。

(四)规范组织生活。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上1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要求落实到位,组织生活记录规范。

(五)严格党员管理。严格执行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全面落实政治审查和跟踪培养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和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依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注重选树学习身边榜样、开展承诺践诺、鼓励引导党员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认真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每半年至少向流出地党支部汇报1次在外情况。全面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六)完善场所阵地。围绕“场所布局合理、基本设施配套、管理措施完善、整体功能优化”目标,完善党组织活动服务场所等设施,切实解决活动阵地租赁、面积狭小、使用率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按照“五个三”要求,全面建成村、社区和部分重点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并向辖区内各类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放。

(七)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严禁挤占、挪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等现象发生。足额兑现村、社区党组织运转经费和活动经费,落实好“两委”班子成员报酬待遇。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不少于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额返还党组织。

(八)促进作用发挥。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基本任务,引导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参与党组织联建共建,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引领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重点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五、申报评定

(一)实行“自创+申报+评定+审核”工作程序。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创建积极性,采取全面自创、逐级申报、分级评定的方式有序推进,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

1.全面自创。党支部对照“最强党支部”的建设标准,结合自身领域特点,找不足、补短板、促提升。上级党组织加强指导,通过开展集中建设,推动党支部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2.逐级申报。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对于符合创建标准、党员对党支部评议优秀等次达到90%以上的党支部,填写《“最强党支部”申请表》(见附件2),报区直属党(工)委。区直属党(工)委按所属党支部总数20%的比例评定本级“最强党支部”,并将申报区级“最强党支部”名单上报至区组织人社部,区直属党(工)委要在次年1月上旬前完成本级申报工作。区级“最强党支部”按所属党支部总数10%的比例进行评定,并按5%的比例向市委推荐年度申报名单。

3.分级评定。根据党支部自评申报情况,上级党组织集体研究并进行评定。下级党组织的评定结果只作为向上级党组织申报的条件,不作为评定依据。

4.审核验收。区组织人社部在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对各直属党(工)委上报的“最强党支部”开展实地审核验收,审核验收主要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两种方式,审核内容参照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最强党支部”参考标准(见附件1)。凡发现1个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党支部,则需由区直属党(工)委重新研究报送。对验收符合评定条件的,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后,命名为高新区“最强党支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1党员对党组织评议“优秀”等次比例未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90%以上的;

2群众评价“不满意”占比超过20%,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3基层党(工)委组织评价等次为“优秀”以下的;

4有关部门反馈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意见的;

5党支部或所在单位当年度被给予问责处理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

6党支部班子成员或所属党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7党支部设置不合理,存在“大支部”或“小党委”等问题的;

8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造假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近两年被各类巡视巡察检查发现问题的,行政村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

10行政村存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

11新组建不满一年的党支部;

12其他不符合评定条件的。

(二)建立“四评”工作机制。以组织放心、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社会认同为先导,建立组织评定、党员评议、群众评判、社会评价工作机制。

1.组织评定。各直属党(工)委根据日常了解和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对所属党支部工作予以评定,“最强党支部”的组织评价等次必须为优秀。

2.党员评议。通过党支部民主评议制度予以落实,上级党组织结合党支部实际,合理确定民主评议指标项目,“最强党支部”的党员评价优秀等次所占比例应达到参加评议党员总数的90%以上。

3.群众评判。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把人民作为“阅卷人”。在坚持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基础上,在服务半径内通过公示、访谈、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群众评价的参与范围,体现更广泛的民主性。同时,上级党组织还应探索线上评价渠道,方便群众参与。群众评价为“不满意”的,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得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4.社会评价。根据党支部所处领域特点,结合实际向纪检监察、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执纪执法部门及主管单位、行业组织征求意见,全方位了解掌握党支部及所在单位、所属党员相关情况。有关部门反馈存在不符合创建标准意见的,不得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六、激励保障

(一)建立评先评优的导向机制。被评为“最强党支部”的支部及其所属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参评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内表彰时应当予以优先推荐。党支部及所属党员参评包头市委以上党内表彰项目,党支部至少应当被区党工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

(二)建立待遇保障的激励机制。村、社区党组织被评为区级以上“最强党支部”的,给予班子成员每人1000元一次性专项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支部被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在外派学习、挂职锻炼、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被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可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予以优先推荐。

(三)建立经费保障的倾斜机制。通过本级管理党费预算、党建活动经费支持和党组织工作经费单列等渠道,对建设“最强党支部”予以经费保障。区组织人社部将建设“最强党支部”所需经费列入党费年度预算。被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当年下拨经费不少于5000元,用于支持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

(四)建立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最强党支部”建设应保持持续性、动态性。被评定的党支部任期届满,应当做好接续建设;党支部出现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情形时,应当取消评定及相关待遇保障。

七、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把建设“最强党支部”作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入推进北疆先锋工程的重要载体。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建立“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建设“最强党支部”的重大意义,谋定而动,主动作为,将建设“最强党支部”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对照主要职责和基本任务清单(见附件3),建立定期调度、不定期督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三)强化统筹推进。将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与“五个三”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村党组织“评星定级、晋位争先”、国有企业党组织“四强四优”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双强六好”、“六个好”以及“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善作为”模范机关创建结合起来,统筹资源、统筹力量,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原则上,“一类”村党组织、“四强”国有企业党支部、“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即可作为“最强党支部”评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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