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系统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范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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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系统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襄教发[2019]43号)要求,现就我市各类学校(幼儿园)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进一步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坚决杜绝涉校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顺利推进并完成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市教育局成立以苏洪明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安卫办、基教科、计财科、项目办、职成科、综治办、装备站、后勤办、督导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卫办。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责任分工。

1、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安卫办、计财科、装备站、后勤办、职成科)

2、心防建设(基教科)

3、阵地防建设(基教科、综治办、督导办)

4、环境防建设(项目办、计财科、后勤办、综治办、安卫办、督导办、职成科)

5、机制防建设(安卫办、综治办、装备站)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

各地各学校对照“七防工程”建设内容标准,组织专班对本地本学校“七防工程”建设的现状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并结合实际制定下一步推进“七防工程”建设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路径图。各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和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前以中心学校和市直学校为单位报局安卫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月-2020年5月)

各地各学校按照本地本校建设方案,有计划地逐项推进“七防工程”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6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中心学校对辖区学校(幼儿园)“七防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对标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各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学校(幼儿园)要紧紧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学校“七防工程”建设。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及时出台本地本校具体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路线图和时间表,把握好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切实落实工作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确保相关建设内容按时有效完成。

(三)加强考核,强化督办。

各中心学校要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将结合春、秋季学期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对各地各学校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各学校年度安全目标和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任务进展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三十条附件: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三十条

一、人防

1、学校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2、学校保安员应择优聘用,实行由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

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

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3、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服务管理。

4、学校在上、下学时段安排3人以上由教职工或家长志愿者组成的护校队,佩戴红袖标等明显标志在校门口负责现场巡逻守护。

二、物防

5、学校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建设硬质防冲撞设施。

6、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学校门卫值班室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简称“八件套”)。

7、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8、校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三、技防

9、学校在校门口设置夜间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车牌号的数字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在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操场、活动场等人员聚集集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10、学校各部位的视频监控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视频监控室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

11、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视频监控系统一起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网。

12、校车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四、心防

13、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按要求组织教学与评价。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个课时。所需课时,义务教育学段在地方课程计划课时中安排,高中学段在综合实践课和校本课课时中安排。

14、生命安全教育重点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侵害等领域,生命安全教育课可配置专职教师,也可以选派适宜的教师任课。中小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15、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中小学应建设心理辅导室,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孤儿、问题少年等群体。

五、阵地防

16、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各类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管理机制。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7、每校至少配备一名兼职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每所中小学至少有一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

18、中小学校每学年可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自主开展校园节(会)活动。严防宗教、邪教、“黄赌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进校园。

19、结合实践活动课,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0、加强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明确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确保少先队活动时间,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

六、环境防

21、学校选址避开建筑阴影区和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地带,保证学校场地、校舍、设施、校内建筑工地等符合安全标准。

22、校园内不得设立小卖部、小超市等。通信、电气油等公共管道铺设不得穿越学校,并控制安全距离。学校周边禁止建设有污染、危险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企业和设施。学校周边交通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加强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管理。

23、学校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和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机制,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24、市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公安部门每半年排查一次学校及周边四类重点人群(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摸清学校周边治安隐患,严防针对校园及师生的冲撞、砍杀、枪击、纵火、投毒、暴恐等恶性事件发生。

25、教育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取缔学校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无证及占道经营的摊点。

七、机制防26、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学校每半年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27、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各学校要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护校安园”、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等工作,开展涉校难点问题集中攻坚。

28、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假期前、假期中、假期后)、三个类型(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三个版本(寒假、学期中、暑假)、三个会议(教职工大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三方责任(学校、家长、学生)的“五个三”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29、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发现与查处机制,落实安全事件上报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30、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校内各部门年终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

全市教育系统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深入推进“七防工程”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常态落实和规划实施,不断深入推进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努力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顺利推进并完成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校工会、计划财务处、教务处、保卫处、人事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兼任。

四、建设内容、要求及责任分工

(一)人防

1.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落实“专职保卫干部人数不低于学校师生总人数的1‰”。加强保卫干部培养力度,为保卫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创造良好条件(人事处、组织部负责)。

2.优化校卫队外包管理体系,强化内招骨干队员素质培养,按“专职保卫人员不少于师生总人数的4‰”配齐配强校卫队(人事处、保卫处负责)。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专职研究生辅导员配备要求,“按总体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实施“辅导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队伍的培训,全面提升辅导员素质及能力(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研工部负责)。

4.建立完善党政办公室、学工部、保卫部、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等多部门线上线下联防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健全门岗、楼栋管理员责任体系,重要部位、重点场所按要求配备保安员负责日常守护,重要岗位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党政办公室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二)物防

5.改善保卫部门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建设。按需制定采购计划,安排专项经费配齐配足安防装备,确保“两校区4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4辆,2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16辆,机动车至少1辆”(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负责)。

6.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安排专项消防维保经费,确定维保公司定期组织检测维修。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周查制、月报制,落实隐患挂牌“清零”制度(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7.校内高地、陡坡、湖泊、水池、楼梯、楼顶、电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推进实施“智慧交通项目”,设置规范的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机动车测速装置、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严格执行校园行停车有关规定,不断优化校园交通秩序(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8.制定完善《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建立责任人挂牌负责制,完善实验室安全巡查台账,实行隐患通报、督办整改、达标关停机制。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废液仓库的建设与管理,坚持每个月月末集中收集一次实验室化学废液(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保卫处、基建与维修处、各学院配合)。

(三)技防

9.按照国标GB/T28181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强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区域覆盖率达到95%以上。论证并逐步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学生宿舍门口接入人脸识别系统。按照“明厨亮灶”要求,指导督促承包方加强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保卫处负责,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10.落实校园“110”指挥中心24小时值守制度,施行视频图像采集、存储、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联动管理。严格执行视频资料查看、归档制度,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积极主动与校区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按照“雪亮工程”的建设要求,论证推进校园视频图像采集系统、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平台对接(保卫处负责)。

11.加强档案馆、图书馆、重要库房、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科研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防范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和红外入侵报警装置全覆盖。试行在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负责,计划财务处配合)。

12.严格图书馆门禁系统管理,推进完成大化工楼门禁系统改造升级,试行并逐步完成校内学生宿舍门禁系统建设(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图书馆、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四)心防

13.结合2019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体系,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2个学时。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和安全导师队伍,遴选开设视频公开课,不断丰富教学形式,确保教学效果(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卫处、法商学院配合)。

14.完成700平方米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的装修搬迁工作,力争完成省示范中心达标验收工作。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引进力度,师生比达到1:3000。加强现有专业教师的培养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专兼职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每年每生不低于15元标准划拨专项经费,每年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至少30万元,专款专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建与维修处负责)。

15.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校内的宣传力度,组织好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情景剧大赛等传统活动,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知晓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16.严格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落实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预警机制,认真做好危机预防教育、危机前期识别、危机及时干预、跟踪干预、愈后鉴定等工作。大力开展危机干预预防教育,通过《大学阳光生活70问》、馨兰心理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橱窗、广播台、专家心理讲坛等,介绍精神疾病尤其是抑郁症的识别和防治常识,增强学生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形成预防与干预意识。认真落实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全覆盖(休学、参军及保留学籍学生除外),及时启动疑似阳性指标学生的重点筛查和访谈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五)阵地防

17.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思想价值引领真正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发挥课堂、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建立健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网络育人长效机制。深化“1+X”全员导师制,打造“三全育人”工作品牌(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18.结合2019年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按照“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的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19.严格落实《武汉工程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武汉工程大学舆情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实行外宣统一归口管理、内宣责任审核制度,实行舆情周报制,重点对涉及学校的各类外宣信息进行跟踪关注,强化正面引导。严格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管理规定》《社团活动管理审批规定》,强化活动背景、内容、受邀人员的基本审查,有效防止各类组织对校园的渗透(宣传部负责,校团委、网络信息中心、学工部、保卫部、研工部、科学技术发展院配合)。

20.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关。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武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八项规定》,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大力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师德师风标兵等典型评选活动(教师工作部负责,校工会、各学院配合)。

21.加强网络管理,提高网络安全治理水平。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校园网实名认证制度,对学校各网站、域名、单位上网账号、服务器上网账号等实行等级备案制度。施行网络信息安全月报,定期通报重点风险点和风险单位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参与湖北高校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遴选一批师生宣传骨干,建立网评员队伍,做好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积极打造校园“绿色网络”空间(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六)环境防

22.加大投入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建设校园人文景观,加强既有楼宇、人文景观和历史性建筑物的命名与保护工作,将“工程大”精神物化到具体的山、水、园、林、路之中,实现校园建筑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创新校园文化品牌,挖掘校史、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推进“一院一品”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基建与维修处、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后勤保障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3.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特色化、品牌化(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24.加强校内学生公寓建设及管理。通过新建和整合两校区办学资源,逐步按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男生、女生相对集中分寝室、分楼层、分楼栋居住。强化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辅导员入住和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制度,完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体系,按楼栋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同时注重发挥好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在学生公寓管理中的作用(学生处、基建与维修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负责,相关二级单位配合)。

25.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校内各类住房和外来人口进行清理登记、规范管理,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等乱象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加强校园各类违法小广告综合治理,加大防范、清理、打击力度(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七)机制防

26.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信息情报收集、报送、研判、处置工作,密切与公安、国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好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案(事)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7.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校园建设发展过程中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协调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方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加快推进,确保工作成效(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8.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安全告知教育和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与每位学生在寒暑假三个节点(放假前、假期中、开学初)签订《武汉工程大学安全告知书》《武汉工程大学安全责任书》。围绕开学季、毕业季等重点时段,发挥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作用,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好周日晚点名制度、学生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登记(学生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9.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出台《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1+N”大安全工作模式,分级分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可操作性演练,完善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党政办公室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30.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完善《武汉工程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与奖惩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按约束目标和共性目标分类纳入学校对二级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干部考核任用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学校是立德树人的地方,是青年大学生集中学习、生活的场所。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创造平安校园,对于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二)强化工作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综合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定期专题研究,确保顺利推进,完成“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对照建设要求,及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把握好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安排,做到科学设计、分类施策、务实操作,务求实效。

(三)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建设实效。学校“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春秋开学季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将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任务进展滞后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3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学习生活秩序, 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2019]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现制定三峡大学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安全发展”理念,以保护师生安全和维护校园稳定为目标,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和管理,保障校园良好秩序和和谐稳定。

通过“七防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体系、宣教机制、防控机制及应急处置体系,使师生法治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安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有效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高效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林(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敏昌(党委常委、党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徐斯亮(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

欧阳庆芳阮传文周宜红董方敏张国栋张成武建斌唐培育邹榜贵杨毅敏吴正佳胡绪仁匡  健赵昌贵陈  鹏李世炎赵新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保卫处,胡绪仁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督促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党委书记是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标准

1.人防

根据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独立设置党委保卫部(学校保卫处);按要求配置学校专职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卫人员。

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配备包括新疆专职辅导员在内的辅导员队伍。

加强联防联动队伍建设,学校重要部位、重点场所配备保安员负责日常守护,重要岗位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处、后勤集团

2.物防

学校保卫部门设立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保障值班、办公、监控值守等用房;配备有保卫工作必须的通讯装备、防护装备和执勤器械,按需求购置配备的巡逻车辆和警务用车。

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校内通行道路、湖泊水池、楼梯、电梯、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有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大学路及校内交通道路设置的规范的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

危险化学品管理落实“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及时处置教学实验、科研试验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责任单位:保卫处、校园建设与规划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3.技防

按照国标GB/T28181要求建设完备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探头覆盖校园内主要道路、重点部位、主要进出口及治安复杂区域等目标;学生食堂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建设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宜昌市在校园主要出入口等接入人脸识别系统;按照“雪亮工程”建设要求,将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和报警系统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报警平台。

设置安防总监控室及各楼栋设的分控室,对本校的视频图像采集、存储、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实现联动管理,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安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

学校重要库房、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根据需要设置电子巡查装置及其它技术防范措施;图书馆、学生宿舍、地灾楼等场所出入口及大学校园通道口设置有门禁控制装置。

责任单位: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有关单位

4.心防

设置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制定有相对完善的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建有心理测试室、团体辅导室、音乐放松室、宣泄室、个体咨询室等功能设施,房屋面积约400平米,各个学生公寓苑区建立心理咨询室,按要求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兼职教师队伍、学院心理专干、学生骨干队伍及承担心理健康课程教学的教师队伍。

加大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宣传,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知晓率;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大排查大培训,建立完善大学生分年级、分阶段心理状态跟踪普查模式;制定分层次心理预警方案,完善帮扶关爱和危机干预机制,对心理困难学生实施重点帮扶;严格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开好法治安全和心理健康必修课和选修课。

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

5.阵地防

充分发挥课堂、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全育人”体系。

丰富实践内容,创新实践形式,构建实践育人协同体系。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的15%-25%)。

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活动审核,加强对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研究课题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刊物、讲座、论坛的关口审批。

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关,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

加强网络管理,提高网络安全治理水平,做好信息行业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工作。建立完善“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和客户端)等网络平台管理办法。积极参与湖北高校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培养骨干大学生,建立网评员队伍,做好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打造高校“绿色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信息技术中心、教师工作部、教务处。

6.环境防

建设美丽校园,推动实现校园山、水、园、林、路及建筑物建设达到使用、审美、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创新校园文化品牌,挖掘校史、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建设特色校园文化。

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校风、教风、研风、学风等方面的教育,以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在校内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单位、文明院系、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楼栋、文明寝室等一系列的文明创建活动。

加强校内学生公寓管理,按班级、专业、年级、院系、男生、女生相对集中分寝室、分楼层、分楼栋居住(今年已实行寝室大调整),选任寝室长或小组长加强日常联系管理服务,发挥好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团委以及班主任、辅导员在学生公寓管理中的作用。

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校内各类住房和外来人口进行清理登记,规范管理,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等乱象及时整治或联系执法部门加强治理;及时发现和清理校园违法横幅、小广告。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园建设与规划处、后勤集团、保卫处

7.机制防

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好调委会在处理涉师生矛盾特别是学生伤害事故纠纷中的调解作用;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申诉事项依照程序公正处理。

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对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难点问题,学校负责人应主动担当,协调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方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加快推进,确保工作成效。

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安全告知教育和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围绕开学季、毕业季等重点时段,发挥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作用,落实好辅导员、班主任驻寝巡查制度、周日晚点名制度;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建立学生请销假制度,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突发事件处置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定期访谈学生,了解学生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学生间的矛盾纠纷隐患,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按照预案要求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考核奖惩联动机制。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学校对二级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学校建立干部考核任用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四、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全员参与。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学习学校本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开展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的意义,树立安全防范工作人人有责、责无旁贷的意识。

2.签订各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告之书、承诺书,以增强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明确自身职责,将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岗到人。

3.多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课等开展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周、专题讲座、评比活动等让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4.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每个月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检一次,并及时上报自查情况;定期组织安全预案演练。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树立底线思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坚决杜绝涉校重大安全案(事)件发生,为学校的发展营造安全环境。

2.精心组织,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或指派专项工作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定期开展专题研究,解决宣传教育、防范措施、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确保顺利推进和完成“七防工程”建设工作任务。

3.督促落实,确保建设实效。学校综治办将结合春秋季学期重点督查和校园安全常态化督查,开展指导和督办,督促各单位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滞后、单位师生员工安全意识不强、案(事)件频发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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