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措施【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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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措施【第一篇】
近年来,市城管局始终把党建作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积极适应新常态,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为实现城管工作“路畅、地净、水清、绿亮、秩序、形象”十二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强化思想建设
(一)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专题,学习每月至少在1次以上,并定期进行交流研讨。二是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以支部为单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二五集中学习,建立党员集中培训、轮训制度,确保每名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24小时,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三是组织党员到焦裕禄纪念馆和彭雪枫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并定期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用先辈的革命精神和坚定信仰感染党员。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各支部要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两个月进行1次党课。局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支部学习,带头讲党课,各支部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每名党员每年进行至少1次微型党课。局机关党委要不断加强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导和考核工作,坚持每月一抽查、每季度一检查、每年一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评先依据,并每季度在党员活动室集中展评,进行学习交流,促进落实。
(三)扎实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实行思想状况分析包干制,即各单位支部书记负责支部委员的思想状况分析,每名支部委员根据支部党员总数,平均分包党员,定期不定期进行交心谈心,让每名党员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并以台账的形式,列出所包干党员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分,确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党员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切实增强了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素能提升,强化班子队伍
(一)强化能力提升。建立党建业务培训机制,通过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党的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抓党建、促发展”的能力。结合岗位特点,每年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本领,促进党员先锋作用更好地发挥。
(二)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每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1次述职评议会等,深查实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强化党的肌体。二是深入开展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四个不为”专项治理,促进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强化队伍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完善作风改进机制。不断规范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协调解决机制、奖惩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形成了“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班子队伍推进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工作“精细化”。
(三)强化典型带动。积极培树、大力宣传局系统先进党员典型,运用好“例题效应”,使大家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同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重点培养、提拔、使用先进典型,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廉政建设,打造清新党建
(一)强化纪律意识。定期组织“两个《准则》、四个《条例》”专题学习,对照党规党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唤醒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为抓手,压实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清单和台账,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源头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列出权力运行“三项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明确职责权限、风险等级,建立防控措施,完善制度体系,做到了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在前。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了制度的执行力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四、坚持全局覆盖,强化组织建设
(一)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织建设“全覆盖”,目前市城管局共有基层党委2个、党支部__个(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各类型党组织)。对各支部强化管理,分类指导,严格程序组织换届,确保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组织生活、党员管理、考评考核等方面党建制度,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党建机制,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三)做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520”计划,即:“5有”标准:有党务办公和党员活动场所、有党建规章制度(上墙)、有专人负责支部活动、有“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记录、有党建经费保障;“2步走”实施:首先设定具有代表性的支部为试点支部、进行规范化建设,随后,在全系统支部学习推广,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0死角”要求: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零死角、全覆盖,切实把组织建设规范起来。
(四)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支部班子,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定期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五、突出城管特色,丰富推进载体
(一)建立党建信息平台。采取“互联网+党建”模式,建立市城管局党务工作微信群,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全部加入这一平台,加强各支部之间的沟通联系和经验交流,随时查看平台信息,临时性和紧急性信息做到及时回复,极大地提升党建工作效率。
(二)为切实做好“党员先锋工程”。利用“七一”建党节、党员活动日、“三五”基层工作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为群众解难题,紧密党群干群关系。定期开展佩戴党徽、重温誓词、《党章》知识竞赛和测试等系列党性教育活动,实现党员活动经常化、机制化、规范化。
(三)开展“红色读书会”活动。组织系统党员每月开展1次“红色读书会”,诵读红色经典文章(内容包括党报党刊、先烈事迹、领导人文选等等),让党员们在感悟信念力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文化素质。
(四)强力开展“形象”建设。成立“先进事迹宣讲团”进行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以点带面,用先进典型带动城管队伍整体形象提升,彻底扭转了城管形象被“妖魔化”的现状,展示了城管系统新形象。
城市管理工作就是一场考试,最终的分数就是群众满意度。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为这场考试的“主力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堡垒先锋作用,才能有力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措施【第二篇】
按照《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及整改清单》要求,针对存在的问及表现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照整改措施进行逐条查摆和整改。
在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能够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所担负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具体履行职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分管责任。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传达贯彻机关党委的部署要求。参照总队2021党建工作要点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学习计划,确定目标责任,形成支部书记带头抓,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一起抓。认真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与处室同志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要求。认真分析研判专项调查处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
二、加强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专项调查工作中,针对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指导修改完善了《廉政风险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处内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处内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做好本职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谈心交流,了解思想状况。积极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存在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担当意识不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怕得罪人,工作满足于一般化。三是创新意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对如何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如何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缺乏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办法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起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措施【第三篇】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的建设从战略高度进行新谋划、新布局,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落实主体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是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出现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某某”的现象,不能切实将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的问题
(一)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就目前而言,基层落实主体责任,还是过多的依赖上级行的布置和推动,习惯于“上传下达”,以文件来落实责任,经常照搬照抄,通常是上级行说什么就做什么,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创新性、主动性和持久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还是停留在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签订责任状、泛泛提要求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主体责任的落实机制空转虚化。一方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基层人民银行党委(组)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将纪检监察负责纠风工作理解为行风管理等类似这样的工作,存在责任边界不清的情况,只要纪委协调的工作到最后都会变成牵头或主抓。另一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监督职能被弱化。一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仅为纪检组长和纪检监察员各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二是监督方法单一,监督手段仍然停留在查阅报表、账簿、凭证、规章制度上,依然是以查错纠弊的真实性审计和对照制度检查为手段的合规性检查为主,对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必要的风险预警。三是在监督格局上,各监督主体之间缺少有效配合,信息交流不够顺畅,监督资源分享机制和平台还不完善,导致力量较为分散、合力不强,监督预警效果不佳。
(四)制度机制相对滞后,保障力缺失。由于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一些规范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一些领域缺少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制约机制,有些制度前后衔接不够,缺乏实用性,难以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一些制度本身相互“打架”,落实主体责任配套的工作制度还不完善等等,导致基层党委(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缺少常态化制度支撑,更多是疲于治标,四处“灭火”,牵扯了大量精力,却仍无法摆脱抓不胜抓、防不胜防的尴尬。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成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内动力缺乏。目前,越是基层人民银行越是人少事多,基层行一个部门往往对应上级行多个处室或科室,这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重业务,轻思想的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某某,就捆绑住了经办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同时,责任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给责任主体工作积极性带来了一定的挫伤。如有的XX工资收入在全单位XX个干部职工中排名XX多位,工作责任与收入水平的强烈反差导致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出现“能量损耗”。
(二)职责定位不清晰,落实主体责任有压力。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更多是在一级一级的压力传导和严肃的追责态势下形成的,部分领导干部并没有从内心深处、从履责必须的角度认识并接受主体责任,或认为是上级要求,或认为是额外任务,或认为是纪委逼着做的工作,缺乏工作动力,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以工作太多无暇履责、没有明确的规定无法履责、没有专门的机构不能履责等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继续回纪委。在同级监督中,纪检干部在发挥监督职能的同时也要接受同级党委(组)的领导,因此监督人员对同级党政干部不敢管,发现问题也需要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上报。尽管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但是由于过去强调不够,一些单位形成了党内不良生活习气,例如“好人主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对“潜规则”的默许心态等,影响了党内风气,对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压力。
(三)监督能力不足,预警防控有缺陷。一是近几年来,由于XX人员流动缓慢,每年新入职人员比较少,而按内控要求,岗位设置又较多,XX人少岗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因此支行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几乎没有专职,纪检组长多数由支行副行长兼任,平时忙于其他工作事务,工作精力难以集中于监督中,存在监督工作思路、方法举措也相对滞后。二是目前各部门岗位业务变化快,越来越呈现出精细化的特征,监督部门人员难以保证及时熟悉多岗位业务的最新变化在开展专项业务监督检查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及其后果缺乏必要的预警,对遇到的各种新问题束手无策。三是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各监督部门定期通报监督结果,但各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果未能得到有效运用。如人事部门在提拔干部时,未能将纪委和内审的监督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指标。各监督部门之间沟通联系仍然存在不畅,重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主体责任制度体系不完善,影响责任落实。在主体责任落实上,目前来说并没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或具体的执行标准,它不同于业务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责任界定难,主观考核所占比重大,难以客观公正的反映主体责任落实的实际成效,导致领导干部为考核而考核,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形式主义,主体责任难于落实。
三、对策及建议
主体责任不是哪一层级的责任,是整体责任,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自身的主体责任放在整个责任体系中考量,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主体责任网络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一)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各级党校主体培训班学习内容,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先进示范等形式,开展对“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政治自觉。把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对履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一些重大事项,班子内部定期会商,党委与纪委定期会商,沟通信息,研判对策,抓实抓牢主体责任。同时,实行无为问责,对于支行出现的无正当理由,对未完成中支下达的工作任务或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当地人行工作安排的,应实行问责,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二)明确职责定位,理清责任清单。要进一步明晰主体责任的重点、边界和具体工作清单,切实让各级党组织和各个层面的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继续把党委(组)班子、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细化,督促机关党组织、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制定个性化、特色化的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压力层层传递到每个组织细胞。同时,积极探索纪检组长派驻制,建立“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机制,对年度责任分解中的一些重要项目适时开展重点督察,跟踪任务进展情况,提升监督实效。
(三)强化监督职责,让监督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让基层纪检监察人员从繁杂的部门业务中、与监督职责无关的具体事务中回归本位,抓好自己的主业。二是制定基层行纪检监察人员跨部门轮岗学习指导意见并督促实施。在轮岗交流上优先考虑各监督职能部门,并通过到其他地州中支、高校、地方监督职能部门进行学习的方式,把好的监督经验和做法“引进来”,切实提高监督水平。三是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开发设计统一的监督预警系统,各监督职能部门根据职能范围登陆后可以查询各监督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结果,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及时发现领导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使得监督由点连接成某某,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覆盖面广的监督信息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四)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责任落实机制。一是按照《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抓紧研究完善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具体明确追究主体责任的情形、标准、程序和措施等,让主体责任追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后的跟踪落实机制,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的,对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对下属单位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无论是党组织还是纪检组织,无论干部工作岗位和职务是否变动,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措施【第四篇】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大意义
王xx书记在四川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高谋远、励精图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体现了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重塑政治生态的新的历史时期。一系列管党治党的重大举措,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党建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有力凝聚了党心民心。
但是,党的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党务干部党建工作不熟,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思想认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些党组织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未完全落实到行动上,缺乏一抓到底的劲头和钉钉子的精神,忙于上传下达安排工作,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现象;一些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习惯于循规蹈矩按照老经验、老办法想问题、做工作,工作上安于现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仅满足于常规运作,与党员的期望有差距,凝聚力和战斗力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方法陈旧,缺乏勇于创新、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没有创意和特色,存在随意化、平淡化、业务化、娱乐化和庸俗化倾向。这些问题如不加以解决,就会影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进而影响现代化建设事业。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增强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上来,才能汇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总体要求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遵循全面从严治党规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要聚焦机关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打造党建工作新亮点新品牌,努力使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头,推动管党治党与时俱进。
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落实到管党治党各个方面,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常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为完成好两个100年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方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是基础,从严是要求,责任是关键,制度是保障,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始终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具体方法如下:
(一)要加强党员发展与管理
1、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三个自信,坚持三个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疏通出口关,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破除潜规则和陋习,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结合党建年度考核,对机关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
(三)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1、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按照党组织设置情况,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大胆使用,切实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证机关党组织组成人员的正常交替。
2、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有效途径。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把提升能力作为努力方向来追求。要组织学习党建理论、党建知识及其它相关知识,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适应基层党建工作新形势,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统筹安排好培训时间、人员班次和课程设置,务必实现全覆盖。专兼职党务干部在每届任职期间至少要参加一次上级组织安排的集中培训。
3、机关工委要落实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干部的要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报机关工委同意,选举结果报机关工委审批、任免。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机关工委的同意。
(四)要坚持纠四风转作风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精神、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切实开展好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等工作,抓常抓长,抓细抓实,学习提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反弹,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明确考核内容和分值。
2、认真落实机关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以走基层、挂包帮、双报到、创先争优等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五型党组织为目标,鼓励机关党组织和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通过一对一定点联系、下派第一书记等多种方式建立联系,重点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建立和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引导机关党组织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效果。
(五)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机关工委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机关党组织要履行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积极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剖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三观,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2、健全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组织调整,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确保纪律刚性约束,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3、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
(六)要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考核和述职评议制度
健全完善基层党建考核,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和有效手段,但在一些基层,机关党建工作占综合目标考核比重小,不能体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导致一些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致使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这一指挥棒,加大党建权重,完善与干部任用相结合的奖惩机制,促使党组织书记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真正作为最大政绩,切实管好责任田,守住主阵地。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交流等重点难点问题,把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确保专款专用。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共促进。让党建工作不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汇报在口头上,真正落地生根。
2、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机关党委(总支)向工委述职,工委对机关党委进行考评;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形成自下而上、上下衔接的机关党建责任述职体系。机关工委定期向县委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
(七)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1、履行监督职责。机关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机关党内监督的重要性,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2、明确公开内容和监督重点。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采取通报、公示栏、机关内网等多种方式公开。重点监督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中央和省州委的决议,与上级组织保持一致;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舆论监督。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