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范例【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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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第一篇】
一、明确职责任务。在街道纪工委指导,推动社区纪检组织、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协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神经末梢”,协助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社区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居民会议和居代表会议负责,强化社区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社区治理水平;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对重要工作进行强调部署,落实纪工委监察组、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二、开展监督检查。每月选择落实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展党员情况、党费缴交等情况,居民自治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村务议事决策和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级工程建设及采购情况,扶贫及惠农、救济救灾政策落实情况,文明纠风建设情况,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廉洁履职情况,通过接待来信来访、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等监督事项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工作。
三、提出监督建议。围绕监督事项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发现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监督事项开展调查,查阅、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整理分析,在监督中,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反映,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
四、落实报告制度。通过居务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沟通等形式,及时通报反馈监督结果,对居民的询问、质疑做出解释说明。对发现的党员干部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和“社区霸”、“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报告纪工委,积极配合纪工委做好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工作。
五、参与议事建言。参加社区党组织会议,列席居委会、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会等各类决定村级事务的会议,了解和掌握本社区工作情况,就有关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设性意见。
六、开展入户走访。定期入户查访低保、扶贫对象,坚持每月入户走访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做好党风廉政宣传引导、信息收集和反馈,及时防范化解矛盾纠纷,重要的信访隐患及时向上级纪工委汇报。
七、践行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学习,每季度定期更新党风廉政宣传栏,每年至少开展1次警示教育和1次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弘扬崇廉尚德正气,认真排查本社区廉政风险点,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咬耳扯袖”,及时督促整改,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八、加强自身建设。社区纪检组织、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协作监督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一是总结本月开展工作情况;二是研究监督发现的问题,梳理社区党务、居务、财务等与居民利益相关事宜,提醒督促相关责任人员解决。三是初步确定下一步监督事项,做好分工。各项会议及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都要认真、如实记录,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建档工作,做到工作有效,分类清晰,并做好存档,以备查阅。
九、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及党员、群众的监督,定期向街道纪工委汇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不越权、不越位、不滥用职权。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第二篇】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推行“党建+”模式,促进党建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改革优势、治理优势。
3.结合省、市开展的年度综合检查考核,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考核,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4.全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年底,各党总支(部门)负责同志书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校党委根据上级要求,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5.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各项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推动全校上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学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时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6.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立德树人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我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7.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
(四)深化党的政治建设
8.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校园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五)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0.充分发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办学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XXX丰富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雨花英烈精神、渡江精神,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建立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加强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网站、刊物、微博、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2.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学校新一轮机构改革和干部聘任工作坚持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坚持“凡提四必”,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1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4.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在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决议决定等方面的作用,做好换届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加强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进校地党建共建,挂牌成立基层党建学院,为社区和企业的党建工作提供服务,为学校的基层党建工作增添活力。
(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5.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重大时间节点,采用多种形式提醒告诫。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尤其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16.大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认真对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畅通意见渠道,广泛听取、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意见。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妥善解决师生合理诉求。围绕学校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察实情、听真话,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7.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全校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诫勉、批评教育等方式,着力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防止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小过”酿成“大错”。
(九)加强制度建设
19.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做好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履责记实、述责述廉、主体责任“双报告”等重要工作制度。
(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1.领导和支持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校纪委依规依纪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信必办、有责必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
(十一)加强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
22.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献计出力,贡献智慧力量。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党委会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
1.党委主要领导承担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是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党委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专题学习会等,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党委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年底,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全年至少开展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題,解决具体问题。
(二)严格教育管理
4.党委主要领导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校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警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部门及班子成员、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全年至少召开1次全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全年至少讲1次党课,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永葆政治本色、坚守初心使命。
(三)加强督促检查
6.党委主要领导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门)负责同志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责担当、改进作风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7.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指施。
8.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把党的建设年度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党总支(部门)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整改。
(四)密切联系群众
9.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全校各党总支(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校领导接待日、校区值班制度,倡导“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深入基层,了解师生诉求,关心师生疾苦,协调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带头执行规定
10.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具体办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2.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带头依法用权、乗公用权,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3.年底,结合年度市综合检查考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进行述职述廉。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第三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各级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
一、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及纪检监察组组长责任清单
(一)院党组责任清单
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审议通过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研究和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报告。同时,领导班子定期听取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将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免的重要方面。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对院机关党委协助和监督作用,改进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肃党的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过好组织生活,营造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3、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选优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干部和各支部书记,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纯洁党员队伍,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4、持续深入转变作风。深化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结合审执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对口联系社区、贫困村等党员志愿服务,发挥机关服务品牌作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服务审判、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5、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守住干净为官的底线。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精神,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党组书记亲自抓,做到党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加强研究部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指导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督促班子成员按照清单抓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抓好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3、强化制度落实。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建设。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明政治纪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主体责任。
(三)党组成员责任清单
1、共性清单。协助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管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步调研、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2、个性清单。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分管领域和条线庭室的党建工作,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工作,完成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个性)任务。
(四)纪检监察组责任清单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纪依规查处违犯党纪的案件。
3、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院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4、协助院党组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5、坚持抓早抓小,协助院党组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
6、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助院党组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
7、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以及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纪检监察组组长责任清单
1、主持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按照上级纪委和院党组的部署,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督促提醒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负责人、庭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
3、协助院党组书记督促院机关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4、参加或者列席院党组会、民主生活会、院长办公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了解掌握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情况。
5、了解掌握并集中管理中层干部主要负责人廉政情况信息。
6、对领导干部提拔、中层干部提任、中层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7、对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院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
8、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会同院党组书记进行约谈提醒。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调查中层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中层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及不服处分的申诉。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庭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11、协助院党组书记协调党员干部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对组织实施巡察工作负主要责任,抓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12、上级党委、纪委和院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关党委和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责任清单
(一)机关党委责任清单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支持和协助院党组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意见,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政治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机关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1、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牵头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抓好全面部署和责任分工;建立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2、加强党员教育,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纪律教育,健全学习制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善教学培训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3、规范党组织建设,加强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配强配齐机关党务干部队伍。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制度,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阳光透明。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基层党组织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上报换届选举结果。
4、严格党员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好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八项制度,把好党员进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教育帮扶警示党员,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服务活力。
5、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好谈心谈话,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健康体检”。
6、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把党内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7、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服务改革、服务发展,在推进全院中心工作方面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着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
8、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机关文体活动,努力打造富有本单位特色的机关文化品牌;落实上级法院和县委有关加强机关党内人文关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慰问工作,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关爱党员干部。
9、深化党建带队建、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支持群团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双向沟通服务等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共建、阵地共建、载体共建、队伍共建、实事共建,工作同步部署、服务同步跟进、考核同步进行,实现党群共建,有力助推行政工作开展。
(四)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责清单
1、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2、组织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文件,提出工作计划和方案建议。按照上级党委的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提交机关党委会讨论。
3、组织、指导机关和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负责组织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
4、配合政治部完成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的有关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并按规定上报年度学习情况。
5、配合政治部完成院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工作方案的落实。
6、负责对本单位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负责下属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考察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负责机关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配合政治部对党员领导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负责机关文化建设,按照院党组要求办理各项文化活动。
9、指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开展活动。
(六)机关党委委员职责清单
1、组织委员
1提出年度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并抓好组织落实。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组织设置和调整的意见。
2了解掌握机关党委的组织状况,负责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党组织按时开展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
3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协助下属支部做好党员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工作;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统计等工作。
2、宣传委员
1提出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机关党委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3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4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及科学文化知识,协调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对机关干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了解和掌握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6组织开展机关党委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群团委员
1深入了解、掌握群众思想情况和意见要求,及时提出做好群众工作的建议和设想,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2指导工、青、妇群众组织抓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对机关工会、共青团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工会会员、团员、妇女干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设计和推广机关全民健身项目,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5组织本单位党员职工积极参加机关党工委等部门举办的文体活动和各项竞赛、比赛。
6承办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纪检委员
1组织协调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工作。
2协助纪检监察组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3开展对本机关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4参与对本机关党员违纪案件的纪律审查工作。
5受理本机关党员的来信来访、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机关党委汇报和反映情况,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6承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支部委员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职责清单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7、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8、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二)支部书记职责清单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5、抓好支部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相互促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支部副书记责任清单
1、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2、在支部书记不在时主持本支部日常工作。
(四)支部委员职责清单
1、组织委员
1抓好党内制度落实,制定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支部和各种党内会议的具体组织和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和鼓励建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严格把好转入(出)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核;做好党员普查工作,不出现“三不”(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党员;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及时足额收缴党费。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办理入党和转正手续。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协助党支部书记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推进有关制度落实。
5发挥民主决策监督职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向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维护党的纪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2、宣传委员
1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把宣传思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党支部部署,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按照学习制度要求,安排实施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党史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好党课学习和各种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载体搞好党内教育和各种活动的宣传发动;根据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3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坚持党员思想状况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遇有困难或矛盾时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思想问题,并进行综合分析,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思想疙瘩,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加强党员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干警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指导机关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文体和志愿活动,发现和弘扬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
3、纪检委员
1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根据党支部部署,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研究分析单位党风党纪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责任到位。
2维护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反映和协助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推进党支部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有效落实;时刻关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
4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在院党组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上级纪委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的案件线索在向单位党支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积极办理上级纪委下发的违纪线索。
5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协助党支部加强权力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做到关口前移,确保风清气正;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主动向党支部和上级纪委提供问题线索。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第四篇】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责任清单
加强组织领导
(1)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市委、市纪委、集团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形势,统筹谋划公司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公司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完成自身责任清单、并延伸到基层,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实行档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实。
(4)制定公司2020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完成签订工作;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5)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并纳入企业整体工作。4月份召开公司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安排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坚持领导班子基层党建联系点和下沉一级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所属和下沉一级联系点单位,全年深入所属单位联系点和下沉一级联系点单位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指导。
强化监督检查
(7)完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8)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9)落实履责报告制度,公司党委定期听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所属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
(10)强化检查考核,4月份修订完成《2020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并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双百分、同比重考核。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责记实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组织领导、机制制度建设、推进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情况,做到全程留痕、记录在案,做到详实、规范、严谨、细致。
规范选人用人
(1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
(1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干部任用前充分听取本级纪委对拟任用人选的意见,完善和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1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任人唯亲、体内循环,严肃查处因人设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违规考录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深化作风建设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做好重大活动稳定工作。
(1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每半年听取一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汇报。
(17)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抓好行风建设,加大作风问题惩戒力度,坚决整治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接待、差旅活动超规格等问题。
维护职工利益
(18)健全职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职工合理诉求。
(19)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20)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21)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2)统筹组织人事、审计等力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好领导干部任期内、离任后审计监督,做到有信必查、有腐必惩。
(23)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及时研究、主动解决重大问题;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24)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进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岗位人员和重点部门,强化风险排查。加强工程设备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置、安全生产管理、职工招聘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贯彻执行《公司党委会议事决策规程》《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严格实行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6)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教育管理
(27)按照中央、省、市委、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常态化开展“三述”,抓实“党支部学习”,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开展2020年度“庆七一”主题系列活动。
(28)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重要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加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
发挥表率作用
(29)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3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规定。
(3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32)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职工、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二)党委书记、董事长***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在组织领导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势,明确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责任内容,制定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建、党风廉政责任书,并督促所属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
(4)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要求和上级相关制度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切实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重用”。
(6)加强对公司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7)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倡导勤俭节约的经营管理理念。每半年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执行情况。
(8)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9)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10)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干部培训、培养和使用。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2)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对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
(13)主动接受、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监督,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适时指导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14)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15)督促指导综合办公室健全信访稳定、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6)组织指导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等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三公经费”管理、业务招待、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管理、审计环节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7)督促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健全党建工作及组织人事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
(18)组织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考察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因人设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违规考录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布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布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9)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夯实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基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指导对公司各项制度建设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标准化要求,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10)加强对招标采购管理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防止应招未招、拆分项目规避招标、设置不公平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搞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11)督促指导企业管理部门健全资产管理、处置和绩效考核等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企业管理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资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加强对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14)加强对资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4)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所属各单位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6)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7)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8)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9)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10)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的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11)督促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健全党建、党务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推优评选、宣传考核、网络舆情处置、发展党员、帮扶职工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4)组织指导纪检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纪检监察工作中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5)督促指导完善工会、计划生育部门各项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16)组织指导工会、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帮扶职工、计划生育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9)督促指导安全监督部门、营运管理部门健全安全管理、客运管理、服务管理等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0)组织指导安全监督部门、客运管理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安全管理、客运管理、服务管理工作中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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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