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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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第一篇】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

二, 时间要求

活动从3月开始,6-7月掀起办实事高潮,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 办好实事

1.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认的XX学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以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公路提前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行政村配电网改造,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疾控中心达标,提升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2.围绕“八有”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切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八有”(幼有所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乐有所去)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10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各基层党组织办3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每个党员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所有“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按照一事一档进行存档备查。

3.认真组织好“群众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任务必须要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要系统进行展播,各单位自主实施的民生实事至少申报1项以上参加展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委(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对许空诺、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对效果好、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

3.加强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推出“群众最暖心的100件实事”系列节目,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XX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全面完成2021年市政府承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作。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1〕X号)精神,落实好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

1.社保惠民项目。分别由市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委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2.健康惠民项目。分别由市医保局、卫健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3.教育惠民项目。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4.水利惠民项目。由市水利局负责牵头抓好落实。

5.安居惠民项目。分别由市住建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6.农补惠民项目。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7.生态惠民项目。分别由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8.文化惠民项目。分别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妇联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9.扶贫惠民项目。由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10.科技惠民项目。由市住建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抓好落实。

(二)抓好市本级10件为民办实事工作。

年度项目总投资规模X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X亿元,自治区财政拨款X亿元,市财政拨款X亿元,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约X亿元。

1.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屯)建设。

目标任务:建设X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村屯)。

资金筹措:总投资XX万元,由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牵头单位:XX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2.城区未移交道路交通工程整改(2021-2022)。

目标任务:2021-2022年实施全市未移交道路交通工程(道路标志、标线、标配、信号灯、信号机、交通监控)整改。其中,2021年计划实施二分之一的工程量。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其中,2021年计划投资XXXX万元(非税收入),由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X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XX国投集团、XX产投集团。

市XX学建设(XX市第一中学迁建项目)。

目标任务:基本完工,达到初验条件。项目总建筑面积XXXXX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学生公寓,体育馆,学生食堂,以及给排水、供电、绿化、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X万元,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XXXXX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XXXXX万元。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筹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XX国投集团。

市XX路(XX大道延长线-XX路西段)工程项目。

目标任务: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项目道路南起XX路西段,北至XX大道延长线。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XX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三块板形式,设计长度为XXXX米,道路红线宽度XX米。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为:XXXXX平方米,折合XXX亩。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燃气工程、通信管沟工程。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XXXX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XXX万元。资金由牵头单位筹措。

牵头单位:XX国投集团。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市烈士陵园。

目标任务: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烈士陵园项目总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综合楼、革命文化展馆、革命英雄纪念馆、公厕、门卫室,以及纪念碑广场、抗战殉国将领纪念碑廊、烈士墓群、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2020年累计完成投资XXXX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XXXX万元,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筹措。

牵头单位:XX国投集团。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6.市级优质民办普惠幼儿园奖补。

目标任务:奖补2020年至2021年市级优质民办普惠幼儿园(其中:奖补2020年度XX所、2020年度XX所、2021年度约XX所),支持和推动多元普惠优质幼儿园建设和发展,缓解入园难问题。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万元,资金由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筹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7.“健康XX”体育惠民工程。

目标任务:(1)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活动,监测(测验)XXXXX人以上;(2)推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对外开放X个;(3)开展体育社会组织评星定级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积极性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发展。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万元,资金由牵头单位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筹措。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目标任务: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进行缴费补助,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参保群众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为60岁以上参保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X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XXXXX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XXXX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XXXX万元,X区财政资金XXXX万元。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9.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目标任务: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XXXX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XX万元。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X区民政局。

10.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项目。

目标任务:2021年底前项目完成全市各级公共文化场馆(站)正常免费开放,组织开展群众公共文化活动。

资金筹措:总投资XXX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XXX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XXX万元,市本级财政资金X万元。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完成时限。自治区和我市为民办实事各项工程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1-12月,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底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面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跟踪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第三篇】

市民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范文(1)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字[2021]**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电话:**-**)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电话:**-**)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电话:**-**)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电话:**-**)

(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电话:**-**)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电话:**-**)

(七)开展“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对2021年参加高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教育帮扶。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慈善募捐平台潜力,多渠道拓展募捐渠道,根据资金筹措规模,对2021年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以上的)进行适当资助。(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电话:**-**)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开展第二届“百佳”城乡社区(村)志愿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活动,提升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总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春风行动”,对全市**名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疾病未成年人,以及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康复治疗、解决生活困难等关爱帮扶服务。(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电话:**)

(九)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统一部署安排,做好银川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便捷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改善办公场所、更新设备,提高服务水平。(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电话:**-**)

(十)开展“信息化建设便民”行动。通过整合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打造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养老服务功能的信息平台,推动安心养老云平台上线运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生活料理、物品代购等医养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电话:**-**)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要把完成好上述十项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各处室对口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局、市网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好《**市春季大会战暨近期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基层单位要及时向民政厅各处室对口报送十项任务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及时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宣传材料、新闻稿件,要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向自治区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我为群众办实事【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执行XX关于司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人民需求为方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着力解决好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司法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综合、督查、宣传等具体工作。

三、具体的工作思路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头等大事”和“关键小事”,聚焦法院实际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列明“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清单,对待办事项核实一个,建账一个,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群众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是开展教育活动,树牢为民理念。坚持自选动作和规定动作相结合,采取主题研讨、实地参观等专题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并在学习中强化“四个突出”,即自学突出“细”,支部学突出“精”,部门学突出“导”,机关学突出“领”,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发扬XX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

三是走访群众代表,发现突出问题。以“倾听诉求”为出发点,通过走访调研企业、社区、村屯、学校、单位,召开企业家、案件当事人、群众代表座谈会,发布征求意见信,设置信箱等方式,了解梳理两级法院在执法办案、为民(企)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策于民,着力补齐短板,强化提档升级,使活动真正达到为民服务的目的。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完善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完善一系列司法为民新举措,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妥善审理执行涉民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落实司法救助,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

五四开展法律服务,强化普法宣传。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屯、进企业,“315”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普法资料及宣传单,法官以案说法,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为群众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全程参与活动,带头转作风、走基层、做表率,带着问题抓工作,带着感情抓落实。对本方案中安排的活动内容及载体,承办督办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承担“第一责任”。对于调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研究;

对职责范围内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及由于各种原因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主要领导要积极主动地加以协调解决。

(二)严格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认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对组织活动不力、参与活动懈怠的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报请局XX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要积极组织参与,不要简单应付;

要改进工作作风,不要松松垮垮;

要创新方式方法,不要因循守旧。各项活动内容都要以是否取得实效,是否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困难为出发点和落实脚点。

(四)做好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平台,搞好活动的宣传造势工作。要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职能的认识、了解,最终赢得关注、取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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