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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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第一篇】

古道村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基础分占30分,党员每年的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30%;任务分占60分,奖励分占5分,民主评议占5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赋分。

一、基础分(30分)

(一)思想政治(7分)

1.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2分)

①不能认真学习《党章》,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扣分。

②不能明确党员标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扣分。

③不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扣1分。

考核办法:1、查看学习记录;2、支部综合评价。

2.认真学习党的思想政治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各项决议。(3分)

①不能及时掌握党的先进思想政治理论,不按时参加党支部学习活动的扣分。

②不能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议的扣分。

考核办法:1、查看学习记录;2、支部综合评价。

3.有较强的党性觉悟,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2分)

①不能圆满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扣1分。

②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关系扣1分。考核办法:支部综合评价。

(二)遵章守纪(8分)

1.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分)

①触犯法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项不得分;②触犯《治安处罚条例》,受到处罚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③违反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基层政策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l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1、查看相关文件;2、走访部分群众、党员。

2.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分)

①不参加支部会议,缺席一次扣分,扣完为止;②不参加党员会议、党课学习,缺席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③不参加党小组会议,缺席一次扣分,扣完为止;④阻挠、扰乱“三会一课”会议,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查看村“三会一课”记录、点名册。

3.定期参加远程教育集中学习收看活动。(分)

①不按期参加远程教育集中收看活动,缺席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②参加远程教育集中收看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查看村远程教育收看签到册。

4.顾全大局,维护团结,按照规定途径和渠道反映问题或表达意愿,不参与或鼓动集体上访。(2分)

①参与到县及县以上部门集体上访的,此项不得分;②参与到县及县以上部门个人访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l、党支部工作综合评价;2、走访部分党员、群众。

5.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分)

①不缴纳党费的,此项不得分;

②缴纳党费不及时的,扣分。

考核办法:查看支部党费收缴票据及年度党费收缴明细表。

(三)文明新风(7分)

1.带头遵守社会公德。(1分)

①破坏公共设施,发现一起扣分;

②散播谣言,影响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发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1、查看记录;2、走访部分群众了解相关情况。

2.带头发扬传统美德,履行赡养老人义务,注重子女教育,培养良好家风。(2分)

①不赡养老人,父母生活无依靠的扣1分;

②子女有“打、砸、抢”、“黄、赌、毒”行为的扣分;

③子女无故辍学的扣分。

考核办法:走访部分群众。

3.带头做到邻里和谐相处、团结互助。(1分)

①邻里不团结,发生纠纷的一次扣0.5分;

②无事生非,妖言惑众,引发其他邻里纠纷,发生一起扣分。

考核办法:1、查看调解记录;2、走访部分群众。

4.倡导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歪风邪气,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1分){农村党员考核细则}.

①参与、传播封建迷信活动的扣分;

②有黄赌毒行为或为黄赌毒提供便利条件的扣1分;考核办法:1、依据支部掌握的信患;2、走访部分群众。

5.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维护村容村貌,开展庭院硬化、美化、绿化活动,自觉整治处理生活垃圾,建设优美生活环境。(2分)

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扣2分;

②不服从计生人员管理,不按时“三查”的,一次扣分;

③违反政策乱修乱建,影响统一规划的,扣分;④庭院“脏乱差”,物品放臵不整齐;垃圾乱扔乱放,不按时放臵在指定地点的,发现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1、查看相关记录;2、实地勘查。{农村党员考核细则}.

(四)帮扶群众(8分)

1.经常性地走访帮扶户,了解掌握帮扶户的思想、生产、生活情况,为帮扶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4分)

①不走访帮扶户,对帮扶户家庭具体情况和需要帮助的内容掌握不清,扣1分;

②不能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扣3分;

考核办法:1、查看帮扶活动记录;2、深入走访联系户。

2.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分)

①不向帮扶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扣1分;②帮扶户因不懂法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扣1分。考核办法:1、查看学习记录、学习材料;2、深入走访帮扶户。

3.引导帮扶户向党组织靠拢,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2分)

①不按期向组织汇报帮扶户思想、工作情况的扣1分;②帮扶户存在损害党的形象和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言行的扣1分。

考核办法:1、查看学习记录;2、查看汇报记录。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第二篇】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抓手,激发党员常争常创的持久热情,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村党总支研究,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龙潭村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量化考核对象

村全体党员和长期生活、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流动党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并上报村党总支同意可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基本积分设置

1、党员划分。结合我村实际,依据党员的职务、岗位、年龄、特长等特点,将党员划分为村干部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

2、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40分)、承诺履诺积分(40分)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三、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一)日常行为积分(40分)

1、党员学习教育方面(10分)

1按照村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求,能按时参加支部党课和各类培训、且在学习培训中交流心得体会发言积极的,每次得1分;

2参加乡级以上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包括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每次得2分;3参加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缺席一次扣分;4村干部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全年不少于1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2、参加组织生活(10分)

1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满分4分,不按规定执行不得分;

2每参加1次党支部组织的各类主题活动或党员会议的,得分,满分6分,无故缺席或不参加者,每出现1次扣分;

3、缴纳党费及垃圾清运费(6分)

1对党组织关系在村的党员,向所属党支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得4分,催缴者扣2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

2按时足额缴纳垃圾清运费的,得2分,拖欠或不缴纳者不得分。

4、履行党员基本义务(14分)

1能够按时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满分3分;

2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满分3分,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具体情况扣相应分值;不做所分配的工作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

3积极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环境卫生整治、治安联防、能主动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分4分。

4积极参加村各类志愿服务、共驻共建、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有组织的参加助困、助学、助残等慈善活动。联系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村矫正帮扶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满分4分。

(二)承诺履诺积分(40分)

1、共性承诺(10分)

围绕《党章》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要求做出承诺,不承诺不得分,违反承诺规定扣5分。

2、岗位承诺(10分)

村干部党员主要从个人工作、学习、作风、服务居民等方面做出承诺;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党员和普通居民党员以村认领的岗位做出承诺,酌情得分。

3、实事承诺(20分)

结合自身特点,以“共驻共建、村服务、维护稳定、参加公益活动”为内容,每名党员至少承诺2件实事,每件实事10分,年底少完成一件扣相应分值。

(三)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评议积分原则上设20分,每季度结合评诺活动的开展,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对党员季度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测评和征求意见,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4次,按照“优秀”100分、“良好”80分、“一般”60分、“较差”4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分(计算公式为:(“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较差票数”×4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记入党员积分。

四、附加积分(季度民主评议时使用)

(一)加分项

1、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救灾等,加5分;

2、为村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村党总支研究决定);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受乡级表彰奖励的加2分;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

4、村集体工作当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乡级加1分,县级加3分,州级加5分,省级(含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加分。

(二)扣分项

1、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2、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3分。

3、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

4、党员与邻里不团结,经常发生矛盾纠纷,居民反映强烈,不赡养老人或不尽子女抚养义务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3分。

5、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义务活动或公益性活动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6、其他事件,经所属党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

五、量化考核办法

1、党支部在每季度党员大会上公布全体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2、以党员积分为主要依据,分别设置“红星”、“黄星”、“蓝星”三种星级标识。季度得分在80分以上的党员评“红星”,即示范星;季度得分在60-79分评“黄星”,即激励星,季度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评“蓝星”,即警示星。

3、对黄星党员,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蓝星党员,要作为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六、运用积分评星结果

对全年得4颗“红星”的党员评为优秀格次党员,优先推荐各级党组织表彰奖励,优先享受创业优惠政策,优先参与各类培训;对全年得2-3颗“红星”的党员评为良好格次党员,在村各党支部内通报表扬;对全年得3颗“蓝星”的党员进行谈话诫勉,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得到整改的评为合格等次党员,未整改的评为不合格党员;对全年得4颗“蓝星”的党员评为不合格党员,根据党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它得星情况的党员均为合格等次党员。

七、本管理细则由龙潭村党总支负责解释,并与20-年10月30日试行实施。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第三篇】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投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由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实施。

离退休党支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离退休党员管理实际需要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履职分、加分、扣分构成(即党员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

(一)基础分。每年度为8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政治信念、规矩纪律、道德品行等内容,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年度积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积分。

(二)履职分。每年度为2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机关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履职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履职分实行年度计分制,完成岗位职责任务,计一定分值。机关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支部落实《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作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但充实和细化内容须报机关党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分。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部门(即各专委和工作委员会,下同)、支部或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所属党员加6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所属党员加4分;部门、支部或个人受到州级表彰,所属党员加2分。加分项每年度以受到的最上一级的表彰计分,不得累加。

(四)扣分。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履职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机关各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四、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年度具体组织实施,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支委初评。每半年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职情况,依据《党员积分项目、计分及扣分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履职计分事项和分值、扣分原因和分值。

(二)党员大会评定。各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初评的党员履职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每名党员填写1张,每年填写完毕后,由各党支部留存。

(三)公示积分。各党支部每年度末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或向机关党委申诉,党支部或机关党委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向党员反馈核实情况,并在下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

(四)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月20日前,各党支部应当计算所属党员的上一年度积分(计算方法:年度积分=基础分+合计履职分+加分项得分-合计扣分),计算结果填入《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并在本支部公示后,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支部的上一年度《党员年度积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1份,支部留存1份。

五、积分运用

(一)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所属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年度积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优秀”等次;年度积分在90分—80分(含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合格”等次;年度积分低于基础分8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二)作为评先评优和督促整改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当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对符合有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

(二)建立管理档案。要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履职计分事项、扣分原因等,形成党员积分档案。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一般应由党支部组织纪检委员担任,如特殊原因不能担任的,由支委指定一名综合素质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各党支部的积分记录员确定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坚持阳光操作。各党支部要用公示栏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接受党员、群众查询和监督,让党员全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和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做到统筹兼顾。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考评内容上融合、工作环节上衔接、时间安排上结合,避免“两张皮”。

(五)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调研、适时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将纳入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列入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抓在经常,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第四篇】

实行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将党组织对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服从大局、岗位奉献、履行义务等方面的评价用分数进行量化,以累计积分的形式把党员履职情况和党性状况体现出来,旨在调动党员生产、工作、学习积极性,同时把积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党员积分考核管理使党员日常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和科学化,激发了党员的奉献热情,促使党员主动践行“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

一是区分不同层次,实行科学分类管理。结合全市各领域党员实际,将党员分为农村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企业党员(包括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流动党员等四类,并分类制定《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办法项目表》。农村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积极联系群众,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企业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遵守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带头钻研业务,积极建言献策;流动党员重点考核是否办理流动党员相关手续,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定期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基本情况,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且地点固定的,有无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员会议讨论确认后,不列入考核范围,由所在党组织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主动联系,定期走访,送学上门,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细化量化标准,合理设立评价标尺。党员积分由基本分、先锋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三项分值相加为综合考评得分,积分上不封顶,扣分扣完为止。“基本分”为60分,主要是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先锋分”主要包括积极服务群众,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受到各类表彰奖励等情形;“扣分”主要包括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为了增强积分考核管理工作的可操作中,各级党组织可在《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项目表》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支部实际,制定具体的积分考核办法。

三是严格执行程序,量准党员现实表现。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有关活动时,及时在积分管理考核登记表上登记;党员出现扣分情形的,经党支部委员会认定后进行扣分。考核管理员一般为基层支部组织委员或支部书记。党员积分通过支部记录、个人申报、党员评议、组织审定等途径进行积分申报和审定。基本分由各支部根据每名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先锋分通过个人申报、党员评议等途径形成;扣分通过支委会商议、党员评议和群众举报等途径形成。各级党组织及时填写《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登记表》,由管理员负责积分登记和录入,支委会负责积分核实。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志愿活动、进社区服务等集中性活动实行实时登记;因故未能及时登记的,由党员本人提出并由两名党员证明,待下次参加活动时补录。各单位党组织根据积分情况,每年6月和12月的25日前,将全体党员半年积分明细表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

四是充分运用结果,激发党员争创活力。把党员积分考核结果与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年度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党员评优评先以及格次确定的主要依据。党员积分考核以每年的1月至12月为一个积分周期,每年12月30日前将全年积分加总,形成全年最后综合得分。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上一年度积分自动清零,历史积分由各基层党组织保存,作为历史存档以备党组织和党员查询。对积分排名靠前10%的党员,在基本分无扣分的前提下,评为“先锋型”党员,采取灵活方式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列为各类评先选优对象;对积分排名中间80%的党员评为“合格型”党员,要积极引导向先锋型党员看齐;对积分排名靠后10%的党员,结合现实表现,党支部书记要约谈提醒,党支部书记排名靠后的由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于符合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的,按照《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有关程序做出处置;对违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的,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

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党员积分制为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注入了新活力,党员的荣辱感和责任感明显提升,广大党员的思想观念、现实表现也出现了新变化、新气象,有效破解了基层党建的“四个难题”,切实提高了党员的“四个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你追我赶当先锋促引领的生动局面。

一是提高了党员的参与意识,解决了党员活动组织难的问题。以往有个别党员对党组织活动的认识和参与意识有所淡化,加之党组织对党员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也影响了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实施积分考核管理以后,由于将党员参与活动的情况全部纳入积分范围,并采取定期公示和年底考评的方式强化工作监督,促使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普遍提高,使一些“后进”党员转变了对党组织活动的态度,成为各项活动的“积极分子”,党员互相之间比着干,通过“挣分”“积分”,使量化“数字表”变成了工作“助推器”。党员参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的参与率明显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明显增强。

二是提高了党员的先锋意识,解决了党员带头作用难发挥的问题。积分考核管理实施以前,由于缺乏系统具体的党员考核量化标准,对一些带头作用发挥好的党员的情况无法以直观的形式去体现和衡量,严重影响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后,将党员所参与的每一项活动、所做的每一件实事都进行量化积分,党员发挥作用的表现情况,通过积分的多少以直观的形式来体现,党员“挣积分,争先锋”的意识大大提高,有效促进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分考核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普遍设立了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示范岗,让党员在不同的岗位实践中发挥作用,真正实现了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先锋模范。

三是提高了党员的形象意识,解决了党员表现难评价的问题。以往,对党员的评价一直是各级党组织的一件“难事”,年终评议往往凭票说了算,或者由党组织几个人说了算,投人情票、凭印象考评在所难免,一方面影响了作用发挥好的党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表现一般的党员的“鞭策”作用难以发挥。通过推行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党员无论是参加组织生活,还是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都有记载、有积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与坏,用数据说话,评议结果一目了然。在评议党员时既有内容,又有标准,使评议变得更直观、更合理。各个层面的党员在群众中亮出了身份,树立了形象,焕发了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党员所做的每件事都以“积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按照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评定公示,切实增强了对党员评价的直观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提高了党员的宗旨意识,解决了党员服务群众难量化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对党员服务群众的一些做法和好事实事无法量化到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当中,难以给党员一个准确的定位和评价,党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高。积分考核管理把党员服务群众准确地量化到党建目标考核当中,给党员一个准确的定位和评价,将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向党组织提意见建议、公开承诺等各类服务群众的事项都纳入积分范围,彻底解决了党员服务群众难以量化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党支部每月汇总、公示一次支部党员积分情况,一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确保积分公平、公正、公开。

党员积分考核管理是新时期党员管理理念方式上新的探索,激发了组织活力,增强了服务动力,挖掘了争优潜力,是广大基层党组织多年来反复实践检验的结果,开辟了党员管理的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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