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讲党课讲课稿(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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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讲党课讲稿【第一篇】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支部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今天我准备了1篇讲稿,拿来和大家交流一下。主要交流两个方面:
一、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差距和问题
可以总结为“三不高”、“三不强”、“三缺失”。
先说“三不高”。一是觉悟不高。体现在我们身上就是没有
充分认识到自己承担的职责和责任的重要性,对工作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强烈的内在动力,有些干部把责任当包袱,工作稍有困难,就说没有办法或者就是提要求、讲条件。二是工作标准不高。干工作虚与应付,领导布置到哪里就干到哪里,甚至主动降低工作标准,十分的工作勉强干到八分就很不错了。三是效率不高。接到一次任务,不是雷厉风行,快马加鞭,想尽办法去完成,而是拖拖拉拉,非要领导去催、去推,才能有效果。否则,有的工作就拖到最后没了回音,不了了之,领导气的不问了,还以为是领导记性不好忘记了。
再来说“三不强”。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强。工作中等靠思想严重,推推动动,拨拨转转,有的甚至推也不动,拨也不转。虽然我们讲工作不分分内分外,有的干部对分工之外的工作从思想上根本就不接受。二是主动性不强。干事情虎头蛇尾,缺乏一抓到底的狠劲和韧劲。刚开始,工作热情很高,随着时间推移,就疲了,出现惰性,工作一般化的现象就表现出来。三是创造性不强。创造性开展工作,就是围绕“干成事,不出事,有特色”这个结果,千方百计把工作完成,而不是凭热情去干事,头脑一热,不计后果,前面干事,后面后遗症一大堆。咱们的文物库房项目就很典型。
最后,再说说“三缺失”现象。一是荣誉感缺失。一些干部对自己承担的职责,对单位的发展缺乏起码的荣誉感。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在他那里完全没有秘密可言,刚知道一点事情就当作新闻宣扬,生怕别人不知道。更有甚者,唯恐天下不乱,故意煽风点火,鼓动上访,没有一点集体荣誉感。二是自信心缺失。接到一项任务,自己先打退堂鼓,刚接到一件事,就给领导说,这事以前没办成,现在办能不能办成,要办不成怎么办?一听就没有底气,本来能办成的事,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所以,遇到工作首先想的都是办不成事的主观或客观理由,其实质就是自信心不足。三是集体观念缺失。一些干部参与集体活动不积极,不主动,出工不出力,个别的甚至连工也不想出,好像自己不干活就比别人强。
二、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
(一)以党章党规为标准做人
1.做一个自信的人。自信是人干事创业的动力。做人有困惑,做事有困境,这很正常,逆境更能锻炼人,面对挫折,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有信心,没有干不成的事。别人干不成的事你能干成,别人干不好的事你能干好,这就是本事,这就是执行力。
2.做一个内心和谐的人。就是常怀感恩之心,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他人,正确认识自己;常怀敬畏之心,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常怀平常之心,正确对待进退去留;常怀自励之心,始终以乐观的态度、豁达的心态开展工作,投入生活。现实生活中,部分干部内心就不和谐,心浮气躁,总觉得自己能力比别人强,总觉得组织对不起他,总觉得领导对不起他,总觉得单位对不起他,总觉得身边的同事和朋友对不起他,内心想到的就是条件、待遇,稍不满意牢骚就出来了,这样一个心态不健康的人,其实内心很累。
3.做一个充满人格魅力的人。人的威信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权力或社会地位本身形成的,这个叫强制性影响力;另一个是由品行、修养、才干所形成的令人信服的力量,这个叫非强制性影响力。非强制性影响力升华到一定的境界就是人格魅力。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除非遇到特殊情况,都要尽可能多的使用非强制性影响力,少使用强制性影响力,用人格的力量去影响别人、推动工作,塑造形象,安排一切工作都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迫使我们在工作中多动脑,多想办法,也能在不断推进问题解决和矛盾化解中提升我们的人格魅力。
4.做一个谦虚大方的人。大方待人,虚心做事,低调做人,才能够有威信。有的人工作也好,也有思路,但就是人缘不好,威信不高。究其原因,不外乎三点。第一是重礼,爱贪占小便宜。和朋友相处,请客吃饭一喊就到,从来不付账,还会经常因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和同事闹不愉快,这种人称之为小器。第二是轻义,当面笑背后刀,利益面前寸步不让,当面称兄道弟,背后冷枪暗刀,这种人称之为小人。第三种是高傲,只会仰头看天,目空一切,志大才疏,总是看不起别人,觉得别人水平差,与人交往摆架子、耍脾气,工作不配合,说撂挑子就撂挑子,各方面关系搞得都很僵。做人要谦虚,要大方,才能办成大事,成就大业。
5.做一个甘于奉献的人。原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对干部提出了“比贡献大不比职务高低,比群众口碑不比名利多少,比心灵和谐不比物质享受”的“三比三不比”要求。没有一点牺牲精神、奉献精神,就成不了一名好干部,也就成不了一名合格党员。其实从长远看,奉献和收获成正比,奉献越多,收获越多。有的人会说,自己整体兢兢业业工作,丝毫不敢懈怠,好多年如一日,但是遇到进步的事就轮不到自己,请问我收获里什么?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你收获了充实,收获了尊严,收获了经验,收获了广泛的人脉。我们做人干工作要保持低调,应该是没干不说,多干少说,先干后干,甚至是干了也不说,要相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领导都是心中有数的。当然,这里讲做事虽然低调,但是做事的标准要高,目标要高,要求要高,姿态要高和方向要高。
(二)以党章党规为标准做事
1.要专心做事。专心就是要深、要实。深入到具体,只有深入到事物的内部,了解事情的本质,才能发现问题,才能抓住关键。但是,现在有的干部,心里就没有想工作上的事,久而久之,将会一事无成;有的是先有热情,做起来有难度,马上就退缩,持续力不够,这些都是不行的。
2.要高标准干事。就是要高起点定位,跳出自己看自己,对照先进找差距,放眼全局定目标,自我加压争一流;就是要全身心克难,不管困难再大、任务再重、矛盾再多,都能坚定必胜信心和决心,知难而进不言难,迎难而上不畏难,攻坚克难解难题;就是勇于探索不怕失败,敢于创新不怕风险,勇于突破不怕挫折。
3.要高效率做事。要重实干,就是埋头苦干,不尚空谈,用实干锻炼自己的意志和才能;要重实效,就是把心思凝聚到事业发展上,把精力集中到工作落实上,以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上级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久久为功,养成雷厉风行次工作作风。
支部书记讲党课讲稿【第二篇】
各位同志: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北方集团党委的要求,今天我们在公司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由我结合党支部的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主题,谈一点学习体会,与同志们相互学习和共勉。
2019年5月31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背景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主题教育,是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
党员干部代表着党的形象,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影响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党员干部的管理是我党巩固执政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做好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是提升我党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以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更要不忘初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与能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条例主要内容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主要内容分为四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六条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第十七条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第二十条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三、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具有非常高的时代价值,是传承和发扬革命精神的重要载体,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的重要途径,是筑牢党长期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
2016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2017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指出,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没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和滋养,信仰信念就难以深沉而执着。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去庸俗、远低俗、不媚俗,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2017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继续坚持纠正“四风”作的重要指示”指出,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特别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效果。
2019年6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千万不能在一片喝彩声、赞扬声中丧失革命精神和斗志,逐渐陷入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乐的状态,而是要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四、不忘初心,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不忘初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70周年的重要时刻,根据党的十九大部署,全党启动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次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是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就是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奔着问题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就是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筑牢党长期执政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根基;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团结带领人民把党的十九大绘就的宏伟蓝图一步一步变为美好现实。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是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任务、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这次主题教育的特点提出来的。守初心,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不忘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永远不能脱离群众、轻视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找差距,就是要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抓落实,就是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要全面把握,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理论学习有收获,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思想政治受洗礼,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干事创业敢担当,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民服务解难题,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清正廉洁作表率,重点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决预防和反对腐败,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确保这次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不忘初心”,正是他直面党内存在的挑战和风险的结果。事实上,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确不少,最大问题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品质被削弱。从根子上说,就是一些党员遗忘、淡化了党的“初心”。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就是党建立和发展的最初心愿。它是中国共产党的身份标识,也是党存在的精神内核和不断发展的动力之源。从“初心”的构成看,“不忘初心”就是:一在信仰上,要成为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信仰者,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二在理想信念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三在宗旨上,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四在精神上,“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五在作风上,始终不忘党的优良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可以说,这五个方面是我们党近百年取得辉煌成绩的经验总结,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精神支柱,更是全体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灵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它在增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各级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决定》进一步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我们党十分重视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力度。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制度》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认真贯彻执行《制度》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比如,在责任追究案件的启动程序方面,责任追究由谁来启动、在什么情况下启动需要进行明确等。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在这方面要抓住典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下面问题成串还熟视无睹。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在具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这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六、国企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不忘初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党十九大报告主张秉公执法、廉洁政治,国企落实十九大报告要求的过程中,应适当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这不仅能够营造廉洁的工作环境,而且还能促进国企有序建设,提高国企员工政治素养以及思想道德水平。
现如今,我国社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国企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国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过程中未能紧密结合社会形势,最终实践效果与预期要求相差甚远,并呈现下述突出问题:
(一)思想意识淡薄
国企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一部分,部分领导者开展基础业务工作时往往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会浪费基础业务处理时间,即使发现个别员工存在违法乱纪行为,也只是口头批评,未参照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予以惩处,长此以往,国企员工会对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度持片面认知,员工凭借主观意识应付工作,这对国企有序管理、稳健运行有不利影响。
(二)工作形式落实
国企管理体系相对完善,个别部门领导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时,为应付上级领导检查,仅形式化推进,未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于过程。此外,相关制度负责人同时兼任多职,一旦出现腐败行为,则负责人会互相推卸责任,并不是在第一时间提供问题处理措施,这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完善、有序运行会产生消极作用。
(三)考核指标片面
调查可知,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执行标准尚未具体确定,考核方案过于片面,考核指标细化工作不到位,过于泛化的考核指标不能直观反映真实情况,并且还会产生违法乱纪行为。部分员工工作积极性会逐渐降低,员工离职意愿度会大大增强,最终国企发展极易因优秀员工数量短缺受到制约。
(四)责任延时追究
国企多数领导者为在员工面前维持好人形象,或者迫于职位晋升,往往采取息事宁人处理方法,一旦国企领导者在责任追究中未能秉公执法,主观色彩较浓厚,那么最终会主张嚣张气焰,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权威性。此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会充满较多阻力,这对国企持续发展会产生消极影响。
国企要想真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务必采取有效对策处理已有问题,从以下四方面工作入手,营造良好的国企环境,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助力,最终国企经营管理目标能够及时实现。
(一)强化思想意识
国企领导者只有正确认识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改变传统的思想认知,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作出积极努力,并规范工作行为。这项工作落实时遵循分级管理领导机制,并且国企组织系统化培训活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活动,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同时,员工会严格按照责任制要求约束自我行为。只有国企领导者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强化自身思想意识,才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国企员工自然会端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看法。
(二)落实工作过程
党风廉政责任制具体落实于工作过程,同时,明确员工职责,根据国企发展情况制定阶段性发展目标,坚持一人一责制,即使出现管理问题,相关负责人能够主动承担责任,并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长此以往,员工工作态度会不断端正,员工责任意识会逐渐增强。国企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细分,为各部分布置反腐任务,并对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全面监督,以此彰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践优势。
(三)做好考核工作
国企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将责任制渗透于考核的各环节,同时,严格执行月季考核、年度考核等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应用定量与定向相结合的方法,这能大大提高考核准确性,并且考核结果能够客观反映。此外,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制定合理的考核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优秀、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公开表扬;对于表现逊色、多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者组织系统培训,必要时予以警告或者惩处,以此起到警示作用。
(四)责任深入追究
国企要想尽最大可能制止腐败行为,务必深入追究违法乱纪行为主体的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与此同时,完善惩罚体系,将防腐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此外,渗透责任制考核于日常管理,引导员工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并且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及时消灭违法乱纪行为。责任追究深入推进,能够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性,这对责任追究制顺利建设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国企管理效率,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
国企正处于改革的关键阶段,通过强化思想意识、落实工作过程、做好考核工作、深入追究责任等措施来引导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这不仅能够优化党风廉政建设效果,而且还能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除此之外,国企改革进程能够不断加快,国企经济效益会大大增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全体党员同志要做到不忘初心,关键要在思想上得到教育,在行动上知行合一,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国、心中有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作为党员,作为国企员工,应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担负政治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正本清源。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探索、认真实践,用信仰去格物,用良心去做事,成就“大我”,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永葆本色。
支部书记讲党课讲稿【第三篇】
同志们: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礼记大学》中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有深刻诠释,并且,把修身放在了第一位。孔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徒,不善不能改”,古人还讲“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百行以德为首”。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修身正己最主要的就是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和人民工作,对党忠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省也”。人民好公仆焦裕禄、孔繁森精神之所以穿越时空,历久弥新,正是他们坚持严于修身的思想根植于心的具体体现,在于自我崇高思想情操的塑造。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就鲜明地告诉我们,公权民用,一丝一毫不能私用,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身为领导干部,时刻应当把秉公用权作为底线,做到公私分明、公而忘私,大公无私,确保公权行使不越轨、不谋私。否则,上行下效,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严重的违反了党纪国法。长言道:“公不畏严,而畏廉”,归根结底,要当好官、清官、廉官,就是要弄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谨言慎行,一切在制度的框架内办事,才能保证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以权谋私,注定要身陷囹圄,这样的警示案例有许多,不胜枚举。古有大贪官严嵩、和,今有苏荣、万庆良。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所以古人说“吾日三省吾身”,古人还说“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讲的就是自我修炼,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起考验。我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真的要慎独慎行,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始终不放纵、不逾矩,谨防得意忘本,保持一身正气,才能经受住错综复杂的考验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常言道:“苍蝇不盯无缝儿的蛋”,作为领导干部,尤其是手中有了实权或兜里有了“资源”,便会如花招蝶,头脑稍不清楚,便会飘飘不知所以然,不知不觉中变化、变质、变腐、变坏。作为领导干部时刻应把自己管得严严实实,建好自身的“防火墙”,才能对“四风”百毒不侵。对自己严,就是对自己的爱;对自己宽,无异于对自己的害。对自身要求要严、标准要高、行为要正。特别是做官从政者,对自己要求应更紧一点、苛刻一点、自律一点。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其本质要求就是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这是我们共产党成功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一大法宝。坚持实事求是,就要做到不唯书、不唯上、不急功近利、不好大喜功、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因地制宜,接地气。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盲从、避免因照抄照搬而引发的历史悲剧重演,给革命、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和灾难。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马上就办”。看一个人或一个班子集体创业实不实,就是要看是否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要以“敢于担当为镜”,检查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尤其在联系服务群众、切实为基层解决问题方面的实际表现。众所周知,创业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番风顺的,不仅有成功,也有失败。在鲜花、掌声背后有的更多的是艰辛、付出和不懈努力。这就要求我们树立责任和担当意识,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脚踏实地,在实干中破解难题,在实干中抓到机遇,在实干中造福社会和人民。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古人讲,“以诚感人者,人亦以诚应;以诈御人者,人亦以诈应”。这就像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一样,你怎么对别人,别人也怎么对你。正如《论语》中所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帮无怨,在家无怨”。党员领导干部为人处世做官就应当诚实守信,坦坦荡荡,思想上与党和组织同心,行动上与党和组织同步,对群众真情实感,对同志真心实意,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
支部书记讲党课讲稿【第四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我们社区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以及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两学一做”,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下面,我就最近对学习教育的体会与大家交流一下: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的重大部署。重视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在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上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按照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是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教育对象、从严治党重点,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向基层延伸、向全体党员拓展,打出一套“组合拳”,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重要保证。“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期。做好“十三五”各项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党员干部,必须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把握党和国家发展大势,深化市情认识,提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加自觉地担当起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的政治责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我们党向全党又一次吹响全面从严治党的集结号,对于统一全党思想、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党员要以看齐意识践行“两学一做”。
演讲人:xxx
20xx年x月x日
支部书记讲党课讲稿【第五篇】
坚持党性原则
坚持党课教育的党性原则,就是党课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都要符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党课讲授者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去影响和教育党员群众。党课教育的具体内容,应当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党员关心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党课教育的价值在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有的放矢地教育,把党的基本理论情理交融地渗透到党员心里。这就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研究分布于不同行业、从事不同职业的党员情况和需求,分析党课教育对象的特点,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运用党的基本理论,有针对性地帮助广大党员认识和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注意把党课教育同分析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同广大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完成本单位的任务、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党员每听一次党课,都有新的收获和启发。
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
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带头讲党课,又要带头听党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党员作出表率,是坚持党课制度、增强教育效果的关键。
坚持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引导党员结合党课讲授进行讨论交流,是消化党课内容、提高党课质量的有效方法,也是营造党内生活的民主氛围,调动党员积极性主动性的有效方法。一次好的党课,应当激发出党员平等的讨论、同志式的批评内动力,而且应当允许不同认识、不同见解的争论,从而使党员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党员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这就需要围绕党课主题,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党员讨论交流,把党课讲授引向深入。通过讨论交流,达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帮助党员明辨是非、提高觉悟、增强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