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管理方案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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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管理方案【第一篇】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根据我校下发的《通化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网,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网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生科学子手写祝福,武汉加油!”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长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长汇总至辅导员处,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院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习、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严格管理学生,确保线上教学秩序,严格按照校规校纪处理
1.执行上课签到制度。利用“今日校园”、“学习通”等学习平台,进行上课签到,确保学生按时听课,保证线上教学秩序。如若发现未签到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
2.确保线上教学“可操作性”。利用在线讨论和线上限时任务,及时了解学生上课时的动态,防止学生只签到不听课的现象。
3.严格管理线上课堂秩序。学生在线讨论时不得发布与学习无关内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严禁私自传播与授课内容有关的任何信息和言论。在线上教学期间不得私自传播授课的内容及相关信息,尊重老师劳动成果。
六、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1.成立监督团队。以学院名义,成立相对稳定的网络监督队伍,由一名教师带领。监管学院学生的微信、QQ等社交平台的信息。
2.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如若发现违反党纪国法等网络信息及时删除,并根据信息的影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疫情防控管理方案【第二篇】
为有效防控和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达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学习借鉴他地经验,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一远程”原则,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为可能出现的秋冬季疫情做好应对准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1.夯实防控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国内部分地区管控不力导致疫情反弹的教训,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保持来之不易的疫情持续向好态势;要加强对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督导、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要制定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秋冬季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健康管理、物资保障、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提前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组织准备。
2.强化防控力量。市应急指挥部要在坚持现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前提下,按照“机构不散、人员不减、工作不松”的要求和“外松内紧、精干高效、调度有力”的原则,确保秋冬季疫情防控指挥更加有力、人员更加精干、运转更加高效;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动态,定期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优化防控方案;要聚焦疫情防控关键要素,加强工作督导,确保秋冬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3.落实工作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秋冬季疫情应对专项经费保障,持续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疾控机构运转和医护、防疫、社区(村)工作人员做好保障工作,提前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卫健部门要提升疾控机构卫生监测和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快完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建立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并具备核酸检测能力,配备更简便、更高效、更准确的检测设备,积极推进商业化应用。
(二)抓细抓实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4.严格查看健康码。按照“统一规则、互信互认、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健康码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健康码“绿码”一码通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小区、单位、学校、企业、医疗机构、药店和商场超市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和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等交通枢纽扫码亮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对于红码和黄码人员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5.严防秋冬季疫情输入。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动态,积极做好成都口岸及其他口岸入境来万返万人员管控,形成人员管控闭环。充分利用达州市反馈、大数据排查的各类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来(返)万人员信息,做到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管控措施及时落实、管理信息及时报告,实现对高危人员精准管控,形成信息管理闭环。对已集中隔离14天后抵达万源的,由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做好健康检测;对已集中隔离7天后抵达万源的,从抵达之日起继续居家隔离7天,在第6天安排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同时纳入社区网格体系防控管理。
6.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秋冬季节来临前,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具备核酸样本采集和检测能力,检测能力要与各医疗机构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通过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7.强化食品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强化境外入万食品检测和溯源管理,突出排查市内肉鱼虾冷冻进口食品仓储经营场所和冷链物流环节病毒污染风险、从业人员暴露感染风险。强化农贸市场、冷链物流批发市场和电影院等密闭场所环境消杀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大进口食品销售、加工、搬运等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加强对儿童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加强对精神病医院、戒毒所、看守所等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落实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8.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和区域间应急协作机制,健全高效快捷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做到能够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个别散发病例并妥善处置,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次秋冬季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加强部门协作、区域合作。做好出入扫码测温和环境整治等社区防控措施,做好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相关生活保障支持;做好老年人、婴幼儿“一老一小”等困难群众关怀帮扶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守望相助的社区防控互助体系。
9.强化集中医学隔离点服务能力。加强集中医学隔离点的建设,在现有基础上,扩大集中医学隔离点的数量,增加收治床位数量,各隔离点要组建管理团队,开展个性化、人性化服务。加强集中医学隔离点的各类物资保障,做好日常检测、健康指导、清洁消毒、废弃物处理和预防感染工作,切实把感染风险控制到最低,形成健康服务闭环,杜绝安全、消防等事故事件发生。
10.完善卫生员制度。完善基层及各行业传染病防控卫生员工作机制,坚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没有内设医疗机构的单位设立卫生员,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日常环境消毒、职业病防控宣传教育,指导员工落实健康监测、传染病防控、个人防护等日常措施。
11.做好季节性传染病防控。各地各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防汛救灾减灾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霍乱、鼠疫、甲肝、手足口病、乙脑、登革热等传染性疾病的监测预警,强化新冠肺炎与流感的鉴别诊断。加强洪涝灾害期间食品和饮水卫生安全,积极做好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安置以及新冠肺炎“秋冬季保卫战”各项准备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三)强化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
12.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二级以上医院要在门急诊设置预检分诊点,并在相对独立区域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和留观室,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发热门诊应设置“三区两通道”和相对宽敞的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患者所有检查、检验在该区域独立完成C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秋冬季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发热门诊(诊室)所在医疗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应向社会公开。
13.强化发热患者闭环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医疗机构要实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将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要规范和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二是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三是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
14.强化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各有关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双推进”50项措施,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尤其是进出医院通道管控和测温规范管理,严格探视防护管控。积极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15.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病区(病房)准备。一是加强定点医院改造。市中心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要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布。市中医院为后备定点医院,要对硬件条件进行改造,确保达标。要50张床位进行准备,重点加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提前做好重症病区设置,原则上重症监护床位数量应不少于50张。二是完善定点医院启用方案。市中心医院要制定定点医院分级启用方案,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个院区。三是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市中心医院要根据实际,加强可扩充床位储备,做好体育馆、展览馆等可分隔的封闭式大空间建筑改造为临时集中收治场所的准备,并做好方舱医院改造预案。
16.全力做好医疗救治。按照“四集中一远程”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备,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治疗,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进一步强化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为重症;重症病例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开展多学科诊疗,千方百计提高诊疗效果;要加强治愈患者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17.严格新冠肺炎病例管理。要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疑似和确诊病例要由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卫健部门和所有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转诊疑似和确诊病例。对应诊断而未诊断、应转诊而未及时转诊,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扩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开展责任倒查。进一步加强出院确诊患者健康状况监测和康复服务,复阳患者第一时间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立即隔离治疗,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18.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设备保障。一是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卫健部门要对全市医疗力量,特别是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以及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底数清、情况明,各有关医疗机构加强统筹调配,保障临床一线医疗力量充足。二是加强物资设备配备。各有关医疗机构配足配齐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卫健部门要加强全市统筹,确保储备充足,调配渠道畅通。
19.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卫健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二要建立健全市级专家队伍,通过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指导,适时组织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基层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
20.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对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孕产妇、慢病患者、急诊急救患者、儿科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髙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加强管理,满足患者正常就医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枳极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要成立专班,提前做好布局改造、资源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细化方案,完善预案,扎实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织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秋冬季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卫健部门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对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对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开展不力的,要严格开展责任倒查。
(三)明确工作进度
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要尽快整改,明确整改方案和进度安排。确实需要改造和扩建的医疗机构,要制定改扩建计划。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物资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应于2020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切实保障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疫情信息、防控工作进展新闻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法律法规、防控知识和防控指南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在密闭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少聚集、多通风、勤洗手、常消毒,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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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管理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划小管控单元、加强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科学精准管控,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网格划分
建立镇、村、社三级网格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动态化管控,做好本区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级网格镇级,由联系县级领导兼任网格长,党委书记、政府镇长担任网格长,班子成员相关负责人担任网格员。
二级网格村级,由包片领导兼任网格长,村书记担任网格长,包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村医和片区民警担任网格员。
三级网格社全覆盖,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网格长,社长担任网格长,党员群众代表、志愿者担任网格员。
二、网格职责
各级网格长、网格员对本网格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人员排查追踪、重点人员管控、环境卫生整治、困难群众帮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确保各级网格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同时,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动态化管控,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三级网格长每天下午5点前向二级网格长汇报当日情况,二级网格长每天下午6点前向一级网格长汇报当日工作开展情况。
一级网格:全面负责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统一安排部署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根据大数据反馈信息核查情况,统筹安排落实居家留观人员监管服务措施;做好防控物资保障调配;建立本级网格化疫情防控高、中、低三类风险台账,及时掌握、上报疫情防控信息,加强对下级网格的检查指导、督促落实。
二级网格:组织开展本级网格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协调上下级网格处理相关工作,联合三级网格做好形势分析研判、宣传教育、人员排查管控、重点部位消杀、信息汇总上报、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加强对下一级网格的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对疫情防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检查抽查。
三级网格:落实网格化防控管理各项措施,加强健康卫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根据分级分区防控要求,对外来人员实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跟踪管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所有有外出需求的在民来民返民人员,推行使用省健康出行码,对所有人的健康信息进行收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心中有数;及时收集、处理群众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辖区内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相互监督,对举报事项第一时间调查核实,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网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网格长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疫情防控网格化防控管理快速高效落实。
二要落实联动机制。各级网格要按照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全力支持,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三要严格督查督办。各级网格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镇纪委要到各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建立疫情防控网格、应发现疫情问题而未发现、疫情防控措施未督促整改到位、疫情防控工作推诿扯皮以及其它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村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疫情防控管理方案【第四篇】
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出现,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为确保我公司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为了顺利的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成立了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使本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在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开展实施。
1、疫情防控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明确责任
(1)由组长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指挥和管理。
(2)由副组长对全体职工进行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并演示口罩的正确戴法和洗手的正确步骤,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由各组员带领各自部门的职工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全面的消毒和安全隐患排查。
(4)由办公室主任对各部门进行新冠病毒防疫知识进行不定时的宣传,并安排门卫每天对进出厂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手部消毒和详细登记工作。
(5)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度,全力支持和配合上级领导单位的工作。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1)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防止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疫情蔓延事件发生,增强全员安全防护意识。
(2)疫情防控小组必须要将工作细化落实到各部门,扎实做好防风险、强管控、抓检测、广宣传等日常工作。
(3)公司必须全面摸清人员信息,掌握公司内在岗人员、返岗人员、隔离人员、解除隔离人员、典型症状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动态变化,做好底数清、情况明。
三、做好复工防护物资准备,做好工作场所防控
1、我公司按照哈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统一安排返岗职工,制定返岗计划,严把员工入口关,详细了解拟返岗员工近期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
2、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准备足够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两周的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体温检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3、每日由公司后勤部对公司综合办公楼进行全面卫生打扫和消毒,在办公楼门口、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摆放手部消毒剂。由各部门领导组织各自员工对班组进行卫生打扫和消毒。
4、建立全员体温监测制度,在人员进入厂区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及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每日对全体人员实施不少于两次体温监测。
5、加强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管理,尽量减少非本公司人员和车辆进入厂区,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对进入人员规范监测体温、来源地询问、工作单位、有无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经过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6、公司会议室、办公室、食堂等场所每天应保持开窗通风,做好员工个人防护,员工在厂区工作期间应佩戴口罩及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衣袖等遮挡。
7、严禁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引导员工在厂区上下班和使用通道、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会的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
8、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加强原材料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后厨及采购人员上岗检测、登记、穿着和佩带个人防护用品等措施,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职工用餐时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尽量错峰就餐、禁止交谈,分散就餐,要加强清洁消毒工作。
9、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10、强化防控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利用微信、视频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同时要引导返岗人员关注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便听信、转发非官方媒体发布的虚假疫情消息。
总之,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全民之战,各领导要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引领职工在疫情应对上不“麻痹”、不“侥幸”、不“焦虑”,出“实招”“硬招”防止出现掀开“护心口罩”随处“裸跑”的现象,真正当好职工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疫情防控管理方案【第五篇】
为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宁夏师范学院、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各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防控任务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摸清11个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摸清疫情非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滞留地点、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市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市、县(区)按照《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规范要求》,分别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专门用于滞留区外返程师生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集中隔离。工作人员从相应的公安、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抽调。(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按照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固防指办发〔2020〕4号)要求,对区外返固师生分类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送返固师生信息。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学校要监督本人向所属社区、小区(村组)登记报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要随时掌握隔离人员身体状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县(区)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的红外额温仪、消毒液,为师生规模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安装热成像红外体温测量系统。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返程作息,实行“两错时两错峰”
一要实行滞留区外师生错峰返程。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滞留师生统计情况,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所属学校师生返程计划,安排分类错峰返程:滞留区外教师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返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分期分批返程;中小学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确定返程事宜;宁夏师范学院师生返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的统一规定。滞留在湖北省的师生根据疫情情况确定返程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实行错时开学。实行高中(含中职)、初级中学、小学按间隔2-3天依次错时错级开学。幼儿园待小学开学后一周开学。宁夏师范学院开学时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实行错时上下学(课)。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年级按间隔10-15分钟依次错时上下学(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实行错峰就餐。提供就餐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就餐方案,实行错峰就餐,统一餐具,统一配餐,单人单桌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各学校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要按照《体温检测查验站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时必须测体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其戴上医用口罩,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各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三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各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不得举办任何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教师不得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举办个人学术讲座,学生不得开展各种综合实践、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米距离,有序出入。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不得提前在校门口等候、停留,值班护送教师要指挥疏导学生及家长即接即走。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师生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区))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疫情期间不得回家,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室)、学术会堂、体育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对中午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在所在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保障服务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卫健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指挥部舆情引导组、各县(区))
4、建立交通保障体系。市、县(区)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统筹居民区、学校分布、错时上下学等因素合理调配运力,加密上下学时段的公交班次,科学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开通或加密学校专线公交车次,加强师生乘车疏导,确保每趟公交车乘客率不超过50%。城市公交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做到一车一消毒,一趟一通风。(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社会管控组、交通管控组、各县(区))。
5、建立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市、县(区)工信等部门要协调有关企业,在开学前为学校储备疫情防护物资,并保障开学后所需物资供应到位。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经费。(牵头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责任单位:市指挥部市场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