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2023年创建“四强”党支部具体实施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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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2023年创建“四强”党支部实施方案1
为落实《中共xx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院基层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典型培树带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现就创建“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做“育人先锋”共产党员活动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锚定“争第一、创唯一”。坚持聚焦中心、聚力全局,坚持改革创新、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久久为功,在整体推进、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上,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为标准,创建院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开展争做“育人先锋”共产党员活动。全面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基本建设”,统筹推进夯基定向、凝心铸魂、服务提质、品牌培树、优势转化、优化提升“六大党建工程”,努力实现党建质量全面提升。
二、目标任务
2022年至2024年,集中三年时间,培育一批“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开展争做“育人先锋”共产党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22年,培育“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1个,选树育人先锋共产党员4名。
2023年,培育“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2个,按照市委教育工委要求组织选树育人先锋共产党员工作。
2024年,培育“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2个,按照市委教育工委要求组织选树育人先锋共产党员工作。
“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和“育人先锋”共产党员采取自下而上、自主申报、逐级审核、择优评定的方式进行。
1.“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创建。通过基层党组织自查申报、学院党委研究审定,每年底,将对示范点创建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出现问题的及时处理,发现新典型的及时按程序申报验收。
2.争做“育人先锋”共产党员。采取个人申报和基层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征求纪检、信访相关部门意见,组织讨论,公示后,由基层党组织推荐报送,学院党委审核认定后进行通报表扬。
三、工作举措
严格对照争创标准,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择优选树,结合学院实际,突出学院特色。
(一)严格“选”,抓好关键强领导力。
创建“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全面对标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基层党建条例规定,全面把握基层党组织政治引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自我革新力,真正将党组织政治功能强、群众威信度高、干事创业劲头足、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建成示范点。选树“育人先锋”共产党员,坚持看党性修养、看工作实绩、看责任担当、看群众公认、看发展潜力等“五看”原则,真正将党性强、业务精、勇担当、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选为典型,树为典范。
(二)着力“扶”,夯实基础强保障力。
坚持抓基础促规范,推动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全面推动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足额列支党建工作经费,建好用好党建阵地,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确保基层软件硬件建设和基础保障水平领先。完善党建制度文件,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更好担负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职责。完善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制定具体规范,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做到联系一个点、抓好一条线、带动一大片。
(三)全面“考”,激发动能强战斗力。
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风向标功能,强化全覆盖、全要素、全过程管理,健全务实管用的闭合责任链条。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任务清单,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责任传导机制,
推动级级压实责任、人人挑起重担。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多维度、全方位开展定性定量考评。用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化党员“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解决好师生问题、联系好师生、服务好师生,巩固提升党员服务质效。
(四)注重“奖”,正向激励强原动力。
坚持典型引领,更好激发基层党组织干事创业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营造担当尽责、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强化党务激励,将获得上级表彰的重要党建项目纳入学校重大业绩奖励范围,党员获得党务工作荣誉的,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进党务工作者职务职级“双线”晋升,确保发展有空间。
(五)重点“培”,提升素质强胜任力。
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培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对xx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列为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严格培训要求,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作为培训重点,把强化党性锻炼作为重要方式。巩固拓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经验成果,优化提升战斗堡垒。总结运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一线成立临时党组织,推
动干部下沉,检验和磨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组织力,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危难时刻的责任担当;优化提升“领头羊”队伍,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x次集中轮训,坚持配备“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发展党员“含金量”,动态清零三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教师党支部,持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优化提升党员队伍。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细化落实。
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统筹领导本单位“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创建和争做“育人先锋”共产党员工作,制定目标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做到一个示范点、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党委组织部门协调人事、宣传、统战、办公室、财务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培育力度,进行分类指导,选准创建特色,全力支持保障,形成合力,帮助培树党建品牌。积极挖掘新内涵,及时赋予时代内容,保持旺盛生命力,积极推进党建建设。
(二)统筹安排,相互促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建+”工作机制,推行党建+思政教育联动机制、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机制、品牌特色培育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学校发展目标融合、与教育教学改革融合、与师生成长成才融合,大力推
进党建优势全面转化为发展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把创建“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做“育人先锋”共产党员工作作为考核奖励、评优评先、推选“两代表一委员”等考核的重点内容,完善调研指导、督导落实、检查验收等制度,随时掌握创建情况,现场解决问题。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没有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市公安局2023年创建“四强”党支部实施方案2
一、总体思路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为主线,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题,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落实基层党建“五个一”行动为重点,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按照强化基础、强化重点、强化责任、强化保障的整体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统筹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基固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1、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着力创新学习方式,通过送党课下基层、开设网络党课、微信党课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推进《准则》、《条例》指出的6个方面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针对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2、认真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发展党员、进行党内选举、表彰和处分处置党员、听取支部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
党课每季度1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时事热点教育等。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防止照本宣科。
3、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
理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依托企业办、社区等有关单位成立联合支部或行业支部,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行以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机制。进一步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尽快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熟悉党建工作业务、报酬待遇相对稳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鼓励引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行动。
4、统筹推进机关、部门、离退休干部等领域党建工作
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严肃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提升机关党支部标准化水平,做到月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解决“灯下黑”和“两张皮”问题。探索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的长效工作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在职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和部门党支部建设,配强部门党务工作人员;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制度。注重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全面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修订的《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着重抓好征求意见、交心谈心、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工作,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增强党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6、加强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严把发展党员总量、质量关和结构关。注重在农民工、高知识群体和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统筹做好各领域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群众推优”入党办法。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镇党委预审制度,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例。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全面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广泛深入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健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坚持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员档案室,实现“专室专用,一人一档”。开展全镇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督查。加大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力度,激发党员的荣誉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7、强化党员教育培训
抓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组织参加全县远程教育骨干暨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班,举办全镇远程教育站点操作员业务培训班。认真组织各站点远程教育培训,进一步贴近党员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增强学用工作实效性。
8、全面推行“5+-”支部主题党日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要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的基本内容,深度融合、合并进行。全镇“支部主题党日”要突出思想武装、党性锻炼,实行“5+-”模式,即全镇所有党支部和党员每月既要完成好“缴纳党费、积分考核、诵读党章、组织学习讨论、民主议事决策”等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做好“-”文章,搞好自选动作。
9、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注重优化结构,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动员和号召返乡能人回到村(社区)任职,把在外学到的技术、赚到的资金和积攒的资源回馈家乡。积极培育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从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党员结对帮扶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扎实抓好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
10、突出加强社区基层党的建设
健全社区“兼职委员制”,建立辖区单位服务资源和群众服务需求“两个清单”,推动工作力量向社区下沉、管理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放、在职党员向社区报到,强化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协调推进社区服务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打造集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居民群众于一体、固定平台与移动终端相结合的党建信息化平台,强化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水平。
三、强化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党建工作格局
1、强化基层党建任务分解落实
强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扎实抓好20--年度述职问题整改。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好党建工作,村、社区、机关部门党组织书记坚持每月调度一次;村、社区总支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所在片区下设支部的党建工作。大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浓厚氛围。
2、抓实党建督查和述职评议考核
认真开展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制定下发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坚持经常性考核检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采取日常工作调度、随机暗访、定期现场推进等办法,推动基层党建任务落实。
四、强化保障,不断增强党建工作发展后劲
1、保证人员力量
各党组织要配好组织委员、便民服务员辅助,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开展专职组织委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业务水平。抓好基层党建办点指导,党委书记全年到办点村指导不少于15次,实现党建联系点和精准扶贫点整合,将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其他党政领导办1个联系点,全年到点指导不少于12次;建立乡镇干部驻村普遍联系群众制度,确保驻村干部驻村常态化。
2、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参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普遍轮训,做好村级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和培养使用工作。
市公安局2023年创建“四强”党支部实施方案3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局直各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切实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为目标,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和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把局直各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党的决定、宣传党的主张、团结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对象
局直各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
三、创建原则
(一)遵循党章,落实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准确把握内容实质和精髓要义,严格落实《条例》关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委会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对标对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和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二)夯实基础,强化功能。立足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以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为根本目标,以提升支部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打牢基层基础,不断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全员参与,整体提升。在全体党支部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创建具有更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四强”党支部,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全面提升局直各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
(四)增强活力,服务中心。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中体现“四强”标准,充分发挥支部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党支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有创新、公安中心工作有突破,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实际成效检验创建活动效果。
四、创建标准
对标对表《条例》规定要求,在全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遵循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个方面的标准,创建**市公安局机关“四强”党支部。
(一)政治功能强
1.充分发挥政治领导力,成为团结、带领、凝聚党员群众的核心力量;
2.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错误政治言行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4.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建立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5.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公安部、公安厅决策部署和市局党委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中去。
(二)支部班子强
1.党支部书记政治强、业务精、勇负责、敢担当、作风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2.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奋进、坚强有力;
3.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党支部八项基本任务,坚持“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决议;
4.充分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推动党支部活动内容方式创新;
5.严格履行政治监督责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安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三)党员队伍强
1.以提升素质能力为重点,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充分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奋进向上,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强;
3.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高昂的热情、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勤奋的工作立足岗位争优秀、服务中心创先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全面落实“四个铁一般”标准,积极投身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结合岗位职责为新时代公安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警纪警规,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无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进行教育整顿。
(四)作用发挥强
1.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积极探索党支部工作新方法、新路子,创新党建模式,总结党建经验;
3.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
4.充分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5.不断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等方面有新举措、新作为。
五、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达标创建、总结考核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年7月至8月)
机关党委下发创建“四强”党支部工作方案,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工作方案,对所属党支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8月底前确定和申报1-5个党支部创建对象,确定1个品牌工作项目。各党支部研究制定创建措施,召开党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入了解创建活动的方法步骤和标准要求,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创建活动。
(二)达标创建(20**年9月至20**年12月)
1.整体达标(20**年9月至10月)。各级党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对标对表《条例》要求,紧扣市局机关党支部工作特点,对照以下6个方面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①组织设置规范。健全优化组织设置,按照合规、务实、管用原则,结合厅机关工作实际,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②支委会建设规范。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委会,支委会成员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充。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③组织生活规范。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升质量效果。“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按照《条例》规定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党课等制度。④功能作用规范。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公安部、公安厅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⑤党员队伍建设规范。推动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党员意识,提升党员素质能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⑥制度保障规范。狠抓制度执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按期换届、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基层党务公开等党支部工作制度。
各级党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对标对表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结合本单位党组织设置、支部书记履职、支部成员工作、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调研摸底,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分析症结、拿出举措,全员开展“达标”活动。20**年9月中旬前,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标准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审核,重点查看组织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党支部基本任务是否落实,“三会一课”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支委会班子是否健全,工作是否坚强有力等内容。对未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基本要求的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进行调整。20**年9月底前,各级党组织向市局机关党委提交全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情况报告,对所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分类评估,针对个别未达标的党支部,逐一作出分析,提出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各党支部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指导下,结合《条例》规定和支部实际,认真落实6个方面的规范要求,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期达标。市局机关党委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政治巡察内容;
于20**年9月起会同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上门督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全面创建(20**年11月至20**年12月)。各级党组织在全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的基础上,结合市局局直各级党组织不同类型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和性质特点,按照“四强”党支部标准,开展创建“四强”党支部活动。要强化对所属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分类指导,重点培树表现优秀的党支部,使其尽快达到“四强”标准,并为其他党支部提供经验,树立榜样。要指导重点培树党支部研究确定支部建设中需要重点提升的项目、环节和内容,逐项列出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特别是要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提炼创新支部工作的经验材料或工作方法,培树本单位的品牌党支部,并于20**年11月中旬前将本单位重点培树党支部情况报送市局机关党委。市局机关党委适时通过上门调研、召开创建“四强”党支部活动推进会、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工作,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同时,通过工作简报、宣传展板、电子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经验做法,在市局局直各级党组织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考核(20**年1月至4月)
各党支部开展达标自评,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提交创新支部工作的经验材料和工作方法。各级党组织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评出本单位优秀党支部,推荐参加市局机关“四强”党支部的评选。市局机关党委会同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照“四强”标准,对参加评选的党支部进行考核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根据参加评选党支部提交的创建成果和考核情况,经征求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报市局党委审批,择优确定20个市局机关“四强”党支部。
六、命名表彰
(一)在20**年“**”前夕,召开市局机关创建“四强”党支部总结大会,对20个“四强”党支部进行集体命名表彰,并颁发奖牌、奖金。
(二)总结大会前后,市局机关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利用宣传展板、电子公告栏等载体,通过文字介绍、图片展示、微视频展播等形式,集中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工作情况和优秀案例展示。
(三)持续加强创建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对因工作滑坡、不再符合创建标准的“四强”党支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撤销命名的意见,市局机关党委审核后撤销命名。“四强”党支部所属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机关党委可直接撤销其命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书记要牢固树立“首要职责是管党治党、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敢于斗争、担当作为,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定期听取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帮助党支部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调动积极因素,提高创建成效,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指导所属党支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增强参与创建活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创建标准,主动查找差距,分析问题原因,集中进行整改,从中找到前进的动力和突破口;
要创新党建工作形式,打造党建特色品牌,严把创建质量关,努力推动支部工作全面上水平、得实效。
(三)搞好统筹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和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紧密结合起来,与市局创建党建品牌活动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新成效开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
(四)加强典型宣传。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挖掘、总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积极打造富有新时代特征和公安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要及时提炼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规范、完善并形成制度,创新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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