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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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1
2018年6-7月,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2018年10月20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广西反馈督察意见。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反馈意见内容梳理成八大类45个问题,于2018年12月29日印发了相关整改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切实强化追究问责,力争一年内完成70%的整改任务,两年内整改任务完成90%以上,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则分阶段推进,抓紧整改。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督办。
为回应社会关切,便于社会监督,4月2日,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具体问题和整改方案。
公布的8类45个问题如下:
一、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一些部门和地方政治站位不高,推动整改态度不够坚决。
在思想认识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党中央交办的一件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些领导同志不但没有正视问题,反而反复强调工作成效;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广西生态环境质量好,要求做到“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太难;有的领导同志甚至认为,广西是贫困地区,主要问题是发展不足,保护应服从于发展,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关注的、有资金补助的,就多做一点,其他的只能慢慢来。
正是由于这些思想认识问题,导致有些整改工作非常被动。在部署推进方面,侥幸过关的思想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较为普遍。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地市上报的整改销号问题,从未组织集体研究,仅形式审查后即予通过,导致压力无法传导,甚至助长了地市侥幸心理,以致一些公开的整改落实情况严重失实,损害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
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组织5个工作组开展整改情况督导,有的组长未按要求下沉地市,有的组长甚至从未去过现场,督导报告未报请自治区领导审核,工作流于形式。在工作落实方面,督察整改的紧迫感不强,一些工作拖拉散漫,有时得过且过。
近年来,由于工作调整,自治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更换频繁,导致整改工作的连续性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地市总是将整改时限压在国家规定的最后期限,能拖则拖,导致工作积重难返,越来越被动。此次“回头看”进驻前期,自治区在边督边改工作方面,也存在拖拉滞后的问题,直到督察组公开曝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后,才受到警醒,加大工作力度。
2.自治区虽然印发环境保护督察办法,但督察工作至今没有开展。
3.玉林市对督察指出的诸多问题态度消极,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的32项主要事项均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更是只字未提。2017年玉林市10项到期整改任务实际仅完成4项。
4.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4月底前,清理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土政策”,但桂林市灌阳县置若罔闻,2017年以来仍4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对高耗能高污染铁金企业电费扶持事宜。2017年至今,共对8家铁合金冶炼企业补贴万元;2018年3月还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7家铁合金冶炼企业2016年度上缴地方税收万元作为扶持资金全额返还相关企业。
5.在对北部湾沿海三市钢铁、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及钦州市无视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政策,层层“放水”,将钦州市23个使用13—50立方米小高炉、工艺极为简陋、污染十分突出的冶炼项目认定为符合产业政策,并公示完成整改销号。督察组在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检查发现,当地20多家小冶炼厂共建有32座小高炉,随机抽查4家铁合金冶炼厂、1家再生铝冶炼厂,均属“散乱污”企业,烟气直排、污水横流,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督察组比对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符合产业政策的23个小冶炼项目,发现5个项目生产设备甚至早在2013年前就已拆除。
二、关于水污染防治的问题
年全区河流断面中I-III类水质比例较2016年下降%。
7.南流江等河流污染问题不但没有解决,污染还加剧。南流江水质恶化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重点问题,但流域内相关地市推进整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表态多、行动少,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具体措施均未按时完成。到2017年底,流域内需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10个工业园区仅完成2个;非法设置的1000余个入河排污口未按要求取缔关闭;已建成的6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晒太阳”。玉林市既未按整改时限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订支流污染治理方案,2017年市级治理资金投入较2016年减少61%。畜禽养殖污染是南流江主要污染源,但玉林市不仅在资金投入上打折扣,而且项目推进也十分缓慢,以致中央拨付的3650万元专项资金也被闲置8个月,截至2018年5月,禁养区养殖场清拆任务完成率不到10%。2017年,南流江水质大幅度下降,干流5个省控以上监测断面全部超标,国考横塘断面水质下降为Ⅴ类,2018年1—5月又进一步恶化为劣Ⅴ类。南流江水质恶化严重,不但未引起足够重视,反而在任务考核时还得了较高分数。
8.下雷河污染问题没有解决。
9.钦江污染问题没有解决。
10.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北部湾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但督察发现,北部湾区域陆源污染整治工作不力,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一类海水比例较2016年均有所下降。目前,沿海三市每年约有4000多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有监测的入海市政排污口废水排放达标率不到50%。一方面,污水管网覆盖不全,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如北海市大冠沙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一直不能正常运行;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长期不到设计的20%。另一方面,部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缓慢,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的4个改造工程均未按期完成,有的至督察“回头看”时尚未开工。
11.茅尾海海域海水质量全年处于四类—劣四类水平。
12.防城港东湾海水水质下降为劣四类。
13.北海市廉州湾海域活性磷酸盐浓度显著升高。
14.根据督察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消除直排入海(河)排水口,但该项工作推进缓慢。
15.沿海三市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反馈意见指出的“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
沿海三市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反馈意见指出的“大量工业废水冲击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或直接超标排放”问题依然突出。截至2018年6月底,沿海三市22个工业园区中6个尚未完全实现污水集中处置,13个依托或计划依托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但运行不正常或出水超标问题时有发生。
北海市4个园区每天约5万吨工业废水依托红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导致该厂进水总磷浓度远超设计标准,出水总磷浓度长期不能稳定达标。防城港市大西南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运行一度瘫痪。
2017年12月以来,钦州港经济开发区胜科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多次超标,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159毫克/升。
16.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推进缓慢,工作进度在全国居后。
17.南宁市黑臭水体通过临时性应急整治措施应付考核,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上报完成整治的直排口三分之二采用半截污方式,污水溢流严重;应急使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2017年通过考核后就疏于管理,督察组随机抽查3处运行均不正常,有的出水化学需氧量浓度甚至高达280毫克/升、氨氮浓度高达毫克/升。
根据《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环办水体函〔2018〕622号),南宁市38段黑臭水体仍有11段黑臭。经核实,截至2018年6月仍有70个生活污水直排口未完成整治,每天直排污水约40万吨。
18.梧州市宝石加工作坊噪声污染是2016年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问题,对此,梧州市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入园,较好地解决了群众诉求。但由于缺乏统筹谋划,全市4个宝石加工园区3个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年以来,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梧州市年年开会研究,年年制订方案,但年年收效甚微,年年形势严峻。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后,梧州市仅针对督察指出的9个排污口制订整改方案,而且在9个排污口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就公示销号。
三、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
年,自治区PM10和年均浓度均较2016年不降反升,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14个设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
年,玉林市大气环境质量下降,年均浓度全区涨幅最大,但仍不在整改上下功夫,而是违规使用自动喷淋系统干扰有关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站点的正常监测,性质十分恶劣。
年贵港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
年梧州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梧州市强调客观原因多,推进整改落实少,督察组随机抽查城区3个较大规模的在建建筑工地,其中2个完全没有扬尘防控措施,工地及周边道路尘土弥漫。
年贺州市未完成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任务,并被自治区两度约谈,但仍未高度重视,仍未采取有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上半年,、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
四、关于生态保护的问题
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明确指出,“十二五”以来广西自然保护区面积减少约%,保护区边界不清问题普遍存在,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比较突出。但原自治区林业厅和有关地市在推进整改时,不是想办法解决该问题,而是试图通过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进一步压缩生态空间,使违规问题合法化。根据2017年原自治区林业厅初审通过的7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保护区面积平均减少46%,个别保护区面积甚至减少87%。该方案被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否定后,原自治区林业厅又于2018年5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示,支持相关地市将43处采矿区、探矿区和风电开发等项目以“开天窗”等方式调出自然保护区,调减保护区面积%。按此方案,一些自然保护区将支离破碎,生态功能大幅降低。虽然原自治区林业厅的方案没有获得通过,但已产生不良的影响,不仅助长了一些地市侥幸心理,而且直接使全区自然保护区确界工作推进滞后、态度摇摆。截至2018年6月,仍有7个自治区级保护区未完成确界,大量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没有及时退出,整改时限要求一拖再拖。
26.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后,玉林市默许在那林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博白云飞嶂风电场项目,截至2018年6月该项目已完成80%施工道路和1座基坑建设,占用、损毁保护区林地公顷。经查,2017年原自治区林业厅、玉林市林业局违规批准占用林地许可,博白县林业局多次批准林木采伐许可。为推进项目合法化,玉林市还在2018年3月上报的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方案中,拟将包括该风电项目在内的大部分保护区调出保护范围,拟调减保护区面积高达%。
27.针对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养殖问题,北海市未按照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对保护区内的全部养殖场进行清理整治,而仅清理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养殖场,对同一区域内合浦晟泰现代渔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非法养殖问题不闻不问,导致92公顷保护区被长期侵占。2016年12月及2017年5月,合浦儒艮保护区管理站两次向北海市及合浦县行文要求清理,均未得到回应,直至“回头看”进驻时才着手相关清理工作。
五、关于企业环境监管的问题
28.此次“回头看”受理的群众投诉中,有229件是2016年第一轮督察转办但群众仍然重复投诉的,其中查处不实、整改不力是群众重复投诉的主要原因。
29.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在第一轮督察期间就被群众举报,此次“回头看”又收到投诉。现场检查发现,企业111万吨矿热炉渣和强碱性精炼炉渣堆填侵占铁山港码头;广西瑞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综合利用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废渣为名,行违规倾倒堆填之实。所有堆放区域均无“三防”措施,铁山港码头约公顷区域满目疮痍,周边坑塘水质呈强碱性,严重威胁北部湾近岸海域环境安全。针对该企业的污染问题,北海市环境保护局从2013年至今累计下达整改通知和行政处罚文件20余份,并于2017年3月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北海市党委、政府。但北海市党委、政府不仅未督促整改,还于同年9月给予诚德集团下属公司产业扶持资金2968万元。
30.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梧州岑溪市三堡镇稀土开采污染水源、毁坏林木问题,梧州市相关部门查处不严不实,上报材料均称群众投诉不属实,还在对外公开时写道“未发现有人为毁坏经济林的情况”。但现场检查发现,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大范围越界开采稀土,造成山体塌方毁坏水塘、林地和农田达亩,项目防渗设施不完善,污染周边环境。
31.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220万吨含镍废渣露天堆存、风险突出,但该企业不仅整改进度迟缓,还违规建设新的项目,且将新产生的约4万吨危险废物继续露天堆放,直至2018年5月才着手整改。对此,玉林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虽多次赴该企业调研,但多是关心经济发展,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及督察整改情况鲜有问及。
审计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2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70多家相关企业和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其中4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2018年6月,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到广西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18年10月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反馈意见内容梳理成八大类45个问题,于2018年12月29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验收,力争一年内完成70%的整改任务,两年内整改任务完成90%以上,其余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则分阶段推进、抓紧整改。
全区14个设区市、10个区直有关单位和两家国有企业对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压实责任,扎实整改。目前,钦州市“散乱污”铁合金项目清理整顿等5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其他各项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钦州市“散乱污”铁合金项目清理整改问题基本完成。钦州市对存在的铁合金小高炉问题迅速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辖区24家“散乱污”小冶炼企业和65家其他“散乱污”企业。同时,全区各地举一反三,集中整治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排查发现4629家“散乱污”企业,目前正按计划进行分类清理处置。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广西将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加快治理进度。2018年底,已完成248个市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65个问题清理整治任务,整治完成率100%。在2019年1月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会议上,生态环境部对广西的做法予以肯定。
南流江水质明显改善。南流江流域内各市县重点从禽畜养殖、生活、工业三方面污染开展综合整治,采取截污控源、收运还田、生态化改造、完善污水处置设施等办法,多措并举推进治理工作。经过整治,南流江水质改善明显,2018年上半年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为劣Ⅴ类,2018年7月及9-12月改善为Ⅲ类,年均水质达到Ⅳ类,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污染攻坚目标。
2018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通过实施以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散乱污”整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烟花爆竹禁燃限放、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专项为重点的“百日攻坚”行动,以“清单式”管理推进大气污染治理。2018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同比上升个百分点;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与2017年相比,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中铝广西稀土公司非法开采问题整治基本完成。目前,该公司对其所属的稀土矿山实施停工停产,并对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序推进其他问题整改。其中,已完成岑溪、崇左、富川等地回收点的生产设备拆除,已完成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自动监控安装等工作。
发布会上,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北部湾港务集团和玉林市龙潭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的代表分别就相关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曹伯翔介绍,下一步广西将加强督查督办,对已完成整改的,要严格检查验收,巩固成效,按时销号;对推进整改严重滞后、不作为、乱作为的,要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固体废物等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审计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3
3月19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情况通报,研究我区整改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这次“回头看”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党的十九大后中央巡视的首次“回头看”。此次“回头看”反馈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同步进行。在向贫困发起最后总攻的决战阶段,中央向我们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意见,充分肯定了我区脱贫攻坚成效,对我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广西的关心关怀,也是对我们抓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早抓紧,克难攻坚,把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问题、国家考核发现问题等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任务的完成推动脱贫攻坚任务的高质量完成。要结合“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指出的不足,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把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脱贫攻坚成色足、可持续。要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深入研判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提前谋划、积极应对,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要把抓整改作为“两个维护”的直接标尺,检验干部的“四个意识”和政治担当。自治区党委对整改负总责,自治区党委常委和其他省级领导要带头整改。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落实本地本部门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按照分工落实好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要建立整改责任制,每项整改任务都要具体到人,整改不到位就要倒查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巡视整改监督,逐件督办和对账销号,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以整改为契机,系统梳理脱贫攻坚各领域、各环节存在的其他问题,一体统筹、全面精准整改。整改措施要精准务实管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以整改为名层层督查检查、填表报数,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向党中央、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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