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规章制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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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电教系列规章制度1
党员电教经费管理制度
一、建立专项党员电化教育经费账目,专款专用。
二、坚持“财政出一点、相关部门筹一点、党费出一点创收一点”的方式,筹集电教经费。每年从财政经费中适当安排经费作为党员电教经费,以电教养电教的路子,解决经费足,确保电教工作正常开展。
三、严格经费审批制度,购置电教设备,由电教人员提方案,经党委会研究后,决定费用开支。
四、财务人员每季度将电教经费收支情况向党委汇报次,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电教资料管理、使用制度
一、电教资料(指录像带、录音带、技术说明书;专用书籍等)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完善的购入、保管、使用制度,做到物、账、卡相符。新购入的资料,按发票核清,验明实物,及时登记。
二、音像磁带要严格按技术要求存放,做到于燥、通风、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磁、防压。纸质资料应保证完好无损;防止霉烂、破残、变黄、发脆、鼠咬、字迹磨损、消退等现象的发生。
三、党员电教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内部交流参考的录音、录像带不得私自翻录;未经批准不得外借,批准借出的,应登记在册。
四、每年年底对电教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借出的电教资料进行清理,催促归还。
五、工作调动时;必须及时做好电教资料的交接工作。
电教站播放收看制度
一、党员电教片要由播放员负责播放。
二、制订好年度播放计划,合理安排播放内容。
三、对基层播放点及时供片,搞好传递。
四、每月组织机关支部党员收看一次电教片,对未配备“两机”的支部(总支)每l一2个月巡回播放一次电教片,党员受教育面要达到9 5%以上。
五、搞好播放场次、人次、收视率的统计,按要求上。
六.播放员在播放前要介绍电教片内容,播放后组织座谈讨论,做好播放收看记录。
七、对播放点党员电教片播放收看记录簿每季调阅一次,做好对下指导;对上信息反馈工作。
八、播放员要严格遵守电教工作人员守则,严禁播放不健康的音像节目。
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教中心所有设备、器材均要登记造册,建立账目,做到账、物、卡相符,设专人妥善保管。人员变动时,应仔细做好交接工作。若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酌情处理。
(二)购置电教设备,要多方论证,做到经济实用,配套合理。购置时需二人以上经办。购进设备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建账建卡,认真登记,设备由专业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调动设备。使用设备,应先检查电源,连线是否妥当,操作按规程进行,杜绝一切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使用完毕,认真填写工作日记。
(三)外出使用设备,要严格出库手续,返回后认真清点检查。在较为恶劣的条件下使用设备,工作人员应特别留心设备的运转,防止损伤。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或送有关部门检修,不得擅自调试机内零部件。
(四)严禁利用电教设备从事低级庸俗的活动,杜绝利用设备和器材谋取私利。
(五)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贵重设备要派人随机作业。
(六)应定期保养设备,并将维护情况记录在设备档案中,凡不经常使用的设备,至少三个月要通电检查一次。每半年时应对所有的设备、器材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并写出书面报告,经领导审批后存档。
党员音像教材审批制度
一、搞好党员音像教材制作规划。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员教育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订年度计划,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贯彻制作党员音像教材审批程序。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选好题材,拟定制作方案。报部领导批准后投入摄制。
三、对重大题材或有一定争议的题材,应及时汇报请示。
四、样片完成后报请部领导审看,经同意后送播或交流。音像成品入库,文宇稿本归档。
五、外省(市、区)党组织交流来的党员电教片;经部领导审看后,方可复制下发。
党员电教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坚持“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电教工作方针;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为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和为组织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党员电教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统一部署、检查、督促、考核、表彰。做到研究党建工作有电教议题。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有电教内容,考核党建工作有电教指标。
三、按照“有机构、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片库”的“六有”要求,加强电教工作基础建设。
四、按照规定完成上级组织安排的电教活动和指定的电教片。
五、党员接受电化教育纳入党组织生活考核。90%以上的党员、100%的党领导于部要接受电化教育,党员全年看片不少于十二部。
六、搞好电教调研,及时收集、登记、总结。反馈电教信息。
电教机房管理制度
一、电教机房的设备、物品由专人进行管理。
二、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严格做到“六防”,即防尘、防潮、防火、防磁、防盗、防高温,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三、未经许可,室内设备不得擅自搬至室外或私用。各种连线不得随意调动,需改动时严格按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使用后应及时恢复原状。
四、爱惜室内的一切设备、物品,随时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排除隐患。严防发生事故和意外,严禁将易燃、易爆和腐蚀剂带入室内,离开工作室时,应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
五、严禁在机房播放、复制黄色淫秽等不健康的音像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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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员学习规章制度2
农村党员学习规章制度
1。村党员学习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组织本村党员认真学习,使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及农村实用技术等。
三、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自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已建远教站点的村要充分发挥远
教站点的作用,并采取带着问题学、考评促学等方法,增强学习效果。党员每月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4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党课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党员学习应做到:
1、有学习记录。学习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学、评学的重要依据。
2、有学习体会。有能力的党员每年至少写出1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
3、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自我小结。
五、党支部应做到:
1、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置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
3、进行学习考评。采取书面问答、审阅体会文章等形式,对党员学习的情
况进行考查。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比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4、做好学习记录。村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情况、党员学习情况等内容要记录在册。每半年对学习记录进行一次整理,年底对学习记录进行归总。
2。农村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规章制度
为了提高农村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实用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特作如下规定:
一、党支部每月要用半天时间组织党员学习,对党员进行教育。
二、党员学习教育内容,要结合形势,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具体内容是:理论教育、目标教育、宗旨教育、科技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等。
三、党员教育方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上课辅导;观看电教录相;走出去参加学习、讨论,对照检查,谈话帮教。支部党员集中学习教育由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由村委两委成员主持。
四、每次对村党员进行教育,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做出具体安排,以增加党员教育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要保证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落实,要注意掌握好学习教育方法,不能随意占用党员学习教育时间,更不能借集中学习教育之名,研究布置其它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集中教育,过后必须抓紧补课。
六、每次对党员进行学习教育,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党员,要事先向书记请假。
3。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培训规章制度
一、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手段
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农业科技、农村适用技术、经营管理、市场经济、先进典型经验、文化知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乡镇机关、站和村组党员干部都要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培训,认真听讲,积极讨论,做好学习笔记。
三、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分层的方式进行,乡镇机关、站的党员干部每半月至少培训一次,村干部和农村党员每月至少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四、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与中小学实现资源共享,依托乡镇党校、村党员活动室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的设备,接收中央党校卫星远程教育、中国教育卫星宽带、市那一世域等有关站教育内容,组织党员干部直接收看或查阅。
五、充分利用乡镇党校和村党员活动室地面卫星接收站点或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的设备下载有关资料,建立资料片库,为党员干部群众的教育培训服务。
六、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要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培训工作的领导,要专门安排一名负责人,做好学习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确定l-2名站点管理人员专门做好学习培训的组织、考勤、班务等工作,中小学要确定一名教师专门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4。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培训考勤考核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次学习培训,要有专人对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进行考勤登记。
2、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学习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实行请假制度。副科级干部请假须经乡镇党委书记同意,乡镇一般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请假须经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同意,村其他干部和农村党员请假须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无特殊原因
一律不得请假。
二、考核制度
1、对党员干部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年终考核的主要评价内容之一。
2、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县委对乡镇党委进行考核,乡镇党委对乡镇机关、站和村党支部进行考核。
党员各项规章制度3
党员各项规章制度
篇1: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规范组织纪律,经支部研究报局党组同意,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政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 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一)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 情况载入考察表。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5.
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即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1.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2.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
3.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三、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支部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和国家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2.适时组织学习国际和国内重大时事政治,正确认识国际 国内形势,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3.学习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历史、文化等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和增加知识量,提高党员干部的知识素养。
(二)学习方法与时间
1.党支部成立学习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交流,督促、检查、落实学习内容,组长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应委托其他成员组织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2.党支部成员在坚持自学的基础上每月集中学习讨论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次学习参学率应在80%以上。
(三)学习要求
1.党支部成员都要集中认真地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并在事后自觉补课。党支部成员全年请假不能超过3次。
2.坚持理论学习,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加强调研,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支部成员应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向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作学习辅导,每年不少于1次。
3.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应记录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给局党总支部。
四、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内正式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三)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
(四)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
(五)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又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七)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八)每年一次总结评比会。
(九)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十)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五、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篇2: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学习制度
为确保我对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党小组要对本单位所有党员、预备党员各相关资料存档管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做好后进党员的帮助工作、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入党积极分之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和培养工作。
2、每年年终时召开党员民主评议,对本年度内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民主评议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的程序进行,特别优秀的党员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
3、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党员目标管理,将党员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以“帮、包班组”形式,增强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党员联系群众,深入工作现场,并能够及时反映职工思想动态,使党组织能够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协调职工与干部、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使每个党员都能有相应的分工;
5、党员每个季度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6、党小组长每季度至少向党员谈话一次,通过谈话了解党员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党员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7、党员按时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欠,因外因导致未能及时上交党费的,事后必须及时补交;
8、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党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支部,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要追究原因,进行教育。
9、每年7月1日召开党组织学习及党的活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对党员进行教育,或开展相关专题研讨会,对党现阶段政策、方针进行学习。
10、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的重大决策和党的教育方针。
11、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专题调研与理论研讨相结合。12、端正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在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下功夫。13、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要根据学习情况做好相应笔记,同时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无辜不
做笔记和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要和个人的工资绩效挂钩,进行相应的处罚。
14、严格考勤制度,因故耽误学习的,要及时补课。15、年底做好检查评比工作,奖励学习积极分子。
16、加强理论学习,定期培训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7、严把“入口”关,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新党员。
18、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剖析自己,纠正错误。供电队党小组 2015/1/13
篇3: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制度
(讨论稿)
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规范组织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党内约束和监督,引导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树立良好形象。
一、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按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定期组织党员集中上党课,召开党员思想交流汇报会,建立“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落到实处。
二、建立党员行为公示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定期公示每个党员的政治身份、组织行为、工作行为、日常行为和交纳党费等其它有关情况,加强对党员的党内外监督。
三、实施在职党员双重管理。针对农村、非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和城镇社区的不同特点,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对在职党员实施“双重”管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离退休以及其它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相关党组织应按规定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五、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流动党员等特殊党员群体的管理工作。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以“五个一”(即一套学习材料、一次思想汇报、一个活动场所、一次学习参观、一本工作手册)为载体,摸清流动党员底数及其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消除党组织建设的空白点,扩大党组织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站。同时,要制订流动党员学习制度、反馈制度、评优制度,切实做到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党员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建国前农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慰问工作,经费从市镇两级财政和党费中列支,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六、党员动态管理半年报制度。一是把党员动态管理半年报制度列入党员管理系统,实行半年一报,便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二是把党员动态管理
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各基层党组织也要相应建立党员动态管理半年报台帐,为上级党员动态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四是制定《党员动态管理半年报表》,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填写,并及时上报。五是上级党组织定期将上报情况向各基层党组织通报。
党员规章制度4
长沙学院工商管理系 党员规章制度汇编
工商管理系党总支
2009年12月10日
目 录
长沙学院党建工作规章制度
中共长沙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长大党[2007]11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方针和原则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以任何理由突击发展,同时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重点做好在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工作。
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组织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
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三、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为了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选拔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先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然后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正常情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要坚持多渠道选拔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共青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党总支、党支部要积极支持、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本科学生中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二、三年级,专科学生中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二年级。在毕业班学生中发展党员要提前安排,毕业生离校前3个月原则上不再审批毕业班学生党员发展。
四、做好重点培养工作
(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找其谈话,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的有关栏目。
(二)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其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
3、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培养教育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一般可采取培养联系人个别帮助、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和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学习《党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认真作好读书笔记。
(四)定期考察与动态管理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考察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入党动机、思想品德、学习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考察可以通过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考察意见要实事求是,内容要写实,有针对性,体现本人实际表现。党支部要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及时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整。
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变动时,党组织要及时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转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对于转入进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经过考察后及时指定培养联系人,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近期内可以发展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具体步骤是:
1、培养联系人建议;
2、党小组或党支部提名;
3、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4、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确定。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意见要报党总支审查同意。
(六)政治审查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审的方式:对发展对象本人的审查主要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函调和外调;对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可通过函调和外调的方式取得证明材料。凡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集中培训篇2:党组织规章制度
党组织规章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⒈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党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⒉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⒊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⒋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⒌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⒍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⒈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⒉每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经支部审查修改后,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发言,其它党员要提出诚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⒊党员干部要根据批评意见,制定整改提高措施,支部要落实专人监督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三、征求意见制度
⒈在大街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
⒉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支部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的征询意见会。
⒊开展走访活动,深入乡镇、部门、包扶包建村征求意见。⒋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将办理结果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四、民主监督评价制度
⒈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老干部代表各人担任义务监督员。
⒉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由政府办主任通报政府办工作运行情况,由义务监督员对政府办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五、党员活动日制度
⒈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密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⒉每×月×日下午为办公室党员活动日(如遇星期天,可适当调整)。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
⒋每个共产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办公室党员和干部面前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情况占用学习日,应安排时间补上。
六、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⒈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⒉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⒊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户。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⒋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七、党员谈心制度
⒈每季度开展一次谈心活动,谈心面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⒉谈心活动要适当吸收非党干部、群众代表参加谈心,并做好个人记录。⒊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篇3:2013年党支部规章制度 党支部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原则
第二条 工作职责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支部议事制度
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第五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六条 支部选举制度
第七条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第八条 党员汇报制度
第九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十条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支部党员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组织原则
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发展要求与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加强学校各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对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对于加强党内外民主监督和抵制党内消级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对于增强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科学性以及把党支部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支部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服务、促进、引导、保证”上,处理好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和学校教学、德育、教研、教改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党的组织原则为核心,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来开展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为搞好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以及党员队伍在思想、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要针对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章建制,使党支部的工作走上求实、高效、为学校、系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轨道。2.群众路线的原则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要有利于增强党团、同学的联系,贯彻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的群众路线。在制定制度与执行时,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的正确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3.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
制度的稳定性,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基本不变。制度的连续性,是指在新的制度出台前,原有的制度应继续执行,保持承继关系,要使制度不因个人因素改变。
第二条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各项教育制度的实施。2.主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广大师生服务。对学校与党委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出谋献策。3.从学校实际出发,切实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利益。4.围绕教育工作开展活动,团结和带领同学老师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学校发展。5.发挥好学校党委与支部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使学校党委及时掌握党员情况,让党员及时了解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6.加强对学生共青团等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法按章开展工作。7.协调、促进、融化教工党员与教工群众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8.主动加强与学校所在街道、各类企业的沟通联系,支持党员走出学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9.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0.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工教育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工队伍,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11.负责实施对支部党员的监督,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12.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条 支部议事制度 1.党支部成员在遵守集体领导、具体分工、保守秘密的原则下,对党支部的各项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由集体讨论决定,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2.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在学校中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1.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党员组织生活由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每位党员都必须自觉、依时出席。支部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做到每次组织生活内容、时间、人员三落实。
有事不能参加的应该先请假,不能无故缺席。支部每半年在支部内公布一次党员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3.要支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组织生活中,党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表意见;党组织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支部每季度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第五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制定学习计划
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的每学期学习计划,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支部应依据有关条例,妥善处理支部和党员的各类文件材料、档案报表,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费收缴以党小组为单位,党支部要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委。
第六条 支部选举制度 选举支部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各项规定,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产生。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履行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如果发现违反党章的情况,将由上级党委在调查核实后,做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决定。
第七条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篇4:党的基本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基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神圣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对支部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相互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在我们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
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做出表率。
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支部组织制度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第二条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以及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要保证支部大会达到预期目的,大会前要由支委会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同时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的事情,支委会先研究,统一意见,组织 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应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决定,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情况的检查和总结;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等。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能代替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二是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做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三是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四是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但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 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
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工作。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致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健全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并切实地把这项制度坚持好。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不要把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如何开好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首先,要做好会前准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支部委员,让大家作好准备。其次,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第三,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四,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使上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第六条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篇5:党建规章制度
党建规章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
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
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
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
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
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
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
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七、共产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
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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