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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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有关精神,防止疫情传入我市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工程施工现场,现就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在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防控工作指挥体系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工作指挥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专人专责,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施工现场要全面启动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人员

节后复工拟进场外地市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

到青后,企业需安排在工地外固定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我隔离,到期无发病症状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非企业安排固定场所隔离的,需持其暂居地街道办出具的已隔离证明方可进入建筑工地。

(二)春节期间未停工工地的人员

已在工地内人员,不得外出流动。对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高体温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外来配送材料、物资等人员

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四)加强项目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各工地要迅速完成本工地全体工作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对进出工地的全体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做好生活保障工作,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五、实行报告制度

防控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工地发现有发烧症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的,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常情况下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2:00上报情况。市内三区的建筑工程直接报送市安监站(电话85061282),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报市市政管理处(电话85713560)。各区市主管部门按照专业分别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

六、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

各工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生活垃圾装袋清理。

七、加强值班管理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区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治水平和能力,及时、迅速、有序、有力、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和消除其危害,指导和规范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印发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的通知》《关于转发进一步压实责任坚决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下发全区肺炎联防联控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市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区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本区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联防联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速、保障有力、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科学防治、防治结合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业企业防治的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发生突发肺炎疫情时,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职责分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调度、重点人员排查等日常工作,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疫情的分级管理

根据肺炎特征及疫情变化情况,低风险(一个区域连续14天之内无新增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坚持“外防输入”策略,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地区和境外流入人员加强跟踪管理,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强化监测发现报告、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等工作,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各企业要按照《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病例发生后分级实施临时紧急控制措施,坚决控制疫情蔓延。

(一)四级应急响应:全区某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或者1起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全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启动应急反应机制,辖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全面组织、指挥疫情防控工作,区防控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对涉疫属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明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踪轨迹;查明传染源、追踪和判定密切接触者,划定疫或疫区,采取相应的感控、消毒、隔离、封闭管控措施;加强发热病人管理,开展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筛查工作,主动发现传染源;对确诊病例实施闭环转运,统一送至定点医院救治;全面启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措施,使疫情尽快得到有效控制。我区某个乡(镇)、街道发生病例时,其他乡(镇)、街道等同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市城区其他城区、开发区若有一个区域发生病例,我区等同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二)三级应急响应:全区2个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出现病例;或一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全区坚持“外防输出、内防反弹、严防输入”策略,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区级领导分工负责专班工作,安排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采取中风险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严格禁止一切聚集性活动,严格限制人员流动,严格实行区域交通管制等强制性管控措施。

(三)二级、一级响应:我区出现大范围的肺炎病例,涉及多个乡(镇)、街道、村(社区),疫情呈现扩散的趋势。在省市的支持和领导下,在采取三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全区坚持全面的严格管控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加大乡(镇)、街道、村(社区)排查力度,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加强病例救治,全力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四、应急控制措施

全面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市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1.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疫情发生或关联场所的管控、消毒等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

2.企业要做好疫情防控。各企业要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健康培训,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加强通风换气,严格人员出入佩戴口罩,疏导人流,避免密集排队,并做好记录。

3.企业防疫物资及隔离措施准备。各企业要配备一定量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护防疫用品,并有连续供应的保障计划。要设置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措施各项准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4.企业要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发现职工体温异常的,立即报告属地,并按防疫方案妥善处置。职工工作中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症状的,迅速将疑似患者转移至隔离室,及时联系区疾控中心请求指导处理。职工确诊为患者的,要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迅速隔离密切接触者,按照区疾控中心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5.做好宣传工作。加大防疫政策宣传,科普疫情防控知识,引导企业职工科学就医。加强防控措施的宣传,正确引导职工积极配合防控工作部署,构建群防群控安全有序的社会防控态势。

五、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不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形成合力。

(二)强化精准依法防控。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精准掌握、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精准落实到位。

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职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区工信局制定,根据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2.各企业要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企业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工信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一、工作机构

成立xx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 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隔离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二)消杀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四)维护稳定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

职 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 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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