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通告通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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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通告通告1

各村(社区)、林场及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森林防火条例》,今年森林防火期已经到来,从20xx年11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期,到20xx年5月1日结束。

我街道护林防火范围广,任务重,地形复杂,与外省、外县林区接壤较长,客火过境随时可能发生。随着林内可燃物增厚,防火干道树草干枯及林区内火化工企业的存在,游客的逐年增多,野外火源管理困难,森林火险等级也不断提升,全街道护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确保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落实,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

各森林防火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护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切实承担起防火责任,街道成立以街道办主任为总指挥的护林防火指挥部,村(社区)、林场成立相应的防火领导小组,实行书记、场长负责制。书记、场长要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督查,做到每个地段,每个山头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务必用压倒一切的工作力度,确保林区安全,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周密细致做好防范措施,组织好护林防火突击队,重点林区村(社区)不少于60人,一般村(社区)不少于30人,并将突击队员及机手名单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护林防火责任制,将护林人员落实到位,防火器材、消防设备保障到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到位,生物防火阻隔带、公墓,散坟集中区清杂到位。同时,对防火通道路面进行清杂、修复。

各村(社区)、林场主要领导或责任人与街道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对领导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南京市关于实行森林防火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森林护林防火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考核范围。

二、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社区)、林场要充分利用标语、橱窗、板报、广播等宣传工具,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对旧的标语牌及警示牌进行出新,重点林区村(社区)、林场需张贴防火标语不少于50条,悬挂护林防火横幅不少于4条,要营造声势,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对老、幼、痴、呆、傻人员的摸底排查与监管。要加大重点林区内散坟迁移力度,积极引导说服教育群众改变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陋习,提倡以献花种树替代烧纸焚香的新风尚。严禁在林区边缘烧荒,要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护林人员要统一配带“护林”臂章上岗,形成浓厚的全民防火氛围。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理

各村(社区)、林场要把农业旅游区、林中散坟、墓地和林区居住户作为野外火源管理的重点,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要加强巡查监管,严禁火种入山。防火重点期,要严格按照《南京市江宁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封山戒严令》的要求,对重点山头,重点地段严格实行封山戒严,要做到林区每一个山头,每一个地块都有防火责任人和巡护人员,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森林防火期间,各村(社区)、林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将值班表与联系方式上报到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防火值班的检查,坚决杜绝离岗、脱岗,漏岗现象,要严格按照森林火情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将火情上报街道办公室和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不得越级上报。

五、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准备

各村(社区)、林场要认真落实做好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对扑火机具设备要进行全面检修,备足燃油,一般每三天试机一次,重点防火期要每天试机一次,并记录在案,以确保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森林消防专业队、突击队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一旦出现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

防火通告通告2

各部门、单位:

近期学校先后发生两起火灾事故,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

3月1日凌晨6:30分左右,中心体育场体育学院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力道健身俱乐部起火。起火原因是未熄灭的烟头引燃了垃圾桶边上的海绵垫及PVC地胶垫。

3月9日上午7点32分,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尾矿资源化利用实验室电热鼓风机干燥箱内的实验样品起火。初步判断起火原因为该电热鼓风机干燥箱设备温控部分出现故障,导致有机玻璃容器高温熔化燃烧,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学校个别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火灾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近期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在近期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对实验室、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报告厅、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立足所辖区域、所用设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与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号入座,排查制度的不足,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xxxx

年月日

防火通告通告3

为了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特发布此通告:

一、防火戒严期20xx年3月15日至5月15日

二、戒严范围王石镇行政辖区内集体、国有森林及各种经济林

三、戒严期内禁止如下行为:1、禁止携带火种、火源入山;2、禁止在林地附近焚烧地格、秸秆、枯枝杂草等;3、禁止在林内野炊和在山林公路沿线生火烘烤食物;4、禁止在林内吸烟,乱扔烟头;5、禁止在林内和林地附近燃烧垃圾;6、禁止在林内、果园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7、禁止在林内和林地附近施工作业用火和使用电气焊等;8、禁止痴、呆、傻、哑、精神病等智障人员进入林内玩火。

总之,在戒严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及《辽宁省人民政府防火命令》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望全体公民遵章守法,增强防火意识,履行公民义务,一旦发现森林火灾或违规野外用火情况,立即向镇防火指挥部报告。对蓄意破坏、人为纵火者,坚决严厉打击,对举报有功者给予200至2000元的奖励。森林火警电话:12119举报电话:32510083253022

特此通告

xx镇人民政府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月十五日

70 126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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