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培训的通知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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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培训的通知【第一篇】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劳动法》、《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实施意见》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严防群死群伤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4月起对全区机关、基层组织负责人及各行业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第一期:(2011年4月19日-4月21日)。主要培训对象为各街道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所属社区消防安全负责人各一名,共83人;

第二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高层建筑、小区物业消控人员及商场、超市消防安全负责人,约97人;

第三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全区宾馆、快捷酒店及3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负责人,约90人;

第四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全区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负责人,约90人;

第五期:(时间另定)。主要培训对象为银行、金融机构、医院等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消控人员,约90人。

以上培训待定时间,由区消防大队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市消防支队轮训队(晋安区西园村,晋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旁)。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师资费、材料费、场地费、器材使用费)400元/人,食宿费380元/人,合计:780元/人。

四、注意事项

1、第一期培训人员4月19日早上9:00到市消防支队轮训队报到。同时,请各单位将培训人员名单、所在单位及联系电话于4月16日之前上报区消防大队,传真号码:。

2、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应参加培训人员应携带两寸黑白照片2张、学历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自备换洗衣物。

3、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要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培训结束后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培训证书;未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培训,直至领取培训证书。

消防培训的通知【第二篇】

各单位:

根据学校消防工作年度计划,现定于11月4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安排人员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月4日下午14:30分

二、培训地点

讲座地点:南校区东辅楼2101

实际操作地点:机电楼东停车场

三、培训内容

1.《消防法》法律法规,及消防常识。

2.常见火灾类型的预防、扑救和逃生方法。

3.干粉灭火器的实际操作。

四、参训人员

1.各单位消防安全员及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2.各单位新进教职员工及上年度未参加培训人员。

3.各物业、食堂工作人员,及门面房经营户。

请各单位于10月29日之前将培训人员名单发送至保卫处胡长良电子政务,联系方式:638xxxx。

特此通知

消防培训的通知【第三篇】

校内各单位:

每年11月份为消防安全月,今年的消防安全主题为“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为更好地践行“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加强和规范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推动各单位有效的消防安全工作,学校决定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通知内容具体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联络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9:40(第一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上午10:00-11:30(第二场消防安全联络员);

培训地点:逸夫科学馆二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华南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消防法律规定;

2.消防联网平台使用操作;

3.消防巡查、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

4.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5.消防档案的规范建设;

6.消防控制室监控相关要求。

四、培训要求

1.请各单位在11月7日(星期四)前用学校邮箱将消防安全培训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附件1、2)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lc@;

2.本次消防安全培训重要,请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准时参加;

3.请培训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签到;

4.联系人:章黎聪,电话:87111128

消防培训的通知【第四篇】

各单位:

根据学校消防工作年度计划,现定于11月4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安排人员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月4日下午14:30分

二、培训地点

讲座地点:南校区东辅楼2101

实际操作地点:机电楼东停车场

三、培训内容

1.《消防法》法律法规,及消防常识。

2.常见火灾类型的预防、扑救和逃生方法。

3.干粉灭火器的实际操作。

四、参训人员

1.各单位消防安全员及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2.各单位新进教职员工及上年度未参加培训人员。

3.各物业、食堂工作人员,及门面房经营户。

请各单位于10月29日之前将培训人员名单发送至保卫处胡长良电子政务,联系方式:6382809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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