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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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第一篇】

根据省委组织部《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鄂组通【2014】93号)精神,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情况。

针对干部学历学位,要求干部在职攻读的学历、学位需要到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关于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区分,认定为全日制学历要同时满足如下四条:

1、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取得学籍。

2、采取全天在校学习。

3、学习期间须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个人档案工资关系等均已转入培养院校。

4、毕业统一颁发学历学位,并重新派遣工作单位。

二、在职学历学位认定的基本程序

1、填写《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到人事处审核盖章。

2、由干部本人将个人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并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

3、将认证结果和一份《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提交人事处归档。

今后,凡未经审核同意更改干部学历、学位的有关材料一律不得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凡在职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按照规范程序审核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第二篇】

根据省委组织部《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鄂组通【2014】93号)精神,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情况。

针对干部学历学位,要求干部在职攻读的学历、学位需要到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关于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区分,认定为全日制学历要同时满足如下四条:

1、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取得学籍。

2、采取全天在校学习。

3、学习期间须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个人档案工资关系等均已转入培养院校。

4、毕业统一颁发学历学位,并重新派遣工作单位。

二、在职学历学位认定的基本程序

1、填写《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到人事处审核盖章。

2、由干部本人将个人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并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

3、将认证结果和一份《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提交人事处归档。

今后,凡未经审核同意更改干部学历、学位的有关材料一律不得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凡在职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按照规范程序审核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第三篇】

摘要:干部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学历认定工作,是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的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事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本文从干部学历认定入手,通过分析学历认定存在的问题,提出扩大干部信息公开化程度等措施,以期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关键词: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学历认定

1概述

干部人事档案是全面考察了解干部的重要依据,档案真实是对干部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要求,体现了干部的基本诚信,是衡量干部德的重要方面。2014年9月份,中组部召开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在全国部署启动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强调要通过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切实提高干部的思想觉悟,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本文主要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认定问题进行阐述。

2干部人事档案中学历的认定

干部学历认定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因为教育部门制定的招生简章,每年都有不同的要求,包括对学籍、户籍,包括有的还有年龄、民族等各方面的限制。目前比较规范的要求是档案中要有相应的入学考试成绩、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毕业证书、论文答辩评审、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相互认定。对干部档案中学历学位材料不齐全的,组织部门在进行专项审核时,应要求干部本人及时补齐,在学历学位档案材料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实之处,应要求本人予以说明。如本人能说明情况,对虚假学历学位表示放弃的,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更正,不再追究本人责任;如拒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继续伪造证据掩盖真相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目前,国内学历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国内学位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可登录中国留学网:认证。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实际操作中,以下几种情况下取得的学历是否予以认可,值得大家探讨。

一是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设法通过资格审核取得报考条件,通过考试被录取,完成学习计划并取得学历学位。那么其学历学位是否承认?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文化程度,而不是学历。对于本人真实参加考试,完成学习计划的这些人,我们虽不承认其学历,但是承认他的文化程度,将来在选拔任用的时候,不在文化程度和学历方面给其限制。另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档案中遗留问题已经调查认定处理到位,问责影响期满的,不再以该档案问题影响干部使用。对于本人没有参加考试,通过顶替他人录取资格或者由他人替考,完成学习计划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不予承认,也不承认其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

另外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异地高考”问题。“异地高考”分为“合规异地高考”和“违规异地高考”。“合规异地高考”例如通过正规途径获得天津蓝印户口,购买房产把户口迁过去,五年有效期内,在指定学校参加高考的属于合规异地高考,这种情形下进行异地高考,其取得的学历学位是予以认可的。“违规异地高考”主要是指考生为了跨省、市、区获得高考资格,存在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违规落户、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违规异地高考”其实就是不当得利,对于通过“违规异地高考”获得的学历学位不予承认。

以上两种情形,从立足工作实际,注重保护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方面出发,我们应贯彻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唯学历的精神,对本人确实参加考试,完成学习计划的,承认其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在此基础上获得的更高学历,可以认定。

3学历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学历认定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学历造假问题。对干部学历进行审查,能够反映一个干部是否具有资格在其当前岗位。合格的干部应该是通过国家严格筛选的,若是对学历进行造假,不仅仅是对其他人员的不公平,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对此,应制定相应措施予以完善。

扩大干部基本信息公开化程度,实现社会监督

目前干部档案信息是保密的,社会群众对该类信息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扩大干部基本信息的公开化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有利于实现社会监督。建立完善的社会监督网络,形成完善的社会监督工作机制,可以再一定程度上对干部档案作假形成一定威慑力。

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在日常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需要严格遵照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照“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发现档案存在问题时及时上报处理,在有人企图通过人脉篡改档案时也应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制止。做到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须依,必须按制度行事,违反制度规定必罚。

区分情况,恰当处理

根据学历造假问题情节的轻重,本人认识态度及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程度等情况,对干部本人及其相关责任人给予恰当处理,这个处理要区分不同情况。

4结语

加强对干部学历教育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干部理论考试、干部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干部参加学历教育的真实情况。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学历管理工作作为干部管理的经常性工作,不断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使之逐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

轨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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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盼.事業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探析[J].办公室业务,20175:96.

[3]林彦婷.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9:115~116.

[4]魏洪玉.浅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问题和对策[J].价值工程,201414:174,175.

[5]王雪玲.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卷宗,20155:121~122.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学历的认定【第四篇】

根据省委组织部《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鄂组通【2014】93号)精神,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情况。

针对干部学历学位,要求干部在职攻读的学历、学位需要到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关于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的区分,认定为全日制学历要同时满足如下四条:

1、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取得学籍。

2、采取全天在校学习。

3、学习期间须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个人档案工资关系等均已转入培养院校。

4、毕业统一颁发学历学位,并重新派遣工作单位。

在职学历学位认定的基本程序

1、填写《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到人事处审核盖章。

2、由干部本人将个人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一并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

3、将认证结果和一份《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提交人事处归档。

今后,凡未经审核同意更改干部学历、学位的有关材料一律不得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凡在职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按照规范程序审核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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